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标准建设理念与趋势的探讨
2014-12-05林向阳周红妹
林向阳,周红妹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7)
1 前言
200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后,市场机制被引入到教师教育体系的建设,教师教育的多元化发展趋势继而形成[1]。目前,中国体育教师的来源更加多样化,除了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的毕业生也可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获得教师任职资格。2007年我国设置体育专业的本科院校占我国本科院校的比例已达到43.2%,设置本科体育专业的院校总体数量已达到320个(其中体育教育专业共242个专业点),包括15所体育专业院校、100所师范院校体育院系、65所综合性大学体育院系、其他理工、农林、医学等单科专业院校设置体育院系72个、新升格综合性学院设置体育院系68个,都是近些年由地方师范专科学校和其他专科层次、中专层次学校合并升本的院校[2]。总的趋势看,其他院校近10年建设体育专业的热情高涨、发展速度非常快。
以上数据说明,中国的体育教师教育近年来在基础教育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理念的推动下取得了巨大发展,但同时又凸显出一些急待解决的深层面的问题:一些新设体育专业的院校在培养体育专业学生过程中,在教学环境方面可以满足需要,但在课程设置、专业教师等方面缺口较大,特别是其原有教师结构是为公共体育教学配置的,所以,从课程教师的专业素质与能力角度,他们和体育专业院校以及师范院校相比,能力和经验都明显不足;课程开设是现有老师能教什么就开什么课,培养过程出现明显的失范。各类院校体育专业办学的快速无序发展,造成低层次重复建设,进而导致本科毕业生质量严重下滑、就业困难。另一方面,我国长期以来缺乏体育教师专业标准,不同院校的专业设置课程差别较大,完成学业的毕业生在专业素质方面有很大的不同。近年即使是体育教育专业毕业生的素质能力与用人单位的要求也有相当差距。这都说明体育教师教育在多元化发展过程中存在明显的随意化、无序化倾向和现象,直接影响了体育教师教育的质量。
现代教师教育制度的特征之一就是标准性,教师专业标准是现代教师教育制度的一个必备条件,也是现代教师教育制度的质量保证之一[3]。2012年9月教育部正式颁布《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文件明确指出:“《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中小学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中小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4]”因此,建立有体育学科特色的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标准可以为我国体育院系科学设置体育教师教育课程、确定毕业生质量标准、为各地选拔聘任新体育教师提供参考依据;这对于我国体育教师教育的科学发展、提高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2 国际体育教师专业标准改革的趋势
2.1 体现了学生为本的理念
各国体育教师专业标准集中体现了学生为本的理念,认为教师在体育教学活动中的全部教学行为都应以尊重学生身心发展为依归,以此为出发点要求教师主动关心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保护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5],教师应对学生身心健康的提高、运动习惯的养成等体育教育目标的实现负主导责任,确保学生在各个学段、在身心发展的各个时期受到高质量的体育教育。
2.2 强调与体育学科相关的教育知识与技能
各国体育教师专业标准的核心内容是与体育教学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颁布的体育学科教师专业标准的核心框架是传统的教学规划、教学实施、教学评价三部分内容,其中计划与组织体育教学、不同学段学生体育学习的教与学的方式方法等方面的阐述是非常详尽的;近年来,教学反思能力被认为是教师专业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成为体育教师必须具备的专业技能。
2.3 体现体育学科特点和体育教师工作特征
世界上许多国家制定了国家或地方层面的通用教师专业标准,美国是当今教师教育发展先进国家,其教师专业标准建设的体系化更是世界各国学习的榜样。美国教师专业标准体系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突出学科特性和区域特征,具体可分外语、数学、体育、科学、社会、历史、地理等学科标准[6],体育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包括职前、入职、优秀教师等层级标准体系,紧扣体育教师工作的专业特点提出具体要求,反映了体育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特征。
2.4 专业标准成为促进教师专业化的动力
教师职业是一个具有专业的性质,但是还没有达到成熟状态的、形成中的专业[7]。体育教师同样需要经过长期系统学习和训练并通过严格考核方能获得体育教师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基于体育教师职业目前的专业成熟度,在一个得到广泛认同的体育教师专业标准的规范下,教师才能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专业自主权;标准的颁布实施有助于教师形成体育与健康教育服务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信仰,通过提供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相关的制度安排,建立长期稳定的、具有一定挑战性的教师专业发展计划,教师的专业化才成为可能。
2.5 教师专业标准由各利益团体代表参与共同制定
教师专业标准的利益主体主要有教师群体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在教师专业标准的制定上代表的是国家对于教师质量的要求,其诉求是基于国家的教育目标对合格教师质量水平进行评价,以达到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目的。教师群体的利益诉求在于教师专业标准能够体现教师职业的特殊价值和不可替代性,还能引导教师的专业发展;在参与标准制定时,教师出于自利性诉求往往希望标准指标选择与严苛程度合理,以减轻自身压力。因此,如果仅由单一主体负责教师专业标准的制定,最终表达的是单方面的诉求,不仅难以保证标准本身的科学性,而且在实施过程中容易引起其它利益方的抵触。国际上已颁布国家层面体育教师专业标准的国家,如美国、日本等体育教师专业标准制定的主体涵盖各地区一线教师、教育管理人员、教师教育专业机构等主要的利益相关群体,有利于保证各利益团体达成共识,实现利益最大化。
3 我国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标准建设的基本理念
3.1 体现终身学习理念
面对有着多元教育诉求与期待的青少年学生群体以及新兴运动项目的不断出现和进入体育课堂,体育教师的专业知识结构与教学方式方法也必须适应变化了的要求;教师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教育需求。所以,教师职业成为专业的根本保证,就是教师必须坚持不断地学习和积极地发展,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化的显著特点之一。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标准应是和教师专业发展阶段密切配合、相辅相成的专业标准,它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体现终身学习思想。
