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精准扶贫“四五六”
2014-12-12何士荣
何士荣
蒙城县2012年被安徽省委省政府列为省级重点贫困县,全县人口132万,其中贫困人口863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5%。近几年,蒙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提高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性,在精准扶贫中做到建档立卡四项精准,整村推进五项机制,六大结合增强贫困村的造血功能。
安徽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会议召开后,蒙城县迅速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及时召开了全县19个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县建档立卡工作专题会议,采取了四项举措保障精准。一是“精准”识别,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二是“精准”流程,做到程序规范、数据准确,严把“两公开一公示”,切准时间节点,层层把关;三是“精准”督查、通报,有效保障了建档立卡质量,县政府督查室、扶贫办等多部门配合及时跟进督查,对相对落后的乡镇、政府督查室及时发出通报;四是“精准”施策,县委、县政府出台了“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联户”实施意见,推进“一村一策、一家一策”,力争把扶贫政策、措施、方法和路子精准到贫困对象每一户、每一人。
五项机制确保“整村推进”。完善领导决策机制,保障项目落实的精准度。“整村推进”项目严格按照民主决策、科学布局的原则,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公示、乡镇申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实地调查论证,并经省扶贫办审批。
建立整合机制,确保扶贫资金效益最大化。2013年,蒙城县共投入1518万元对重点贫困村进行整村推进扶贫开发。
落实“四项制度”。扶贫项目公示制、扶贫项目招投标制、扶贫项目分级审核负责制、扶贫资金报账制。确保了扶贫项目的规划合理,公开透明,保障了工程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规范合理。
创新扶贫项目监管机制,规范扶贫专项资金运行。实行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县政府专门出台了《蒙城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对到村到户项目,在项目受益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扶贫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的公正、公平、公开。
建立了有效的联动机制。对扶贫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防止和杜绝了扶贫资金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等违规违纪使用现象。
蒙城县将产业扶贫与县域经济发展相结合、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美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土地流转相结合、与贫困村地域优势资源相结合、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增加贫困村的造血功能,选择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发展壮大经营规模、提高产品品牌和市场竞争力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带动当地贫困农民加快了增收致富的步伐。
2013年,蒙城县产业发展共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405万元,实施产业发展项目15个,其中扶持专业合作社6个、高标准花卉苗木基地2个、标准化蔬菜基地2个,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5个。吸纳近1600户贫困家庭进园区务工,增加工资性收入4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