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睿智对待“傻子瓜子”
2014-12-22
责编:丁乙乙E-mail:dingyiyi@ittime.com.cn美编:玲玲校对:苏焕文
2006年,我访问了浙江东部台州市松门镇的一家民营公司。创办人叫江桂兰,是位农家女,中学毕业后打工10年,1991年靠私人借贷来的20万元,办起了一家塑料制品厂。四年后,江桂兰在广交会向别人转租来的六分之一展台上,与外商签订了第一个出口合同。又过了十年,江的公司已成为肯德基全球用餐具的主要供货商。等我到访的时候,江的公司有1000多名工人,每年出口600个集装箱制成品。
江的故事在今天的中国非常平常。不过,要是在改革前,江的公司就是比现在小一百倍也容易“举世知名”——在那个时代,任何“自由雇佣”工人的企业,绝对都有机会作为“资本主义的典型”而成为政治新闻的头条!同样是私人办公司,从被看做“资本主义”的洪水猛兽,到被戴上“民营企业家创业”的桂冠,满打满算也只不过30年——中国到底发生了什么?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人们当然要提到来自实际经济生活的压力。一方面,在“短缺经济”下商品和服务的长期匮乏,满足不了城乡居民家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另一方面,单一公有制经济又容纳不了日益增长的就业要求,特别是不能吸纳包产到户改革后释放出来的巨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两方面压力的汇集,逼迫中国以更灵活的方式组织经济。
于是,在单一的公有制经济身边,出现了野草般顽强成长的“个体户”。当年北京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就是回城的下乡知青在路旁摆摊出售“大碗茶”。他们自我雇佣或利用家人劳力,靠私下筹集的小资本,捕捉种种市场机会。一些个体户取得了成功,而日益扩展的市场要求他们进一步扩大生意的规模。
对传统思维而言,私人拥有生产资料,自由雇佣、特别是雇佣工人超过7人以上的企业,当然就是“资本主义剥削”,与社会主义格格不入。这条马克思和前苏联模式划下的铁的界线,中国自1956年完成了“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再也没有逾越过。现在,改革突破了传统戒条,是不是“走资”的疑虑笼罩中国。
同时高举改革开放与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两面旗帜的邓小平,抓住了一颗瓜子破解难题。上世纪80年代初,安徽芜湖个体户年广久炒卖的“傻子瓜子”受到市场追捧,生意迅速扩张。1981年9月,年氏父子三人从雇4个帮手开始,两年内发展成一个年营业额720万元、雇工140人的私人企业。“傻子”当上了老板,争议也从芜湖一路到了北京。
我当时供职的农村政策研究机构是杜润生领导的,他组织了关于“傻子瓜子”来龙去脉的调查,并把有关材料报到了邓小平的案头。记得当时传回来的小平指示,斩钉截铁就是“不要动他”四个大字!其中,最了得的还是那个“动”字,因为这一个字就包含了“运用国家机器的强制手段给予取缔和打击”的全部意思。
邓小平的办法就是允许实践、并从实际出发来观察和分析。冷眼看“傻子瓜子”,并不难厘清其中的是非曲直:年广久雇佣的140名工人,原本都得不到国有公司的工作机会;年广久付给工人的薪水,不低于当地国有工厂的给付水平;这些工人原本或失业,或从事其他工作但收益还不如给年广久打工。
更重要的是,“傻子瓜子”的市场成功,刺激了更多的瓜子供给——老板与老板的市场竞争加剧了,不但是顾客的福音,更是工人的福音!几十年的实践结果表明,中央计划体制不但运行成本奇高,也并没有完全消灭“剥削”——作为等级制替代产权与市场合约制度的产物,官僚特权替代了资本家的剥削;在“大锅饭”的体制下,多劳不能多得的,天天受到“不多劳却多得”行为的剥削。
邓小平不允许把重新冒头的民营企业一棍子打下去,坚持多试试、多看看,意在探索把复杂问题分开来处理的路径。
邓小平把企业家请回了中国。他执掌中国后不久,就高度肯定了历史上“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荣毅仁,并大胆决策划出一笔国有资本交付荣先生全权打理——这开启了“国有资本+企业家”的新经济模式。邓小平还运用自己的政治权威,多次对“傻子瓜子”这个事件表态,不准再动用国家机器鲁莽地扼杀民营企业家。这位革命老人一次又一次耐心地问:允许这些企业家的存在,难道真的就危害了社会主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