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生态制度的变迁
2014-12-16阙方平
阙方平
“金融生态”的界定
生态(Eco)一词源于古希腊语“oikos”,原意指“住所”或“栖息地”。1866年,德国生物学家恩斯特.海克尔最早提出生态学的概念,当时认为它是研究动植物及其环境间、动物与植物之间及其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的一门学科。如今,生态学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生态”一词涉及的范畴也越来越广,几乎是包罗万象、举一千从。
在社会学科领域,“金融生态”的概念也应运而生。金融生态是指影响金融业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因素的总和,既包括与金融业相互影响的政治、经济、法律、信用环境等因素,又包括了金融体系内部各要素,如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及金融产业。还有人认为,对金融市场而言,金融生态就是指影响金融市场运行的外部环境和基础条件,它包括了法律制度环境、公众风险意识、中介服务体系、市场信用体系、行政管理体制等内容。总而言之,金融生态是对金融生态特征和规律的系统性抽象,本质是反映金融内外部各因素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有机价值关系。
“金融生态”概念的提出,是金融理论研究的一项创造性成果,突出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近年来,不少专家学者从生态的角度观察和理解金融现象,发表了一系列真知灼见。经过多年的研究探讨,国内金融生态思想日趋成熟,金融生态理论逐渐完善,并且不断被运用于指导中国的金融实践。但是,目前国内金融生态理论与实践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金融生态的概念和内涵把握不准、金融生态的基本原理不清、金融生态的运转机制和模式不明等。究其原因主要是观察视角、研究范式和理论工具有待改进,特别是从制度和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研究金融生态尚属凤毛麟角,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理论空白。实际上,演进的生态经济学一直是金融生态理论的重要基础。而运用制度变迁理论来研究金融生态,则有利于更深刻地把握金融生态的核心本质,理清金融生态各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探究金融生态形成和演变的内在逻辑规律,这对推动我国金融生态理论的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金融生态制度的变迁
起源与动力
制度变迁理论的一个重要概念叫“路径依赖”,是指人们一旦选择了某个体制,由于规模经济、学习效应、协调效应以及适应性预期等因素的存在,会导致该体制沿着既定的方向不断得到自我强化。其中,制度变迁的起源与动力决定路径依赖,有什么样的初始条件(即起源与动力),就有什么样的路径依赖。总体来看,决定未来我国发展的路径依赖因素有7个,包括六大会议加大数据(“6+1”),同时这7个初始条件也是决定未来我国金融生态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因素。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十八大报告是“宣言书”,是今后十年的行动纲领,提出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全方位的转型。多方位的转型意味着中国金融生态将会出现多方面巨大变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在金融领域则是利率市场化改革、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存款保险制度改革和市场化退出机制改革“四改并举”,勾画出了我国金融生态制度变迁的“路线图”。
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今年经济工作的六项主要任务,特别是强调要着力防控地方债务风险,将为我国金融生态制度变迁创造稳定环境。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推进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六项主要任务,将为经济金融释放巨大的改革红利(如建设投资、土地和户籍制度改革、资产证券化等),也将为我国金融生态制度变迁提供强大的动力源泉。
中央政治局2013年12月3日会议。会议不仅研究了2014年经济工作,还集体学习了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强调要更好认识国情、认识发展大势、认识历史发展规律,这将为我国金融生态制度变迁特别是第一行动集团的初始选择提供科学的判断、决策和行动“准绳”。
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会议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明确了司法工作的基本任务、核心价值追求和根本目标,将对经济政治社会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也为我国金融生态制度变迁提供了根本保障。
大数据。当前,以海量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应用为内涵的大数据时代已从预言逐步变为现实,且蔓延到经济社会的各个角落。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近年出现了以P2P贷款、第三方支付、网络理财产品、众筹融资等为代表的各种互联网金融业态,并呈现出高速发展态势。实际上,大数据最大的影响并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对传统金融业务的冲击,而是它使每个人、每个终端、每个行为、每个时点和空间的碎片信息都嵌入一个宽广的网络背景,成为一种可以进行逻辑运算和处理的秩序数据,因而重构了金融生态的信息估值,改变了金融的组织方式、风险管理和产品组合方式。与此同时,大数据对稀缺性信息的价值发掘和度量,使资源离散型使用效率不低于集中利用效率,分散性众包模式的交易成本得以下降,社会资源配置将会降低对金融中介的倚重。由此可见,大数据正在解构与重构社会经济秩序,并将“创造性破坏”现有的金融体系运作生态。
总之,随着我国经济的全面转型、改革的日益深入以及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中国金融生态已处于制度变迁的前夜。是被低效率的路径依赖锁定还是走上良性循环的路径依赖,取决于我们能否充分认识、把握和利用初始条件,因势利导,顺势而为,选择一条正确的制度变迁路径,使之沿着不断增强和优化的轨迹演进。
