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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依帕内玛的少女

2014-12-11◎高

参花(上) 2014年6期
关键词:沙滩少女

◎高 凡

寻找依帕内玛的少女

◎高 凡

N市秋日的下午。

病重的老人。

不知为何,极其不搭调的两幅景象在眼前浮现。

一说起N市的秋日就不知怎的,不得不在脑海中自行描绘出一幅重病在床,生命已危不久矣的老爷子形象来。N市的秋日是夏日糟糕的继承者,整整一个夏日积攒起来的温度,不到几天便被秋日挥霍殆尽。“一场秋雨一场凉”就是对其恶劣行径的真实写照。昨天分明还是一件衬衣便可以应付一整天的节奏,今天一早,便已不得不老老实实地套上一件厚实的外套了。

在叙述这个故事之前,我觉得有必要简要地介绍一下自己。

我,一名在校大学生,姓名保密,身高保密,其余的种种信息一概不提。其一是因为我天生就长了一张大众脸,脸上既无痦子或黑痣这样明显的标志,也没有吓人的刀疤等特殊记号,所以即便是十分详尽地叙述了自己身体的各项特征,也未必会有人记得我,说得过分点,我就是那种就算诸位在大街上与我擦肩而过也不会回头的,存在感极低的那么一群人中的一名。其次,名字这一符号,其最大的作用只不过是让在这个世界上所存在的物质拥有真真切切的存在感而已,就算是将石头说成“啊”,将飞鸟说成“额”也未尝不可,一切都只是形式罢了。而我作为一个存在感极低,又是复姓“第五”的普通民众,思来想去,还是不说名字的好,说了怕是也记不住,索性直接把名字忽略,而是用代号称呼,这样一来反而显得更加妥当。若是这项proposal(提议)被允许的话,以后就请以“Q”相称吧。

那么,关于自己的废话便到此结束。

11月14日,逐渐往冬走的日子。

整个上午我都窝在厚厚的被子里,除了一件四角内裤之外全身上下别无他物。我的手里捧着村上春树的《遇到百分之一百女孩》,右耳的耳机里则单曲循环着斯坦·盖茨的《来自依帕内玛的少女》。轻快的音乐像汩汩的泉水,顺着耳朵的轮廓连续不断地徐徐流入我的脑海,和煦的阳光也似一名顽皮的少年,不时骚弄一下我的发梢,又不时懒懒地趴在我的棉被上。书,我,阳光和音乐愉快地嬉戏着,整个一个惬意的下午!除了时常从身体深处传来的“自然的呼唤”,以及楼上不时传来的锅碗瓢盆“咚咚”砸地的声响颇惹人生气之外,总体来说,这个午后还是对得起“惬意”之名的。

约莫是傍晚五时许,玩累的阳光挥手向我告别的时刻,放在枕头边上的手机突然像是着了疯魔一般地狂叫起来,整个床板都随之震动。我撇着嘴放下手中的书,意兴阑珊地接通了电话。

“狗日的!你在哪?!”

一上来就是颇具个性的问候。

“宿舍。”我强忍着,争取不带情绪地蹦出这两个字。

“嗯,待会儿下来,今晚我生日,一定得给我面子。”

“嘟——”一阵忙音。

打电话来的是舍友林籽,少数几个“眼中有我”的人。

挂了电话,我带着极其不情愿的心情慢悠悠地从暖烘烘的被窝里将身子挪出来,虽然整条牛仔裤犹如砧板一样冷冰冰,硬生生的,但我还是咬着牙,一条腿换另一条腿地将自己放了进去,而上身则只是简单地套了一件保暖内衣,再加上一件藏青底色白色条纹的衬衫。在最外面套了一件黑色的外套,之后便踏着一双破旧的板鞋,哆嗦着身子出门了。

