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精神的含义及对当代大学生的影响
2014-12-11袁小轶
袁小轶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一、“大爱”精神释义
中华民族在五千多年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积淀形成了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蕴藏其中并薪火相传的意识形态结构及人文精神范式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源泉。大爱精神虽一直未被先贤具体归纳提出,但它作为一种道德精神却广泛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
(一)墨家“兼爱”
“兼爱”是墨家思想的核心。这种爱是广博深渊之爱,这种爱无等级、无差序、万物同一、不分厚薄,是大爱。
墨子所倡导的 “兼爱”,是指没有任何差别的、不分远近亲疏的泛爱。他强调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义务与互利,认为爱人与利人互相联系,兼相爱就是为了交相利,并共同构成有机的统一体。就墨子本人的观点来看,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是兼爱的目标,即通过提倡人类之间的相亲相善,达到天下大治、大安之目的。提倡“兼爱”,亦是提倡和谐状态的保持与维护。
墨子认为,先秦社会之所以失范,在于“兼爱”的缺失,“是故诸侯不相爱则必野战,家主不相爱则必相篡,人与人不相爱则必相贼,君臣不相爱则不惠忠,父子不相爱则不慈孝,兄弟不相爱则不和调。”墨家认为“起不相爱”为天下纷乱的源头。“臣之不孝君父,所谓乱也。子自爱,不爱父,故亏父而自利;弟自爱,不爱兄,故亏兄而自利;臣自爱,不爱君,故亏君而自利,此所谓乱也。”墨子指出,要拨乱致治,唯有祛除乱源,变人人“自爱”为“兼相爱”。
(二)儒家“仁爱”
孔子对“仁”极为关注,《论语》中“仁”字的出现次数为104,谈到“仁”的地方共涉及58个章节。在孔子的思维中“仁”是人作为个体在社会生活中的本质,他将“仁”同人的本质联系在一起。孔子认为,“仁”基本上可以引申为三种含义:一是泛指道德和有道德的人。二是泛指乐观而又有高尚情操的人。三是指有理或有真理。在此基础之上,孔子提出“仁”是人的本质属性,“成人”亦既是“求仁”的过程。孟子将之概括为“仁者爱人”。
儒家的“仁爱”思想内在地包蕴着“爱人”与“亲亲”两层含义。在“仁爱”处于对外生发过程之中时,首先,在人与物之间爱先及人;其次在人与人之间,爱先及亲。“爱人”是儒家伦理道德的核心。“爱人”它既可理解为广义的对人类的爱,也可理解为狭义的对别人的爱。在后一种意义上,君子爱人的最高境界是“安百姓”,“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孔子将之视为 “仁”的极致。“亲亲”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孝悌,是“仁爱”思想的根本。爱亲是爱人的出发点,爱人是由爱亲转化而来的。孔子讲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再明显不过地昭示出这种对他人的爱,正是由爱己转化而来的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的爱。
(三)“大爱”精神
不论是墨家的“兼爱”抑或是儒家的“仁爱”,“爱”是人类思想史上最广博的概念,从古至今、不同地域的思想家们都试图对“爱”的内涵及意义作出界定与探究,但由于各自多元多维的局限性,迄今为止,尚无人敢断言已能对“爱”的本质作出科学的阐释。而我们所处的当今社会其实并不缺乏自爱、亲人之爱等一系列指向性明确的情感,真正缺乏的是“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大爱。
何谓“大爱”精神?大爱是爱人之爱,人类个体与个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自觉发生的对人类自身价值、前途和命运的持续的情感关爱与行为关怀,以及由此展开的一切活动及其活动方式、活动范围的总括。大爱精神是社会和谐、生活幸福的精神愿望和寄托。而儒家的爱人之爱,正是指明了大爱精神的基本价值取向。这种爱,体现了以人为本的道德精神和高尚情操,表明了 “人”在人类自身的道德生活中的优先地位。
弘扬“大爱”精神须以儒家“仁爱”思想为根本出发点与归宿,这不仅是因为儒家“仁爱”思想中的“爱人”、“亲亲”符合大爱精神中对于“爱”广度与深度要求,更是源于“仁爱”思想中“爱有差等”观点中的推己及人更符合当代社会施爱的个性化及人性化需求。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仁爱教化使得“人之老”、“人之幼”虽然能及,但与“老吾老”、“幼吾幼”在投入程度上不一样。如果只简单片面地要求两者一致,必然无法实现。所以儒家“仁爱”思想即是“大爱”精神的思想理论基础。
二、大爱精神与当代大学生
