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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

2014-12-10

上海人大月刊 2014年8期
关键词:草案人大常委会条例

博览

一月要闻

(2014年7月)

■7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纪念建党93周年暨“两优一先”经验交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出席会议并讲话。

■7月2日,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赴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调研,听取本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

■7月3日、10日、17日,市人大内司委赴普陀区法院、市律师协会、虹口区公安局凉城新村派出所开展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贯彻情况监督调研,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交流。

■7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出席上海市全国人大代表“长三角一体化”专题调研座谈会,听取市发改委等有关政府部门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情况的介绍,并座谈交流。

■7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听取人事代表工委关于本市实施代表法办法和代表议案、代表书面意见的规定修订情况的汇报,并就进一步做好有关法规修订工作提出意见要求。

■7月9日,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赴闵行区调研渣土管理工作,实地查看了鑫艺程渣土中转码头和虹源盛世国际文化城地下工程渣土出土情况,并听取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渣土管理情况的汇报。

■7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和《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修订草案)》解读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参加。

■7月10日,市人大外事委赴长宁区调研涉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听取区人大和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介绍并座谈交流。

■7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参加上海市全国人大代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专题调研座谈会,听取绿地集团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遇到的瓶颈和困难的汇报,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

■7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学习传达十届市委六次全会精神大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并讲话。

■7月17日,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赴浦东暗访城市管理顽症治理情况,现场查看了张江路紫薇路、益江路、三林路灵岩南路、上南路永泰路及上南路昌里路等处的乱设摊情况和金科路地铁站外车辆非法营运的状况,实地了解城乡结合部地区城市顽症治理工作的实际进展。

■7月18日,市人大内司委赴上海迪士尼项目暨国际旅游度假区考察调研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并赴市委政法委调研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7月22日至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3年市本级决算及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1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2013年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表决通过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关于修改《上海市防汛条例》的决定(草案)。

人大动态

北京

全程网络直播控烟条例审议

近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并通过千龙网对大会发言进行全程网络直播,增加会议公开性和透明度。会上,15位委员、列席代表结合草案内容围绕严防“二手烟”侵害非烟民、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强化对妇女儿童的保护、推进“无烟校”创建工作、调整禁烟场所范围、规范个人自律义务等话题进言献策。广受社会关注的《控烟条例》被提上北京市地方立法日程已有3年。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控烟进行立法调研,并公开征求意见,有9成网友赞同进一步扩大控烟范围。预计9月份,条例草案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并将在明年正式施行。

深圳

出台人大立法工作意见

深圳市委近日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主导作用的意见》,通过一系列立法机制的创新,建立“人大主导,多方参与”的特区立法新机制。针对“部门利益法制化”的问题,《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法规集中起草制度,由深圳市政府提出议案、确定采用集中起草形式的,由深圳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起草;深圳市政府之外的其他主体提出的议案,确定采用集中起草形式的,可以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机构组织起草。这种集中起草制度在全国来说都是一种积极有益的探索。在创新完善法规实施和监督机制方面,《意见》要求法规实施部门每年要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上一年度法规实施情况,防止法规“立而不用”、“脱离实际”。《意见》还提出建立立法专家库,专家库组成人员具有广泛代表性。这也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举措。

福州

连续三年开展民生专题询问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就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加快旧屋区改造开展专题询问。委员们对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体育、计生、社会保障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向相关市直部门提出问题。据悉,这是福州市人大常委会连续第三年开展民生专题询问,该项工作已进入常态化。

询问会上,有委员就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如何落实,向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提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正在酝酿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缓解入园难是下一步工作的指导思想。针对委员提出的市民感觉免费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较少的问题,市体育局承诺将尽快出台大型体育场馆相关收费标准和配套政策,做好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同时督促各县(市)区尽快出台相应的免费、低收费标准。

环球时讯

(2014年7月)

国内

7月1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4版负面清单出炉。相比于2013版负面清单,新版负面清单瘦身26.8%,针对外商的特别管理措施由原先的190条调整为139条,减少了51条。