一出宿舍楼,寒风便带着令人恶心的呼啸声向我袭来。这风一会儿是徐徐拂面而过,一会儿又变了风格,开始急急穿身而过,将我原来就略显单薄的身子刺了个通透。或许是今早下了场秋雨的缘故吧,此时的风与平常相比,显得更加的凛冽。我将头勉强地缩进外套里,沿着铺满落叶的小道走着,原本金灿灿的落叶大道因为车来人往的缘故沾满了潮湿的泥土,显得尤为脏乱;沿道路两旁伸展的枫树都像是步入中年一般,拖着疲惫的身子歪歪扭扭地站在那。他们中的大部分依稀还保留着年轻时枝繁叶茂的样子,其余则已完完全全跨入了“老妪”的行列,只留下光秃秃的黑色枝桠,做着像是突破苍穹的可笑样子。

出了校门来到预定饭馆的时候已经是六点半了,夜就像是一头活物,一口便吞下了太阳与光亮,阴森地露出牙齿般的新月,重重地将自己黑色的身子压在N市上空。我顶着迎面的风吃力地打开饭店的玻璃门,也许是正值饭点的缘故,小饭店里挤满了涨红了脸大声喧嚷着的男人与一帮默不作声低头玩手机的女人。

从几桌之间的互动来看,今天似乎是某家人的大日子。领酒的男人穿着一件褐色的夹克,脸由于喝酒的缘故烧得通红,他大声说了一串我听不懂的方言,然后将杯中的酒一口闷进肚子里。随后各桌都举起了酒杯,欢庆起我所不知道的他们的“大日子”。

我并没有将过多的注意力放在他们身上,只是简单地瞥了一眼那个最闹腾的“褐色夹克”,之后便头也不抬地上楼,直奔包间而去。

“哟,Q!”一进去就看到像是一具尸体一般摊在座位上的林籽。

我没说话,仅仅是点头回应。

“找个位子坐下。”林籽稍稍端坐起了身子,但整个人依旧像是落水的狗一般用双手撑着耷拉着的脑袋,完全没有了之前喊我吃饭时的那股子冲劲,而是双眼无神地盯着桌上的一圈冷碟发呆。

不由分说,想必是分手了。

似乎在年轻人的世界里,唯一重要的就只剩爱情,所有的喜怒哀乐都是围绕着它在转动,当然我指的是大多数。我不清楚女生脑子里的爱情到底被描绘成了啥样,也不知道那些学校里的精英分子头脑里的爱情是以怎样的概念存在着的,就单以我周遭的人为例,尤以林籽这样的“情圣”为例,他大脑里的概念构造大约是80%的性,5%的对于前途的担忧(就这还是因为到了大四才猛然出现的)以及1%的学业忧虑,加上14%的胡思乱想。大概就是这样。

头脑简单者如林籽,每次分手过后都得大闹一场,然后郁闷三天;三天之后,一切如故。再过三天便又得一个。对他来说,这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规律性的东西,一如四季变换,一如王朝更迭,其形在变,其质依旧。今天,是林籽的生日,又赶上分手,再加上林籽天生爱闹腾的个性,我实在是难以想象之后会发生些什么,于是便早早地拣了个隔他三个位置的座位坐下。

这是这家小饭店最大的包间,然而就算如此也只能让10个人舒舒服服地坐在里面。而今天的来客却有8男4女,12个人紧紧地围凑在10人坐的桌子旁,连夹个菜都会与一旁的人“亲密接触一回”。不知是不是林籽故意安排,除了他身边是两个汉子,其余的基本上都是一男一女靠在一起。我只是眈了身边的妹子一眼,便对这场生日会兴趣索然了,然而林籽却收拾好了之前那份萎缩的样子,此时此刻竟异常的活跃,又是喝酒又是起哄,就差即兴起舞了。酒过三巡,林籽已经喝干了一瓶白酒,三瓶啤酒,刚从厕所吐完出来便叫嚷着要打电话。

“来,那谁!把我电话拿过来!”

“我要……打……电话给她!”

