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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2014-12-16胡洁

银行家 2014年12期
关键词:实体融资银行

胡洁

长期以来,“融资难、融资贵”一直困扰着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领域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尤为突出。2014年初以来,央行创新性地使用了再贷款、PSL和定向降准等结构性工具,着力引导社会各类资金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但实体经济薄弱领域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缓解。“融资贵”不仅加重企业负担、蚕食了实体经济薄弱的利润空间,而且影响宏观调控效果,也带来了金融风险隐患。因此,只有切实降低实体经济发展的融资成本,才能激发实体经济发展的活力、推动经济金融体制改革,从而有利于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目标的实现。

实体经济融资状况

货币供给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长适度

央行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全国社会融资规模为10.57万亿元,为历史同期最高水平,占同期GDP的比率为39.3%,高于2013年的30.4%。其中,2014年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增加5.74万亿元,同比多增6590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54.3%。

从货币供应量来看,中国的广义货币M2无论从绝对规模还是相对规模占GDP比重都居高不下,均位居世界主要国家首位。截至2013年底,中国广义货币(M2)达到111万亿元,与同年GDP的比率高达195%;2014年二季度末,货币供应量M2为120.96万亿元,同比增长14.7%,增速高于去年末,也高于央行设定的13%的年度增速目标。因而,从当前货币供给和货币信贷增速来看,流动性总体充裕。

实体经济中薄弱领域融资问题突出

当前中国经济并不缺钱,但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渠道不畅,尤其是实体经济中“三农”、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还有一些新兴产业领域融资门槛高、融资方式单一、融资渠道窄,贷款利率高,融资成本高,资金缺口严重。虽然近年来中国出台了一系列以支持实体经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为目的的调控政策,特别是2014年4月份以来,针对小微企业和农村金融已连续两次定向降准,降准范围也不断扩大;随后又相继出台了再贷款和放松存贷比等调控政策,但政策效果不如人意,社会整体融资成本居高不下,金融资源在实体经济间配置不合理。

虽然我国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6%,但通常商业银行给予小微企业的利率一般要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0%以上,最高可达60%。除了上浮基准利率外,还会收取一定比例的财务顾问费、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承诺费等;同时还有一些中介机构收费,主要包括担保费、资产评估费等10余种。除此之外,一些银行在给中小企业贷款时存在“以贷转存利息照付”、“购买保险”、“过桥续贷”等或明或暗的规则,一般高达20%左右,这些方式使得中小企业融资的综合成本上升。全国工商联的一份抽样调查表明,在过去数年内,私企支付给银行的利息率平均与国企相比要高出225个基点。通过民间融资的成本更高,且事实上很多民间资本也是从银行渗透出去的,银行往往通过贷转存,卖理财产品等方式,间接提高中小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

融资难、融资贵的成因

当前在融资总量总体稳定的情况下,一些经济薄弱领域融资难、融资贵并非总量原因导致,更多是结构性问题。造成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居高不下,既与对当前经济转型升级的宏观发展阶段、发展模式和市场环境有关,又与体制机制障碍、金融机构市场化选择和实体经济自身发展等因素有关,是各种经济、金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畅

资本市场不完善。在融资结构方面,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还不完善。长期以来我国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占据社会融资总量的80%至90%,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发展还相对较缓,尽管近年来债券市场发展较快,但融资规模依然占比很小。相对于直接融资方式,间接融资方式直接抬高了融资主体的负债比率,大大降低了融资主体的再融资能力,并且提供融资服务的银行等中间机构收取的费用大大增加了经济主体的融资成本和财务风险。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匮乏。从金融机构的结构来看,在正规金融体系中,我国银行系统主要以几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缺乏专门服务于小微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小型商业银行,大大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国内外的研究表明,大型金融机构因其在解决小企业信贷过程中的信息问题和实现有效监督方面缺乏优势,通常不愿向信息不透明的小企业提供贷款;而规模小、组织复杂程度较低的小型金融机构在处理小企业贷款过程中的信息问题上存在优势。

市场化程度不足。由于金融改革滞后,反映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等微观层面的非市场化因素导致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通畅,使得资金难以抵达实体经济。一是银行业准入方面的政策障碍导致缺乏充分的市场竞争和市场定价,市场同质化严重,从而快速催生了影子银行体系。二是借贷主体的非市场化导致信贷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和信贷资源配置的结构性问题。地方政府的预算软约束,国有企业的政府隐性担保,以及一些对资金价格不敏感的低效部门占用了大量信贷资源,挤占了其他实体经济部门的融资机会。三是市场机制的缺失导致金融创新扭曲。最突出的问题是“刚性兑付”现象,人为抬高了无风险利率,放大了金融体系的潜在风险。此外,货币市场的发展不健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分割现象等严重制约了货币政策效果的发挥。