3.2 突出体育教师的专业品质
我国现行的教师专业发展,专业化是主要建设思想,其实质是实现教师专业地位的提高和教师职业的不可替代性。体育教师的专业特征表现为体育教师工作的独特性和复杂性,小学体育教育和中学体育教育具有自己的属性和独特的品质。正是这些特性,才决定体育教师的品质要求是专业的,不是其他体育人群可以随便替代的。因此,教师教育改革的专业化趋势,要求体育教师专业标准必须重视教师的专业品质,体现学科的唯一性和独特性。
3.3 强调教师的专业能力
教师职业成为专业必须体现教师专业的不可替代性,而这只有依靠教师的专业能力。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凸显“能力为重”的理念,正是基于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要求。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技能应是体育教育技能,如观察与评估、开发课程资源、创设校本课程、与学生沟通交流、组织各种体育活动、建立与培养各种常规、做好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技能,而不仅是各种运动技能。虽然体育教师的大部分知识基础是在院校学习期间形成发展起来的[8],但已较少有人把体育运动技能等同于中小学体育教师的专业技能,只有这些知识与技能被应用于体育教育领域中才会成为专业能力。
3.4 关注体育教师专业标准的国际性与本土性
在教师专业标准研究过程中,我们需要关注它的国际性和本土性。关注体育教师专业标准的“国际性”是指需要借鉴其它国家已经建立的体育教师专业标准,比较分析各国体育教师专业标准的“普遍性”和“先进性”的内容,供我国构建体育教师专业标准框架时参考借鉴。这里的普遍性是指各国共同认可的、达成共识的部分,而先进性则是指值得其他国家参考和借鉴的地方。关注体育教师专业标准的本土性,也就是在制定教师专业标准的时候,要基于本国的国情,包括文化传统、伦理道德与价值观、经济水平、政治体制以及地理环境等,有针对性地借鉴他国的先进经验,研制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标准。
4 构建我国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标准的思考
4.1 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标准是一种底线的标准
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标准是新入职教师的质量评价标准,是一种底线标准,反映一个体育教师履行职责应具备的专业理念和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最低限度的基本要求。中国教师的底线资格长期以教师所受教育学历为标准,如受过中等师范学校教育的可以获得小学教师资格,具有专科学历的可以担任初中教师,高中教师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9]。现在进新教师,一般都要求本科以上,有的还要求研究生或211高校。但是现实情况是学历不等于专业知识与能力,许多用人单位领导纷纷抱怨近年新教师的学历提高了,专业技能水平却大幅下降。
4.2 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标准要兼顾综合性与整体性
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从三个维度、十四个领域、六十三项基本要求规定了教师教学规范,是国家对中小学教师的最基本要求。作为国家教师专业标准体系一部分的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标准也必须依据这些理念,从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等方面提出全面性要求,三者不可偏废。教师的选拔与评价应涵盖一名合格体育教师应具备的各个方面的素质,一个方面符合标准,不能说明他就符合标准。
4.3 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标准具有动态性
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标准具有动态性。一方面,从社会发展来说,中小学体育教学目标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过程之中,教师有其特定的不同时期、反映时代特征的质量标准,所以教师的准入标准应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调整。另一方面,由于教师的专业化程度与医生、律师相比还不够成熟,我们对体育教师的专业特征认识也不够充分,这也给中小学体育教师准入标准的厘定带来了不确定性,随着《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不断完善,标准的科学化程度也会逐步提高。
4.4 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标准具有层次性
我国地域辽阔、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中小学教育水平差距较大,同时中小学体育教师准入标准涉及小学、初中、高中等不同层次的教师,分别承担不同学段的体育教育任务。小学阶段学生的学习能力有限,体育教师的学科教学能力显得特别重要,而学科知识不像高中教师要求那么深刻和全面;高中体育教师的专业知识要求因为学生学习能力的增强,更加注重教师拥有广泛的学科知识和专业能力;初中教师界于二者之间[10]。因此,标准在一级维度和二级领域部分是相同的,但在三级具体指标方面应体现层次要求。
4.5 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标准具体指标具有丰富性
国家层面的教师专业标准对教师的专业素质结构要求应详细描述,中小学体育教师的文化底蕴和多学科知识应受到重视,教师一般应具备文化知识、专业学科知识、教学知识,还应该有多样性的其他知识。体现在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标准上,应该要求新教师了解学习如何进行?学生如何建构知识、掌握运动技能、形成锻炼习惯?知道如何使用教学策略,以促进学生的学习;教师了解学生的身体、情感、价值观和审美的发展和其他因素可能会影响运动学习,及时调整教学策略;教师能够 了解不同学段学生的体育学习目标和学习类型,明了实现教学目标的条件和影响因素等。这些内容是体育教师专业标准框架的主体部分,是最能反映体育教师与其它体育职业人群不同的专业素质特征。
4.6 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标准应兼顾基础性与引领性
教师专业标准的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就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当把教师专业标准作为教师的评价标准时,这种引领、激励、导向作用能够更明显地发挥出来。然而,教师专业标准还必须考虑另一个方面,即它的基础性问题——它对多大范围内的教师是适合的?如果所制定和颁发的教师专业标准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目标,对绝大多数教师而言都是不可能实现的,那么,无论这个教师专业标准如何体现了时代特征和国际趋势,其引领作用都将是极为有限。我国地区之间、省份之间、学校之间教育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层次不齐,过高或过低的标准都会在调动一些地区、部分教师专业发展的积极性的同时将另外一些教师边缘化。我们在制定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标准时一个基本的共识是必须同时建构基础性和引领性,两者都不可偏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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