她?她是谁?她是林籽的初恋。

虽然林籽总是一副纨绔子弟的样子,身边从来不缺女人,但惟独对自己的初恋是一往情深的。平时都挺正常的他,只要一喝醉就吵着闹着要打电话,而且,这电话一定是要打给她的。

这是痴情吗?也许只是不甘心吧,付出多于回报当然会不甘心,又不是电视剧,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痴情种子。说不定到最后就连自己也弄混了这两种情感,顺便再加点其他的什么佐料,然后,就变成了不知该被称为何物的东西,隐隐约约的,没有形状;模模糊糊的,不知色彩,只是轻轻一触碰,就会让人想喝芝华士,想抽烟,抽呛人的555,抽到嗓子冒烟,肠胃都开始翻涌,然后再猛地将一杯芝华士闷下肚,昏昏沉沉地倒在床上。至于在完成这一切之后,又会遇到什么样的梦境呢,那只有自己才会知道了。

林籽右手握着手机,左手不安地敲打着桌面,微微仰着身子靠在椅子上,表情严肃得如同凝结了一般。他的嘴角安分地收拢着,使得酒桌上的众人顿时就像是望见了戈尔贡的眼神一样,也都随之凝固起来,只有烦躁不安的“哒哒”声从指间的缝隙处不断地倾泻下来。

“啪!”

过了一会儿,林籽挂断了电话。

“没人接。”说完,林籽轻轻抿了一下嘴巴。那动作细微到令人几乎无法察觉。

众人沉默。

“对了,蛋糕呢?过生日怎么能没有蛋糕!”短暂的寂静之后,林籽突然叫嚷起来,起身去拿蛋糕。仅过了十分钟,一块大蛋糕便被我们消灭殆尽,然而可惜的是,它们最终的归宿并不是在每个人的胃里,而是存在于一桌人的脸上,身上以及衣服上。

两个小时后,我将满身“蛋糕痕”的林籽从“战场”上拖了出来,那家酒店我大约三个月之内都无缘再去了。此时此刻,寒风之中,我的身后背着一个满口胡言乱语,且吐得一塌糊涂的醉鬼;他口中一边嘀嘀咕咕不停念叨着初恋女友的名字,一边吵吵闹闹地说着胡话,说着自己与前女友之间种种缠绵悱恻的故事,说着令人嫉妒的幸福时光。

我背着,我走着,我听着。

一时间,一股前所未有的挫败感与孤独感紧依着寒风侵袭了我。

爱情是什么?

它是有钱人的游戏,是佼佼者的战利品,是苦闷者的良药,是成功者最耀眼的装饰品。对于大部分学生来说,它是人生事业的一部分,而对有些学生来说,它就是生活的全部。我不明白,爱与被爱之间的分界线在哪里,也不知道这玩意儿到底算是幼稚的还是成熟的;是丑陋的还是美好的;是低廉的还是无价的。有人奔着金钱而投怀送抱;有人只因那具皮囊而形容日渐枯槁。而我却是无从理解这一切的。我是爱情上的无能者与失败者,纵观四年,孤独,孤单,孤僻构成了我生活中全部旋律。

这么一说,连我的青春都是失败的。纵使学业上的成功或许能为我换来事业上的成就,更或许能为我迎娶到一名优秀的女子作为终身的伴侣,可那又怎么样呢?毕竟,她的心早已被他人夺去了二分之一,又被另外一个人掏空了二分之一,最终留给我的,或许只有可怜的12.5%。

那么,假如有人问我:“当真一次恋爱经历也没有么?”

