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探讨国际秩序变迁?
2014-12-09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袁 鹏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际关系则有自己的准则,国际社会也有自己的秩序。近一个时期,有关国际秩序的探讨重新热络起来。对中国而言,面对日本安倍政权参拜靖国神社、挑战历史认识、解禁集体自卫权、大力推动修宪等一系列动作,捍卫战后国际秩序已成当务之急。中俄两国元首一致同意明年共同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70周年,意在彰显捍卫战后国际秩序的决心和意志;而对美日而言,似乎是中国(而非日本)正在破坏现存国际秩序,中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在南海的系列维权行动,被美日媒体甚至官方视为“挑战现存秩序”,美国并一再敦促中国与东盟国家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准则》,试图给中国设规矩,防止中国进一步破坏现存“秩序”;对谋求“入常”的德国、日本、印度、巴西等国而言,现有国际秩序未能反映新的国际力量对比变化和国际现实,它们因此呼吁改革安理会、改革联合国;围绕乌克兰危机的博弈,美欧与俄罗斯也各有各的国际秩序观,彼此唇枪舌战,互不相让。
于是乎,举凡世界大国,几乎都在谈论国际秩序,几乎都认定是别国在挑战现有秩序,而自己是国际秩序的捍卫者。究竟谁是谁非,谁对谁错?这就涉及到一个根本性问题,我们探讨的究竟是什么秩序。如果此秩序非彼秩序,谈的不是一回事儿,则彼此没有交集,胡乱攻击一气,反而使秩序更加无序。
所谓国际秩序,是国际社会通过主要国家的斗争与协调而形成的规范重大国际行为的原则、机制的总和。参与国越多,代表性越广,所形成的秩序就越具权威性,尤其是经过世界大战、用鲜血凝聚而成的国际秩序,就更需时刻遵循、坚定捍卫;而参与国以意识形态或特殊阵营划线,不具广泛代表性,所形成的秩序则只能是对小圈子的规范,因而无法用以约束整个国际社会。
今天中国所强调、所捍卫的国际秩序,正是前一种秩序,即“战后国际秩序”这一“大秩序”。它是基于二战后世界新的力量对比、以主要战胜国为首、得到所有战胜国一致认可、充分体现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充分反映国际公理与正义、集体建立起来的当代国际关系理念、规则、组织和机制的总称,包括: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反映世界和平、民主、进步潮流的一系列国际关系理念与价值观;以联合国及其安理会为中心,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的集体安全机制①其中最重要的是赋予安理会“五常”以否决权。由于“五常”对战胜法西斯付出了最大的牺牲、做出了最大贡献,因而享有有别于一般成员国的、对于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特殊权力与特殊责任。与此同时,“五常”均拥有“否决权”也体现了主要战胜国应协调一致与“大国共治”的战后世界秩序“顶层设计”。;通过两场历史性审判,以及战胜国条约、战败国改造等一系列方式,形成的惩罚战败国侵略罪行、剥夺其战争潜力和权力、从法律上制度上限制其政治与军事野心的一整套战后制度设计;以及通过《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文件,对战后领土归属问题作出的公正安排。
上述内涵是得到包括美、苏、中、英、法等主要战胜国一致认可,得到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集体认同的。因此,以此为核心的战后国际秩序理应为各国共同遵奉、集体捍卫。问题是,随着时间推移,尤其是二战结束近70年间,国际社会经历了长达半个世纪的冷战、长达10余年的反恐战争及战后最大规模的金融与债务危机,国际格局、力量对比、大国关系和国际机制均发生了重大变化,凡此使得“战后国际秩序”的内涵及外延相应生变,各国对此的理解也渐行渐远,实有必要正本清源,对究竟何谓“战后国际秩序”来一番彻底检讨。其中问题之一,是一些国家偷换概念、夹带“私货”,将出于集团目的、未得到广泛承认的相关安排也视做“战后国际秩序”的一部分,进而鱼龙混杂,混淆是非。比如,在涉及包括钓鱼岛在内的中日领土纠纷问题上,美国往往将1951年《旧金山和约》作为重要基础,而众所周知,《旧金山和约》是在因朝鲜战争美中敌对、因冷战美苏对立的背景下,美国撇开作为战胜国的中国(包括中国大陆和台湾)和苏联、单独与日本媾和的产物,自一开始就不被中国政府所接受。因此,以《旧金山和约》作为战后国际秩序规范的一部分显然站不住脚。再比如,美国、日本及欧洲一些国家将北约和美日同盟看成战后国际秩序的一部分。但实际上欧洲的北约是在二战结束后4年即1949年正式成立,是彻头彻尾的冷战产物,并在其后不断扩容,直至冷战结束后还不断增加新成员、扩展新使命,是一种典型的“冷战秩序”而非“战后秩序”;亚太地区的美国同盟体系也是在上世纪50年代后逐步搭建的,基本是美国主导下的反苏反共联盟。这种带有明显阵营性的同盟体系安排,显然不应视作战后国际秩序的一部分。因此,对北约及美国亚太同盟体系,我们可以表示理解甚至尊重其现实存在,但不可能作为战后国际秩序的一部分加以接受。
更为严重的是,个别国家明目张胆地对战后国际秩序进行挑战而未受到应有的制约。日本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实质性解禁集体自卫权,企图修改和平宪法,有条不紊地朝“摆脱战后体制”步步推进,尤其是安倍政府轻易地越过历代内阁不敢逾越的界限、公然坚持解禁集体自卫权,无疑使日本《和平宪法》中所规定的保证永久放弃宣战权以及不以武力解决国际纷争、不保持军队、不承认交战权等核心条款面临冲击,可以说是战后日本安全保障政策的大转折,等于冲破了《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联合国宪章》确立的战后国际秩序。令人忧心的是,一手打造日本《和平宪法》的美国,此一时彼一时,对日本安倍政权的所作所为不仅不加管束,反而为其背书,大有放日“出笼”牵制中国的意味,这种极其短视的政策选择不仅给亚太地区和平稳定传递危险的信号,殃及中美关系,而且迟早会让美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颠覆战后国际秩序的“潘多拉盒子”一旦打开,想关上就难。对此,中国如不站出来大声反对,则日本破坏战后秩序的行为就会更加肆无忌惮,战后秩序就将难以为继。
因此,国际社会的当务之急,是重新找回“战后国际秩序”的内核,并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赋予新的时代精神。因为这是世界主要国家处理国际事务的最大公约数,是各国必须首先遵奉的“大秩序”。在此“大秩序”下,任何小圈子或小集团内部的体系或规矩都是“小秩序”。“小秩序”必须服从“大秩序”,而不是冲击或绑架“大秩序”。在罔顾“大秩序”的情况下动辄拿“小秩序”说事儿打人,于情于理都不通。2015年将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也是战后国际秩序确立70周年。70年来,虽然各种局部战争或地区冲突不断,但世界大战终究得以避免,这不能不说是战后国际秩序最重要的价值所在。因此,2015年不应仅仅是中俄联合纪念这70周年,而是所有参与缔造战后国际秩序的国家都应该来一起纪念,在历史的长河中审视现在、展望未来,从而共享国际权力、共担国际责任、共护国际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