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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泛滥是教育硬伤

2014-11-29熊丙奇

教育 2014年31期
关键词:职教实习生办学

熊丙奇

据美国《华尔街日报》网站报道,中国西南部城市重庆的郊外散布着众多的“学生工厂”。这里的学校和成千上万的学生为一些世界级的大品牌厂商组装电子设备。据学生透露,他们在有些工厂已经超过了正式工人的人数。而使用学生的工厂负责人称,这是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

这些学生确实是以实习生的名义到工厂工作的,而他们做的其实是正式工人的活儿,因此被称为“学生工”。“学生工”的泛滥,是我国企业低成本运营和中职教育严重扭曲的结果,必须严肃整顿;否则,将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

从表面上看,“学生工”为学生提供了实习机会,解决了就业出路,也为企业应对用工荒找到了可替代的廉价劳动力,是职业学校办学和企业经营、地区经济发展的“双赢”。而实际上,廉价使用“学生工”,把职业学校变为民工中介,把学生变为企业盘剥的对象,既严重影响职业教育的质量,也侵犯学生的权利,还让一些本应该关停的企业,继续低廉使用“学生工”牟利,甚至成为血汗工厂。

或有人说,职教院校学生要实习,企业提供实习机会,这是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职业技术人才,可问题是,这些学生到企业是实习吗?他们从事的工作与专业相关,可以提高他们的技能吗?

事实并非如此。很多职校生所从事的实习工作,就是一些以前由农民工做的,现在农民工嫌工资待遇低而不愿做的、重复操练的工作。参与实习的学生大多认为这些实习没有价值。虽然国家明确规定,企业在使用实习生时,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但现实中,很多实习生被要求工作10小时以上,甚至12小时,而且因他们是实习生,工资待遇比其他工人低。企业一方面压低待遇,另一方面把部分费用给学校组织者。

这样的职业教育,根本就没给学生真正的教育,教育和实习成为幌子,职业学校从中收取劳务管理费,并压缩办学成本。试想,如果不是由学校集体组织,以不能毕业为要挟,学生愿意到这些企业去实习吗?如果这些企业无法找到大批实习生,他们还能走劳动密集型的发展道路吗?只要“学生工”存在,有的职业学校就不会认真办学,而有的企业就一直会以实习名义非法用工。

我国必须坚定叫停“学生工”。首先,地方教育部门应对学生实习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并要求学校和企业联合制定实习教学实习计划,学生到企业是真实习,而不是去填补民工荒。其次,应严格执行实习规定,不得强制学生加班,不得克扣学生的实习收入,学校不得从学生实习中收取管理费。教育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必须对企业违法用工行为进行查处,而不是为了所谓的地方经济发展,对此睁只眼闭只眼,更不能由政府部门出面发文,要求学校必须组织学生到某企业实习。

当然有人会担心,如此一来,企业就不再接受实习生,学生就会很难找到实习机会。如果真出现这样的局面,就宁愿学生不要去实习——严重侵犯学生身心健康的实习,不如不要。学校应从规范学生实习,提高学生实习质量出发,去寻求愿意提供真正的实习机会的企业合作,同时加强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培养。

另外,如果有的企业因薪酬待遇低招不到员工而难以维持,就应该面对市场优胜劣汰的选择;把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来应对人工成本增加,从向人口要红利,转向弱势的学生要红利,将阻碍企业的转型。也就是说,叫停“学生工”,将迫使职业教育转变办学战略——不能做劳务中介牟利,以劳务输出作为顶岗实习,也迫使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变经营战略。

有利于职教发展和企业建设的合作,应该是现代学校和现代企业的合作。现代化的学校治理要求学校自主办学,教师民主参与管理,学生自治。也就是说,学校选择哪一个企业进行实习,怎样开展实习,这应该充分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而不是学校校方行政领导说了算。现代企业则要求企业必须合法经营,保障每个劳动者的权利,企业应该有工会组织,维护全体员工的合法权利。

不能再为了眼下的利益,损害职业教育和学生长远利益。中职学校成劳务中介,企业大批使用“学生工”,职教院校学生的权利何在?我国的职业教育价值何在?我国又如何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这些问题必须严肃面对。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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