我或许会挠挠头,然后应道:“假如一起走走路,聊聊天也算的话,那倒是有过那么一次。”

啊,但那也只是从教学楼走到宿舍楼那样短短的十几分钟路程而已。

即使是在路上一起走着的时候,其话题也实在是乏善可陈。一般都是她说,我听,所有的话题不外乎是天气,学业,还有糟糕的前男友。我们从春天一直聊到夏天,慢慢的,将谈话的时间从十分钟一直延长到三十分钟;渐渐的,谈话的地点也从学校的小路上转移到东边的操场上。我们就那样漫无目的围绕着操场一边走一边聊着,有的时候,甚至一言不发只是单纯地散步。就这样,我们走着,聊着,直到六月份的来临,她有新的追求者出现,前后加起来一共是整整两个月。

这便是我的“伪恋爱经历”,一件暧昧不明,粗制滥造的残次品。

回到现实。

刚到宿舍,我便急不可耐地一把将林籽扔回了床铺上,自己则把沾满秽物的外套、衬衫一股脑地丢在地上。尽管这样,身上却依旧残留着难闻的酒臭味;于是,我如猎豹般迅速地冲进了浴室,又是搓又是洗的在里面足足待了有一个多钟头,直到蒸腾的雾气将那狭小的空间充满,镜子上再也无法映射出我的虚像为止。

裸着身子打开门,刺骨的寒风不由分说地迎了上来。我强忍着刺痛将身子擦干,逃也似的滚回了被窝里,使劲甩了甩脑袋让其放空,然后听歌,睡觉。

那天夜里,我被林籽的鼾声惊醒了三次,于是我也经历了三次不同的梦,梦境中出现了一位不知姓名的羊男,其中也有林籽,有那个每天陪伴我走过十分钟路程的女孩,还有一位来自依帕内玛的少女。

依帕内玛的少女。

修长,年轻,可爱,有着一身小麦色的健康肤色。

来自依帕内玛的少女。

她就这样,毫无羞涩地裸露着年轻的肌肤,以及那充满活力的身子从暖洋洋的沙滩的东边向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走去。她的步伐是如此的轻盈,身体就像是在跳桑巴一样优雅地旋转着,跳跃着,起舞着;她的步伐是那样的优美,使得其经过之地无一人不驻足,欣赏,入迷。我站在一座离她相距甚远的小沙丘上,唯一能做的却只有默默地注视她的背影,并且在心中不住地猜测着:她悲伤吗?她高兴吗?痛苦还是愉悦?然而,仅仅是通过那个倩影我是什么也看不懂猜不透的。应当是快乐吧,要不然为何跳得如此欢快?应该是悲伤吧,要不然为何低垂着双眸?她在思念故乡的迷人男友,还是在思考深奥的哲学问题?又有谁知道呢?只见她抛开人群,挑了一块干净的沙地坐下,孤零零的,一个人看着海。那背影为何如此的寂寞,那背影又为何如此的令人心痛?我就地坐了下来,然后将整个身子放平躺在结实的沙地上。整个天空没有一丝云彩,亦不见一轮红日或是一盏明月,只有纯粹而又透明的蓝,那种轻轻一吸气便能全部吸进肺里的那种清透的蓝。我用双手抱住头,微微调整了身子,找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然后深吸一口气,将那大块大块的蓝色吸进身体里,与此同时在脑海之中不断重复着少女轻盈的舞步。一时间,心里竟然萌发了一股子冲动,一种想要上前与其一起坐下看海的冲动;一种想要递上一瓶冰镇啤酒的冲动;一种想要一亲其芳泽的冲动;一种想要拥其入怀的冲动……我的灵魂“咻”的一下就飞到了她的身边,但我的身体却沉重到动弹不得,四肢就像是被重重的枷锁擒住了一般,我想喊却喊不出声,想逃却逃不掉,就这样挣扎着,直到

满溢房间的阳光猛地将我惊醒之前,我一直在与厚厚的被褥做着“斗争”。

约莫过了几分钟,虽然此时身体已然醒来了大半,但意识却仍然在那片温暖的沙滩上延续着,它依旧留意着梦中的那个优雅的步伐,那头飘逸的长发和那小麦色的美丽肌肤。

啊,依帕内玛的少女,依帕内玛的少女!