金融创新异化

金融创新异化是推高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重要因素。在我国金融抑制的环境下,正规金融体系根本满足不了企业对融资、对风险的分担以及对信息不对称的克服与规避的需求,以及大量社会闲置资金的投资需求。因此包括各种“民间金融”、“草根金融”在内的“影子银行”体系快速发展。传统银行信贷(本外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占比,已经由2008年的73%下降至2013年的55%。2013年的银行表外融资中,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比重相比2012年提高7个百分点,达到29.6%,成为仅次于人民币贷款的重要融资渠道。其中委托贷款快速增长,2013年同比新增2.5万亿元, 2014年上半年又同比新增了1.35万亿元。尽管在近期决策层加强监管、投资者提升风险意识等因素影响之下,信托资产和部分银行同业业务规模有所缩减,但由于其他类型的影子信贷继续扩张,同时一些新型影子信贷产品不断涌现,尤其是证券公司和基金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规模迅速膨胀,导致影子信贷整体规模仍在增长。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3年证券公司资管计划的资产规模同比增加了3.3万亿元,而2014年上半年又继续快速扩张了1.6万亿元,目前余额已达6.82万亿元。

中国“影子银行”体系的迅速增长是由于金融改革的滞后和金融双轨制的存在而产生的监管套利。传统银行为了规避银行业的利率管制、绕过存款准备金率、存贷比和贷款额度等限制,通过银信合作、银证合作、银保合作等通道业务和各种资产管理计划等结构性金融产品设计,延长了实体经济的融资链条,不仅提高了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而且异化了金融创新,使中国经济脱实向虚日益严重。

无效融资需求

预算软约束融资主体的无效融资需求是融资成本居高不下的直接原因。从当前货币信贷增速来看,流动性总体充裕,因此融资成本高并非总量原因所致,而是由于金融资源配置的结构性不合理所致。其中主要由于一些“预算软约束”的融资主体对资金价格不敏感因而沉淀了大量债务,占用了大量信贷资源,由此挤出了薄弱经济领域的信贷资源,并直接抬高了社会融资成本。

近年来大量信贷资金通过“影子银行”体系进入预期收益率很高的如房地产领域、一些产能过剩行业、具有地方政府隐性担保的地方融资平台与其他地方国有企业。即便在央行控制流动性的情况下,这些“预算软约束”融资主体在政府信用支持下依然能够通过信托等影子银行渠道变相获得信贷资源,而新兴产业、技术创新领域和小微企业则不可避免地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其中,相当多中小企业更是经常地面临银行抽贷的局面。在当前依赖投资的经济增长模式下,一旦大量金融资源被锁定在某行业,则新增的资源很可能继续投入以维持现有体系,而出于以新还旧的目的,此类融资主体将占用大量新增信贷资源。这也就是虽然央行实施一系列试图将金融资源引导至新兴产业、技术创新领域和小微企业的定向降准或降息政策,然而定向配给的低成本信贷资金仍然通过各种渠道变相流向房地产、地方政府和一些产能过剩行业,从而导致政策效果差强人意的原因。

市场化选择

融资成本高是市场化选择的结果。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有其自身原因。由于中小企业经营风险大、缺乏抵押物、信用级别低、财务信息不透明,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风控成本高、利润低,造成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因此广大“三农”和小微企业等相对弱势领域往往融资无门,而不得不选择从银行体系外的其他渠道以更高的资金成本获取资金,导致正规金融体系中金融资源在实体企业间分配不均衡。在当前宏观经济减速的背景下,中小企业等微观主体破产风险上升,通过定向调控增加相关商业银行流动性的做法显然难以实现其对中小企业或者三农贷款较快增长的目标。这是因为资本的本质是逐利的,决定货币流向的是资本的回报率,增加特定领域的货币供给会通过各种渠道流向资本回报率较高的其他领域,导致定向调控政策效率大幅降低。因此,在当前的银行体系下,尤其在经济下行阶段,经济薄弱领域“融资难、融资贵”是金融机构市场化选择的结果。

