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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邀您一起来扶贫”

2014-12-11

中国扶贫 2014年18期
关键词:湖北日报湖北省贫困地区

近年来,湖北社会扶贫工作异军突起。他们着力培育多元化社会扶贫主体,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千企帮千村”工程,引导和鼓励国有及民营企业到贫困村开展投资兴业、招工就业、捐赠助贫、技能培训等工作,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推进驻鄂部队扶贫参建工作,组织在汉团以上单位帮扶红安、麻城革命老区,实行军级单位帮扶乡镇、师旅团级单位帮扶贫困村,促进老区发展;广泛动员各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工作,简化扶贫社会组织登记程序,鼓励扶贫社会组织创建各类形式的扶贫公益项目,依托社会组织鼓励和动员广大社会成员开展助教、助医、助学等扶贫济困活动;开展省内区域扶贫协作工作,支持市、州、县参照国家和省级做法,组织经济强县帮扶经济弱县、经济强镇支持经济弱镇。

即将到来的首个全国“扶贫日”,成为积聚湖北社会扶贫力量的又一重要平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关于做好“扶贫日”工作的批示要求,湖北将2014年“扶贫日”的活动主题定为“10·17,邀您一起来扶贫”,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扶贫公募”为核心内容的系列活动,募集善款,推动各方力量向贫困地区整合,引导各方资源向贫困人口汇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确保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与全省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据了解,全省“扶贫日”活动在省扶贫开发暨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委员会的领导下展开,委员会将印发《关于开展“扶贫日”活动的通知》。

9月17日,湖北“扶贫日”系列活动将拉开大幕。当天,省扶贫办将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扶贫日”新闻发布会,全面系统地介绍“扶贫日”设立背景、意义及湖北省的相关活动安排等情况。

中央驻鄂媒体、省内主要媒体记者将深入到贫困地区访贫问苦,深切感受贫困地区现状,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形成一系列视频和文字报道。

9月18日,湖北省扶贫开发暨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委员会将向全社会发布主题为“10·17,邀您一起来扶贫”的公募倡议书,倡导履行社会责任,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捐赠活动。

中共湖北省委机关报《湖北日报》将发表以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的署名文章。《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等省内主流媒体将广泛宣传湖北省的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适时开办《湖北日报》——扶贫半月刊或相关专刊,营造社会扶贫良好氛围,凝聚社会扶贫正能量。

为了配合扶贫日倡议行动,省内主流电视媒体将滚动播放扶贫公益广告,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荆楚网将开设“扶贫频道”,网络新媒体将开通扶贫微信平台,及时发布“扶贫日”活动相关信息。中国移动湖北分公司、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中国电信湖北分公司三家移动营运商,免费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宣传短信,将“扶贫日”设立背景、意义,捐款方式、捐款账号、活动推进情况等信息播报给全省人民。

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湖北省委、省政府将随即召开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扶贫日”启动仪式,安排部署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宣布启动全省“扶贫日”活动。会议拟邀请省委副书记张昌尔、副省长梁惠玲出席并作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扶贫开发暨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金融机构、驻鄂部队、国有及民营大中型企业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主会场会议,各市(州)、县(市、区)参照省主会场设分会场。

省直机关工委将在当天动员组织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和中直驻鄂单位开展以“行政事业单位定向捐赠”和“再交一份特殊党费”为主题的募捐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表率带头作用,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本单位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贫困户项目建设。

省教育厅将开展以“小爱心·大扶贫”为主题的募捐活动,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播撒爱的种子,凝聚爱的力量,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资助贫困地区贫困大学生就学。

省卫生计生委将动员广大医务工作者开展募捐活动,奉献爱的力量,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贫困地区贫困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治疗。

省军区政治部将在驻鄂部队开展募捐活动,弘扬部队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驻鄂部队对口帮扶项目建设。

省国资委负责落实以“百强国有企业百万捐”为主题的募捐活动,引导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千企帮千村”工程中的对口帮扶工作。

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将联合开展以“百强民营企业百万捐”为主题的募捐活动,鼓励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千企帮千村”工程中的对口帮扶工作。

省政府金融办负责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募捐活动;省民宗委、省妇联联合负责组织全省民族宗教、妇联系统爱心人士开展募捐活动;省委台办、省侨联、省外侨办联合负责组织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爱心人士开展募捐活动。

此外,省经信委还将安排三大移动营运商,设立移动客户端募捐平台(微信或短信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

省扶贫办将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部门一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制定《湖北省“扶贫日”活动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办法》,明确募捐方式、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监督与信息公开以及法律责任等。将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红十字会、湖北省扶贫基金会等机构列入受赠人备选名单,省财政厅印制统一的扶贫捐赠票据,由受赠人向捐赠人开具捐赠证明。

公募活动中,经确定的扶贫捐赠受赠人必须明确一个募捐账号,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其他任何账号不得接受扶贫捐赠。经确定的受赠人,在接受扶贫捐款中,对受赠的每一笔捐赠的来源、去向、成效通过网站等方式全程向社会公开,社会公众都能够通过公共方式查询到相关信息,做到一目了然。

湖北将设立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发布电话号码,接受社会各界对“扶贫日”活动存在问题的举报,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严查到底。由省审计厅牵头,对“扶贫日”捐款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审计,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整改落实,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扶贫日”活动开展第一年组织进行全面审计,以后每两年组织一次常规审计。

《湖北日报》等主流媒体将及时刊登各类捐赠主体认捐及到账情况,发布“扶贫日”活动年度发展报告及审计情况报告,加强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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