11月20日,寒冷的触手继续向N市的内部深入,仅仅过了五天,那道路两旁的“半老徐娘”们便已纷纷进入了老年期。他们无一例外地扭曲着身子向着天空挣扎着,躯干上皱巴巴的树皮就如同皱纹一般爬满了全身。他们远远地向我招着手,似乎是在向我尖叫,对我控诉着什么。但我却捂起了耳朵,假装什么都没有看到,什么也没有听见,同时加快了步伐,硬着头皮快速向前,远远地将他们抛在了身后。

中午12点,我已经在图书馆整整荒废了五个小时。作为一个准备考研的人,每一天中的每一时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那样的弥足珍贵。然而每每当我背到“物质”与“意识”二词时,脑海里出现的并不是两者之间完整的逻辑关系,却是在海边漫步着的依帕内玛少女的倩影。少女一次又一次地从沙滩的那头向我走来,那么年轻,那么美丽,那么闪亮;她硬生生地将“物质”与“意识”从我的脑髓里挤出去,挤得远远的,丝毫不给他们留有余地。她就这样走来,走去,坐下,看海。灵巧的桑巴舞步在我的心头整整旋转了一个上午。

从图书馆出来的时候,天空就像是被蒙上了一层半透明的塑料薄膜一般,显露出极其不自然的灰色。那从遥远的太阳上发射出来的光和热十分不情愿地透过这层薄膜渗透进来,冷冷地投射在我所在的大地上使我周遭的景色变得更加凄凉。我打了个寒噤,不由得抱紧了身子。

在食堂吃完饭,再度回到图书馆,原计划是每天12小时的学习量,但自那场梦以后,我几乎是24小时都在想念依帕内玛的少女。

“tall and tan and young and lovely ……”

斯坦·盖茨的《来自依帕内玛的少女》在我脑海里反复单曲循环着。

“难道我恋爱了?”然而,这个想法在我脑海里只是一闪而过,随即便立刻被我否定了。

“ludicrous!”(荒唐的)

“这真是个荒唐的想法!与一个素未谋面的……不,是完全虚构的人物产生爱情,这是多么可笑的事情!”

意识到这点之后,我开始强迫自己将“物质”与“意识”重新从我脑海的深处找回。然而,即使自己已经拼尽了全力去检索,但怎奈何我却始终无法将其以完整的形态复原。因为不管我做什么,依帕内玛的少女都会摇摆着身子出现在我的面前,以至于所有的“客观存在”与“能动的反作用”都随之跳起舞来。而我则完全像是处于另一个时空一般,只能呆坐在一面巨大而又透明的玻璃前远远地,怔怔地观望着玻璃另一侧的一切。假如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种病,叫做“依帕内玛少女综合症”的话,我想我绝对是患者之一。也许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得此病的病患只有我一人的缘故,所以这种病一直被厚厚的医学史所忽略。

我百无聊赖地坐在图书馆里,任凭无意识的反应控制着我的双手摆弄手机,不知荒废了多少时间之后,突然的一个激灵使我明白,我真真切切是得病了,而且得的是一种相思病。这种病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的生活,所以必须得治,而且必须得治好,此外经本人自我诊断,要治好它的唯一办法就是再与依帕内玛的少女相遇一次。

于是,我下定了决心,暂且放下一切的工作开始寻找依帕内玛的少女。

首先,我去了市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查阅了关于依帕内玛的所有资料。不过很遗憾,除了得知这是一座以海滩闻名的城市之外,什么有用的线索也没有找到。不甘心就这样放弃的我又调查了斯坦唱的那首歌,但令人失望的是,网上除了这首歌的歌词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相关的叙述了。一时间,所有的线索全部都断掉了,似乎再也没有接上去的可能。

就这样又过了三天,每过一天,我对依帕内玛少女的思念便加深一筹,我开始每天临睡觉之前听斯坦的歌,开始念叨着“依帕内玛”,然而令人焦虑的是,少女再也没有在我的梦中出现过,就像是瞬间蒸发了一般就这样凭空消失了,连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第四天的夜里,我又一次梦见了羊男。

似乎是在一节列车上,羊男坐在我的身边,穿着一件红色的线衣,头上戴了一顶精致的黑色呢绒小圆帽。他一边绅士地喝着红茶一边和我交谈。

“好久不见,Q!”

