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缘何成了“大祸车”?
2014-12-15
7月14日下午4时30分,广西南宁市,一辆满载钢筋的大货车途经望州路105号附近路段时刹车失灵,追尾一辆越野小轿车,越野小轿车又与一辆28路公交车相撞,公交车由于惯性又追尾前面的小轿车……结果引发10辆汽车连环相撞的事故,包括肇事货车在内的12辆车(其中含一辆摩托车和一辆自行车)在这次事故中不同程度受伤。
7月19日凌晨,沪昆高速湖南怀化隆回县路段,一辆载有6.52吨乙醇的货车与一辆载有50多人、凌晨违规上路的大客车追尾后爆炸燃烧,造成43人死亡,其中大客车上41人,小货车上2人,另有6人受伤,其中4人重伤。
8月10日晚,天津市公安交管局高速支队津蓟大队民警在津蓟高速公路处理交通事故时,一大货车从后方驶入警戒区域,连续冲撞隔离设施和警车及现场工作人员,造成4名民警和1名清障救援人员殉职,1名民警和1名高速公路路政工作人员受伤。
8月11日晚22时许,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区老机场路薛家路段发生车祸,一辆面包车与一辆货车相撞,造成面包车内8人死亡。
8月27日凌晨3点半左右,在京承高速路进京方向32.5公里处,一辆运载瓷砖的大货车与前方一辆运沙石料的大货车发生追尾后起火,车上2人受伤。
8月26日12时20分许,新疆一辆大客车行驶至甘肃境内时发生事故,该车冲撞中央隔离带,驶入对向车道,与一辆河北牌照的重型半挂车正面相撞,事故造成15人死亡,其中货车内2人死亡、客车内13人死亡。48人受伤,其中危重1人,重伤5人。发生事故时客车核载55人,实载61人,其中7名儿童。
以上一连串的交通事故令人触目惊心,更让人感到疑惑的是,这些事故大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大货车有关,这不禁让人惊呼:大货车缘何变成了“大祸车”?
通过事故分析,交警部门发现,货车仅占机动车保有量的7.8%,但因货车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却占到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28%。以山西太原为例,仅2012年一年,太原市共发生与重型货车有关的交通事故194起,造成71人死亡,217人受伤。大货车车身重、载货多、惯性大,自身安全性能较差,一旦遇上恶劣天气或特殊路况,发生车祸的几率将随之增加。强超、硬会、逆行、无牌无证、违法停车、非法改装拼装,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抢占道路、霸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直接导致货车事故的主要原因。
“九成事故与违章有关,小违法小事故,大违法大事故,但都是由违章引发的。”山西省交管局人士称,高速公路方面,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驾驶员跟车过近、违规变道、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其中,严重事故多发生在下坡路段,货车事故所占大头,一些长途营运性大货车成了可怕的“大祸车”。
有一组较早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发生的近50万起交通事故中,涉及到大型货运机动车辆的事故占40%。
这给广大驾驶员敲响了警钟:在路上,无论你开的是什么车,在疾驰的大货车面前,再好的安全装置都很难发挥效用。一旦小轿车和大货车发生事故,小车驾驶员的死亡率要高出大货车驾驶员30倍之多。
开车远离大货车,否则,危险很难预见:大货车多半超载超限,易导致制动失灵;车上随时可能掉下石头、砖块等重物,谨防躲闪不及;更常见的是,当小车超越大货车或被超越的一瞬间,两车之间会产生气流漩涡,这种气流漩涡会使轻量的小车失去稳定性。
值得一提的是,大货车后视镜“盲区”也是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有研究专家指出:现行国家标准中,对大货车后视镜视野的标准要求过低,已远不能满足安全驾驶需要。为此,北京市曾组织对全市8吨以上(含8吨)大型货车进行逐车登记,消除右侧视野盲区,凡发现右侧存在盲区的大型货车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追究交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在此提醒:驾驶小型车的驾驶员在遇到大型车辆在前后左右时一定要格外小心,而本身就是驾驶大型车辆的驾驶员更应该强化安全意识,谨慎驾驶,毕竟,小心驶得万年船,开车时小心谨慎,保全了自己,也安全了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