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知识产权联盟的探索与思考
2014-12-22徐翠艳
唐 玲 华 丽 徐翠艳
(1.黄河科技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5;2.河南工业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1)
对我国知识产权联盟的探索与思考
唐 玲1华 丽2徐翠艳1
(1.黄河科技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5;2.河南工业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1)
知识产权联盟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知识产权联盟进行了初步的实践,并取得了一定成绩,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我国知识产权联盟的发展策略和实施方法。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联盟;发展战略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联盟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各界都在积极探讨如何构建知识产权联盟,以发挥知识产权的最大效用。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为知识产权联盟提供了法律保障。
1 国内外知识产权联盟建设现状
知识产权联盟在国内外的发展进程不一。相比较来说,国外知识产权联盟发展的比较早,更加的成熟完善,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更大的作用;国内知识产权联盟起步较晚,处于探索阶段,还不成熟。
1.1 国外知识产权联盟建设现状
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联盟的组建和运行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并且积极组成专利池,通过纳入标准、许可、提起诉讼等多种措施打压竞争对手的发展空间。其中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和欧盟。
自1856年第一个专利联盟——美国缝纫机联盟成立以来,各种模式的产业联盟层出不穷,运营方式和手段也在不断发展。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国际知识产权联盟(IIPA)和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国际知识产权联盟《Inter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lliance简称IIPA)成立于1984年,是美国最大的、非常活跃的民间知识产权联盟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地就世界知识产权保护及各国版权问题向政府发表意见和提供政策建议[1]。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经常组织联合行动,游说政府和国会,影响政府的知识产权政策,配合政府的执法部门打击盗版等侵权不法行为,并经常就全球及世界其他国家的版权问题发表意见;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该协会在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分部,会员达8 000多人。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成立于1982年,现有会员280多个,其宗旨是促进国际国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和科技合作。欧洲是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发源地,也是世界上区域性知识产权制度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为建设知识型欧洲,2005年欧盟提出“第七研究框架计划建议”,并于2007年签署《里斯本条约》。《里斯本条约》的签订为欧洲知识产权一体化进程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条约签署当日,欧盟委员会发表公报说,该条约的签署将使欧盟能够从容应对21世纪的挑战[2]。
1.2 国内知识产权联盟建设现状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起步比较晚,目前还处在发展初期。1982年开始实施商标法,1984年实施专利法,1990年实施著作权法,基本形成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3]。
1.2.1 区域知识产权联盟建设现状。随着知识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各省市地区逐渐重视知识产权联盟。越来越多的地区成立知识产权联盟,以保护本地区企业的知识产权,促进本地区经济的长足发展。在区域经济体快速发展的基础上,我国环渤海、泛珠三角、长三角、中部六省等区域的知识产权联盟已经形成并处于发展完善之中。
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联盟成立于2003年,覆盖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的16城市,目的是建立专利保护行政执法协作网、跨区域知识产权人才专家库、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促进长三角区域经济快速良好地发展;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联盟成立于2004年,覆盖福建、江西、广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和广东9省区以及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目的是在知识产权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水平,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发展;环渤海区域知识产权联盟成立于2007年,覆盖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目的是集成环渤海区域内优秀专利技术和科技创新成果,使环渤海地区成为科技含量高的专利技术产业化基地;中部六省知识产权联盟成立于2007年,覆盖河南省、山西省、湖北省、安徽省、湖南省、江西省,目的是:中部地区专利权人在中部六省任何省份推广转化其拥有的专利技术和进驻专利技术产业化基地,均享受当地相关扶持政策;各省支持建设的专利技术孵化器也向中部地区所有专利权人开放,实行统一优惠政策;六省的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建立联盟,实现项目资源和转化渠道的共享。
1.2.2 行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现状。行业知识产权具有共性,因此有必要缔结行业知识产权联盟,用来保护本行业的知识产权。目前,林业、音视频产业、种业、智能终端、新能源、特殊钢产业、物联网等行业都建有自己的行业知识产权联盟。2003年2月26日,全国首个林业知识产权联盟——南林(南方林业)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暨安吉南林竹产业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在“中国竹乡”——安吉正式成立。2009年10月28日,北京市成立音视频产业知识产权联盟。2010年11月,中国种业知识产权联盟在北京正式成立。2011年12月21日,江苏省物联网知识产权联盟在无锡成立;2011年4月29日,新能源标准与知识产权联盟成立;2011年4月20日,北京智能终端行业知识产权联盟成立;2013年4月16日上午,泰州市特殊钢产业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联盟在兴化市戴南镇成立。2013年8月,重庆市组建行业知识产权联盟促企业发展。
2 我国构建知识产权联盟的思考
知识产权联盟已经得到社会各界、各行各业的重视,他们都在积极探索合适的发展模式。总的来说,我们可以在以下两方面继续探索:一是完善发展已有的知识产权联盟模式,使它们能够健康良好地长足发展;另一方面是推广普及已有的知识产权联盟模式,总结经验教训,让知识产权联盟在各行各业、各个地区遍地开花。
2.1 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