“好久不见。”

“近来在苦恼些什么吗?”

我低下头来,摆弄起我的手指。

“嗯,有的。”

羊男喝了一口茶,一脸和善地望着我。

“我想再见一次依帕内玛的少女!”几乎没有经过任何思考,话语就那样猛地从喉咙里跳了出来

“哦?”羊男缓慢地停下了喝茶的动作,挑了挑眉毛,将视线放在我左半边的侧脸上。

“可以吗?羊先生?”我有些不安地追问道。

羊男听罢,将茶具放在了跟前的小桌上。他搓了搓手,又挠了挠头,之后才一脸为难地对我说:“可是她已经回去了。”

“回去了?回到哪去了?!”

“从哪里来的就回到哪去了。”

“依帕内玛?”

“是,但也不尽然。”

完全不懂。

“能具体一点吗?羊男先生?”

羊男皱了皱眉,随即又缓缓拿起茶杯喝了一口

“喏,这就跟死亡一样,不好说。”

“嗯,果真就是这样。”放下杯子,羊男搓了搓手,“你可能今天会死,明天会死,下一个小时就死,下一秒钟就死,但无论如何,你总会消亡化为尘埃,可明白?”

“似乎有一点。”我望着羊男黑亮的小眼睛答道。

“这就对了嘛,年轻人还是该多为前途担忧才是。”

“前途?”

“对,比如下站是青岛,再下一站是大连,再往下是北冰洋……前途就是这样,一直再走个25站,总会到达依帕内玛的……”

“依帕内玛?!”当我听到这四个字时,忍不住叫出了声。

羊男似乎意识到自己一不小心说出了不该说的事情,于是赶忙用双手捂住了嘴巴。

“你是说依帕内玛吗?”我缓和了语气,继续问道。

羊男则是继续保持着捂嘴的姿势摇了摇头。

“为何不愿让我回去呢!”我不满地叫嚷道。

羊男将手放在双腿上,默默地叹了口气,“因为我不想再回去了。”

“不想?”

“对,不想。那个地方落后而贫穷,回去就是结束。”

“不,不是这样的,一定不是这样的!”我嚷了起来。

“那你能理解我的苦衷吗?”羊男提高了自己的语调,反问我道。

一时语塞。

“我整整四年没有与人交往,更别说女朋友了!虽然有过一次暧昧的经历,不过那也只是陪着她走走路而已!我明白我天生就长着一副容易被别人忽视的脸,但我也是有自尊心的不是吗?谁愿意像个透明人一样生存于这个世界上呢?所以我才去读研的不是吗?所以我才去打拼不是吗?所以我才不想回依帕内玛的!”

羊男正对着我的脸吼完了这些话,但我却一点恼火都没有,更多的是一种从心底的最深处向上涌起的悲哀。

徒劳。一切都是徒劳的。

一种莫名的徒劳感在我心里弥漫开来,压抑着我整个的灵魂。

听完羊男的话,我一言未发。

良久,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便捂着脸哭了起来,而且哭得很凶。羊男也跟着我哭,也哭得很凶。

我们就这样哭了整整一路,经历了白昼黑夜,春夏秋冬。直到最后,我哭醒了,眼泪沾湿了被褥。

与羊男分离的那天早上,昨夜的悲哀还未完全被心灵消化干净,不甚调皮地在我的身体里翻江倒涌着,搅得人直犯恶心。缓了缓之后起床,忽然想起从与依帕内玛少女的第一次相遇开始算起,已经过去了整整九天了。就在这一天,天气也蓦地晴朗起来。虽然空气仍旧是冷冷的,但阳光的照耀还是为逐渐步入冬眠的N市带来了一丝难得的暖意。在这暖暖的日子里走着,我的心情自然也跟着暖了起来。那,依帕内玛的少女此时此刻又在忙些什么呢?她还在那片白色的沙滩上跳着桑巴吗?还在那里旋转着,跳跃着,悲伤着吗?

