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众型利益矛盾处理的宜城经验
2014-12-13徐志军蒋宁鹏
徐志军 蒋宁鹏
涉众型利益矛盾处理的宜城经验
徐志军 蒋宁鹏
涉众型利益矛盾,一般具有形成时间长、涉案金额多,涉及人数多、人员构成复杂,利益协调困难、矛盾尖锐对立,群体性上访闹访频发、组织性趋向明显、影响社会稳定等明显特征,由于化解难度大,往往要在几乎无解的情况下找到有效解决办法。
按照“成立班子—寻找途径—依法推进—资产盘活”的工作思路处理涉众型利益矛盾
成立处理矛盾的有力班子。矛盾爆发初期,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进行研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牵头召开协调会、推进会,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定街道党工委书记任工作组组长。
寻找化解矛盾的有效路径。第一步摸清情况,工作组成立后迅速介入相关单位,在较短时间内通过审计、财务牵头摸清经济收支、债权债务等基本情况;第二步拟定方案,听取工作小组中专业人员的意见,集体讨论、拟定总体方案和工作步骤,必要时提交宜兴市委常委会议讨论研究;第三步制定工作预案,针对重要时间节点的工作,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建立临时指挥部统筹协调,挂图作战,迅速果断处置各种情况,务求必胜。
依法定程序有序推进。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按规范程序推进,做好每个阶段的工作,积小胜为大胜,逐步化解涉众型利益矛盾。
搭建资产盘活的有用载体。街道在处理矛盾过程中,积极搭建资产盘活的平台和载体,通过招商引资引才注入资金、重组资产、改善管理,把优质资产项目化运作,通过发展把涉事单位的资产盘活起来,推动矛盾的解决。
群众工作做与不做不一样,群众工作做细做深了,会创造有利于矛盾化解的氛围和条件
我们体会到,在坚持稳定的前提下,手握“依法处置、市场法则、群众工作”三大法宝,辩证处理好、平衡好几个方面的关系,就可以有效推进涉众型利益矛盾的处置工作。
坚持在稳定的前提下化解矛盾。没有稳定什么事也干不成,处置涉众型利益矛盾,同样需要稳定的环境。这需要我们,一是及时掌握群访集访信息,把可能发生的群访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公开工作进程,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三是充分整合资源维护稳定,运用当事人的同事、同学、亲戚等社会关系,汇聚各方力量化解不稳定性因素,维护好稳定的局面。
坚持依法处置原则。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涉众型利益矛盾。从处理工作的开始,就沿着法律轨道逐步推进,使法律原则、法律要求体现到处置工作的全过程。实体事项,对照法律规定进行界定和认定;程序上,严格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坚持市场经济法则。按照市场法则,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分工、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政府矛盾化解不是大包大揽,很多时候是搭建平台,牵头有关当事人进行协商、进行调解;确立当事人身份,并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处理相关企业的设立、运行、关闭乃至破产;公开公平公正处置资产所有权、经营权等,实现资产变现最大化,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坚持做好群众工作。一方面是坚持群众路线,找到解决办法。我们在解决农村土地款分配矛盾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组织相关村民进行标准和方案的民主商定。另一方面是做好群众工作,保障矛盾处置的有序展开。我们在涉众型矛盾处置的重要时间节点或重要措施出台时,一对一上门做当事人的工作,正面宣传,正确引导。我们体会到,换位思考,理解当事人(非涉嫌违法犯罪的当事人),站在当事人角度作一些思考,进行一些情感认同的交流,可以奠定矛盾化解的群众基础。实践说明,群众工作做与不做不一样,群众工作做细做深了,会创造有利于矛盾化解的氛围和条件。
(作者分别为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
责编/刘赫 美编/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