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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公安部发布通知 严打违法销售含可待因口服液

2014-12-22

上海医药 2014年23期
关键词:可待因食药监管部门

近日,国家食药总局、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违法销售行为,坚决遏制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在非法渠道肆意贩卖的势头。

据介绍,可待因是从罂粟属植物中分离出来的一种天然阿片类生物碱,具有镇咳、镇痛和镇静作用。目前,临床上较为常用的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如可愈糖浆、联邦止咳露等,具有一个共同点,即止咳效果好但滥用会有成瘾可能。1998年,我国将所有含可待因的止咳口服溶液列入处方药管理。近年来,青少年滥用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药品问题日益严重。

通知指出,近期国内发生多起因滥用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成瘾甚至致死案(事)件,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已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食药监管部门近期组织开展专项突击检查,查明部分药品批发企业见利忘义,罔顾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蓄意造成大量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流失。目前,国家食药总局已要求相关省级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通知要求,相关地区食药监管部门要主动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尽快查清药品流失数量、参与人员和企业,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积极介入案件调查,查实药品真实流向,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

(摘自生物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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