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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改革创新 为内蒙古持续发展提供国土资源保障服务

2014-12-25李世镕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4年12期
关键词:国土资源矿山勘查

李世镕

围绕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按照“8337”发展思路,以全力支持和保障“五大基地”建设、“十个全覆盖”重大民生工程、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扩权强县”试点工程以及自治区重点基础建设项目为落脚点,坚持改革创新,深度解放思想,凝聚行动智慧,勇于先行先试,努力提升“保发展、保资源、保权益”能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国土资源保障服务。

一、搞好顶层设计,激发改革活力

面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厅党组组织召开多种专题会议,领衔破解难题,全力促进改革创新。在对以往工作和经验进行梳理和审视的基础上,立足宏观思考,加强顶层设计,以更高的站位找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促进自治区经济持续发展中的定位。提出了创新内蒙古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保发展、保资源、保权益”并重,坚持严守耕地红线、廉政底线、资源和环境生命线、维稳高压线 “四条防线”理念, 以构建和推进资源资产资本化机制、完善土地收储机制、项目比价招投标机制、强化地质找矿机制、矿产资源引导集中机制“五大机制”为核心,深度解放思想,转变职能,探索创新,简政放权,强化监管,改进作风,全面提高行政效能,提高保障能力,提高执行力、公信力和服务力,构建符合内蒙古实际、运转高效、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实现国土资源工作保障发展更加有力,保护资源更加严格,利用资源更加有效,服务民生更加优质,人地关系更加和谐的目标。并相继创新出台一系列具体政策和举措,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推动落实。

按照自治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的发展要求,我们将涉及国土部门的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13项重点工作,逐项落实到相关处室及单位。并就全力以赴做好稳增长服务和保障工作,召集有关盟市国土资源局分别召开了推进土地整治、促进矿业优化升级、完善规划提升保障服务能力三个专题会议,与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和厅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共同分析研究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急需抓好的关键环节,共同推动改革发展,共同发力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二、坚持创新驱动,破解用地难题

当前,我区经济建设处于平稳发展期、用地高峰期。面对有限的土地资源,如何保障发展用地,如何化解土地供需矛盾?一是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深挖潜力,探索用地保障新途径。通过实施“1+5”组合模式,(“1”是指扩大增量,积极争取国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国家核准项目使用国家预留指标。“5”是指内部存量的统筹优化:①通过工矿废弃地和废弃居民点复垦利用挖潜;②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增加建设用地供应来源;③水利工程用地提质瘦身,挖掘用地潜力;④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利用,不断提高存量建设用地集约度;⑤实施矿山用地管理改革,试行矿山用地作为临时用地。)积极争取国家计划指标向我区倾斜,2014年同比增长21.6%。创新实施废弃居民点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水利工程用地提质瘦身、露天采矿临时用地管理、闲置土地清理和未利用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一系列改革举措,自行解决了约13000公顷的用地指标缺口。对重点领域、行业、项目,自治区重大产业项目及百姓安居工程用地做到了应保尽保。通过实施废弃土地复垦调整利用新举措,既守住了耕地红线,又化解了长期困扰的城市建设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两头增”的难题,消化了历史欠账和一大批遗留问题。收到了盘活存量、优化布局、改善生态、降低成本“一举四得”的良好效果。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座谈会上,将内蒙古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称为“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亮点之一”。

二是将土地整治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保护耕地红线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针对我区干旱少雨、绝大部分地区水资源短缺的实际,将节水作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要切入点,项目安排突出以水定地、以水定项目,所有高标准基本农田全部实现节水灌溉。2013年,争取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600万亩,争取资金33.71亿元,相当于前5年的总和,创历史最高。2014年,全区计划完成70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争取补助资金30亿元以上,为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促进自治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深化土地收储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土地收储的投融资功能。积极搭建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土地收储平台,自治区土地储备登记中心在各盟市及87个旗县区联动开展土地收储工作,已获得银行授信资金300.6亿元,收储土地总面积20132.65公顷,完成项目中已出让土地面积1万多公顷,创造土地纯收益数百亿元。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及包头市棚户区改造等提供了资金支持。

三、优化勘查结构,推进找矿突破

将我区地质勘查工作的重点转向加强有色金属等国家和自治区急缺的矿产勘查和基础工作。一是创新勘查机制,推出“四个一批”工程。推出一批已结题的自治区地勘基金项目进行市场出让;在大兴安岭南麓等重要成矿区带遴选一批国家级整装勘查区向国家申报,加大投入,争取有所突破;优选一批符合条件的勘查区,由国土厅与盟市及企业签署协议,探索地质找矿突破新路子;推进一批盟市出资开展的1:5万矿产调查项目,拉动地质勘查市场化投入。近三年来,国家共为内蒙古投入地质勘查资金18亿元,自治区地质勘查专项资金共投入29亿元,拉动社会投入矿产勘查资金117亿元,全区地质勘查多元化投资格局基本形成。二是推进整装勘查。全区已有11片勘查区被列入国家整装勘查区,划定自治区级集中勘查区6个,推动地质找矿快速突破。三是在整装勘查方面实行 “三优先”原则,即投入大、进行深部钻探验证的优先;国有地勘单位和社会资本联合,实行资本与找矿技术相结合的优先;勘查单位和深加工企业联合,实行“探采选冶加”一体化发展的优先,多途径推动勘查工作。四是强化自治区地勘基金的引导作用,加快推进地质勘查市场化步伐。开展地勘基金与企业合作勘查,鼓励社会资本有序进入,社会勘查资金投入不低于60%,计划3年内完成全区1∶5万矿产调查工作。五是出台多项制度措施,加强地质勘查工作质量管理,提升地勘工作质量。六是加快我区页岩气选区评价与勘查工作,推动境外资源勘查工作,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目前,内蒙古地勘局已在非洲、东南亚、蒙古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矿产勘查和矿业开发项目共55项。

