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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部门优势做好宪法和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2014-12-16刘长江

读写算·教研版 2014年18期
关键词:法律意识宣传教育

刘长江

摘 要: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是我们每个人应当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义不容辞的职责;宣传教育;法律意识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18-138-01

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名合格公民。遵守法律、履行义务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职责,那么如何更好的履行这个职责呢?如何更好的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呢?我将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宪法和法律的宣传教育是宣传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

首先,我们要明确思想意识,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社会主义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得到全国落实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除了要有建立健全完善法律体系、科学合理司法制度、秉公执法的政治队伍,同时也离不开宪法和法律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自觉地学习法律运用法律、维护法律,使宪法和法律入脑入心,变成人们行为规范和自觉行动,所以宣传部门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上要发挥应有的作用。当前,宪法和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社会上增强两个意识。

1、要增强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的意识。宪法是法律的法律,是母法。它规定国家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决不允许对宪法要求有任何损害,是依法制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根本法律依据。依法治国首先就必须依照宪法治国,严格按照宪法规定办事。

2、要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深刻阐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关系。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不仅需要在宪法和法律规范内活动,而且也应该加强执政党地位、维护并确保宪法和法律的绝对权威。我们的党政机关要自觉地做到依法行政、懂法、用法、守法、护法,使之成为全公民的自觉行为。特别是把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把法制与德治结合起来,在全社会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使坑、蒙、拐、骗等欺诈行为没有立锥之地。

这些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培养树立,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法治国家中发挥重要作用。怎样培养和树立人们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就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江泽民同志指出一种观念的树立、一种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期性、艰巨性,并逐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挥宣传工作优势,做好宪法和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

经过十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宪法和执法知识得到普及,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地增强,公民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宣传部门当然也做了大量工作,在今后宪法和法律学习宣传工作中宣传工作都一如既往、发挥部门优势,做更多工作。一是要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电视、广播、期刊、网络等大众新闻媒体是最直接、最普遍、最有效的传播媒体,要发挥这些大众媒体对宪法和法律学习宣传中的作用。二是要进一步加大理论宣传、社会宣传的力度,理论工作要加强宪法和法律的研究,从理论高度阐述清楚宪法和法律公正性、合理性和权威性,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同时,社会宣传也要调动社会各界和亿万群众的积极参与,营造强的舆论氛围。三是积极探索宪法和法律宣传教育的方法手段。创新才能与时俱进,推动事业发展,普法工作必须跟上时代发展步伐,积极探索新宪法和法律宣传教育的方法手段,创新才能与时俱进,推动事业发展,普法工作必须跟上时代发展步伐,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新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取得更大的成效。比如怎样把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同人民群众日常工作、学习、生活观察紧密地结合起来,怎样才能用群众最容易懂的语言和最容易接受的方式宣传,以引起人们学法的兴趣和热情。

三、邓小平法制教育思想是法律意识教育的强大武器

邓小平法制教育思想是其他法制建设的重要部分,邓小平同志实事求是地总结了我国建国以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深刻分析了新时期加强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为我国新时期法制建设确立了指导思想。

江泽民同志指出:“搞好法制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础工程,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天党和国家决定继续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就是继承和坚持了邓小平法制教育思想。我们国家正处于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要发展社会主义、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实行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就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公民的法律修养、增强人民的法制观念,最终实现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的目的。

邓小平法制建设及法制教育思想,为我们进行公民法律意识教育提供了丰富的法律营养,根据邓小平的法律教育思想的要求,我们在对公民进行法律意识教育时必须要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为最终目标。民为国之本,要贯彻好依法治国的国策,公民掌握法律知识的多少,对法的看法如何直接影响着法律实施的力度与广度。

同时,各部门还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培训班等大众传媒开辟新的普法专栏、专题,扩大普法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从而使群众对普法工作有一个总体、概括的了解和认识,做到人人知道普法,个个明白依法、用法途径和渠道。此外,各部门还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结合居民实际需求,从宣传者的本位意识过渡到受众者的本位意识,根据广大群众的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做到在内容上贴近群众,形式上让居民乐于、便于参与,切实改变目前普法教育中存在的“我宣传什么、你听什么;我用什么方式说、你就按什么方式接受”的行政命令式的宣传理念。各部门应定期召开座谈会或者交流会,积极与普法对象进行沟通,充分调动居民学法的积极性,实现法制宣传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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