我国目前已经颁布并实施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基本形成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虽然我们已经有了一些知识产权法律,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例如专利行政执法缺乏制止侵权行为的有效手段、侵权判断的标准不明确、专利管理机关缺乏对严重侵权行为主动查处功能等等。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对假冒、侵权行为的约束力度较弱,致使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够。因此,修改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是参与国内外竞争的需要,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更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需要。
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颁布知识产权法典、赋予知识产权管理机关相应的职能、适度拓展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增加可操作性的内容、删除陈旧过时的条文。
2.2 培养一批专业人才
培养造就一大批知识产权联盟人才,是全面推进知识产权联盟的关键。没有大批的知识产权联盟人才,知识产权事业就无法发展,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就无法制定,知识产权就无法实施。因为,人才资源是一切资源的决定因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具有自我增值的巨大潜力,是实施知识产权联盟的重要保证。对知识产权联盟人才的培养途径,一是通过人才培养,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的人才队伍。建议各高校应该开设知识产权相关专业,源源不断地培养一批批年轻的、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人才,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注入新鲜血液。二是通过改进人才管理,挖掘人才潜力,激发人才活力,让人才的能力得以充分发挥,让人才的价值得以充分体现。通过在职学习、国内外考察访问、网上信访等途径集中培养一批行政执法队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队伍。通过参与国内外知识产权界的合作与交流,开展互访互训、学术交流、业务磋商。着力培养一批熟悉国内外规则、适应国内外竞争需要、具有国际水平的高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2.3 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国外的知识产权联盟一般具有一个独立的、统一的管理组织实体。我国不一定仿照此项,但一定得有知识产权联盟的一个服务体系。服务体系最主要的任务包括建立信息部和聘请自己的顾问与律师团。知识产权联盟的信息部应配备高素质的专职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了解各国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国外各联盟的动态以及侵权与维权的调查;知识产权联盟应该有与自己的联盟规模相适应的顾问与律师团,以提供智力支持,在联盟受到侵权诉讼或被侵权时,可以积极应对、解决纠纷。北京市在这方面已经有了具体实践并取得了一定成绩。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引入了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工信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作为联盟的秘书机构。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召集联盟成员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例会;研建数据库;发布行业动态分析报告;开展标准专利池调查研究;推动标准制定。
2.4 设立各种工作委员会
构建知识产权联盟,应该设立各种工作委员会来保证知识产权联盟的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地开展。知识产权是很多企业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如果用美国管理学家彼得提出的木桶效应来解释,知识产权就是企业发展的短板。他们知识产权意识淡薄,既不懂得运用知识产权保护自己的技术成果,也不尊重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没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通过调查研究,针对企业存在的各种问题,我们认为知识产权联盟可以设立以下委员会:研修委员会、规划委员会、信息委员会、专利技术实施委员会、法律委员会等等。各种工作委员会各司其职,相互补充。一旦知识产权联盟的成员遇到相关问题,能够马上有相应的工作委员会去帮助协商解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知识产权联盟的作用。
2.5 推广普及成功模式
不管在国内还是在国外,知识产权联盟都已经经历了较长一段时间的发展历程,积累了很多成熟的经验教训,这些都为以后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我们应该推广普及那些成功模式,积极引导有需求的地区或行业成立知识产权联盟。在国外,国际知识产权联盟(即美国知识产权联盟)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该联盟非常活跃,会员1900多家,下属八个协会(美国出版商协会,商业软件联盟,娱乐软件联盟,独立电影电视联盟国际视觉艺术协会,美国电影协会,全国音乐出版商协会,美国录音产业协会)。国际知识产权联盟为保护美国的知识产权作出了很大的、不可忽视的贡献。在国内,北京市和成都市率先进行了知识产权联盟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北京市知识产权联盟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分支联盟、细分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探索形成了产业链条合作、产学研用整合、中介机构服务的联盟模式;成都市知识产权联盟主要在三个层面展开:技术转移型知识产权联盟、细分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产业园区知识产权联盟[4]。
3 结论
毋庸置疑,我国的知识产权联盟建设起步较晚,还不成熟,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然而,我们已经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总结了很多经验教训。只要政府、企业足够重视,社会各界、各行各业齐心协力,我们就一定能够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联盟发展模式,保护我国的知识产权,让知识产权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最大的效用。
[1]王联合,叶建英.美国对华知识产权政策:国际知识产权联盟的角色[J].外交评论,2009(2):137-146.
[2]林小爱,林小利.欧盟知识产权战略新进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业界实务,2008(9):26-30.
[3]张昭庆,闫博慧.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探究——联盟保护[J].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5):41-43.
[4]方龙,何东,张强.成都市知识产权联盟发展路径研究[J].科技和产业,2013(9):76-79.
F204
A
1671-0037(2014)11-14-2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3年战略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引领计划项目,项目编号:13010303。
唐玲(1976.3-),女,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文献信息资源管理。
华丽(1956.6-),女,教授,研究方向:知识信息管理。
徐翠艳(1983.5-),女,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