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政策系列解读(二)
2014-12-19
如何监测和确定棉花、大豆市场价格
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启动目标价格补贴。与目标价格对应的棉花、大豆市场价格为采价期内全省(区)平均市场价格。
1.采价环节。采集到厂(库)价格作为市场价格,即棉花采集轧花厂收购籽棉的价格,大豆采集粮食收储企业、大豆加工企业收购大豆的价格。之所以不采集地头价格作为市场价格,主要是由于农民在地头直接出售的农产品,水分、杂质含量差异较大,难以找到代表品,所采集的价格悬殊较大,难以保证价格数据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2.价格指标。棉花市场价格为轧花厂收购的籽棉折皮棉价格。有关部门根据监测的籽棉价格、棉籽价格、衣分率等指标,按以下公式计算籽棉折皮棉价格:
籽棉折皮棉价格=[籽棉价格—棉籽价格×(1—衣分率)]/衣分率+加工费用,衣分率是指轧出的皮棉重量占籽棉重量的比例,即籽棉产皮棉率。
大豆市场价格为试点地区各省(区)国标中等大豆到库(到厂)收购价格。
3.采价期。采价期为农产品的集中上市期,其中棉花为当年的9月至11月,大豆为当年10月至次年3月。根据历史经验,在实施临时收储前,采价期棉花、大豆的交售量分别达到全年交售量的85%、80%左右,基本能够代表试点地区的实际出售价格。
4.核定方法。市场价格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部、粮食局、供销总社等部门共同监测,按省核定,一省一价,即市场价格按监测的全省(区)平均价格水平核定,不是指单个农户的实际出售价格。
目标价格什么时候公布 各地区价格是否一致
试点阶段目标价格每年确定一次,以便根据试点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目标价格在作物播种前公布,以向农民和市场发出明确信号,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安排农业生产。试点地区同一品种目标价格水平都是一致的,新疆全区实行统一的棉花目标价格,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实行统一的大豆目标价格。
目标价格补贴发给谁 如何发放
目标价格补贴对象是试点地区种植者,总的原则是多种多补,少种少补,不种不补。
目标价格补贴发放分两步进行,一是采价期结束后,如果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中央财政按照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的产量,核定对每个试点省(区)的补贴总额,并将补贴额一次性拨付到试点地区。二是试点省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补贴办法,负责将中央拨付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种植者手中。
由于与目标价格对应的市场价格是一个平均价格,所以农民领到的补贴也是按照目标价格与市场平均价格的差额计算的。如果农民卖出的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实际得到的收入就会多一些。因此,农民要尽可能提高农产品品质,并努力把握市场节奏,争取将产品卖个好价钱。
目标价格补贴与现行农业补贴的区别
主要区别有两点:一是现有涉农补贴大多按照计税面积发放,与是否种植和种植何种农作物不挂钩,是普惠制补贴;目标价格补贴要与作物实际种植面积或产量、销售量挂钩,多种多补,不种不补。二是现有补贴相对固定,只增不减,年年发补贴;目标价格补贴要与市场价格挂钩,只有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才发补贴;低得越多,补贴越多。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