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网络监督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2014-12-10许平
□许平
近年来,网络监督已成为一种群众监督的新形式,成为反腐败的新力量,在对干部的监督方面发挥了其他监督手段无法替代的作用。由网民自发参与监督干部的热点事件接二连三出现,如2008年揪出南京“天价烟”局长周久耕,2012年揪出陕西微笑“表哥”杨达才就是其中较为典型的事件。
与传统的监督手段相比较,网络监督有如下特点:一是举报的便捷性。举报人只需要打几行字,往网上一发,就完成了整个举报过程,比传统的写信或上门反映情况等方式方便了很多。二是信息的公开性。网络监督受众面极广,基本上是全民参与,改变了以往举报信息只有某个部门或某几个人才能看到的情况,实现了“全民围观”。三是传播的迅速性。一个热点信息,可以借助网络的平台四处传播,让事件中心人物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成了全国“名人”。四是效应的放大性。在网上,一些微小的细节会被无限放大,如杨达才就是因为在处理特大交通事故时笑了一下,就被聚焦关注,最后查出有贪污受贿行为而被免职。五是查处的高效性。因为网上的热点事件容易受到关注,并对有关部门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从而使监督查处就快一些。如雷政富在不雅视频曝光后60个小时内就被免职。
虽然网络监督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客观的说,网络监督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互联网上的信息真假混杂,真实性需要核实;一些舆论会对事件的处理出现误导;个人信息常常伴随着“人肉搜索”而被暴露,公民隐私权易受到侵犯;个别网络事件有娱乐化、低俗化的现象,有的甚至演变成“网络狂欢”;个别人存在借助网络达到恶意炒作、泄愤或散布谣言等不可告人的目的,即使澄清了事实,但对被举报、被曝光的对象的伤害却难以挽回。
因此可以说,网络监督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对工作会有促进,用不好,则会产生较强的副作用。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应该怎样合理的运用好网络监督,让其为干部监督服务?笔者认为应该做到如下几点:
一、将网络监督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与瞬息万变的网络环境相比,我国的网络立法显得非常滞后,要想改变网络舆论监督给人们带来负面效应的窘境,必须制定一部舆论监督法,以使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从而规范网络舆论监督,使失实、侵权等现象得到遏制。同时,须完备网络舆论监督的自身机制。政府要培养理性的网络信息传播者和把关人,提高网络从业者的素质,加强网站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业自律,在尊重网民自由权利的基础上净化网络环境,引导社会舆论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做好网络信息的甄别。构建一套完善的网络舆情汲取机制,以规范从信息收集、筛选、甄别到采纳并立案调查的整个过程,提高信息的质量和准确性,提高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的有效性。要合理区别网络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行为。对网上出现的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以及重大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核实查处,并在调查清楚、定性准确的情况下,第一时间作出回应,把查处结果及时向公众反馈,以主导社会舆论。
三、推行网络实名制。这样做可以在有效预防、惩处腐败的同时,严厉查处造谣诽谤、人身攻击等不良行为。而对于公众普遍担心的网络实名制会遏制言论自由和可能导致监督者身份暴露的问题,可以采取前台匿名、后台实名的有限实名制加以解决,这样既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网民的言论自由,又能够较好地保护个人隐私。
四、做好对网络舆论的引导。一要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开设反腐倡廉网页、专栏,通过各种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模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抢占网络文化的制高点。二要培养网民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在对网民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提高广大网民的法律、法规意识的同时,更应注重引导网民用基本的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文明上网、文明监督。三要扩大12380等官方举报网站的影响,进一步完善官方反腐网络建设,采取多种宣传方式,提高官方网络反腐途径的群众知晓度,使网民知道网络监督的合法途径。四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涉及政府、官员的违规信息,要尽可能第一时间发布权威资讯,做到信息公开、透明,让社会公众对腐败事件的真相及时了解,同时也树立党和政府诚信于民的信心与决心以主导社会舆论。
五、将网络监督与其他形式的监督结合起来。从监督力量的角度而言,单靠网络监督力量仍很单薄,目前我国的传统监督模式,如来信、来访、电话、手机短信等举报方式在干部监督工作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媒体的角度而言,传统媒体如电视、报纸等对政府官员腐败行径的揭露是重要手段,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必须注意将网络监督与传统监督模式相结合,同时注重传统媒体的宣传报道,共同完善引导网络舆论,才能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