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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川,浪川(中篇)

2014-11-27风马

山花 2014年21期
关键词:岩羊和平

风马

在脑子里同我纠缠了一夜的死亡念头,突然中断在我撩开窗帘的那一刻。撩开窗帘推开窗,初升的太阳扑面而来,还有风的味道和市井人声。我点了一支烟,感觉香烟的味道很好。心想,如果死了,还会吸到这么好味的烟草吗?桌上还有一条这个牌子的香烟,一条烟是200支,即便不想活了,也要把这200支香烟吸掉呀。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毛主席曾经这样教导我们说。这样一来,心里那个令人不舒服的块垒,突然就掉到肚里了。虚茫了几日的眼睛里,重新燃起了希望的光亮。新的一天,就这样为我的险些被黑夜掳掠而去的生命注入了新的能量。

我来到楼下,在便利店里买了面饼和卤蛋。路经一家银行时,把信用卡插进临街的柜员机中,查询后的数字显示,卡上还有几千元余款。几千元可以买多少卤蛋呢?我在肚里盘算了一下,那些久违了的微笑便堆积到了脸上。我在想,不死的理由其实很多很多,死了,你还能像现在这样心满意足吗?还会如此舒适地走回那个可以从高空鸟瞰大地,可以安置灵魂的小窝点吗?

结果在宿舍楼的楼道里,我便与满脸胡须的严和平撞了个满怀。嗨,这么巧啊。他说刚去七楼敲了半天门,没想却在楼道里撞上啦。还以为你躲在家里不开门呢。他说他和他的剧组明天开往浪川,住在干部招待所,正好中午有点儿时间,就专门来会会老朋友。他把上半身从楼道栏杆上探出去,朝下面喊:喂,喂,上来吧。我探身朝下看,原来他是在朝楼下那辆越野车喊叫呢。

这样,在那个晌午,除了严和平,还有一位女士也闯入了我的在门上贴有“非请莫入”的巢穴,挤坐在了我的土制沙发里。

严和平指着苍白面孔的女人说:这位还用介绍吗?难道你没认出来?

我就仔细地瞧了那女人几眼,确实认不出她是谁。该女士戴了一顶黑色鸭舌帽,真皮的,帽沿压得很低。这时她把帽子拿掉,嫣然一笑道:嗨,你好啊!

那一刻我的确有点晕。这不是莫尼克吗?!

见我不胜惊奇一头雾水的样子,严和平颇为得意。他指着莫尼克说:她在我的剧组里担任场记兼出纳,叫她莫出纳或莫场记,都是可以的。接着又补充了一句:你看她的穿戴,像不像中国的卡拉扬?

我不以为莫尼克像他妈的什么卡拉扬!那一刻,至少在短短的数十秒内,我真是惊讶极了,以至惊讶到说不出话来!

这两年我因心理疾病时常发作,病退在家,疏离了亲朋好友,封闭了情感闸门,既不能兼济天下,更不能独善其身,得过且过而已。但对严和平的行踪还是知道一点的。尤其这段日子他频频在电视节目中亮相。那些胡子仿佛是粘在脸上的。它们乱蓬蓬的,五颜六色地闪烁其辞,感觉是不会脱落,也不会变长。当他在摄像机前侃侃而谈,面对浪川的父老乡亲,那些胡子很容易就让他找到了艺术家的感觉。他晃荡着一脸胡子东走西走,把他走过的地方称之为江湖,把自已所从事的工作称之为泽被桑梓,把募集钱物称之为保护野岩羊:誓与岩羊共存亡。面对美女主持伸向他的话筒,他曾说,为了他即将拍摄的一部电视剧,祁连山下有三千匹双峰驼,在那里为他放养着,那是剧中不可或缺的道具。

他侃侃而谈。他总是要侃侃而谈的。这么多年了,他已习惯了侃侃而谈。他说他常常在夜深人静之时深感惭愧,深感不安,因为,他觉得他有愧于“岩羊之父”这一荣誉称谓。他说:虽然他本人在为保护浪川岩羊做着力所能及的工作,虽然他的每一部影视作品都企图唤醒人们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但影响面显然有限,所需资金非常不足。

他说他漂在北京的时候,和流浪诗人以及摇滚歌手们同醉在一间地下室里,而新年的钟声往往在他完成一部书稿,将笔掷向窗外的黑夜时,在头顶敲响。他说他与那些流浪汉的区别在于,他总在想着,如何才能把这个世界操出更多的快感来,而流浪汉们只会自己操自己。

他说,他来到人世,不足月即被一蒙古女王抱走,那就是他在作品里,常常“挥之不去”的“额吉情结”。后来他用一盏酥油灯将整座部落烧成了一片火海,当大火熄灭,旭日东升,从茫茫荒原上走来一个男童,他说:那个赤裸裸的男童就是他——一个长大后被人尊称为岩羊之父的人。

