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设立政府质量奖 践行总书记“三个转变”
2014-12-20李颖
李颖
质量发展是兴国之道、强国之策。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弘扬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企业追求卓越绩效,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推进质量首善之区建设,“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正式设立。
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的设立,顺应并践行了习总书记关于“三个转变”重要论述精神,为北京市各级质量管理部门指导并服务于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的载体和平台。通过政府设立质量奖的方式,来促进企业改善管理绩效,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并引导各类组织自发运用质量奖标准进行自我评价、改进,寻求卓越的绩效。培育卓越企业,以奖兴企,进而提升北京市的整体国际竞争力。
而放眼世界,各国对质量的奖励也是以设立国家质量奖为主要方式。据悉,目前国际上已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质量奖励制度,包括日本“戴明奖”、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欧洲质量奖、英国质量奖、瑞典质量奖、加拿大杰出奖、新加坡质量奖、拉吉夫甘地国家质量奖、新西兰国家质量奖等。实践证明,设立国家质量奖,不仅能极大地增强企业的质量责任感和勇于竞争的信心,而且还能起到巨大的带动和示范作用,激励更多的企业在质量上追求卓越,促进国家质量水平的整体提高。
目前国际上已有88个国家实行国家质量奖制度,如日本“戴明奖”、欧洲质量奖通过这些国家质量奖的评选活动,企业普遍开展“自评”从而促进一个国家产品质量的普遍提高。
日本在二战后面对经济复苏和“东洋”货口碑不佳的压力,政府颁布了一系列质量促进的法案,于1951年设立质量奖。在政府的强力推动和引导下,日本企业全面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经过30年的努力,质量水平全面提高。日本政府通过授予优秀企业国家质量奖的形式,在全球树立了一批知名品牌和企业,大大提高了日本产品质量的声誉。
上个世纪80年代,为了应对日本产品的挑战,美国总统、国会议员、各州政府、专家学者、企业经营者掀起了一场质量复兴运动。198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马尔科姆·波德里奇国家质量提高法》,规定设立国家质量奖。通过政府表彰先进的形式,重塑美国质量的形象和信誉。欧盟委员会于1990年设立欧洲质量奖。虽然欧洲质量奖设立较晚,但由于设计科学、要求严格、评审严密,已成为世界最负盛名的质量奖项之一,对企业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日益显现。
新兴的工业化国家中,除中国外,都在经济进入增长的关键时期设立了“国家质量奖”,如韩国于1975年,印度和巴西于1991年,俄罗斯于1996年分别设立“国家质量奖”。
以上国家的实践表明,在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设立“国家质量奖”,能极大地增强企业的荣誉感和勇于竞争的信心,提升广大企业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水平。
同时,也体现政府对提高质量的主张,体现一个民族对高质量的追求。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