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培养与培训的科学规划*
——基于在实践中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思考
2014-12-04王迎兰
王迎兰**
(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 100081)
最新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中国现在总人口是137053.69万人,如果按每个年龄段1800万来测算,3~6岁学前儿童数量应是5400万,因此可以说,我国的幼儿教育是关系着数千万幼儿发展,寄托着数千万家庭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盼的。2012年10月9日,教育部印发了《指南》,希望通过引导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方向来表达国家对幼儿教育的要求,防止不正确的教育影响幼儿的健康发展。
一、《指南》是提升幼儿园教师专业素养,实现科学保教的纲领性文件
随着《教育规划纲要》和“学前教育国十条”的颁布,当前我国学前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幼儿园师资数量和质量成为影响我国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问题。2012年,我国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共167.7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47.9万人。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养,成为提升幼儿教育质量、实现科学保教的重要保障。[1]
《指南》对教师及相关教育者的要求是极为明确的。如《指南》的“说明”部分即提出“《指南》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为目标,以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为核心,通过提出3~6岁各年龄段儿童学习与发展目标和相应的教育建议,帮助幼儿园教师和家长了解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建立对幼儿发展的合理期望,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可见,《指南》的下发能够帮助教师全面、系统地了解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内涵,掌握各领域的核心价值和关键要素,引导教师通过幼儿与各年龄阶段目标相适应的典型表现来了解幼儿的发展水平,[2]从而有目的性、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提升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养,有两条基本的途径,一是幼儿园教师的职前培养,二是在职教师的职后培训。因此,不仅幼儿园教师职前培养的课程规划、设置要以《指南》为依据,其职后培训也应以《指南》为主要内容,只有这样才能在幼儿园教育实践中真正贯彻落实《指南》。
二、以《指南》为依据,科学设置幼儿园教师的职前培养课程
从我国幼儿教育发展历史来看,幼儿园教师职前培养的课程设置与幼儿园教育活动内容一直是紧密联系的。如1952年,教育部颁发试行的《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提出幼儿园的教养活动项目暂定为“体育、语言、认识环境、图画和手工、音乐、计算”。与此相应,1956年教育部下发《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明确提出幼儿师范学校应开设“语言教学法、认识自然教学法、体育教学法、音乐教学法、绘画手工教学法”五门课程。又如1981年,教育部颁布《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明确规定幼儿园设置“体育、语言、常识、计算、音乐、美术”等科。同期,教育部下发的《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即提出幼儿师范学校应开设“语言教学法、常识教学法、计算教学法、体育教学法、美术教学法、音乐教学法”六门课程。根据以上文件,1983年人民教育出版社组织编写了第一套全国统编幼儿园教材,包括《体育》《语言》《常识》《计算》《音乐》《美术》《游戏》共七种九册。这套教材中除了《游戏》一科是单独增加的,其余六科都是按照《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中规定的课程设置的。之后,1987年,人民教育出版社组织编写了第一套幼儿师范学校课本,该套教材在“出版说明”或“前言”等部分均明确提出,教材是根据1980年和1981年教育部颁布的这两个文件来组织编写的,具体包括《幼儿语言教学法》《幼儿音乐教学法》《幼儿常识教学法》《幼儿美术教学法》《幼儿计算教学法》《幼儿体育教学法》六门教学法课程。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幼儿园“领域活动”概念的提出直接影响了幼儿师范学校教学法课程的设置。1995年,教育部颁发的《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教学方案》虽然没有明确的分科教学法的课程设置,只是提出应开设“幼儿园教育活动的设计与指导”,课时为192个学时,但是在具体的教学大纲中还是安排了“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的具体内容,如在《音乐教学大纲》中,在必修课的教学内容中安排了“幼儿园音乐教育活动的设计和组织”的内容;在《美术教学大纲》中,安排了“儿童美术教学法”的内容。与此相应,2001年,教育部颁发《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提出“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是全面的、启蒙的,可以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也可作其他不同的划分。”至此,幼儿园五大领域的概念正式明确。可见,我国幼儿园教师职前培养的课程设置一直以来都与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安排有着紧密的联系,所以当前也应以《指南》为依据,科学设置幼儿园教师的职前培养课程。2011年,教育部《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对幼儿园教师职前培养的课程设置明确要求应开设“幼儿活动与指导”类课程,具体包括幼儿健康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语言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社会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科学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艺术教育与活动指导五个领域的课程,即是对《指南》从幼儿学习与发展的五个领域提出发展目标与教育建议的积极回应。
三、《指南》是幼儿园教师职后培训的主要内容
《指南》的颁布是适应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新形势的,对教师、家庭,乃至全社会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3]因此《教育部关于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通知》明确提出“要进行全员培训,各地要把《指南》作为当前幼儿园教职工、学前教育教研人员和管理干部业务培训的主要内容”。
从《指南》本身来看,它从五个领域描述幼儿的学习与发展,每个领域又是按照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划分为若干方面,在此基础上提出发展目标和教育建议。这部分内容恰恰是现任的幼儿园教师职前培养中所缺少的。2001年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是指导和规范幼儿园整个保育和教育工作的宏观性文件,针对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但是对于幼儿本身的发展涉及很少;另一方面,幼儿园教师职前培养课程虽然也是分领域的,但更多是学前教育研究者个人或者是领域的研究成果,因此《指南》作为国家层面的文件,提出了一整套幼儿学习与发展的目标体系,代表了国家对幼儿教育发展的期望,是需要幼儿园教师作为重要内容来深入学习的,尤其要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是《指南》“目标”所确定的各领域核心价值。“目标”是《指南》导向的主要方式,指明了在各个领域中幼儿学习与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东西,集中体现了《指南》的教育价值观及其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的理解和追求;二是《指南》对幼儿“各年龄段典型表现”的描述。这是幼儿园教师观察了解幼儿,进而确定对幼儿的合理期望的重要参照。[4]《指南》选择了各个年龄阶段幼儿在目标方面比较常见的、易被观察到的、一般性的表现,是大多数幼儿都可能表现出来的比较重要甚至是具有关键意义的若干表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一年龄阶段幼儿群体大致的发展趋势、发展水平、发展速度或行为特点,能够帮助教师了解和把握幼儿在目标方面的发展状况。当然,它并不是量表、标准,也不能成为测查幼儿的指标,需要教师科学把握;三是《指南》所提的“教育建议”。不论是《指南》的文本,还是专家的解读,都强调了“教育建议”是途径与方法,其中渗透了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和发展观,强调了对幼儿主体性的尊重,对幼儿兴趣、需要、想象力、创造力发展的关注,对环境、氛围创设的要求,以及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特点的了解和支持,是对幼儿园教师科学实施保教工作的重要指导。
总之,《指南》对幼儿园教师的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职前培养课程的科学规划和职后培训的有机结合是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素养的重要途径,因此在学前教育强调数量与质量齐头并进的大背景下,应该以《指南》为依据,科学地规划幼儿园教师的培养与培训。
参考文献:
[1]李天顺.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培训班上的讲话[J].学前教育研究,2012,(12).
[2]孟宁.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国家培训者培训班上的讲话[J].学前教育研究,2012,(12).
[3]李季湄,冯晓霞主编.《3~6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解读[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2:14.
[4]彭世华,路奇.幼儿园确立幼儿学习与发展“合理期望”的基本方法[J].学前教育研究,2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