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如何避免产生负面效应
2014-12-09徐艳辉
徐艳辉
“不怕耳光,怕曝光;不怕通报,怕见报……”这句顺口溜诠释了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但是,新闻记者在报道时,就算坚持了新闻的真实性和深入采访的精神,如果选材不当或者尺度掌握得不好,也会产生负面效应。明明是一个正面报道,却没有达到正面的效果,好心办了坏事的情况也是存在的。所以记者在进行新闻报道时,也要考虑得全面一些,在凸显正能量的同时,也要注意避免产生负面效应。
监督性报道尤其是具有破窗性新闻题材,要注意报道的角度。新闻监督,顾名思义,是通过报道进行曝光和揭露,抨击时弊、抑恶扬善,以达到对其进行制约的目的。监督性报道,是老百姓非常喜闻乐见的,也是非常能体现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的。但是如果把握不好,不但起不到监督作用,也会适得其反。
比如对乱建的报道、小开荒的报道,就要突出整治结果。乱建这是城市建设中的“肿瘤”,不但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对市容市貌也会产生不良影响。在很多居民小区,居民对乱建都是深恶痛绝,希望职能部门能够加大力度进行治理。现实情况却是很多乱建都是很长时间以前遗留下来的,那时候老百姓意识不强,职能部门监督不到位,所以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十年或者二十年以后再想治理,就很难着手了。对这样的乱建问题进行报道就要谨慎进行。如果只报现象不报结果,或者压根就没有和职能部门沟通,没有治理举措就进行报道,那就起不到监督作用,反而会给其他人提供效仿的范例。所以对这样题材的报道就要突出治理结果。记者在报道《乱建治理,需要重磅出击》中就是采取了一追到底的报道方式。对乱建现象只是轻描淡写似的带过,重点报道了记者协调职能部门对乱建予以拆除的过程和结果。为了有这样的结果,记者多次协调职能部门,并采取了跟踪的报道方式,一方面突出了媒体的监督职能,一方面又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一些人的乱建想法。
对小开荒式的报道也是如此,有人把小开荒比喻成小区里的“牛皮癣”,具有很大的“传染性”。报道得好,就会起到一定的教育意义,报道得不好,就会让他人肆无忌惮地开荒种地,所以对这类题材的报道一定要突出整治,既然报道了,就要追究到底。
对正面人物的报道,要注意其所处的环境,也要选好尺度,不要夸大其词。对正面人物进行报道一直是媒体在对人物报道时采用的主旋律,主要是想通过写人物的先进事迹,反映出人物的先进思想,使之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但是如果不考虑人物所处的环境,不考虑大局,也会带来负面影响。一位记者为了突出残疾人自食其力的精神,报道了一位残疾人沿街摆摊、供孩子读书的事迹。对人物本身无可厚非,自食其力,不给社会带来负担,这种精神是值得颂扬的。可是这位记者却忘记了残疾人摆摊的环境,她是占道经营,应该属于执法部门执法的对象,如果照顾了她,就影响了以后的执法工作,如果不照顾,又违背了媒体报道的初衷。所以对人物报道,要考虑其所处的生存环境。另外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写作时切不可把先进人物绝对化,写人叙事力求言真意切,恰如其分。
对案件性新闻报道,不要透露作案、破案的细节。有些记者在对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报道中,为了增强报道效果,把案件叙述得很详尽,并且把作案手段也和盘托出,这样的报道是很有声色,但是报道之后,会让一些人效仿,起到“教唆”的作用,结果一篇新闻报道却成了反面教材。所以对这类新闻题材进行报道时不要过多讲述细节,也要避免出现特别血腥、恐怖的画面,以免对公众造成不良影响。
不让报道走向物质化、娱乐化。一些网络媒体常常出现炫富的报道题材,在报道时还出现了“高富帅”的字眼,这样的报道将公众引向什么样的方向呢?看到这样的报道,公众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心理呢?是嫌贫嫉富,还是心理失衡呢?新闻媒体采用这样的题材进行报道没有任何意义。
有些媒体充分利用了媒体的娱乐功能,开创了娱乐版面,这本来无可厚非,但是有的媒体过分利用了受众的娱乐心理特点,不遗余力地推销其“娱乐”产品,从中获取利润。有些新闻媒体为了吸引人的眼球,对一些影视明星的私生活也大肆报道,除了增加公众茶余饭后的谈资之外没有任何正面意义,反而还会给一些青少年造成不良的影响。
新闻记者也要与时俱进,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新闻报道要起到良好的教化作用,起到正面的宣传效果,记者本身也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所谓“身正影子才不会斜”。如果记者本身的世界观就有问题,怎么会让报道去宣传正能量呢?无论是文学作品还是新闻报道,都能侧面反映出写作者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所以记者也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记者在采访的时候,除了要坚持真实性和客观性之外,也要多问一个“为什么”,增加报道的深度和广度,这样的新闻报道产生负效应的机会也才会更小。
总之,一篇良好的新闻报道一定要宣传正能量,同时要具有“三维”或者“四维”的视角。在横向上要有广度,在纵向上要有深度,还要讲究立体感,要有维度,要经得起推敲,这样的报道才会更加全面具体,才不会背道而驰。■
(作者单位:本溪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