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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农牧业标准化建设的初步思考

2014-12-20辛盛鹏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中国畜牧业 2014年22期
关键词:农牧业西藏标准化

文│辛盛鹏(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政府应将标准化工作纳入预算,在标准的制修订、标准的研究、标准化示范、技术标准的培训等工作方面增加投入。

西藏实现农牧业跨越式发展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思维,系统谋划,全面推进,在许多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概括起来有:要转变发展观念,用工业化的理念谋划农牧业;要根据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增加资金投入,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农牧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强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提高科技对农牧业经济的贡献率;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逐步实现产业化生产经营;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牧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农牧民素质;加强政策研究,创新机制,制定促进产业发展的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解放、发展生产力等。上述诸多方面均对提高农牧业综合实力具有积极影响。本文谨就标准化对实施“一产上水平”战略所发挥的作用谈点浅显的认识。

标准化是以技术科学和管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为基础,以系统理论为指导,形成的一门具有自身特点的新兴学科。标准化作为一门学科,毫无疑问有它自己的理论。在我国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的观点,至今仍被视为揭示标准化本质特征的至理名言,这可算是古典的标准化理论。现代标准化活动是人们的一种社会实践,具有组织性、目的性的特点,伴随着这种实践的理性思维形成了标准化的原理、方法和技术。

改革开放以来,西藏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人民认真贯彻党的改革开放及一系列富民政策,自治区政府提出了“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高度重视发展农牧业经济,农牧业生产稳步发展,农牧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目前,农牧业正在由传统、粗犷、分散生产方式向现代、精细、集约的方向转变,农牧业生产处于从数量型向数量与质量效益并重型转变的战略性结构调整阶段,客观上要求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渗透科学技术,在整个产业链进行技术集成,整个生产过程实现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是建立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农牧业的基础,是产业化的前提,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的升级必须依靠标准化工作的不断深入。

近年来,西藏加大了促进农牧业生产方式向规模化、专业化和产业化转变的工作力度。在农畜产品优势产区,积极推广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和实用技术,实现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采取有力措施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牧业,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奠定了基础。

一、标准化的特征

GB/T2000.1《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对标准化有一个定义,即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活动。该活动包括编制、发布和实施标准的全过程。标准化的主要作用在于为了其预期的目的,改进产品、生产过程和管理,促进技术合作、技术集成和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并防止贸易壁垒。其实质就是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其目的是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

标准化的这个定义揭示了标准化的如下特征:

1.标准化不是一件孤立的事物,而是一个活动过程。主要是制订标准,贯彻实施标准,并不断修订标准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一次就完结了,而是一个不断循环、螺旋式上升的运动过程。每完成一个循环,标准的水平就提高一步。

2.标准化的效果只有当标准在社会实践中实施以后,才能表现出来。由此可以说,农牧业标准化就是“为了农牧业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标准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实施的活动”。

二、农牧业标准化的作用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标准化在规范农牧业生产,提高农畜产品质量,扩大出口等方面的作用,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和接受。近年来,各地加大了促进农牧业生产方式向标准化、专业化和产业化转变的工作力度,在农畜产品优势产区,积极推广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和种植(养殖)实用技术,有力地促进农牧业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三、西藏农牧业标准化状况

西藏自治区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负责标准化的行政管理机关—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2004年10月正式成立。自治区农牧厅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处负责全区的农牧业标准化工作。近年来,在自治区畜牧总站内部设立质量标准与认证科,成立西藏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作为标准化的技术支撑。此外,在区内还有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拉萨)、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等科研、检测机构参与农牧业标准化工作。

通过共同努力,截至2007年年底,累计制定农牧业地方标准11项,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6个,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113个。同时,根据农业部的统一部署,2008年在全区10个县安排11万亩的标准化生产和高产创建示范基地。目前,西藏的农牧业标准化工作已经起步,正朝着健康的轨道迈进。

四、中央和自治区对农牧业标准化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8年10月中央召开了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在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一部分中强调,“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随后,西藏自治区党委召开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该意见用一段的篇幅特别强调“全面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农牧业标准化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2007年西藏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农牧业科技发展规划》,该规划的基本原则也强调“推进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标准化进程,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由此可见,从中央到地方已经高度重视农牧业标准化并将其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就需要农牧部门深入调查研究,把握发展规律,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狠抓落实,紧紧围绕着“一产上水平”的发展战略,落实标准化的具体措施。

五、实施农牧业标准化的重点区域

按照优势区域、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先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区域集中、规模做大、质量提升、效益提高的目标要求,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实施标准化。

