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创作课之我见
2014-12-11达娃玉珍
达娃玉珍
有人说:“学音乐的孩子不会学坏”。虽然不能一概而论,但也有它的道理。音乐是情感的艺术,若人们通过音乐活动都能够提高自己的修养,端正自己的品行,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人,那他当然不会学坏咯。人们要在音乐中抒发情感,就必然要采用一种重要的表达方式那就是演唱(奏),但音乐的创作往往是与演唱(奏)同时存在的。可以这样讲,演唱(奏)是音乐情感直接地表达方式,而音乐创作的作品则是音乐情感的重要载体。
在上个世纪,音乐创作仿佛是那些音乐人士的专用名词,一般人不敢轻易涉猎。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文化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从事音乐创作越来越多,已不再区分专业和业余。只要有创作的激情就可以通过各种手段作曲:有哼唱写曲的;有通过乐器创作的;有利用电脑写midi的等等。我们通过媒体欣赏到的作品就不计其数,那些没有“谋面”的又怎样来计算呢?可见音乐创作已成为人们抒发情感;表现想象力、创造力的重要手段。但创作课怎样来具体实施,则是我们音乐教育工作者需要探讨的课题,下面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一、关于作曲
实际上,作曲并不是一门单独的课程,她往往综合了其它的必备的音乐基础课。首先,怎样开始教?我认为首要的任务是解决学生对音高、节奏的掌握能力。并非所有的学生都能把心中的歌声准确的记录下来(包括一些有音乐基础的学生),成为创作道路上的拌脚石。有一次学校搞艺术节,有个学生找到我,说她写了一首歌,请我帮忙“加工”一下。拿起谱子一看,居然只有大串音符,没有写节奏。我只好要求她唱出来,一遍又一遍反复进行,最终谱写完成。因此,加强视唱练耳,帮助学生训练音高、节奏的判断及写作能力,是一门绝对不能忽视的课程。
其次,引导学生按照多听─吸收─模仿─创新这样的过程学习。我们常说:“多听才会有感觉”。只有多听一听人家的作品,才会增强自己的理解能力,从而激发创作欲望。当然多听并不是简单的光听味道,要学会分析别人创作地思路、手法、经验等等,“知其然且要知其所以然”。
从多听到吸收以后,就要开始模仿创作,模仿是歌曲创作的重要捷径之一。其实很多音乐家开始创作时也是如此,如贝多芬的第一、二交响乐;舒伯特的早期作品也都模仿了前人的特色。模仿换一句话说就是“习作”。通过这种方式把前面吸收地知识开始巩固练习和实践。这一环节并不要突出个人的风格,重点在于实践。当然模仿决不是照抄照搬,那跟抄袭没有什么不同。因而“原创”是我们必须要遵循的原则。教师在这一环节里,可以把自己的习作介绍给学生,也可以在课堂上即兴创作。让学生充分理解模仿创作的含义,不光教他们作曲,也教他们如何做人。最后一步创新应该说是创作的最高阶段了,教师应引导学生在创作时充分发挥想象力,不断渗透自己的特色和风格,将思想情感在作品中表达出来。并通过演唱、演奏地形式与其他同学进行交流、切磋,“取长补短”,激发更强的创作潜能,积累创作经验,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基础。
二、关于作曲方式
前面已经谈到过,作曲有多种方式。其中最简单的就是哼唱法,即一边哼唱一边记下旋律。还有借助一些和声乐器如:吉他、钢琴、电子琴、口琴、手风琴等进行创作。当然有些学生有学乐器的基础,写作起来比较方便。对那些没有学过乐器的学生除了哼唱法以外,最好引导他们利用计算机的音乐作曲软件来进行创作。这里可以结合乐器演奏课及信息技术课对学生进行指导。写好了一首歌,可以召集全体同学来表演,也可通过音乐软件播放,一起修改、润色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当然,计算机的“表演”无论如何不能代替人为的演唱和演奏,计算机再优秀也只能作为工具,并不能代表人的情感。应鼓励学生亲自创作并亲自表演。教师要把握尺度,既要充分利用计算机的有利资源,又要给学生展现个性提供一个宽阔的平台。
三、关于作词
首先引导学生对他人的优秀歌词进行谱曲,并分析歌词的内涵、情感、风格、结构等因素。为了宏扬我国民族文化,应鼓励学生针对我国古典诗词进行创作。这里不乏先例:如西方古典马勒的《大地之歌》就选取了李白、王维、孟浩然等人的诗句;通俗歌曲中如梁弘志的《但愿人长久》、徐小凤的《别亦难》等等,都是很好的样本。除了他人的歌词,可指导学生结合语文课中的写作尝试自己作词作曲。只有多作尝试,才会知道自己的作品是否具有可行性。这正如音写得太高、节奏写得太复杂会导致无法演唱一样,歌词写得过长、排比句太多、结构混乱等也同样会导致创作失败。当然自己作词作曲难度颇大,这需要较高的音乐修养和写作技巧,相对学生来说应以鼓励为主。
总之,应该看到创作课决不是单一的课程,她应与学校的课外活动、艺术节演出、校外的各种比赛等形式相结合,多给学生创造展示才华的机会,满足他们的成就感,提高学习兴趣,避免陷入“纸上谈兵”的被动局面。音乐创作课是一种新型课,一种创新课,需要不断的研究和探索。相信新课程标准全面实行的明天,音乐创作课会有她更为广阔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