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常用的甲醛去除方法
2014-12-25彭莹张宇
彭 莹 张 宇
(南华大学 环境保护与安全工程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1)
0 绪论
甲醛是一种无色、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有机气体。在室温时极易挥发,随着温度的上升挥发速度加快。在室内装修中,甲醛已经成为最重要的污染物,广泛地存在室内空气中。长期接触低剂量甲醛可以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女性月经紊乱、妇娠综合症,引起新生儿体质降低、染色体异常,甚至引起鼻咽癌。高浓度的甲醛对神经系统、免疫系统、肝脏等都有毒害,刺激眼结膜、呼吸道粘膜而产生流泪、流涕,引发结膜炎、咽喉炎、哮喘、支气管炎和变态反应性疾病[1]。因此,甲醛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是公认的变态反应源,也是潜在的强致突变物之一。
随着环保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使用净化甲醛的方法,比较常用的方法有通风、种植观赏性植物、活性炭吸附。本文对这三种方法进行对比,并且提出室内净化甲醛的建议。
1 实验
1.1 实验对象
在衡阳市某精装修小区内,随机选择三户面积相当、交通状况基本相同的住房。其室外甲醛的浓度均在0.1 mg/m3以内,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
1.2 方法
采样点的选择参考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甲醛浓度测定按照《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 (GB/T 18204.26-2000) 酚试剂分光光度法。
对每个房间的甲醛浓度进行检测,同时测定室内温度和大气压。客厅面积是65m2左右,设置4 个监测点;卧室面积是20 m2左右,设置2 个检测点;均采用对角线布点,取其平均值。每次采样20 min,流速为0.5 L/min。检测点的相对高度是距地面0.8-1.5 m 之间,距墙面距离大于0.5 m,避开通风处。检测前关闭门窗12 小时后进行检测,检测时关闭门窗。
2012年12月份对三户住房进行装修后的第一次甲醛检测。户A在随后一年内一直打开窗户通风。户B 养殖吊兰但是门窗紧闭;客厅放四盆,卧室放两盆;及时浇水,若有死亡现象,就换一盆。户C 在随后一年内窗户紧闭,在某网站按照商铺的建议买了四公斤活性炭,并把活性炭随机放置在卧室和客厅。2013年12月对三户住房再次进行甲醛检测,比较不同方法的去除率。
1.3 仪器与试剂
TH-110B 携带交直流大气采样器(武汉天虹);723 可见分光光度计(上海精科);气泡吸收管;10 ml 具塞比色管
酚试剂;硫酸铁铵;碘化钾;碘;氢氧化钠;硫酸;硫代硫酸钠;淀粉;甲醛等。本法中所用的试剂均为分析纯,所用的水均为蒸馏水。
2 结果与讨论
表1 2012年12月住户室内甲醛浓度检测结果
从表1 可以看出虽然是简单的精装修,但是甲醛含量都超标(>0.1 mg/m3),其中卧室和书房超标两倍多。主要原因是刨花板、中高密度纤维板、细工木板、胶合板等人造板的广泛使用,例如护墙板、天花板、房门、嵌入式家具等等。甲醛具有较强的粘合性,同时可加强板材的硬度和防虫、防腐能力,广泛地应用于人造板的制造。板材中残留的和未参与反应的甲醛会逐渐向周围环境释放,这是形成室内空气中甲醛的主体。客卧和书房面积小且有嵌入式家具,因此甲醛超标更为严重。
表2 2013年12月住户室内甲醛浓度检测结果
接下来一年里,使用了常用的三种方法净化甲醛。户A 通风、户B养吊兰、户C 使用活性炭。2013年12月测得每户的甲醛含量,如表2。可以看出,不同的甲醛净化方法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客卧和书房还是超标很多。因此,为了达到更高的净化效率,建议三种方法共同使用。
比较它们的去除效率,如图1。很明显地,每个类型的房间,户A的甲醛去除率都是最高,养殖植物的户B 去除率次之,而活性炭的平均去除效率仅18.2%,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由此可知,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外空气的交换与流通,促进甲醛得到空气的稀释而不断挥发;而且经过温度高、湿度大的夏季,装修材料大量地释放甲醛,在通风的条件下,室内甲醛大量排放出去。在关闭门窗的情况下,养殖吊兰也起到空气净化的作用,但是植物养殖比较麻烦和困难,冬天的吊兰生长状态非常不好。在实验室模拟中,活性炭吸附甲醛的效率很高[2],但是实际上,在关闭门窗的情况下,活性炭的去除效率却比较低。这主要是活性炭是物理吸附,在密闭的环境下,活性炭吸附和脱附会达到一个平衡,不利于甲醛的吸附。
图1 不同方法的去除率
3 结论
本文对日常生活中人们常用的三种甲醛净化方法进行对比,可以知道通风的净化效率是最好的,养殖植物次之,而活性炭吸附效率是最差的,因此建议多种净化方法同时进行。在通风的情况下,放置活性炭,种植植物,并且活性炭必须定时更换或者再生,这样才能更好提高净化甲醛的效率。
[1]张昱坤,黄华存.室内甲醛污染与控制[J].环境技术,2006(1):29-33.
[2]胡刘平,莫开林,杨凌,等.活性炭对甲醛吸附的研究[J].四川林业科技,28(4):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