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特约评论员张界:为民办实事重在长效
2014-12-09
纵观2013年为民办10件实事,件件扣民生主题,事事及百姓所需:道路改造、安居工程、城镇菜篮子、免学费教育、农村饮水安全……低保户肖盛达老人的一句“国家真好”,是对一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千方百计改善民生的最好评价。
年近六旬的肖盛达老人有两个儿子,妻子患有腿疾行动不便,唯一的住房是父母传下来的,由于年久失修,遇到雨天,房顶漏雨,门窗进水。2013年,海口市秀英区政府将肖盛达家纳入危房改造项目帮扶对象,以“低保户和贫困残疾户”两项指标获得了政府4.5万元的补助,得以重建新房。不善言辞的肖盛达如今逢人就说“党好,国家好”。
成绩属于过去。在靓丽的成绩单面前,笔者认为,如何建立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是当下最紧迫的任务。
1月3日,“2013年为民办实事”网友评议团来到海口市石山镇美岳上村,实地考察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美岳上村建设了一座新水塔,投入资金22万,村民的用水难问题解决了。然而据村民反映,该项目早在十几年前就申报,不知什么原因到2013年才开始动工?同时新水塔的日常维护谁来负责?管道、水质出现问题找谁?对这些疑问,当地干部没有给出合理解释。
美岳上村的情况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个缩影。2013年海口市秀英区共建设52宗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完工后,水井、设备机房、供水管道的维护,水塔的卫生清理、水费的收缴等一连串问题随之而来。这些问题解决不好,“为民办实事”就会打折扣。
对于长效机制的形成,笔者认为,首先是无论是否列入当年的“为民办实事”,只要是民生的事,各级政府都要抓紧办。把本职工作、份内事办好,就是最好的“为民办实事”,实现“为民办实事”在日常工作中的延伸与保障。
其次,为民办实事不能老盯着钱。民生实事件件需要财政支持,处处真金白银,这是事实。但通过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同样可以为民造福,使民受益。为民办实事,包括办大事,也包括办小事、苦事、累事。从这个意义上说,“为民办实事”不是仅仅靠立项,而是要体现在日常工作中的点滴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