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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满平原水乡

2014-12-21撰文林云举

浙江林业 2014年4期
关键词:平原绿化浙江

◆撰文/林云举

绿满平原水乡

◆撰文/林云举

绿满平原水乡,大地尽披绿装。浙江省平原绿化一路高歌猛进,仅2013年,就新增平原绿化面积46.3万亩,完成计划的121.2%。浙江省委、省政府于2010年在余杭区首次召开平原绿化工作座谈会,正式启动“1818”平原绿化工程,计划到2015年,在平原地区造林180万亩,使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8%。省委书记夏宝龙连续5年亲自主持召开全省平原绿化工作座谈会,李强省长和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也高度重视平原绿化工作。通过持续推进平原地区规模造林,不仅优化了森林布局,更让绿色画卷铺展江南水乡。目前,全省平原绿化建成面积达181.8万亩,平原区林木覆盖率18.1%,提前两年完成“1818”平原绿化行动目标任务,与树为邻、林水相依的生态家园已初具雏形。

平原绿化成绩斐然

浙江省“七山一水二分田”,山区面积占70.4%,平原面积占23.2%,在比例不足总量1/4的“田”里,虽然密集分布着我省大部分的城市和人口,承担了主要的工农业生产任务并累积了由此产生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2010年以前浙江的平原林木覆盖率却仅为14.8%。这个数字远低于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18%的基本标准。人口相对集中,生态环境却相对薄弱;人在城中,树却在山上。平原地区的绿化,陷入了十分尴尬的境地。如何让平原地区的人们真正享受到发展带来的福利,让人与森林亲密接触?这一问题自2010年开始破解,并在实践中摸索出一系列方法,创造性地解决了平原造林的诸多难题。

坚持党政主导。领导重视,历来是浙江林业发展的一大优势。“头头抓头头”,省委书记抓县委书记,县委书记抓绿化,政府主导搞造林,成为我省平原绿化的最大创新。各级政府把平原绿化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安排,建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督促检查,平原绿化成了名副其实的“一把手”工程。提出要求之外,更有领导约谈、检查督导、考核奖惩的后续措施持续跟进。平原造林不只局限于林业部门,而是党政主导下多部门的通力合作,土地、投入、管护等诸多难题就此迎刃而解。

坚持统筹谋划。平原绿化,不仅为浙江各级党委、政府和务林人提供了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机会和舞台,而且为浙江城乡居民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2008年启动的森林系列创建为平原绿化搭建起重要平台,2012年启动的“四边三化”工程和2013年启动的“三改一拆”复绿工程拓展了平原绿化的纵深。以规划为龙头,致力生态与经济双赢,结合新农村和生态省建设,注重“点、线、面”结合、城乡并进,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年接着一年干,浙江省的平原绿化始终没有停顿和松懈。

坚持资金保障。浙江省建立起以公共财政为主的投入保障体系,一方面大力整合部门绿化项目资金,东阳市将2013年“三公经费”省下来的1380万元资金全部用于绿化;另一方面则更广泛发动社会资金投入绿化。瑞安市发动企业家为平原绿化捐资5831万元,慈溪市筹集“森林基金”达8987万元,鄞州区成立全国首个县级绿色碳基金,筹集资金7672万元,义乌市仅2013年一年,社会各界绿化投资就高达2亿元。

坚持责任考核。2011年起,省林业厅每年组织2—3次督促检查,由厅领导带队,对当年参加全省平原绿化工作座谈会的20个县(市、区)开展专项检查,将结果上报省委、省政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检查结果作批示,下发各县(市、区),敦促整改落实。是领奖牌还是亮红灯?考核结果说了算。把平原绿化列入年度生态省建设考核,列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建立绿化督查通报和问责约谈制度,真正做到了工作常态化推进和经常性督促。

坚持共建共享。天蓝地绿水清气净的生态家园需要大家共同建设,随之而来的生态福利也由民众共同享有。在推进平原绿化过程中,各级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林木认建认养、营造纪念林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植树活动,增强群众参与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苍南县专门设立“苍南绿化社会贡献奖”,大力表彰宣传先进典型,普陀区通过“以奖代补”等激励手段,引导企业、机关、学校和个人认栽认养,营造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兴绿的良好氛围。

这些经验和做法,我们要在今后平原绿化工作中始终坚持并不断发展。

“森林浙江”建设任重道远

提前两年实现“1818”行动目标,平原绿化工作迅猛的发展势头让人欣喜。可是,在完成目标任务之后,如何继续推进平原绿化工作,这是一个值得大家思考的问题。去年在海宁举行的全省平原绿化工作座谈会上,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目标任务,将启动于2011年的“森林浙江行动”向纵深推进,并赋予了平原绿化建设新的内容。平原绿化的阶段性成果只是漫漫征途的一小部分,要真正建成“无山不绿、有水皆清、四时花香、万壑鸟鸣、绿荫护夏、红叶迎秋”的“森林浙江”,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最关键的一点,是要将平原绿化与省委、省政府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扩面提质”,不仅要多种树,更要种好树,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四方面重点工作。