所以,他又说,他是背负着罪孽从一岁活到现在的。每个人都背负着原罪,但是,我在原罪之外,还有深度罪孽,我无可皈依。他在访谈的结尾总会这样说。

这里说到的浪川,地处柴达木中心地带。浪川由戈壁、荒漠、半荒漠、盐湖、矿山和盐碱湿地构成。居民人数平均每公里不到一个。离浪川最近的山岭叫柏树山,山上有岩羊、盘羊、狐狸、马鹿、狼、哈熊、元柏和松树。

元柏耐腐蚀,埋在地下不易腐败,大多被人们砍去做棺材了。松枝可以煨桑避邪,树皮可以引火烧饭,所以,仅存不多的几棵幼松,也被剥成了弱不禁风的裸松。那些岩羊只好在半裸或全裸的山地间潜藏或鼠窜。到了1970年代末期,最后的几只岩羊,也在人们锲而不舍的追捕下,或逃窜至大山深处,或成了挂在墙上的羊头,和煮在锅里的羊肉。

柏树山是祁连山脉延伸到盆地的一道支脉,山下有一条河,叫博音河,博音河两岸有水草丰美的牧场,沙棘茂盛的戈壁,大大小小的盐泽和湖泊。在我们的父辈发现这里之前,这里分属两个部族,山那边的冰草适宜牧放藏细绵羊和牦牛,归藏人所有。山这边的沙棘艾蒿适合牧放马匹和骆驼,归蒙古人所有。在这里,山是神山,湖是圣湖,不要说飞禽走兽,即便是石头和树,也会受到崇敬。人们甚至饲养麻雀,救济那些在雪天里找不到食物的獭兔。

让这片水草丰美之地变为城镇的第一批公民是解放军的一支骑兵。当年他们追剿乌斯满匪帮经过这里,发现这里的草场极其肥沃,而且山上有树,山下有水,既无风沙,又无暴雪,是个牧马的好地方。当乌斯满逃亡新疆之后,他们就回到这里驻扎下来。起初只是为了让军马息养一下,抓抓膘。没想上级一道命令,就让他们成了这里的永久公民。脱下军装的营长被任命为场长,连、排长被任命为分场场长或饲养队队长,普通士兵则成了吃商品粮的牧工。

后来,一些内地企业也搬迁过来,农牧工商一体,渐渐就城镇化了。到了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随着地质队与垦荒队的出现,这种人与自然的亲密关系就被破坏了。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大批的城市人群为寻找食物源,组织了打猎队和打渔队,他们浩浩荡荡开着卡车不远千里奔赴浪川,在这里安营扎寨,垦荒囤田,建设渔场和伐木公司。这些不敬鬼神无所畏惧的人们,把金色裸鲤开膛剖肚制成鱼干,把公鹿的枝角锯下来炮制药酒,把灰熊的脚掌油烹红烧。牧民在心里诵经诅咒,却也无可奈何。

当年严武率部追杀乌斯满的经历是个传奇。在三天三夜的奔袭中,脾气暴烈的严营长骑死了三匹军马,却让乌斯满逃掉了。有人说,让严武在浪川做个弼马瘟,是对严武的变相处分。严和平对此说很是反感,只要有机会,他总是想让大家相信:乌斯满的马是食肉的马,而严武的马是吃草的马,吃草的马追不上食肉的马,天经地义理所当然。严和平之所以要为严武作无谓的辨白,是因为,他是严武的儿子。儿子当然是要捍卫老子的。

严和平的娘是来自金陵的大家闺秀,在防疫站工作,据说吐痰都会吐在手绢里,谁要去家里坐一坐,她会在你走后往房间里喷洒来苏水,但那确实是一个有韵味的妇人,无论穿着、发型、甚至讲话行路的姿态,都是浪川女人想模仿又模仿不了的。

她与严武虽然存在着比较大的文化差异,但从不吵闹,只是有个焚烧东西的习惯,如果严武不小心招惹了她,那么,属于严武的任何东西,皆有可能被其投入炉灶。所以人高马大的严武,在酒后常常会跑到戈壁滩上过夜。为了遮掩浪川人民的耳目,为了“第一把手”的尊严,他会躲在沙蒿丛中,脖子上挂着军用铝壶,壶里是抵御寒夜的老白干。严和平说,这就叫一物降一物,英雄难过美人关嘛。

严和平身材高挑,皮肤白净,相貌俊朗,兼容了父母双方的全部优点。文革时,严武靠边站,严和平在建筑队干瓦工。即便是个玩泥巴的,也要穿得像个公子哥儿,工友们因风吹日晒,一个个脸上皴裂,四肢黝黑,唯其唇红齿白的,穿件劳动布工作服也比别人身上的好看。

严和平喜欢吹口琴,溜狼狗,尤其喜欢打猎。

别人养狗,只是让狗看门,为穿开裆裤的娃娃舔屎,为了养肥后在冬至那天杀了吃肉。而严和平养的两条狼狗会撵兔子。两条狼犬,一公一母,一黄一黑,皮毛油光水滑,体型堪称完美。他带着爱犬去戈壁滩狩猎,那些藏匿于沙棘丛中的兔子但凡遇到这对宝贝,就如同中了黑色彩票了。它们会包抄夹击,一犬断其后路,一犬施行捕杀,整个追剿过程,好像是严和平编辑好的一套电玩程序,几乎分秒不差。