7月7日,首都各界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隆重集会,纪念全民族抗战爆发77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纪念仪式并发表重要讲话。

7月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明确到2020年建成体制比较成熟、制度更加定型的市场监管体系。

7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宣布,在中央企业启动4项改革试点,分别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董事会授权试点、向央企派驻纪检组试点。这标志着国企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新一轮国企改革拉开大幕。

7月16日,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信息,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调整稳中有进,转型升级势头良好。初步核算,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269044亿元,同比增长7.4%。

7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开启公车改革的大幕。

7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并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7月29日,鉴于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

7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标志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国际

7月1日,日本政府召开临时内阁会议,正式决定修改宪法解释,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为日本自卫队在海外行使武力开辟道路。

7月3日至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对韩国进行国事访问。3日,习近平同韩国总统朴槿惠举行会谈。4日,习近平在首尔大学发表题为《共创中韩合作未来同襄亚洲振兴繁荣》的主题演讲。

7月6日至8日,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邀请,德国总理默克尔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默克尔。

7月9日,第六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和第五轮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联合开幕式在北京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发表题为《努力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致辞。

7月15日至2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应邀赴巴西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六次会晤,并对巴西、阿根廷、委内瑞拉、古巴进行国事访问。习近平主席此次拉美之行取得丰硕成果。

7月26日,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发表69周年。《波茨坦公告》连同1943年中、美、英发表的《开罗宣言》等国际法律文件,构成了日本必须归还中国钓鱼岛的国际法基础。

观点

2014年第12期《求是》

法治思维及其养成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养成法治思维,既需要国家和社会由外而内地推动,更需要我们由内而外地自觉培养。一是要深化对法治的认识。法治既授予权力,更约束权力。我们要深谙权力的有限性,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法治观。二是树立对法治的信仰。要树立法治至上的理念,自觉把法治顶在头上、记在心中,明白法律是神圣不可亵渎、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的。三是提高法治素养。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第一原则就是依法办事。越是问题复杂,越是情况紧急,越要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处理。四是坚守法治底线。要严格依法办事,这是养成法治思维最核心的要求。对法治的坚守,不能停留在对誓词的背诵上,而是在一次次对法治有益而对自己可能有不利后果的选择中养成厉行法治的决心和意志。

2014年7月18日《新京报》

简政放权,管好“放”还得管好“接”

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权,是民众呼声较高的简政放权改革。但随着下放权力的增多,下面怎么“接”确实成了新问题。放权终极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给民众提供便利,如果审批权只是从上往下倒了手,民众办事还是要折腾,这样的改革显然不彻底。放权绝不是一放了之,有时需要“放了手,扶一程”。一项审批权从上往下转移,应该提前考虑到地方的配套制度、人员素质、乃至硬件设备等,和下放的审批权是否相匹配,如果存在不足,就得尽快协调解决。此外,尽可能地还权于民、还权于社会,就能化解“接不住”的问题。放掉的权,同样不能换着花样收回来。对那些还舍不得放权,或者通过一些社会组织代管的“假放权”,要加大问责力度。说到做到,方能使改革更有公信和效力。

2014年7月23日《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应树立条件性思维

所谓条件性思维,就是说政治体制改革不能盲目推进,推进的整体步骤、速度及相关改革措施的出台,都应该考虑相应的支持条件是否具备与成熟。如果缺乏相应条件,有些改革措施就难以推行,因为即使推行也无法有效落实;或者不宜推行,因为推行的后果往往难以设想。用通俗的语言表示,就是政治体制改革不能打无准备之仗。实际上,不仅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需要相应的条件支持,中国民主政治的稳定成熟同样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基础。具体而言,政治体制改革的有效推进需要相对持续有效的经济发展、社会结构的相对合理化、一定的国家制度体系建设与相应的国家治理能力三个方面。当然,这三个方面因素和政治体制改革本身也是一种相互作用、相互推动的关系,也正是在这样一种相互的作用与促进中,中国的改革得以整体推进与全面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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