阻力与突破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制度变迁是博弈、冲突的结果,一方面,原有的初始制度安排会强化现存制度的刺激和惯性,另一方面,现存的制度安排会形成一个既得利益集团或一种既得利益格局,增加制度变迁的谈判费用,造成制度变迁阻力。随着我国市场和政府职能边界的重新划分,传统与新兴发展模式的不断转换,新老金融物种的相互竞争,使得既有的金融生态制度安排的矛盾充分暴露。
资金过多与信用缺失的矛盾。一方面,市场资金(流动性)比较宽裕,特别是M2余额已达世界首位;另一方面,2013年以来我国多次爆发“钱荒”,2014年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更加凸显,以致近期国务院专门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
社会融资“去银行化”与信贷管制的矛盾。一方面,社会融资渠道日趋多元化,银行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降至50%左右;另一方面,数量型的信贷规模管制仍在生效,金融结构向市场导向型转变还有待时日。
“影子银行”与正规金融的矛盾。一方面,影子银行在不受或很少受监管的状态下野蛮生长,对正规金融产生挤出效应和“摘樱桃效应”;另一方面,正规金融发展受到严格监管,难免因矫枉过正而产生活力不足的现象。
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的矛盾。一方面,金融机构逐利化倾向明显,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念和机制缺失;另一方面,“消费者觉醒”现象明显,更加追求公正、规范、透明的金融服务,维权意识空前高涨。
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矛盾。一方面,传统金融由政府管制,缺乏变革创新的自由度和动力;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由市场决定,借助平等、民主、普惠的精神指导和先进的技术支持,正向传统金融的领地发起全面而巨大的冲击。
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矛盾。一方面,金融创新日益频繁活跃,逐渐打破金融环境原来的均衡状态,并不断产生新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传统监管工具出现覆盖面不够、风险敏感性不足等问题,日益面临失效的危险。
多头监管与监管协调的矛盾。一方面,金融业务日益跨业、跨境、跨市场发展,不断冲击分业经营的“藩篱”;另一方面,监管主体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力度不足,中央与地方权责不清,监管缺乏协同效应。
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的矛盾。一方面,货币政策旨在保持币值稳定并促进经济增长,存在较长的政策时滞,属于市场诱导、顺经济周期和资源节约型调节;另一方面,监管政策旨在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基本不存在政策时滞,属于法规强制、逆经济周期和资源消耗型调节。
普惠金融与草根金融边缘化的矛盾。一方面,普惠金融得到广泛关注,相关的金融产品和商业模式蓬勃发展;另一方面,草根金融至今难以根本破题,覆盖率和可获得性仍然较低。
外部监管导向与银行管理导向的矛盾。一方面,银行经营管理趋向商业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视和投入不够;另一方面,外部监管兼顾社会责任与公益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遗余力加以推动。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这“十大矛盾”不仅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反而像病毒变种和升级一样,又衍生出许多新的矛盾,如经济回暖、需求旺盛与7月社会融资规模和银行贷款“断崖式”下跌的矛盾、主要经济体“量化宽松”与中国版“质化宽松”的矛盾等等,都进一步加剧了我国金融生态环境的复杂性,也加大了金融生态制度变迁的不确定性。这些矛盾构成了我国金融生态制度变迁的强大阻力,要克服这些阻力,根本出路还是靠改革创新。通过改革创新,产生新的金融组织、金融产品、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和金融管理方式,使内部成本外部化、外部收益内部化,使制度变迁的收益大于成本,使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分散和转移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只有这样,我国金融生态的制度变迁才会水到渠成、一马平川。
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迈入新阶段,经济运行呈现新特征的形势下,与这种“新常态”相适应,我国金融生态制度变迁也已经或即将出现“十大新趋势”。一是影子银行监管分工协作,互联网金融告别无监管时代;二是银行监管资源优化组合,强化以风险监管为导向的监管理念;三是以银行治理和产品创新为核心的金融创新日新月异,监管套利空间缩小;四是存款利率市场化与存款保险制度配套推出,长尾市场成为竞争焦点;五是资产证券化规模扩大,融资“去银行化”导致银证保全面合作;六是民营银行试水,银行差异化经营凸显;七是“去产能”引致的企业破产重整风起云涌,银行不良进入上升周期;八是房地产市场不会出现大的波折,房地产商业金融与政策金融分离;九是股票市场进入结构性牛市周期,金融脱媒加剧;十是货币政策将会适时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进入下调周期。这些有的是我国金融生态制度变迁的重要内容,有的与我国金融生态制度变迁密切相关,有的将对我国金融生态制度变迁产生深远影响,需引起学界的重视和关注。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任何一项制度变迁,都不可能一帆风顺、一蹴而就,可能会有波折甚至有反复,但终究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由于金融在我国经济中的核心作用,金融生态制度变迁必将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在尊重历史和现实客观规律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动我国金融生态制度变迁,必将极大提高我国金融运行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在不久的将来实现金融强国梦。
(作者系中国银监会湖北银监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