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校注》的几点商榷
2014-12-08孙启新
孙启新
摘要:盛伟先生的《〈聊斋志异〉校注》(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10月)中有的人物没有注释,个别注释有待商榷。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考证出“王蒲令”是淄川举人王启泰;“潍水邑令”是陕西临潼举人王珍;“王侍御”是胶州进士王垓;“章丘邑令钟”是浙江钱塘人钟运泰;以及青城进士于重寅的简要身世。认为长山举人李笃之不是蒲松龄的表哥;新城进士李鸿霔任职云南元江知府,而不是湖南沅江知县。
关键词:《聊斋志异》校注;王蒲令;潍水邑令;王侍御;章丘邑令钟等
中图分类号:I207.419 文献标识码:A
蒲松龄纪念馆研究馆员、蒲松龄研究所副所长盛伟先生倾注心血为《聊斋志异》作注,结集为《〈聊斋志异〉校注》,对聊斋研究专家及爱好者阅读、研究《聊斋志异》提供了便利条件。笔者近年来在阅读《〈聊斋志异〉校注》时,发现有的人物没有注释,个别注释有待进一步斟酌,故不揣谫陋,妄提拙见,以请教于盛伟先生和各位研究专家。
一、王蒲令
蒲松龄《蛇癖》开篇有“予乡王蒲令之仆吕奉宁,性嗜蛇”的表述。关于“王蒲令”,盛先生在《〈聊斋志异〉校注》中没有注释。笔者最近再读此篇,突然想到,“王蒲令”是否指担任蒲县知县的淄川籍王姓官员?于是反复查阅《淄川县志》及有关资料,得到了相应答案。
《淄川县志·选举志·举人》记载:“王启泰,字大来,顺天乙酉科,蒲县知县。晓曾孙。”
清乾隆《蒲县志·官师志》记载:“王启泰,山东淄川人,举人,(康熙)二年任。”“吴运新,江南贵池人,由进士康熙七年除。”
综合以上资料,王启泰,字大来,淄川县(现淄博市淄川区)窵桥村人。他在清顺治二年(1645)中顺天乡试举人,康熙二年(1663)任山西蒲县(今临汾市蒲县)知县,康熙七年(1668)卸任。由于查不到其它资料,这之后王启泰的去向不得而知。
再据《淄川窵桥王氏世谱》记录:王启泰是淄川窵桥王氏的十世孙,其曾祖王晓,官至大理寺左寺丞;其祖王祚永,是王晓的长子;其父王闳是王祚永的四子;王启泰是王闳的长子;王启泰生有二子:王扌为谦、王劳谦。
二、李笃之
盛先生在《地震》篇中,对李笃之的注释是:“李笃之:旧长山县人,崇祯九年丙子(1636)举人。”此外,盛先生还摘引了《长山县志》中有关李笃之的两则资料:一是《长山县志·选举志·举人》记载:“李笃之,崇祯丙子科,重熙子,封文林郎,见《人物》。”二是《长山县志·选举志·贴封》所载:“李笃之,以子斯恒贵,赠文林郎、孟县知县。”盛先生的考证告诉我们:李笃之是长山县人,于明崇祯九年中举人,没有担任过官职;李笃之是李重熙的儿子,孟县知县李斯恒的父亲;李笃之的家族在长山县有很高的社会地位。至于李笃之是不是蒲松龄的表哥,盛先生在注释中没有提出其它观点,也就是说他同意《地震》篇中蒲松龄的表述,即“余适客稷下,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
笔者查阅《长山县志》,发现盛先生所引有关李笃之的资料并不完整,还遗漏了重要的一条。《长山县志·人物志·义厚》中有李笃之较为详细的传记,其文如下:
李笃之,字元根。崇祯丙子,以第三人中式。少倜傥,好赈穷周急。居恒,请谢宾客,如恐不称,有郑庄之风。客至,辄流连闭阁,征歌度曲,参横月落,饮酒至一斛不乱。邑姚徐两姓,嚣讼十余年;又牛某侵官帑,株蔓亲族甚众;张钦者以事染,逮将论死,皆援之得释,侠声流闻东武。王某为怨家所中,其父兄曰:“必长山李孝廉能活汝!”扶服五百里及门,笃之力出之,无德色。年三十九,感疾不起。无知不知,皆扼腕太息云。以子斯恒贵,赠文林郎、孟县知县。
从以上资料得知:李笃之喜欢结交朋友,为人行侠仗义,赈穷周急,深得世人赞誉;39岁时去世,因为儿子李斯恒担任孟县知县,死后获得“文林郎、孟县知县”的封号。
笔者认为,《地震》中的李笃之并不是《长山县志》中的李笃之,换言之,蒲松龄的表哥李笃之另有其人。其理由有三:
一是年龄问题。清康熙年间刑部尚书、桓台县王士禛(号渔洋山人)撰写的《孝廉李君墓表》(见郭济生主编《周村碑刻大观》)记载:“君生以明万历丁未十二月初三日,卒以顺治乙酉二月初六日,年三十有九。”就是说,李笃之于明万历丁未年即万历三十五年(1607)出生,于清顺治乙酉年即顺治二年(1645)病逝,享年39岁(虚岁)。《孝廉李君墓表》又载:“崇祯丙子”“以第三人中式”,“明年丁丑春官下第,已而庚辰、癸未再报罢。既数困公车,又遭世乱,遂发愤婴疾以死。”意思是说,李笃之于明崇祯九年以山东乡试第三名的好成绩中举人,崇祯十年(1637)参加会试未中,崇祯十三年(1640)、崇祯十六年(1643)又连续两次会试落第。他三次应试不中,又遭逢明清鼎革乱世,于是心力交瘁,得重病去世。李笃之于顺治二年去世,当然不可能于康熙七年(1668)六月与蒲松龄一起饮酒了。
二是交往情况。从现有蒲松龄的诗词文章来看,除《地震》外,没有找到任何与李笃之有关的资料,说明蒲松龄与李笃之很少交往,或者是有交往而不值得记录。按《长山县志》中李笃之的家庭情况,李家是当时长山县的名门望族,从这个家族走出的高官名宦有李化熙、李斯义等,影响极大。热衷于功名的蒲松龄,作为李家的亲戚,应该与他们走动频繁、联系密切,一定会留下不少的文字资料,但遗憾的是,现在却看不到这方面的材料。可以说,蒲松龄与作为名门望族的李家没有多少交往,也可以说,蒲松龄的表哥李笃之并不是这个李姓家族的人,而是另外一家李姓人家。
三是称呼问题。古人既有名也有字,为了表示尊重对方,称呼他人时一般称字不称名,这是几千年来的礼仪传统,蒲松龄在称呼近亲好友时也不会例外。如蒲松龄称呼张笃庆为历友,称呼李尧臣为希梅,就是对自己的本家侄子蒲振铎、振趾也称呼字。《地震》中的“笃之”应该是字而不是名,而《长山县志》中的李笃之字元根,这样来看,二者肯定不是同一个人。endprint
三、潍水邑令
蒲松龄《潍水狐》讲道,潍县有个连狐狸也“羞与为伍”的知县(邑令)。这个知县是谁?盛先生在《〈聊斋志异〉校注》中没有注释,笔者查阅了《潍县志》、《临潼县志》,考证此知县名王珍。
《潍水狐》文中说,狐翁拒绝本县知县拜访之事发生在“康熙十一年(1672)”。清乾隆《潍县志·秩官》所载,康熙七年(1668)开始担任潍县知县的是连倜,福建福安人,拔贡;康熙十年(1671),王珍,陕西临潼人,举人;康熙十六年(1677),卢豫,镶红旗人,举人。由此可知,符合条件的知县只有王珍。王珍是陕西临潼(现西安市临潼区)人,举人,他于康熙十年至十六年任潍县知县。
再者,《潍水狐》文中有“未几,秦罹兵燹”。按盛先生的注释,“秦罹兵燹”是指陕西遭受兵火。此当指康熙十二年(1673)十一月吴三桂举兵反清;康熙十三年(1674)十二月提督王辅臣在宁羌叛变,杀经略莫洛,陕西大震。
