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环境治理期待破解难题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矿山环境与国土整治室主任张进德
2014-12-24王国起
本刊记者 王国起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矿山环境的保护工作,近几年来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并开展了调查、监测、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致力于改善矿区生态环。通过对矿山滞留问题的治理和对生产矿山规范性管理,使我们国家矿山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尽量取了不错的成绩,但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矿山环境与国土整治室主任张进德博士认为,中国的矿山地质环境面临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仍待加强
张进德认为,首先是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突出,危害严重。截至2010年底,全国采矿业累计引发各类地质灾害21932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35.3亿元,累计破坏土地386.8万公顷。
从2005年以来,全国采矿活动平均每年抽排地下水超过60亿吨,矿坑排水累计影响矿区地下含水层的面积5万平方公里,全国采矿业平均每年排放废水超过47亿吨,累计固体废弃物的积存量超过400亿吨。
其次,历史遗留问题多治理难度大。历史时期我国许多矿山开采遗留大量问题,尤其受过去“大矿大开、小矿小开”的思想影响,矿产资源开发遍地开花,存在大量环境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政治。另一方面,我们国家当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仍然存在着粗放的现象,不少的矿山集约程度不高、技术设施落后、管理不规范、回采率低、水土污染严重等问题突出。
再次,矿产资源需求持续增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压力不断增大。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资源需求持续增长。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活动跟现在比将会更加广泛,矿石开采量持续增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压力越来越大。
最后,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基础支撑能力薄弱。当前还没有形成系统、完整、有针对性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法规不健全、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监督管理力量薄弱,保护和治理恢复资金投入不足。另外调查监测工作相对滞后,技术支撑能力还比较薄弱。
尽管如此,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也面临着良好的机遇。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宏伟目标,对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矿产资源开发正经历着从粗放式到可持续的绿色矿山开发模式的转变。公众和矿山企业环境意识逐渐增强,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提供了一个强大的动力。社会环保意识增强了,是一件大好事。
最后一点,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为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和技术支撑。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重重
张进德认为,我国的矿山环境保护在历史时期,人们只重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矿山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矿山资源的开发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这是一种“吃了祖先的饭,断了子孙的路”方式,是不可持续的。有些发达国家曾经经历过先破坏后治理的阶段,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留下了很多难以政治的“后遗症”。发达国家矿山环境治理的经验充分表明,先破坏后治理的代价是昂贵的,甚至会造成不可挽回的环境损害。
要实现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在矿产资源开发商坚持科学、有序、合理、适度的原则。在矿山环境保护上,一定要坚持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消化旧账、不欠新账,这样才能慢慢走向良性的循环。
我国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点多面广,成因类型复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所需资金巨大。我们推算过,可能需要1到2万亿元的资金。中央财政专项尽管每年投入连续增加,但是杯水车薪,财力有限。大家都在等中央投资,但是中央一下拿出这么多资金也不现实。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具有比较强的专业新,很多问题很复杂,专业性比较强,涉及多个学科领域。就目前项目的实施情况看,虽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益,但还缺乏经济可行、技术先进的治理措施,这是普遍现象。矿山绿化了,植树了,但是整体水平仍然不高。
矿山治理工程缺乏专业的设计、施工监理,没有一个完全有操作性的标准规范,这给工程预算、投资控制、预算审查等等都带来不便。
矿山环境治理工作有什么对策呢?张进德表示,首先要治本,治理工作应该突出区域性和整体性,杜绝末端工程。
应该明确治理责任。光靠中央财政不现实,所以要按照新老问题区别对待的原则,分清治理责任。新问题按保证金制度来解决,老问题多元渠道解决,这都是很好的方式。明确中央财政资金的治理重点,轻重缓急,分布实施,逐步消化历史遗留问题。根据保证金制度,杜绝新问题的出现,科学合理地做好保证金返还。但收了很多企业保证金,怎么能够科学合理返还,把环境治理好?这还需要探索。
资金问题方面,张进德认为应该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发挥中央财政的引导作用,通过一些优惠措施,把民间的资本吸引到矿山环境治理上来,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新机制。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成效显著
张进德介绍,从2000年起,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利用“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截至2012年,中央财政专项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资金超过234亿元,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总数达到1898个。
在中央财政资金的带动下,各地方财政和矿山企业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力度也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地方投入地质环境治理的资金总数接近460亿元。按照新老问题区别对待的原则,通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集中解决了一批悬而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在2000~2002年,启动了示范工作。当时启动示范项目一个项目只给100万,3年投入了2350万,实施18个项目,最后一汇报确实需要治理,而且效果不错。通过示范项目的实施达到了预期目标。这个过程为后面中央财政投入这么多钱奠定了基础,为全面矿山环境治理提供了借鉴。这是一个起步阶段。
2003~2009年是快速推进阶段,共投入项目资金85.5091亿元,安排项目达到1577个,项目分布在全国各个省,涵盖了43个不同类型的矿山。
2010年至今,项目的投入重点和方向发生了一些改变,过去投入的项目多而散,这个阶段由过去支持多而散、经费少的小项目转向重点工程大项目。项目数量减少了,资金投入增大了,每个项目的经费跟过去相比都大幅度增加,这就为成片治理提供了比较好的基础。
除此之外,国土资源部还启动了矿山复绿的行动,对“三区两线”直观可视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和集中整治。根据统计,2013~2015年,通过实施“矿山复绿”行动,共需治理矿山数量约1万1千个,需治理的矿山面积近3万公顷,所需治理经费约6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