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浅析
2014-12-25徐强
徐强
摘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开发产品成本的归集、分配和结转对会计信息质量具有一定影响,而且不同的成本核算方法对当期企业所得税产生重大影响,本文旨在通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同成本结转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等进行分析,探讨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需注意的事项。
关键词:成本核算准则开发产品成本结转方法 纳税影响
中图分类号:F293文献标识码: A
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在会计实务工作过程中并未统一,一方面是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并未说明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成本的确认、计量问题;另一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处的地理区域、经营模式不同,以及会计人员学历背景、专业水平的的差异,做出的会计职业判断不同。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和成本核算概述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演进过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曾执行过三项会计制度,即1983年12月31日前执行《基本建设简易会计制度》,1984年1月1日至1988年12月31日执行《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1989年1月1日起执行《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1993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同时废止。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制订了《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又发布了22项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修订了现行的17项企业会计准则,新的会计体系由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组成,实施时间为2007年1月1日,实施范围首先在上市公司,鼓励其他企业提前执行。
在此可以看出,现行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是并存的,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能执行着不同的会计制度。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释义
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销售的或为销售正在开发的商品房和土地,一般按照开发项目、综合开发期数并兼顾产品类型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对象是为了计算产品成本而确定的归集和分配生产费用的各个目标,即产品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各项耗费的承担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包括地土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销售费用、借款费用等方面。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有关费用,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择占地面积比例、预算造价比例、建筑面积比例等合理的分配标准,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方面的问题
(一)开发产品的间接成本分配和结转方法制度规定不明确
根据现行最早下发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第2号)规定:“应由开发产品成本负担的间接费用,应先在‘开发间接费科目进行归集,月末,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的开发产品成本”。2013年8月16日颁布的《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会[2013]17号)规定:“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择占地面积比例、预算造价比例、建筑面积比例等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至此才算首次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间接成本核算的分配方法,在此期间企业只能参照税法关于计税成本确定的原则自行选择分配方法,一定程度上影响财务报告反映的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二)成本分配和结转方法的选择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一个项目往往涉及许多业态,造成发生的有关费用大部分都是由几个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分配方法的不同,会给每一个成本对象成本的高低产生重大影响,直接决定了各年度企业所得税支出的大小,选择最有利的分摊方法,可以有效避免多缴企业所得税,延迟企业资金支付,降低资金成本,如果后期未产生项目利润,还可避免申请退税的审批程序。
(三)会计信息披露不完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要求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方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附注一般应当披露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企业在发生某项交易或事项允许选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时,应当根据准则的规定从允许的会计处理方法中选择适合本企业特点的会计政策,并披露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经对部分上市房企2013年度财务报告查阅得知,均未充分披露开发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的标准、方法。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有关建议
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不仅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而且关乎企业当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大小,对企业经营管理至关重要。
1、企业应严格遵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相关会计制度,开发产品成本的会计确认、结转标准和方法应符合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可比性。
2、从税务筹划的角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有效的成本分配方法,对项目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并进行详细的成本测算,合理规避多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四、结论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新的制度已经颁布,并自2014年1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制度规范非常明确。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核算具有核算时间跨度长、开发产品成本组成差异大、滚动开发核算难度大等特点,要求会计实务人员要深入研究制度、认真研讨成本核算方法、详细测算、合理选择符合企业实际的成本核算方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2010.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北京:人民出版社.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第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3]17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
[5]李曙亮等.2010.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与纳税实务.大连:大连出版社
[6]段九利 白秀峰.2011.房地产企业全程纳税筹划.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