以上这些资料均证实,康熙十一年前后担任潍县知县的无疑是王珍。
笔者再查阅《临潼县志·选举表》,据记载:王珍,顺治八年辛卯(1651)科举人,相恭里人,任潍县知县。非常简单的几句话,除此之外,没有其它记录。
综合以上资料,王珍的基本情况是:王珍,籍贯为陕西临潼相恭里人,于顺治八年中举人,康熙十年至十六年担任潍县知县。
四、李鸿霔任职云南元江知府
蒲松龄在《沅俗》写道:“李季霖摄篆沅江”,意思是说,李季霖在沅江代理官职,掌其印信。盛先生在《校注》中对李鸿霔作如下注释:
李鸿霔,字季霖,号厚余。其先祖山东长山县人,曾祖时迁居新城。顺治十一年(1654)举人,康熙三年(1664)进士。历官内阁中书舍人、刑部浙江司员外郎,丁父忧去宫。康熙二十五年(1686)起复,后调任湖南省沅江县知县。有政绩,民甚爱之。卒于官。见《新城县志》。
笔者读此注释,有一疑问:李鸿霔担任的员外郎在清朝时为从五品,调任的沅江知县为正七品,在没有受到处分的情况下,为什么品级降了两级?
李淑湘主编的《孝妇河畔明清名人传》记载:“康熙二十五年,帝旨霔同工部侍郎往河淮审度形势,导流入海。工罢,升云南元江府知府。”说的是李鸿霔升任云南元江府知府。
笔者查阅资料:元江,元世祖至元二年(1265)在罗盘部设立元江府,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设元江路。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设元江府,府治所在奉化州(今云南省元江),管理奉化州、恭顺州。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改设元江直隶州,民国2年(1913)元江州改设元江县。
民国22年(1933)《重修新城县志·人物志四》记载:
李鸿霔,字季霖,号厚余,采兰季子。康熙甲辰进士,授内阁中书。历官云南元江府知府,劝农兴学,属邑称治。元江旧俗,官廨所需皆取给于里民,鸿霔尽革之。苗蛮部落散处二千里,乐鸿霔为政清和。戒其党勿为边患。未几,以疾卒于官。入名宦祠。
民国11年(1922)《元江志稿·职官志一》记载:“知府从四品”。“李鸿霔,(康熙)二十八年任,详名宦。”“单世,(康熙)二十九年任。”这说明,李鸿霔于康熙二十八年(1689)升任元江知府,次年便去世,任职时间只有短短的一年。
《元江志稿·职官志二》记载:
李鸿霔,(旧州志)字厚余,山东新城人,辛丑进士,以内阁中书屡迁户部郎中,历官清谨。康熙二十八年出守元江,清绝一尘。请大府蠲除历年逋赋,免徭役,严保甲,缉盗安民,兴学校,课农桑,风俗移易。至今李青天之号犹啧啧人口。三十五年,合郡呈请崇祀名宦,大府批准入祠。(续云南通志)甫抵任,值四月不雨,乃亲步祷,甘霖立沛,民皆颂之。
这些资料与盛先生的注释相比,在李鸿霔任职的地点上有所不同。盛先生注释:李鸿霔调任湖南沅江县知县;《重修新城县志》、《孝妇河畔明清名人传》则记载:李鸿霔升任云南元江府知府。显然,盛先生的注释错了。
盛先生的注释错在什么地方呢?蒲松龄的文章名《沅俗》,顾名思义,是指沅江地区的风俗。查阅资料,名沅江的地方,只存在于湖南省北部。据《沅江县志》:沅江秦属长沙郡,西汉属益阳县,南朝梁武帝(522)置药山县为沅江市境,为置县之初,隋改为安乐县,因沅江在县境注入洞庭湖而改名沅江县,宋改名为乔江县,宋乾德元年(963),复名沅江县。