“90后”大学生成长于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社会转型、信息高效传播的背景之下。由于身处多元化的社会现实之中,他们有强烈的自我意识与较高的自我预期,具有实用主义特点,知识结构立体,信息捕捉能力强,思维具有创造性。但同时,他们将自身所具备的优势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微弱,缺乏吃苦耐劳的韧性与在逆境中坚守的毅力与勇气。理想的美好与实践的艰难之间所形成的落差会引发一系列当代大学生的人文情操缺位。大爱精神的弘扬与普及将有助于当代大学生走出困境。
(一)缺乏对亲人的孝悌之礼
孝悌包括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等内容,不难看出,孝悌之德应该是双向的。孩子对亲人父母的爱是每个人内心最原始与纯粹的情感,但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这种“孝悌”之情已经越来越稀薄,越来越单向,父母亲人单方面主动的局面越来越明显。亲人的“慈”与“爱”很难得到相应“孝”的回报。曾经有一项调查显示,每周给父母打一次电话的大学生不足五成。不少大学生在费劲心力为恋人准备温馨时却忘了父母的生日;更有甚者会不顾家庭经济状况而对父母需索无度,一旦要求不能得到满足便出言不逊。
大爱精神强调要爱他人首先从爱亲人做起。大爱精神将人的爱人之心当做爱亲之心的扩大,如果不懂得对亲人的爱,也就谈不上对他人的爱。爱亲是爱人的出发点,爱人是由爱亲转化而来的。而当代大学生由于缺乏孝悌之礼,更无法推己及人爱他人。
(二)缺乏对他人的大爱之心
当代大学生大部分成长于比较丰富的物质条件下,习惯了索取,不习惯给予和分享,个人主义至上。大爱之心的缺乏于当代大学生身上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对他人的漠不关心,凡事以自我为中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无论是身边的同窗好友还是社会上需要关心帮助的各类个人或群体,他们所表现出来的都是旁观、无视或者漠视,并习以为常毫不引以为怪。再例如遭遇公共场合的突发事件缺乏全局意识,永远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自己即是所处世界的核心。二是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导致“大爱”精神施取错位。例如仅以自身价值取向决定行为,内容,小到包庇、参与考试作弊行为,大到对不良社会风气的不抵制、纵然甚至参与等等,认为此种行为是施爱过程。
以儒家“仁爱”思想为基础的大爱精神,要求大学生能够爱他人,同时能够辨别出施用大爱精神的情境。个人的存在和发展应该同他人、群体的存在和发展统一起来。大爱精神主张爱他人包含了为人民服务的意义。为人民服务,是对大爱精神的另一种意义上的诠释与提升,它要求个体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要的位置。在高校德育中,应注意把理论教育与道德实践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将大爱精神升华到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境界,从而在自身内部培养、形成一种关爱他人、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怀并从中提高是非分辨能力。
(三)弘扬大爱精神——促进大学生和谐发展
爱因斯坦说:“学校的目标始终应当是:青年人离开学校时,是作为一个和谐的人,而不是作为一个专家。”大学生的和谐发展,包括大学生的和谐人格的培养与和谐人际关系网络的建立。
当代大学生习惯关心自己多,关心他人和社会少,对集体活动和公益事业缺乏必要的热情。在遇到问题的时候,“求诸己”是极少数人选择的解决方式,绝大多数人都会首先寻找他人或外界因素,很少从自身出发来寻求解决之道。这不仅会造成自身发展障碍,更会影响到与他人的和谐相处,从而引发人际交往危机。
和谐人格与和谐的人际关系是指大学生在心理、道德、法律等方面的人格拥有满足人际交往、适应社会发展、顺应自然规律的特征,表现出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三个方面的最佳面貌。大爱精神包含着尊亲、爱人、礼让、互助等诸多含义,这些都是当代大学生必须培养并不可或缺的品德。当代大学生要培养和谐人格并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网络,实施大爱的方式必然是由此及彼、推己及人。要善于换位思考,多站在对方的角度设身处地替对方思考问题,以爱己之心爱他人,从而达到爱所有人,以此来调节自身的思想行为标准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达到和谐的状态。
[1]墨子·兼爱·上[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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