所以,在那个凭票供应,缺油少盐的年代,从严和平家的宿舍里飘出的肉香,就成了吸引众人的一个理由。他的酒肉朋友成倍增加,能够去他那儿打牙祭的,在浪川,都是人尖子。有男人尖子,就会有女人尖子。他们用红柳做薪柴,用泉水炖野味,用沙棘果酿酒,然后轻轻地合唱《敖包相会》、《芦笙恋歌》,偷偷地议论一下时政什么的。

上世纪七十年代,没有法令规定不许你狩猎。国营商场里有小口径步枪和猎枪出售,一支小口径的售价为一百二十元,一盒五十发装的子弹售价四元七角。如果你的运气好,撞到一条狐狸,就能把枪的本儿赚回来。

当然,狼也是值钱的。狼皮可以制裘,狼肉可治寒气引起的肌肉肿胀,狼舌对哮喘、白喉有奇效,狼牙可禳灾避邪。收购站挂牌收购,若一次卖给他们二十张狼皮,便奖励你一张标有“灭狼英雄”的奖状,和一支小口径运动步枪。一时间,各色猎手英雄辈出,荒山野岭,沙漠戈壁,成了浪川居民的淘宝之地,杀戮乐园。

人们在山里游荡,斜挎猎枪,脚蹬毡靴,仿佛来自马尔克斯笔下的行刑队员,一些猎物还未断气,就被开膛剖肚扒皮剔骨……那真是一道残忍的风景。而我同严和平的相遇相知,正是缘自这样一个共同嗜好。

那天我在河边打到一只灰鹤,是一只掉队的鹤。孤鹤在河边徘徊,被我一枪打中了。我趟水过去,正准备把鹤收入囊中,可是突如其来的一股水竟把它席卷而去。我去追赶漂在河里的鹤,结果就遇到了严和平。

当时严和平的打扮有点像屠格涅夫笔下的人物:绑腿,皮夹克,太阳帽,军用水壶,猎枪,身后还跟着两条狼犬。鹤被一块石头挡住了,正巧在可以用树枝捅到的地方,可是我没有急于去取,因为自从严和平迎面过来,我们的目光已胶着在了一起。

那时候很怪的,两个路人如果在擦肩而过时不小心让目光碰到一起,又不肯让目光抽回,很可能就会打上一架。就是说,两个男人,彼此让目光一照,如果一方主动避让,好,相安无事,各走各的路,若是互不相让,如焊枪般在彼此的身上找到了焊接点,那么,这一架是非打不可了。

打这种架只须几个招式,先是直拳迎击,打对方面门,这一招叫封眼,把眼封了,再来个胃锤,让拳头从下往上打,如果掏中对方的胃部,他会蹲下来呕吐,这样,就有了最后一招:踢瓜。踢瓜就是踢脑袋瓜,这几招若能一气呵成,战斗便宣告结束。被踢者遍地找牙,踢瓜者扬长而去。浪川的混混都这么干过,很是风行了一阵。

严和平的猎枪是双筒,好像还是松鼠牌,我的枪是单筒,是当地铁工厂土造,什么牌子也不是。严和平的鞋是一双军用大头皮鞋,人们叫这种鞋为踢死牛。我是回力球鞋,别说踢瓜了,连气球也踢不破。再说严和平那双眼睛,简直他妈的就是一双外国人的眼睛,毛烘烘的眼窝里深藏着黄褐色的蔑视,两道粗眉压在眼皮上面,像粘贴上去的。

可是狭路相逢勇者胜。尤其在这渺无人际的荒野之间,如果谁退缩了,如果谁趴下了,很可能就变成了那只灰鹤。所以我就恶狠狠地瞪严和平,希望他是那种中看不中用,金玉其外败絮其内的外强中干之辈。果然,严和平的目光闪了一下。在一个直拳奔他而去时,他居然出手接住,嘴里还说,喂,朋友,你好你好!然后回头朝狼犬吹一声口哨,两条狼犬就争相跃入河水,泅到河心,把鹤叼上岸来。

这时我们的手已呈握手之势。目光里也有了笑意。

这东西肉酸,还有点臭,连狗都不要吃。

严和平用脚指着灰鹤说。

我就松开他的手,飞起一脚把鹤踢到河里,说,没办法呀,谁让它撞到枪口上了!

严和平说:记住兄弟,有几样东西咱们不能打,比如狐狸,比如仙鹤,比如老鹰。狐狸邪性,打过狐狸的人都不会有好结果。仙鹤活得太累,每迁徙一次都要飞越大海高山,而且讲情义,重感情,一夫一妻,厮守终生,打这样的鸟,不够意思。老鹰是牧民的神,更不能打。从前俺家老爷子手下有个班长,就因为打了一只鹰,部队营房都被牧民给围了,后来让俺家老爷子枪毙了,这才平息了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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