笔者近日向盛先生请教,盛先生称:《聊斋志异》中《沅俗》篇,手稿本、康熙间抄本与青柯亭本皆缺,而其他所见之刊本,皆为《沅俗》,无《元俗》之篇名。再查张友鹤辑校的《聊斋志异(会校会注会评本)》,也为《沅俗》。为此,笔者斗胆推测,蒲松龄可能笔下误,将“元”写作“沅”,于是“元江”变作“沅江”,“元俗”也就成了“沅俗”。也有一种可能,就是《聊斋志异》在传抄过程中出现错误。既然《聊斋志异》的原文如此,盛先生也只能围绕“沅江县”作注了,于是李鸿霔担任的地方官职就由云南元江知府变成了湖南沅江知县。
五、王侍御
蒲松龄的《罢龙》(也写作《疲龙》)叙述王侍御出使琉球的传奇经历,开篇有“胶州王侍御出使琉球”之句。盛先生对“胶州王侍御”没有注释。笔者查阅《胶州志》,参阅《半岛都市报》刊载的《胶州王垓两次出使琉球》(2012年10月22日),对“胶州王侍御”有了基本了解。
据《重修胶州志·选举》记载:王垓,王文炤的儿子,鳌山卫籍,顺治五年(1648)中举人,顺治六年(1649)成进士。《重修胶州志·侨寓、外徙》有王垓较为详细的传记:
王垓,字汉京,文炤子。(旧志)家贫力学,以舌耕供菽水。由顺治六年进士,授行人。康熙二年,值琉球请封,同官多避就,垓慨然往。海水天风,几历危险。入境宣布朝廷威德,馈遣一无所受,异哉耸服。掌户科时,三藩叛,度支皇皇,苦心会计,以佐军需。典试浙江,所得皆知名士。分巡宁绍,海寇接境。垓严整斥堠,民赖以安。二十二年冬,七郡治舰于宁波,以冒寒董役得疾,卒于官。著有《使琉球记》一卷。endprint
据《胶州王垓两次出使琉球》相关资料,王垓出使琉球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顺治十年(1653),琉球遣使来中国朝贡。第二年(1654),琉球再遣贡使,并且缴换了明朝敕印,请求封号。顺治帝颁布诏书,派遣兵科副理官(当为左右给事中)张学礼、行人司行人王垓为正副册封使。张学礼、王垓一行到达福建后,因当时尚未收复台湾,海道受阻,一直无法前往琉球。顺治十五年(1658),清廷无奈撤回正副册封使,王垓首次出使琉球无果而终。第二阶段:康熙元年(1662)十月,清廷决定继续派张学礼、王垓为正副使,赴琉球颁旨宣诏,举行册封大典。同年十一月初,他们自京城起程,于康熙二年四月抵达福建。五月十二日自福建扬帆出海,历经43个昼夜颠簸,终于在六月二十五日抵达琉球国那霸港,七月十七日举行隆重的册封琉球王大典。琉球国王尚质馈赠三百礼金,张学礼和王垓除收下布、扇、烟、刀外,坚辞谢绝“宴金”。册封大典圆满结束后,十一月十四日东北风起,张学礼、王垓一行乘船驶离那霸港。琉球国王特地派出谢恩船,护送清廷册封使臣回国复命。
王垓撰写过《使琉球记》,记载册封琉球国王的曲折经历,可惜文本早已失传。今天能见到的有张学礼撰写的《使琉球记》。
查阅《历代职官表》,侍御史的职责是,或给事殿中,或举劾非法,或督察郡县,或奉使出外执行指定任务。东汉别置治书侍御史。晋以后,又有殿中侍御史之名。唐改治书侍御史为御史中丞,而以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为御史台之成员,历代相沿。至明清则仅存监察御史一职。王垓担任过行人司行人、户科掌印给事中,并没有担任过监察御史,这有可能或者是蒲松龄听到的传说有误,或者是他记录有误。
六、章丘邑令钟