1.藏西北绒山羊产业带:以阿里地区日土县、那区地区尼玛县为中心,共12个县。包括阿里地区日土县、噶尔县、革吉县、改则县、措勤县;那曲地区的申扎县、班戈县、尼玛县;日喀则地区的定日县、昂仁县、仲巴县、萨嘎县。

2.藏东北牦牛产业带:以那曲、昌都两县为中心,共13个县。包括那曲地区的那曲县、聂荣县、巴青县、嘉黎县、安多县;昌都地区的昌都县、边坝县、江达县、类乌齐县、丁青县;拉萨市的当雄县;山南地区的桑日县、加查县。

3.藏系绵羊产业带:以那曲地区中部、拉萨市北部为中心,共26个县。包括拉萨市当雄县;昌都地区八宿县、江达县、贡觉县、芒康县、察雅县;山南地区贡嘎县、隆子县、措美县、浪卡子县;日喀则地区江孜县、昂仁县、康马县、仲巴县、岗巴县;那曲地区申扎县、班戈县、那曲县、聂荣县、安多县、比如县、尼玛县;阿里地区普兰县、革吉县、改则县、措勤县。

4.藏东南林下资源、藏药产业带:包括林芝、昌都地区各县,那曲地区的巴青、索县、比如、那曲、嘉黎,拉萨市的当雄、堆龙德庆,山南地区的加查等县。主要产品有松茸、虫草、天麻等。主要是保护松茸、虫草生长的生态环境,做好种质资源保护,研发人工促繁技术和人工栽培技术,建立藏药材生产基地,发展藏药生产加工。

5.藏中优质粮油产业带:包括“一江两河”和“三江”流域的25个优质高产商品粮生产基地县和饲草料生产基地县。主要有日喀则地区江孜县、白朗县、日喀则市、昂仁县、萨迦县、拉孜县、定日县、南木林县、谢通门县;拉萨市堆龙德庆县、林周县、曲水县、达孜县、墨竹工卡县;山南地区乃东县、扎囊县、贡嘎县、隆子县;昌都地区昌都县、左贡县、丁青县、芒康县、洛隆县;林芝地区波密县、察隅县。

6.城郊无公害蔬菜产区:包括拉萨、日喀则、山南、昌都、林芝等主要城市周边,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增加饲草料作物,重点发展奶牛、猪、家禽生产,发展设施农业和蔬菜,发展观光农业。

7.藏猪藏鸡产业带:藏猪产区包括林芝地区、昌都地区和那曲地区嘉黎县。藏鸡产区以山南地区、拉萨市、林芝地区、昌都地区东南部、日喀则地区中南部为主。

8.青藏铁路沿线畜牧业。主要包括堆龙德庆县、当雄、那曲、安多等县。

在上述八个产业带中,以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为方向,重点培育和打造青稞、牦牛、绒山羊、藏猪藏鸡、无公害蔬菜等区内外享有盛誉的特色品牌。

六、农牧业标准化实施的载体与类型

西藏的分散种植(养殖)占大多数,给全面推广标准化生产带来困难,所以,首先要选择具有一定规模、组织化程度较高、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生产单位作为标准化实施和推广的载体,形成以下几种类型:规模种植(养殖)企业(或个人)+标准化;龙头企业(主要指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种植(养殖)基地+标准化;农牧业专业协会+农户+标准化;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农户+标准化;种养大户(种畜禽场、经纪人等)+农户+标准化;在已经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地区推广标准化生产。

七、推进农牧业标准化的重点工作

1.健全农牧业标准化管理体系。农牧业标准化管理体系是农牧业行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健全标准化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农牧业标准化工作的规划、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工作。相关事业单位作为技术支撑,负责标准的起草、宣传贯彻、技术培训、技术指导与咨询等工作,要形成自上而下的通畅管理与运行体制;在各不同的层面,明确分工,明确任务,相互配合,整体推进农牧业标准化工作。同时,应尽快与区技术监督部门协调组建西藏自治区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汇集西藏自治区各方面的农牧业技术人才,作为政府部门的技术支撑。

2.完善农牧业标准体系。尽管我国的农牧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农牧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西藏也制定发布了一些地方标准。但是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国际经济贸易一体化的发展,目前的农牧业标准已不能满足农牧业发展的需要。无论从标准数量看,还是从标准的技术水平看,这些技术标准和质量安全标准已不能满足现代农牧业发展规模、市场流通、产品贸易、质量监控和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的需求。农牧业标准体系建设是加快农牧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也是提高农畜产品质量、扩大内需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要实现农牧业标准化,必须首先制订出科学可行的标准。