开展“创森”行动,添绿城乡。前期制定“创森”标准,中期实施考核办法,后期考核通过之后还颁发“金字招牌”,我省的森林系列创建工作开展至今,带动了政府和民间巨大的建绿投入和建绿热情。目前,浙江已建成7个“国家森林城市”和多个省级“森林城市(城镇、村庄)”,绿化已成为百姓身边随处可享的绿色福利。下一阶段,要积极促成“绿色福利”变身“金色财富”。各地要提升标准,拉高标杆,以创建“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为重点,扩大建设覆盖面,提高绿化受益面,由点向面、由局部向整体、从典型示范向连片建设推进,持续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规划为指导,尊重农民意愿,加强农村生态保护,体现农村特色,保留乡村风貌,守护乡情美景。一方面要进一步深化2012年启动的“珍贵树种进万村”行动,以“森林村庄”创建为载体,采取赠苗造林等方式,促进平原绿化高质量地扩大覆盖面;另一方面,也要同步加强市、县级林业保障性苗圃建设,保障珍贵树种容器苗供应。

推进“四边三化”,提质增量。2012年,全省启动“四边三化”行动,“四边”绿化随即如火如荼地展开。目前,“四边”区域已完成森林通道建设里程9837公里、面积17.9万亩;完成通道沿线林相改造面积74.5万亩,共投入绿化资金60.1亿元。“四边三化”行动推进到第三个年头,绿化之外,更要积极推动美化和洁化。相传白居易任杭州刺史时疏浚西湖、筑堤植树,每隔十丈栽一柳树,柳树中间再种桃树,离任时,西湖已桃红柳绿,风光秀丽。而苏东坡在杭州任职期间治西湖、筑大堤,“植芙蓉杨柳于其上,望之如画图”,是为“苏堤春晓”。白堤和苏堤早已成为杭州的两道佳景。古代官员尚且如此,何况今人。下一阶段,我们要为“森林浙江”添上绚丽的色彩,要精心施工,提升绿化景观,把生态治理与景观美化结合起来,如同建公园一样建绿地,造景一样造林,遵循“春有花,夏遮阴,秋染色,冬透阳”的原则,栽植“高富帅”树种。注重选择树体高大的乔木树种、价值较高的珍贵树种、树形优美的彩色树种、容易生长的乡土树种、彰显特色的地方树种、抵抗力强的长寿树种开展种植。

结合“三改一拆”,见缝插绿。2013年,浙江启动为期三年的“三改一拆”工程,重点改造城市规划区内的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拆除城乡违法建筑。“三改一拆”势如破竹,但一些拆出来的土地尚未得到有效利用,有的地方建筑垃圾未能及时清理,所以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强指导督促,做好“拆用结合”这篇文章,做到拆建衔接、科学利用,该上项目的上项目,该复垦的复垦。城乡留用地和拆改出来的土地,凡是没有安排项目的,一律纳入平原绿化规划,先种树。充分挖掘空闲地、废弃地、边角地空间,实行城市“拆违造绿”、乡村“见缝插绿”。将改造拆违与绿化建设结合,实行同步设计、招标、建设和验收,确保“三改一拆”工作取得实效,让城乡建绿成为城乡的“整理运动”,带动违章拆除、环境整治、美化亮化。

服务“五水共治”,植树治水。浙江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了“五水共治”目标,将“植树治水”这一命题摆到了突出位置。“植树治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具体实践。此前,我省在“植树治水”方面已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如嘉兴市石臼漾湿地总面积1635亩,其中绿化面积1108亩,劣V类的河水抽进来,在湿地运行4—8天,就变成了符合国家标准的Ⅲ类水体,每天可为嘉兴城市水厂提供25万吨安全供水,还成为市民乐意前往的休闲场所。这种通过科学改善生态环境造福民众的事例正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下一阶段,我们要把“植树治水”作为加强生态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作为“五水共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抓手推动实施。完善政策保障制度,继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完善投入标准,加快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多种投入模式,鼓励公益性捐赠、社会募集。

从理念的提出到政策的推进,从党政主导到行业指导,浙江平原绿化始终紧跟形势,不断创新。当前,我省正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日益突出,良好的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让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上新鲜空气、吃上放心食品,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建设“森林浙江”,任重道远,浙江务林人当奋勇争先,同心协力,共同建设水净山青的生态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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