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泰国双边贸易互补性与竞争性研究
2014-12-19涂庄王艳芳
涂庄++王艳芳
一、引言
中泰两国有着悠久的友好交往历史,早在汉唐时期两国便开始遣使通商、互通有无。中泰正式建交以后,两国间货物贸易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以来,两国双边贸易得到了极大促进。截至2013年,中国已经连续4年成为泰国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2013年泰国对中国进出口总额达6496亿美元,首次超过日本成为泰国第一大贸易伙伴。据泰国商务部数据显示,2014年1月至5月,泰国从中国进口商品总额为1485亿美元,占泰国同期进口货物贸易总额的15.73%;泰国从中国出口商品总额为1040亿美元,占泰国同期出口贸易货物总额的11.20%。
随着两国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两国贸易的主要产品也从单一的农林产品转向多元化发展。根据泰国海关公布的数据,笔者列举了2013年中泰贸易的主要产品,详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中国对泰国出口的主要商品前5位是电动机械及零配件、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家用电器、电脑及零配件和化工品;中国从泰国进口的主要商品前5位是天然橡胶、化工品、塑胶粒、电脑及零配件和橡胶制品。表明中泰两国一方面基于各自禀赋差异,在天然橡胶、木材、家用电器等产品上存在较大的贸易互补性,另一方面在化工品、电脑及配件等产品上存在大规模产业内贸易,说明两国产品结构存在重合,在有关产品出口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竞争性。
二、中国与泰国贸易互补性分析
本文采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来分析中泰两国双边贸易互补程度。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简称 RCA 指数)由美国经济学家巴拉萨于1965年提出,是指一国某产品出口在该国所有产品出口中的份额与在世界市场所有产品出口中的份额比率。其具体计算公式为:RCAij=(Xij/Xi)/(Wj/W)。
式中,RCAij 代表i国j类商品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Xij表示i国j类商品的总出口额,Xi代表i国总出口额,Wi代表世界市场i类商品的总出口额,W代表世界市场的总出口额。
RCA指数计算所需数据全部来源于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该数据库提供了自1962年以来超过200个国家和地区的官方年度商品贸易数据,其统计范围覆盖了全世界99%以上的商品贸易流量,是目前世界上最大、最权威的国际商品贸易数据库。笔者按照《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第四版(SITC,REV4)商品分类方法,根据公式计算得出中国和泰国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具体结果如表2所示。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可以反映一个国家某种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地位。一般认为,如果RCA>2.5,则表明该国该项产品具有极强的竞争力;如果1.25≦RCA≦2.5,则表明该国该项产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如果0.8≦RCA≦1.25,则表明该国该项产品具有中度的国际竞争力;如果RCA﹤0.8,则表明该国该项产品竞争力弱。
由表2数据可以看出,2010-2013年间,中国在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6 类)、机械及运输设备(7 类)、杂项制品(8 类)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而在其他6类产品则不具备比较优势。而泰国食品及活动物(0类)、食用原料(燃料除外)(2 类)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在化学成品及有关产品(5 类),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6 类)、机械及运输设备(7 类)具有中度国际竞争力,其余类别商品则不具备比较优势。
结合表2数据可以发现,2010-2013年,在0-5类产品泰国的RCA指数均明显高于中国,而且0类和2类产品泰国均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而中国则不具备比较优势;在6—8类产品中国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而泰国则具有中度比较优势或不具备比较优势;在9类产品上中泰两国均不具备比较优势。总的说来,在初级产品(0—4)出口上,泰国相对于中国处于优势地位;而在部分工业制成品(6—8类)出口上,中国产品具有更强的国际竞争力。两国在0类、2类、8类产品上呈现出很强的贸易互补性,只要两国按照比较优势原则深化国际分工,消除贸易壁垒,完全可以实现贸易利益最大化,提升两国人民福利水平。
三、中国与泰国贸易竞争性分析
本文采用出口产品相似度指数来衡量中泰两国的贸易竞争程度。出口产品相似度指数(Export Similarity Index,简称ESI指数)在1979年由克瑞宁和芬格提出,用来衡量任意两个或两组国家在第三国(地)市场或世界市场上的出口产品相似性程度。其具体计算公式为:
ESIij={ }
式中,ESIij代表i、j两国出口到k市场的产品相似度指数, X1ik代表i国出口到k市场的第一种商品组合,Xik代表i国出口到k市场的全部商品价值总额,X1jk代表j国出口到k市场的第一种商品组合,Xjk代表j国出口到k市场的全部商品价值总额。出口产品相似度指数取值范围为0—100,出口产品相似度指数数值越大,说明两国出口产品结构越相似,两国贸易竞争性表现就越强。笔者依然按照《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第四版(SITC,REV4)商品分类方法,选用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来源数据进行计算,计算结果详见表3。
从表3中的ESI指数可以看出,2010-2013年两国总体出口相似度指数均超过了70,说明中国与泰国出口结构相似度非常高,而且自2011年以来,两国总体出口相似度指数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表明两国在出口领域的竞争程度正在加强。中国和泰国在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6 类)、机械及运输设备(7 类)产品上出口相似度指数较高,其中在运输设备(7 类)产品出口相似程度最高,且自2011年起该类产品出口相似度指数逐年上升,说明两国在这一类产品出口上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
四、结论
通过对中泰两国货物贸易竞争性与互补性的研究可以发现,中泰两国食品及活动物(0类)、食用原料(燃料除外)(2 类)、杂项制品(8 类)产品上呈现出很强的贸易互补性,但在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6 类)、机械及运输设备(7 类)产品出口相似度较高。这要求一方面,中泰两国应基于自然禀赋及分工程度的差异,推动在天然橡胶、木材、家用电器及电脑零配件等产品双边贸易合作,扩大贸易规模;另一方面,中泰两国应针对双方竞争性较强的产品上进行深度的贸易合作,提高产品附加值,采取措施推动双边产业内贸易发展,在更大程度和范围推动两国贸易发展。笔者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充分发挥两国政府的推动作用。两国政府应进一步减少贸易限制措施,加强海关、商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建设东南亚泛亚铁路和湄公河经济走廊,推动两国经贸合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对于两国在出口竞争方面的争端,两国政府应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协议》规定来妥善解决,避免出现矛盾激化,促进两国关系和谐发展。
第二,积极鼓励两国企业开展经贸投资合作。中泰两国企业在两国互补性较强的商品进出口上应进一步挖掘贸易潜力,扩大贸易规模,有实力的两国企业还可进行大规模的直接投资。在双方竞争性较强的商品进出口上,中泰两国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分工定位和技术水平,大力发展产业内贸易,通过金融合作、电子商务、基建投资等手段努力带动双方的不同层次、不同技术水平的工业制成品及零配件的双边贸易。
(作者单位: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责任编辑:杨再梅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