针对西藏农牧业发展特点、草原生态环境恶化和农产品安全的问题,首先应抓紧制定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的技术标准、动植物遗传资源品种标准、草原生态保护、投入品使用等标准,作为国家、行业标准的补充。

3.加强宣传与培训。应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农牧业标准化工作,普及标准化知识,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标准化意识。应充分发挥科研、教学和各级技术推广机构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开展农牧业标准化的培训工作,逐步提高企业生产的标准化水平。应培育和发展农牧业标准化服务机构,引导标准化组织开展农牧业标准化咨询服务,扩大服务咨询覆盖面。

4.做好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场建设。加强农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在建设的设计中,考虑西藏地方的特点和企业的基础条件,重点在藏西北绒山羊、藏东北牦牛、藏西绵羊、藏东南林下资源与藏药、藏中优质粮油、城郊无公害蔬菜、藏猪藏鸡开发和青藏铁路沿线畜牧业产业带,建设农畜产品的标准化示范基地。推广标准化管理规范的“公司+农户+基地+标准”等生产经营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农牧业标准化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和辐射效应。政府应在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相应的配套,逐步扩大示范区域和范围。

5.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查其是否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和管理,特别是在农(兽)药、饲料和化肥等投入品的使用、动物疫病防治、生产过程管理、档案记录等方面,逐步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促进其进行标准化生产。

6.推行科学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在欧盟,养殖业广泛应用GAP(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在北美的农畜产品加工企业主要应用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应充分运用现有的标准化成果,同时,结合西藏的特点进行深入研究,将这些先进的管理体系应用于西藏的农牧业生产,提高西藏农牧业标准化水平。

7.鼓励企业认证。目前,在我国农牧业中,体系认证主要有ISO、GAP、HACCP、GMP;产品认证主要有无公害农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要采取措施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养殖)企业和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相应的认证,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打造品牌,逐步实现品牌战略。

8.逐步实行市场准入。引导各地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逐步实行市场准入。可以先从比较成熟的大宗农畜产品开始,在市场准入的初期先从比较容易管理的超市和批发市场开始,然后稳步推进。

八、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首先应提高政府和领导层面的认识。目前,党中央、国务院、农业部和地方政府非常重视农牧业标准化工作。要求抓紧推进标准的制定和完善,鼓励各地制定主导产业的产品标准、操作规程,积极推进标准化示范,加强农畜产品认证。因此,各地政府也必须加强对农牧业标准化的领导,提高对标准化的认识,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的考核范畴。标准化绝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实实在在的科学,要将认识统一到标准化是农牧业产业化的基础,是实现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的保障,是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的有效手段上来,并且真正落实到行动中去。

其次是提高标准化实施载体即企业、农民和种植(养殖)户的认识。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标准化对推动农牧业生产的重要作用,宣传农牧业标准化理论的知识,提高种植(养殖)生产者对标准化的认识,通过标准化使其真正受益,逐步使其能够自觉地运用标准化组织生产。

2.加强技术研究机构建设,整合资源和技术力量。进一步加强西藏现有的农牧部门、科研、教学单位内部研究机构技术力量,增加科研设备,配备专业人员,针对西藏特色农牧业标准化进行深入研究。同时,整合现有科研资源和技术力量,共同解决农牧业标准化方面的技术难题,成立自治区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一种很好的形式。

3.加强农牧业标准化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逐步建立自治区、地区(市)、县级农牧业标准化队伍。区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有专门的质量标准内设机构,地区(市)明确质量标准负责部门,县里有质量标准岗位,农牧业标准化实施载体指定质量标准负责人,形成自上而下的一支管理和技术队伍。同时,根据西藏农牧业发展的总体安排和部署,配合各产业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加强队伍的培训,促进一产水平的迅速提高。

4.深化改革,制定扶持政策。

要严格落实中央制定的标准化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奶牛养殖场和标准化养殖小区政策。同时,结合西藏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加大对标准化生产的补助力度,制定对通过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奖励制度,制定引进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积极引进标准化实施好、带动性强的区外民营资本来西藏投资建厂。

5.纳入政府预算,增加财政投入。政府应将标准化工作纳入预算,在标准的制修订、标准的研究、标准化示范、技术标准的培训等工作方面增加投入。同时要在研究、检测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力度。

6.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西藏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需深入调查研究,把握农牧业标准化工作的规律,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有关制度建设,建立推进农牧业标准化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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