蒲松龄在《盗户》附则中讲述了章丘“邑令钟”审理田产的故事。对于章丘的这个钟知县,盛先生考证:“邑令钟:谓县令钟繇。”笔者遍查《章丘县志·名宦志》,明清时担任该县知县的没有“钟繇”,只有清初“钟运泰”其人。
《章丘县志·名宦志》记载:
钟运泰,淳化籍钱塘人,拔贡生,康熙二十三年知县事。下车之日,召绅士父老,誓于城隍庙,示不可干以私。章邑旧有禄折一项,每亩征米数合;临折一项,每石征银八钱,俱别立廒库,分项完纳,名目繁多,民苦催科之扰。运泰为价,归丁地,众俱称便。又,章邑每岁例买白布解部,按户摊备。运泰自召机工,开局织制。其他,浚河道以除水患,修城池以资捍御,补递马以免骚扰,纂志乘以足文献,善政孔多,不愧良吏云。
钟运泰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至三十一年(1692)担任章丘知县,时间长达8年。钟运泰任职章丘期间,曾捐俸召集章丘县有才学者纂修康熙《章丘县志》,该县志于清康熙三十年(1691)成书,全书12卷,17万字。钟运泰的继任者是浙江寿昌县戴瑞,据《章丘县志》记载,戴瑞于康熙三十一年任章丘知县。
钟运泰担任章丘知县之前,曾任湖南新田县(今属湖南永州市)知县,监修康熙《新田县志》九卷。
七、于重寅
蒲松龄的《放蝶》在讲完长山进士王岬生的荒诞故事后,又讲了一个更为荒诞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青城进士于重寅。盛先生的《〈聊斋志异〉校注》没有于重寅的注释,想必是盛先生手头缺少这方面的资料。近日,笔者翻阅清道光《青城县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的《青城县志》,查出了于重寅的相关资料。
在《青城县志·选举志》中载有于重寅的简要资料:“顺治辛卯科,见进士。”“于重寅,顺治乙亥科,会魁,永清孙。”
青城(现属淄博市高青县)于家,在明末清初是青城县的官宦世家,有一门四进士之称誉。于家发迹从于永清开始。于永清于明万历十一年(1583)成进士,先后任河北乐亭、浙江东阳知县,升任湖广道、福建道监察御史。其事迹在《济南府志》有记载。
于重寅是于永清的次孙,《青城县志》中记载,于重寅为清顺治辛卯科举人,辛卯年是顺治八年(1651)。该县志又记载其成进士的时间为顺治乙亥年,并且是会魁。可是顺治年间并没有乙亥年,应该是己亥年之误,己亥年是顺治十六年(1659)。据《清世祖实录》所载,该年二月,“以云贵荡平,命今秋举行会试”。再据清朝福格《听雨丛谈》卷九《乡会试掌故一》记载:“十六年己亥会试。本年以云南底平,复举会试,此特典也。中式三百五十人。”于重寅在此次会试中了会魁。会魁,又称五经魁,按明清科举制度,考生于五经试题里各认考一经,录取时取各经的第一名,合为前五名,称五经魁(因分房关系,实际不止五名)。会试之后,于重寅在殿试中二甲九十四名(据大清顺治十六年《邸报》)。《放蝶》中说于重寅当时任司理,即府的推官。推官为正七品,其职责是掌理刑名、赞计典。康熙六年(1667)废除推官,这说明于重寅任司理的时间当在顺治十六年之后、康熙六年之前这段时间。于重寅在哪个府担任推官?此后还担任过什么官职?《青城县志》中没有记载。
笔者经多方努力,一直没有查到于重寅的家谱,所以没有于重寅更为详细的资料,十分遗憾。
(责任编辑:陈丽华)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