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电子文件的移交、接收与保管有哪些要求?
2014-12-12
档案天地 2014年12期
(1)文件形成单位在移交电子文件之前,档案保管部门在接收电子文件之前,均应对归档的每套载体及其技术环境进行检验,合格率达到100%时方可进行交接。检验项目包括:载体有无划痕,是否清洁;有无病毒;核实归档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检验及其审核手续;核实登记表、软件、说明资料等是否齐全;对特殊格式的电子文件,应核实其相关的软件、版本、操作手册等是否完整。
(2)档案保管部门应按照要求及检验项目对归档电子文件逐一验收。验收合格的,完成《归档电子文件移交、接收检验登记表》的填写、签字、盖章环节。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电子文件形成单位,一份由档案保管部门自存。对检验不合格者,应退回形成单位重新制作,并再次对其进行检验。
(3)归档电子文件的保管除应符合纸质档案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归档载体应作防写处理。避免擦、划、触摸记录涂层;单片载体应装盒,竖立存放,且避免挤压;存放时应远离强磁场、强热源,并与有害气体隔离;环境温度选定范围:17℃~20℃,相对湿度选定范围:35%~45%。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