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方面违反协议了吗?
2014-11-29摘编自8月20日台湾旺报编辑丨安东邮箱丨EmailAnthon83122gmailcom
摘编自8月20日 台湾《旺报》 编辑丨安东 邮箱丨E-mail:Anthon83122@gmail.com
大陆方面违反协议了吗?
摘编自8月20日 台湾《旺报》 编辑丨安东 邮箱丨E-mail:Anthon83122@gmail.com
8月18日,北京警方确认红遍两岸的台湾艺人柯震东因涉毒于14日被警方拘留,并处以行政拘留14天。消息被确认后,其亲属、经纪人也迅速收到北京警方通知,此前两岸媒体对于柯震东、房祖名涉毒案情的猜测也得以厘清。但岛内部分民众质疑,为何柯震东涉案没有依据两岸投保协议中规定的24小时内通知涉案人亲属的条文办理?为何在柯震东被拘捕后4天才通知其亲属及经纪人?
翻阅两岸两会签署的《海协会与海基会有关〈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人身自由与安全保护共识》可知,“大陆公安机关对台湾投资者个人及其随行家属,和台湾投资企业中的台方员工及其随行家属,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其人身自由时,应在24小时内依法通知当事人在大陆的亲属;当事人家属不在大陆的,大陆公安机关可以通知其在大陆的投资企业。”“同时依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建立的联系机制,及时通报对方指定的业务主管部门,并且应尽量缩短通报的时间。如果当事人家属通过一方业务主管部门向另一方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查询,另一方应将查询结果尽快回复。”从中可见艺人柯震东显然不属于台湾投资者,因而两岸投保协议中对限制人身自由时应在24小时内通知涉案人亲属的条文并不适用其本人。而依据两岸两会在2009年签署的《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中第三章司法互助中第12条人道探视的规定:“双方同意及时通报对方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非病死或可疑为非病死等重要讯息,并依己方规定为家属探视提供便利。”从媒体报道中亦可知,18日柯震东父亲在获知其子被北京警方拘留后,当晚即抵达北京。
从上述两岸两会签署的相关条款中可知,大陆方面并未违反相关协议。但无须讳言,大陆方面始终提倡两岸一家人,且近年来把争取台湾民心愈加看作对台工作要务。对于台湾同胞在大陆的人身安全保障,其实还有情理法进一步兼顾的空间。若能再进一步兼顾台湾同胞的期求,无疑将更有助于争取岛内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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