洗漱穿戴,开始新的一天。

阳光被树木的枝桠划落成一小块一小块斑驳的点,纷纷攘攘地落在宿舍洁白的墙面上。此时此刻,空荡荡的宿舍里只剩下了我一个人。我愣愣地望着墙面上太阳所留下的“画作”发着呆,心中却有一种莫可名状的情感在翻涌,不停搅弄着心弦,搅得人心烦意乱,却不知如何是好。

于是为了解除这份莫名的烦躁,我换了件单褂,只是简单的套了件外套,便冲向学校的操场开始跑起步来。

一圈,两圈,三圈,四圈……

约莫跑了有16圈的样子,直到小腿肌肉开始抽搐,整个人已经挥汗如雨了才停下。

我坐在操场边上的观众席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刚刚歇下来便从不远处袭来了一阵寒风,这时我才意识到,现在仍然是冬天,天气依旧是冷冷的没有人情味。然而,这整整16圈也不是白跑的。在休息的时间里,我蓦然明白了自己心中一直以来所纠结着的愿望:

我想,我要见她一面。

我想,我要去看海。

对,我要去看海!

于是在那天迟些的时候,我请假去了车站买了一张去青岛的车票,下午便坐上了车。由于今天并不是节假日,车站的乘客并不是很多,往来的人群中,只有少数几个拖着行李的年轻人,还有便是一个由老人组成的旅行团。导游红色的大喇叭里放着叫人说不出名字来的熟悉音乐,一群年逾花甲的老人像是小学生一般的整队站好,虽然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整齐,但倒也不赖。一群六七十岁的“孩子们”便这样欢欢喜喜地排着队随着导游上了车,恰好又与我同坐一辆。就这样,奇妙的缘分让我与这群“灿烂的大孩子们”偶然相遇,一起开始了从N市奔往青岛的慢慢长途。

大巴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公路的两旁种着不知名的长青树木。是松树吗?不清楚。他们一个个像是训练有素的士兵,在寒冷的日子里依旧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坚守着自己的初心。只可惜,大巴120码的速度让我无法一个个看清楚他们的样子。但,或许就算我走下车来仔细地观察他们,想必也不容易分辨出来他们到底是谁跟谁吧!就如同把我丢在人群中便会消失一般,纵使我作为人是客观存在的,但却没有几个人知晓他们的身边

还有一个人类唤作“Q”,就像是这些没有姓名的松树一样,人们并不关心他们的名字是什么,甚至都不愿停下来好好地看上他们两眼,就这样随意地把他们放在了道路的两边,任由风去吹,雨去打。直到时间带走一切,只留下枯黄的躯壳孤零零地丢在路的中央。

唉,可惜世间本来就是如此。毕竟,叫“林籽”的是少数,而叫“Q”的是多数。

三个小时之后,离落日时分约莫还有两个小时,我终于到达了目的地——青岛。一下车我便急不可耐地拦下了一辆的士,以最快的速度往海边奔去。

转身关上车门,迎面吹来的是略带咸味的海风。也许是由于冬日的缘故,整个沙滩上不见一个人影,空荡荡的沙滩露出惨白的脸,用冷到彻骨的方式欢迎我这孤独的旅人。我用双臂紧紧地抱住了身子,沿着海岸线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着。海浪从那血色天空的尽头向我涌来,一见到我便愤怒地伸出冰冷而有力的臂膀抓住了我的脚踝,一时间,彻骨的寒意顺着脊椎直接向着大脑冲来。

啊,真的好冷,冷得手脚都开始僵硬了。寒意开始向身体的内部侵袭,夜的帷幕也慢慢降了下来,然而我却依旧漫无目地在沙滩上走着。

啊,为什么,为什么我要到这片冷冰冰的沙滩上来呢?

因为,我心中希冀着某样东西。

那我到底在希冀什么呢?

