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场而不是权力来选择技术
2014-12-23卢阳旭
文/卢阳旭
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打车上“两会”的消息一出,立刻成为媒体报道的热点,其以废除数量管制、打击垄断为核心的破解打车难的提案也被广泛报道。与此同时,持续了一段时间的腾讯和阿里巴巴打车软件争夺战也进入了新阶段,阿里巴巴旗下的快的打车进一步调整其对出租车司机和乘客的补贴方案。很多人笑称,这年头营销太重要了,委员提案、打车软件通通需要高超的营销手段。也许吧!但不管怎样,在很多城市,打车难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打车难,源于出租车供不应求。虽然具体原因有很多,但归根结底无非两类:一是出租车总量不足;二是出租车配置效率低下。按照李书福的想法,放开对出租车数量的管制,让供求关系在市场调节中达到平衡,打车难问题就能得到解决。毫无疑问,上述逻辑是正确的。更重要的是,市场本身不会拒绝通过新技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通过帮助驾乘双方进行信息匹配,减少打车者等候成本,降低出租车空载成本,打车软件可以更有效率地解决打车难问题。如果这是事情的全部的话,那么打车软件应该获得雷鸣般的掌声才对,怎么还会被抱怨、指责搞得声名狼藉,被交管部门出台的“限制令”弄得头破血流呢?
事实上,技术创新给人们带来的收益,都需要经历一个或长或短的扩散过程,它不可能像阳光一样,瞬间普照大地。换句话说,技术创新收益在不同的社会群体之间的扩散存在一定的时滞,有人先受益,有人后受益。更重要的是,技术创新还可能造成现有利益格局的变化,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可能出现易位,并出现所谓的“绝对受损者”和“相对受损者”。当这两类群体的力量足够大时(比如,游说能力很强、直接掌握行政权力等),它们可以通过限制甚至阻止技术创新的市场应用来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虽然创新的力量终将冲决而出,但它无疑增加了创新的成本。
在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存在一定的优势法则,他(们)决定了资源分配的社会结构。在现代社会,脑力、知识、创新成为了资源分配过程中的优势法则。此时,我们该如何看待技术创新过程中,一部分人的收益要先于、多于另一部分人?是摁死而后快,还是先富带动后富?与此同时,我们又该如何看待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相对弱者?是打残强者,还是帮助弱者?当技术创新层出不穷,并对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利益结构获得空前的型塑能力时,以维护公共利益为首要目标并拥有强大管制能力的政府,需要打破狭隘的部门利益和群体利益的束缚,面对创新和变化要懂得进退,有的放矢。如此,才能看得准问题,打得对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