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中的性表达
2014-12-24李银河
李银河
著名社会学家、性学家、自由女权主义者。作家王小波之妻。1999年被《亚洲周刊》评为中国50位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电影中可不可以表达人类的性活动,可以表达到何种程度,自电影出现之日起,就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其中既有所有文化和社会中共同遭遇的问题,也有某种文化和社会中单独遇到的问题。
所有文化和社会共同遇到的问题是羞耻心的问题。身体的裸露,性活动的再现,必定遭遇到羞耻心能容忍的限度。而这个限度并不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尺度。人类学在原始部落民那里发现了极为不同的身体裸露和性活动尺度。南太平洋岛国中,有的尺度非常宽,身体几乎全裸,性交很随便;有的尺度非常窄,就连把脚露出来让别人看到都是不雅的,是习俗不允许的。
在电影对性的表达的尺度上,不同社会和文化也大相径庭。从一般的身体裸露,到第二性征(乳房等)的裸露,到第一性征(生殖器)的裸露,到性活动本身的表达,全都充满争议和纠结。中国的表达尺度是相当严厉的,第一性征的表现是完全禁止的,第二性征的表现也存在相当多的焦虑。比如原始版《白鹿原》当中有段奕宏的背部裸露,由于做爱时有臀部的再现(我听到有男同性恋者击节赞赏,女人的感官愉悦更加毋庸置疑),结果在公演时还是删去了。西方电影一般的尺度掌握在遮蔽第一性征,但是乳房的裸露早就解禁,更不必说臀部,就连大牌影星都不忌讳。而最前卫的影片在情节必需时已经包括第一性征的表达,例如《女性瘾者》当中对男性生殖器的直露表达。
西方原罪的观念似乎认为性是有罪的,所以人需要不断忏悔。还是尼采批评过的:把性这个所有人间事物中唯一双赢的好事,认定为坏事,罪恶。这样人就有了永远需要忏悔的事情,因为人人都有性欲,很难完全压抑。
尼采有一次说:“认为一件事是坏的就是使它成为坏的。—如果我们认为某种激情是邪恶的和有害的,它们事实上就会变成邪恶的和有害的。基督教就是这样,通过每当信仰者春情发动时所感到的良心的折磨,成功地把爱洛斯(爱神)和阿佛洛狄忒(美神)—所到之处理想的光芒闪烁和能够点石成金的伟大力量—变成了穷凶极恶的魔鬼和幽灵。把人类必然的和经常发生的感情变成内心痛苦的一个源泉,并通过这种方式使内心痛苦成为每一个人类存在的家常便饭,这难道还不令人震惊吗?……性爱与同情感和崇拜之情在一点上是共同的,即一个人通过做使他自己愉快的事同时也给另一个人以快乐,这样一种仁慈的安排在自然中并不多见!”
在这里,尼采盛赞了爱神和美神以及性爱,把它视为人类世界中罕见的仁慈的事物。因为人世间常见的事情是如果一个人快乐了,另一个人就会痛苦,是一种零和游戏,比如说权力、金钱的得与失。而性爱是一个美好的例外,是一种双赢游戏,一个人的快乐也导致另一个人的快乐,而非痛苦。而基督教却把这稀有的快乐变成人的痛苦,把爱神和美神变成魔鬼,把人的自然冲动变成罪恶,变成人应当为之感到羞惭的东西。
原罪的观念对于中国人来说是陌生的,中国文化从未有过把性视为罪的观念。可是为什么中国电影比西方电影在身体裸露上更加焦虑、尺度更窄呢?主要还是来自对性的耻感。社会学有一个经典的理论将西方文化称为罪感文化,将中国文化称为耻感文化。在电影中性表达的问题上,西方也表现为以性为罪;中国则表现为以性为耻。因为羞耻,就必须遮蔽;因为羞耻就一丝一毫也不得表现。冯唐的《不二》和《素女经》至今仍是禁书,就像当年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和亨利米勒的《北回归线》被禁一样。由于西方人一百年来对禁欲反性风气的不断批判和抗争,当年的禁书都已进入文学经典之列,电影里对性的表现也越来越开放,越来越自由。可以说,西方人对于性的罪感已经在消退,性的自由表达已经大获全胜了。而在我们这里,对性的耻感还是相当强烈的,电影对性的自由表达仍然扭扭捏捏,步履维艰。
我想,如果中国的电影要想克服对性的耻感,要想对人类性活动做自由的表达,要想发掘和表达性的美好与愉悦,就必须把性爱从人们心目中的坏事重新转变为好事,这是改变我们的病态性观念的关键,也可以说是回归我们古代健康性文化的关键之所在。一旦性爱在我们的观念中从坏事变成了好事,我们就永远地摆脱了内心的矛盾、痛苦和折磨,我们的电影就能自由地表达人类的性活动了,而这一表达必定是美好的,盖因人类性活动本身之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