与依帕内玛少女的相遇。

是啊,这不就是我一直所盼望的东西吗?与她再次在最初相识的地方相遇,只是想着,再见一次她灵巧的舞步,动人的眸子,和瀑布一样自然垂下的黑发。

又向前走了两三步,我使劲搓着自己的臂膀,想让自己暖和一些。

“不过,这趟旅程终究是徒劳的吧。”

一想到这,我的双腿便立即变得沉重起来,脚步也逐渐变缓了,直到最后,我再也走不动了,于是就地坐了下来。

此时此刻,海的那头已经明显变成了沉重的宝蓝色,太阳一声不响地慢慢远离了这座城市,抛弃了一个形单影只的人类,只留给惨白的沙滩一轮更加惨白的月亮。我孤身一人坐在广阔大海的面前,痴痴地望着海的那一头的某一点。随后,我站起身来,使出全身的劲,狠命地朝着大海喊道:

“人呢?!都到哪去了啊?!”

一开始,我期盼着在沙滩的那头会有人来;修长,年轻,可爱的依帕内玛少女会从沙滩的那头走过来。然而,纵使我凝视良久,那里却什么人也没有出现,唯有海风卷挟着带有嘲笑意味的寒冷,吹散了我的头发,吹乱了我的衣服。我一人在寒风中颤抖,已然分不清这到底是由于伤心而引起的反应,还是仅仅因为身体觉得冷罢了,又或者两者皆有之。总之,我就这样保持着头低垂着,双手叉着腰的姿势,在海滩上伫立了良久。直到最后就连太阳都看不下去了,只见他华丽地转身离去,任由黑色的夜幕重重地将身子压在青岛市的身上。

银月如刃,锋利的刀刃将时间与空间利落地分割了开来,沙滩上,风继续吹,时间不动,人,亦是如此。

11月25日,周三,晴。

从睡梦中醒来,身体被静谧的阳光温柔地包裹着。

与依帕内玛少女的初次相遇已经整整过去了十天,而那份曾经在我体内沸腾着的血液也终于在指针指向八点整的时刻彻底平静了下来。

起身,穿衣,结账,离开。

所有的动作只用了不到20分钟就完成了。

来到旅馆旁的路上,我找了一家青岛的煎饼果子摊,吃了一份带有青岛味的早餐,到车站买了回程的票之后,去了一趟五四公园,还托人拍了张照。

下午三点上车,

寻找依帕内玛少女的旅程到此结束。

很遗憾,在回去的路上我再也没有遇到那群可爱的“大孩子们”,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张冷冰冰,不带丝毫感情的脸庞。

我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放好行李后坐下。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位年轻的女孩,我依窗而坐,她靠走廊。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风衣,红色的衬衫,深色的短裙搭配着一双黑色的丝袜。她留着一头漂亮的短发,有着精致的鼻子与好闻的香波味。依帕内玛的少女与她相比,瘦了点,也黑了点,但却更加的迷人。

啊,依帕内玛的少女,依帕内玛的少女!

虽然心中依然挂念,但感情却不似之前那么热切了。

将耳机戴好,闭上眼睛,耳畔重新单曲循环起《来自依帕内玛的少女》。

恍惚中,我仿佛又看到了梦中那片落日余晖照耀下的海滩;略带咸味的温润海风;熙熙攘攘的人群,和如跳着桑巴一般,迈着轻盈的步子,漫步在沙滩上的,来自依帕内玛的少女。

她向我走来,经过我身边,又离我而去。

为什么她的眼里尽是悲伤?为什么她显得如此忧郁?我又该如何去安慰她,大声地倾诉自己的爱意呢?

我凝视着她美丽的正脸,暼过她哀伤的侧身,注视着她落寞的背影。

然而她却自始至终都没有看过我一眼。

朝着夕阳下她的背影轻轻地挥一挥手与她告别。

再见了,依帕内玛的少女。

再见。

(责任编辑 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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