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罄竹难书”的感情色彩
2014-11-27
月读 2014年7期
“罄竹难书”语本《吕氏春秋·明理》:“此皆乱国之所生也,不能胜数,尽荆越之竹犹不能书。”大意是这些怪象都是政治败坏所产生的乱亡之兆,多到用尽楚、越两地的竹子作竹简来写都写不完。又《旧唐书·李密传》记载李密数說隋炀帝的罪状,其中有“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的话。意思是用尽南山的竹子作竹简,也写不完他的罪行;决开东海的水,也洗不尽他的罪恶。罄即用尽之意;古人写字用竹简,竹子是制竹简的材料。后世以“罄竹难书”比喻罪恶之多,难以写尽。
可见,这个成语从它一出现,就带有明显的贬抑色彩。然而,如今很多人在使用时却出现了错误。如: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我家就有两宝—婆婆与妈妈。两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太为我家增添了许许多多的天伦之乐,那真是罄竹难书。既然是“天伦之乐”,应该是被褒扬的,怎么能用“罄竹难书”呢?
正确的用法应该是:日本侵略者当年在中国所犯下的滔天罪行,简直是罄竹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