政策建议

要切实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必须深化改革、标本兼治多措并举,从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鼓励创新入手,推动结构性改革和调整,促进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要破解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和人民币基础货币投放机制,拓展和优化基础货币投放渠道;放松金融管制,推进金融自由化改革,放宽对银行体系的信贷额度控制和存贷比限制,取消贷款投向管制,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积极性;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差别化监管要求,给与充分的业务倾斜和激励;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取消存贷款利率的管制,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提高金融机构在竞争市场的自主定价能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金融资源在国有部门和以中小企业为主的私有部门之间合理配置;打破刚性兑付,促进预算硬约束的配套改革,加强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的融资约束;推动民间金融领域的改革,在民间融资活跃的地区试点设立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等机构,为民间融资提供中介服务、备案管理以及风险监测,抑制民间借贷高利贷倾向,推动民间借贷的规范化和阳光化。

构建资本市场,发展直接融资

切实降低实体经济发展的融资成本,必须积极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发展直接融资,拓宽实体经济的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顺应当前我国居民多元化投资和企业多样化融资的大趋势,加速股权和债券融资的市场化改革,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促进形成社会储蓄高效转化为投资的机制。一是要规范发展债券市场。在发行主体门槛限制、发行条件等方面适当予以放宽,扩大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规模;进一步促进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一体化建设,理顺债券发行的审批机制,推进债券发行的市场化进程,提高债券市场融资效率。二是要发展多层次的股票市场。继续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完善股票发行制度。三是要发展包括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三板市场在内的直接融资体系;积极探索发展股权交易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托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融资。

加强监管,规范金融创新

应合理有序引导金融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金融工具、金融手段、金融机构来增加资金的有效供给,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引导“影子银行”体系合理扩张,回归本源、规范发展,克服“影子银行”的高利率倾向。要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加强贷款管理,严密监测贷款资金流向,防止贷款被违规挪用,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行为,确保贷款资金直接流向实体经济;完善商业银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转变商业银行单纯追逐利润、过度依赖规模扩张的经营模式。加强对“影子银行”、同业业务、理财业务等方面的管理,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规范各类“影子银行”中介机构的收费行为,切实整治层层加价行为,减少监管套利,引导相关业务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支持小微企业等获得信贷服务的保险产品,开展“保险+信贷”合作。积极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降低商业银行资本消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约束无效融资需求

要真正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最直接的方式是严格控制预算软约束部门的无效投资。一是停止对过剩产能和预算软约束行业输血,打消大规模刺激的预期,进而收缩无效的融资需求。二是合理管控地方政府债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债务的透明度,促进自主发债改革,同时加强社会各方监督;运用严格的资产负债管理,以控制政府性债务的盲目和无序的扩张;同时,把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及其成本纳入地方人大对政府年度考核项目之中,并列入中央对地方主要官员的年度考核之中。三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过剩产能行业破产重组,控制不合理的尤其是盲目的融资需求。四是推进改革和结构调整,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形成财务硬约束和发展直接融资来消除结构性扭曲。

发展中小金融机构

积极发展能够真正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特色中小金融机构。一是要进一步打破垄断,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金融领域。进一步开放银行市场,发展社会出资、风险自担的城市社区银行,或民间机构出资的中小型地方性股份制银行,以促进市场竞争,增加金融供给。二是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适当放宽村镇银行的市场准入,使村镇银行得到较快发展;三是引导民间资金投向新兴金融业态,允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小贷公司贷款公司等新兴金融业态,推动民间资金合法化、功能化、平台化。四是积极引导和规范互联网金融的有序发展,实现与金融机构在职能上互补、在定位上错配、在合作上共为,由无序管理到有序管理的转变。

构建政策性金融体制

研究表明,在各国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体系中,政策性银行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一,由政府出资成立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资本金可以来自于外汇储备作为资本金,还可以以国有商业银行、垄断性企业的上交利润作为投入。第二,设立政府专项资金,建立中小企业和“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为中小企业及三农贷款贴息或者适度担保,提升商业银行对相关领域的贷款意愿。第三,加强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对中小金融机构减税,甚至给予一定的补贴,以财政贴息和担保的办法,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具有发展潜力、符合产业政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第四,改善特定领域微观主体信用环境,促进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第五,健全金融中介服务体系,促进信用评级、资信评估、科技成果认证、技术经纪等业务的健康发展,为企业不同成长阶段提供各种融资服务。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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