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哲理
2014-12-12◎赵群
◎赵 群
读书的哲理
◎赵 群
无意中翻到一篇多年前写的随笔。是手写的,字迹非常潦草,像螃蟹上岸爬出来的道道。不过读起来,还满给力的,朗朗上口,我当时就重温了一遍。
“朋友,你喜欢夜吗?告诉我,是喜欢它的静,还是喜欢它月高的风情……”每当我忙完一天的工作,夜,来临时,便喜欢像作家一样坐在桌前,或是像诗人一样“诗”在床上,翻开我喜爱的书,让自己的精力做一天最后的释放……
的确,我年轻时有段时间,一心一意地冲着破“万卷”的目标冲刺。可能是上世纪人人皆知的原因吧,社会上的书源有限,有一天,我读完了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多夫》后,兴奋之余,竟觉得其他的书都乏味了,相形见绌了,生出了爱此一个“太太”可解人间所有风情的感叹。
这说明我那时虽然懂得应该认真读书,但还不懂得读书的真谛。
很多文学大家都提倡过“一本书主义”。其寓意是鼓励一个作者首先要写出一本有价值、有意义的书,形成自己的风格,阐述独到的见解,成一家之言,而不必偏颇地追求写作的速度,写作的数量。写作者如是,那读书者又何尝不如是呢?
可是,当我将《约翰·克里斯多夫》读了三遍,包括外文版都读过之后,呵呵,没想到,我杳然生出了一种感觉——我读的可不是一本书唉,我读的至少是三本以上的书哩!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我的形象思维里,第一次触摸到的《约翰·克里斯多夫》是个孩子;第二次触摸到的是个青年,第三次触摸到的是个壮年,再加上外文版的,我每次去读,都觉得他们不是一个人,那不就像是读了三本以上的书吗?
看来读“一本书”的意义,也可以是读多遍、读多本书的意义,不排斥“读书破多卷”的意义。
我们为了进步,要了解、掌握的知识实在太多了。因此要擅于精读,也要博览群书。但是人生有涯,书海却无涯,以有涯随无涯岂不死定了?记得一代大师陆宗达老先生说过,看一本书要先看“三点”,即先看“前言”,再看“跋”,然后才看“中段的某一章”,最后决定这本书要不要从头看到底。
一本好书,可以蕴含无限,可以十遍、二十遍地“破读”,也可以看做是以一当十、当百的经典;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也应该是我们一生的追求。
如是说,一本与万遍、万卷的关系,才是读书的哲理。
(责任编辑 陈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