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要求切实加强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
2014-12-20三木
文│本刊记者 三木
2014年3月17日,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加强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对加强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记者从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了解到,自2011年国家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以来,各地积极推进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目前全国已聘用草原管护员8万多人。实践证明,草原管护员队伍在强化草原禁牧区巡查、核定草畜平衡区放牧牲畜数量、保护草原围栏设施、发现和制止草原违法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确保草原补奖政策取得实效做出了积极贡献。由于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工作刚刚起步,目前还存在省区间进展不平衡、管理不够规范、草原管护员积极性不高和作用发挥不够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意见》在阐释加强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的同时明确了加强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加强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的措施要求,以加强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
《意见》指出,草原管护员是基层管护草原的重要力量,是草原监理队伍的有益补充。加强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是强化基层草原管护工作的迫切需要,是落实草原补奖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发挥农牧民群众主体作用的有效途径。在当前贯彻落实草原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任务更加繁重的新形势下,迫切需要加强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壮大草原管护力量。
《意见》要求,各地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要求,从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高度出发,以壮大基层草原管护力量、适应草原保护的实际需要为目标,加快建立一支“牧民为主、专兼结合、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草原管护员队伍。加强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要坚持“明确目标,加快建设;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的原则,采取五方面的措施:一是明确职责,科学设置草原管护员岗位;二是严格选聘,切实把好草原管护员的“入口关”;三是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草原管护员履职能力;四是强化管理,充分发挥草原管护员的作用;五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