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系统建设综述
2014-12-16薛敏
薛 敏
(山西省水资源征费稽查队,山西 太原 030001)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要求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费按照规定的征收对象、标准、范围和程序征收。通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山西省水资源征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并走在了全国前列。但随着征费企业的增多,数据量庞大以及阶梯水费计算复杂等各种问题,如何建立一套完善的山西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对促进水资源费征收使用规范化和信息化,提高水资源费征收管理质量和水平,方便各级征稽单位及时掌握征收管理动态,规范全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程序及全省水资源征费稽查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1 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系统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目前,山西省水资源费征收稽查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级征稽部门对水资源费的征收主要是手工填制票据,填写不完整,书写不规范;二是取用水户数量大、水井多,阶梯计算复杂;三是征稽工作人员受外界干扰,水资源费难以足额征收。为此,必须尽早建设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系统。
2 建设思路
2.1 系统前期建设管理
为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协调好建设过程中的各方面关系,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成立了项目建设指挥部。项目实施小组在项目指挥部的指导下工作,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前期技术文件编制、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建设进度管理、建设资金管理、建设质量管理以及组织项目的验收和运行管理。
2.2 系统运行实施管理
本系统建设内容多,相互间关系密切,在建设过程中尽可能多开工作面,同时或交叉、交替实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工期,使系统能够尽早投入使用。在开始编制前,对数据库及综合业务系统的建设充分进行调研,了解需求,然后编写项目开发计划,进而进行编码及模块开发和模块内部联合调试。
2.3 系统逻辑结构建设
系统采用C/S与B/S相结合的方式。C/S部分主要负责批量计算、数据导入导出性质的业务逻辑处理,面向特定的业务人员和系统管理员。B/S部分主要负责一般的数据维护、审核、查询等功能,面向领导用户和所有业务人员。
2.4 系统利用现有数据条件
山西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资源远程监控系统的建设,各个地(市、县)的取水计量实时监控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大部分用水户的水位信息、用水量信息能够在省监控中心实时监控。山西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系统充分利用已有系统积累的各项数据,对已有的常用数据要求提供可以导入的数据接口。
2.5 系统安全性与可靠性
由于系统涉及大量重要数据,尤其是收费数据,因此一方面系统从硬件底层做到安全可靠,另一方面软件系统制定严格的权限安全体系,确保不被非法窃取。同时,做到数据的实时备份,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2.6 系统结构遵循易扩充性
当需求发生变化时,系统能在代码级、数据库级少量改动的情况下满足需求的变化。此外,系统具有强大的扩展能力,可以方便地挂接其他已有系统和新开发的系统,并能与这些系统很好地融合,实现数据共享,可适应发展需要和满足不同需求。
2.7 系统遵循界面友好性
系统界面友好,能满足各级人员的使用。可以充分运用影像、专题图、渲染图、图像等多媒体技术,利用统计图表、等值线、彩色云图、彩色模数图以及模型技术,从而直观地向相关人员展示查询的业务数据结果。
3 主要内容
水资源费收征收理系能够处理取水户、水井信息,水量数据入库,水量核查,水资源费计算,水资源费缴纳通知,水资源费征收记录(台账),水资源费催缴,水资源费查询统计等所有的业务环节。
3.1 取用水户管理
借助水利普查、取水许可数据库以及用水统计等,对全省所有取用水单位(个人)信息进行清查,建立取用水户数据库和取用水户档案,对取用水户实行动态管理。
3.2 建立取用水量数据库
水量管理模块负责解决水量入库问题。入库后对取水量进行分类统计,生成取用水统计台账。每个月(季)末系统自动同步实时监控系统取水户的取水量,自动同步的数据包括取水户名称、水井编号、上月(季)水表指数、本月(季)水表指数、本月季取水量等。数据入库后,为防止数据可能输入错误,需要提供数据入库审核机制。同时为进一步掌握数据入库的质量,对可能存在的数据偏大或偏小情况进行排查。数据排查规则如下:本月水量超过上月水量30%的;本月水量小于上月水量30%的;本月水量为0的;本月水量为空的。
为了检查上报水量的准确性,可将单位上报的水量数据同历史数据逐月进行对比分析,从而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数据入库后,系统按照行政区、年度、季度、月、水源类型、取水用途等各种方式分类统计,并生成取水用量台账长期保留备案。
3.3 费用计算
随着政策法规的变化,水资源费单价有可能发生变化。系统提供对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维护管理功能。水资源费可以按月和按季两种方式计算,每月(季)末系统自动计算本月(季)的水资源费。系统默认执行阶梯水价,管理人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选择“不执行阶梯水价”来计算基本水资源费。对于发电厂的水资源费计算按照发电厂的发电量进行计算。滞纳金的计算通过选择滞纳金计算的起止日期,按照每日2‰的规则进行计算。根据计算结果,系统提供费用通知单自动生成功能并批量打印。在费用通知单打印时,可根据一条查询条件有选择地打印。
3.4 费用催缴
费用催缴包括催缴通知、催缴查询和催缴过程记录等功能。对于过期不缴纳费用的用水单位,系统能够按照一定的条件自动生成费用催缴通知单。系统提供所有欠费单位的详细信息,以便业务人员确定哪些单位需要发出催缴通知。催缴后,如果用水单位缴纳了费用,系统转入费用缴纳模块处理。用户可以查询所有已发出的催缴通知函,并且与最新的费用缴纳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对一段时间范围内的催缴通知,可按照行业、行政区、水量级别等进行数量统计和欠费金额的统计。
3.5 水资源费统计查询
系统可对于不同行业、行政区、水量级别、时间范围内缴纳的费用进行查询统计及对存在欠费单位的统计查询,查询到欠费单位后,可以进一步查询欠费明细。
4 结语
为提高山西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委托北京奥特美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山西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系统进行科学设计。山西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充分说明全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正逐步迈向现代化、科技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