在实施“358”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头3年,我区地质找矿已取得重大进展。全区铁、铜、铅、锌、金、钨、锡、钼等重点矿种的新增资源储量的矿区有65处,其中新发现矿产地32处,发现有找矿价值的物化探异常区680处,有6种矿产新增资源储量超过3年预期目标。完成水文地质调查面积约8803平方公里,发现中型以上水源地5处,可供开发利用的地热井12眼,在缺水地区打井150眼,为8万多农牧民解决了饮用水问题。

四、实践资源资本化运作,推动矿业转型升级

一是开展了“3+2”模式(“3”是指提升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度、引导资源向大企业集中、促进一体化开发,“2”是指引入专业深加工企业、促进基地化发展)的新一轮矿产资源整合,全面促进矿业结构和布局优化,提高矿产资源的集中度,延长矿业产业链、促进资源向大企业集中。引导新型产业发展,优先为转化项目和产业链项目配置矿产资源,重点支持能源延伸加工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先获得矿权,为43家企业配置煤炭资源180亿吨,推动有色产业做大做强。二是创新煤炭垫资勘查模式,及时调整资源价款征收标准,实行转化项目和非转化项目差别化价款,支持和引导资源就地转化。全区资源管理服务于“五大基地”建设、优先转化加工项目配置和获取资源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推动了一批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具有较强竞争力矿业基地发展。三是在优化整合自治区地矿局、有色地质局、煤田地质局三大地勘单位生产要素的基础上,组建起内蒙古矿业集团公司,改变了长期以来我区地质勘查和矿业开发各自为阵、单打独斗的局面,建造了具有强大市场竞争力的内蒙古“矿业航母”。集团公司以矿产资源为载体,通过投资、融资,实施资源产业化与资源资本资产一体化运作,激活市场要素,达到资源价值最大化。目前,该集团公司已获得银行授信300多亿元,正在同国内大企业共同投资积极实施一批煤制油、煤制烯、煤制气及煤电等项目,已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五、聚合积极因素,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针对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实体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探矿权抵押备案办法》、《采矿权按份额抵押办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办法》、《银团分割抵押办法》等创新政策,最大限度地挖掘我区国土资源融资潜能,为推动城乡非公经济发展提供了高效快捷的不动产信用平台和政策支持。今年以来,新办理采矿权抵押备案121宗,抵押金额达到311.9亿元,抵押金额同比增长18%。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实施仅一年,仅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就办理土地抵押登记259宗,帮助企业贷款384亿元,有力地释放了国土资源金融潜能。二是创新实施了比价招投标,还权于市场,实现了土地整治项目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交易公平、公开、透明,从根源堵塞腐败漏洞。截至2013年底,共实施土地整治项目296个,节约项目资金4.3亿元;地质环境治理项目24个,节约项目资金9900万元。这项制度的实施为我区工程领域招投标制度改革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六、加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促进生态建设

围绕“建设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的目标,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列为国土资源管理重点工作,创新机制,强力推进。一是制定并实施《全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构建矿产开发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到去年年底,全区生产矿山缴存保证金率达97.42%,共缴存保证金23.37亿元。按照“谁开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工作。二是建立了地质环境治理保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执行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程与矿山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制度,建立了对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目标考评体系。全区有1417家矿山企业完成首期治理任务,投资约16.12亿元,共完成治理面积约365.84平方公里。三是加快解决矿山地质环境历史欠账问题,2001年以来,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先后安排专项资金20多亿元,对呼伦贝尔市宝日希勒塌陷区、大青山前坡等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了有效治理,部分矿山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矿区植被覆盖率显著上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全面清理整顿了呼和浩特市周边煤场用地,从根本上扭转了首府西南的环境面貌。四是加快出台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开展全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情况大检查,并确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重点地区和重大工程,重点对“三区两线” 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治理。

七、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全力推进地理国情普查

下达基础测绘项目资金7000万元(其中基础测绘经费4940万元,其它测绘项目2060万元),安排全区1:1万比例尺地形图测绘1475幅,更新1:1万比例尺地形图460幅。项目完成后,使我区1:1万比例尺地形图覆盖面积达到59.15万平方公里,增加覆盖率2.2%,覆盖率提高到50%。安排乌兰察布市三等水准测量1000公里和GPS C级点100个。对阿拉善盟境内巴丹吉林沙漠必鲁图峰高程开展测绘,并申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公开发布,填补了国家重要沙漠高程数据发布的空白。“天地图·内蒙古”上线运行稳定,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政务版正在建设中。

八、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窗口服务单位开展了“争创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按照便民、便企、便基层的理念,深化流程再造,全面推行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和网上审批系统建设,进一步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限。2013年以来,建设用地审批速度较以往提高了20%以上,单选项目用地审批要件从25件减少到10件,城镇批次用地审批要件由16件减少到9件,行政审批工作质量和服务效率大幅提升。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职能。在已经精简归并53%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对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再梳理,再整合,再精简,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对全区国土资源政务网络系统进行改版升级,充分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加快实现网上审批和办公自动化,抓紧出台权力清单,推行阳光政务。健全和完善网络问政平台,公开国土资源规划、审批、土地及矿业权出让和登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信息,搭建起部门与公众的联系沟通平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完善内部审计和巡视制度,强化监督。引入专业机构对土地整治、矿山地质环境质量、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主动开展了内部审计,对查出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四是紧紧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细化关键环节,提高了严格执行制度和人事纪律的意识。以严格的工作纪律规范从政行为,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着力打造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

(作者系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厅长)

责任编辑:刘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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