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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用状况分析及对策

2014-11-21莫尧于丹

教育界·下旬 2014年10期
关键词:分析对策

莫尧+于丹

【摘 要】本文是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专项课题研究成果,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了解和掌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用状况,加以理论和实际分析,提出对策方案,以期达到防范信贷风险和提高贷后管理效果的目的。

【关键词】生源地 助学贷款 信用状况 分析对策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

2008年11月,广西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在南宁市武鸣县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2009年秋季,广西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原有的以大学校园地为主的助学贷款比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有三点明显优势:1.贷款范围更广,受益学生更多;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贷后催还款等工作因地域优势而变得便捷;3.贷款到账时间大大提前。

伴随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欢迎的同时,发放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还贷数额也随着逐年大幅增长,国家开发银行和各级教育部门倍感压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一种信用贷款,贷款学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之所以获得没有任何抵押物和不通过第三方担保的银行贷款,主要原因之一是银行认可学生的信用,更主要的原因是各级教育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参与其中,它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质,其公共产品属性远大于市场产品属性。但是,助学贷款不是政府无偿资助,它的市场产品属性决定贷款人和放贷人双方必须遵守市场契约,贷款学生毕业后按照合同需要及时还本付息,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负有代偿和连带经济责任。

南宁市在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中发现,贷后管理的难点主要是贷款学生毕业后去向不明、个人资料信息失真失信、恶意违约、贷款人不了解还款操作流程等引发的违约信贷风险,影响到这一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针对违约信贷风险,各级学生资助机构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实施主体,应该联合高校,加强对贷款大学生的诚信守信教育、法律契约意识教育、贷款还款操作流程告知教育等相关知识的指导,建立贷后管理工作机制,切实解决贷款违约问题。

本课题立足于实际, 深入基层,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谈等形式,了解和掌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用状况,加以分析,提出对策,希望对防范贷款风险和贷后管理起到理论指导和实践借鉴作用。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本次调查问卷是《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用控制模式调查问卷(工作人员部分)》《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用控制模式调查问卷(学生部分)》,调查对象是六县六区学生资助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和南宁市武鸣县、宾阳县部分贷款学生。调查显示,目前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贷款学生信用意识偏低。从调查来看,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有一定的信用意识,但亟待提高。主要表现为:贷款学生认同还款契约,对违约后果也有认识,但是认识不够深刻,存在侥幸和不以为然心理;有相当一部分贷款学生诚信意识缺失,毕业后变更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却不通知县(区)学生资助机构,还有少数贷款学生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如固定电话为虚假号码;贷款学生毕业就业后,工作流动性大,学生资助机构难以追踪;贷款学生档案中留有家庭住址和电话,但其父母外出务工,增加联系难度。

(二)高校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不足。高校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受益方,却没有承担相应义务。学生在家庭所在地成功申请到助学贷款后,就进入大学校园学习、生活,高校理应是这些贷款学生养成良好诚信意识的责任主体。但是,高校并没有针对贷款学生的现状开展调查研究,没有足够重视学生的诚信教育问题。从了解来看,很多高校没有将“诚信教育”纳入课堂,更没有将其作为学分列入课程。高校诚信教育的薄弱,导致贷款学生对诚信道德范畴、地位、后果的认识比较模糊与感性,缺乏严肃性与科学性。

(三)信用体制建设职责不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贷信用控制主要还是依靠银行的个人信用系统来进行,具有很大强制性,而一旦贷款人的个人资料发生了变更,未能及时更新,便无可奈何。因此,银行会通过高校和学生资助机构联系学生催缴还款。对于高校来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像以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那样支付高额风险违约金,因此,高校不太愿意承担催缴任务。生源地助学贷款信用控制体系是由银行、高校、地方学生资助机构、贷款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相关人共同构成,任何一个环节职责不清或不履责,整个控制体系就有可能出现瘫痪状态,造成贷款违约风险。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用控制体系建设职责不清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学生资助机构管“审”不管“教”。学生资助机构每年要受理本县(区)大量的贷款申请业务,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在工作职责上偏重于对贷款申请材料的审核,上报国家开发银行,以及贷后催款工作。对于贷款学生的信用教育往往只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等,手段单一,无法形成系统性。二是银行管“贷”不管“还”。在收到学生资助机构上报的贷款申请材料后,银行在一定工作日内审核并给予放款。银行放款后,一般就把催缴还贷的任务交给学生资助机构。三是高校管“教”不管“催”。贷款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学校根据德育教学计划,对学生开展诚信教育。但是,对于毕业后,贷款学生失信不还助学贷款的违约行为,高校没有责任予以催缴,往往也无能为力。

三、提出对策

针对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用状况,提出如下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挖掘贷款学生的自我教育意识。挖掘贷款学生的自我教育意识,能够使贷款学生激发内在道德感,自觉主动寻求增强自己诚信还款意识的方法和教育措施。因此,学生资助机构必须让贷款学生保持主动教育和激发自我的动机,深入了解学生对贷款的心理逾期、办理流程和还款方法所提出的合理建议,激发学生发挥主体自觉作用。一是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如召开专家还款讲座、贷款学生诚信交流会、感恩励志征文、演讲、一对一贫困学生就业心理辅导等形式,拓宽思想政治教育平台,引发贷款学生思考,形成强大自我教育和学习诚信知识驱动力,自觉养成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感。二是营造良好的全员育人氛围。在各教育阶段都可以举办关于诚信感恩教育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解读会,让学生初步了解政策内容和获取有关信息;在社区活动、农村圩日等群众比较集中的日子,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等形式主动宣传还款知识、违约知识,以及通过群众口耳相传表扬诚信还款学生的事例,进一步激发学生感恩自强精神。三是重点分析和梳理贷款学生还款难的问题。如进行问卷调查,它的优点在于用很短的时间就同一类型的问题在较大的范围内收集到大量的信息和解决建议,同时也可以解除学生在座谈会当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直接表达真实想法的心理顾虑。endprint

(二)发挥高校诚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高校作为大学生教育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重视学生贷后的信息管理。加强对个人征信系统的推广和宣传,使学生了解到个人信用的重要性,更好地发挥其约束功能。学生资助机构要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动态,学生毕业时要和毕业高校做好沟通,准备把握学生的去向,及时通知贷款学生还款的相关事宜,严格控制违约率。高校将诚信教育与学生工作有机结合,以引起全体大学生的重视。具体的方式可以有以诚信为主题的各种集体活动、诚信教育讲座、将案例教学和丰富的学生社团活动结合起来。所有的教育形式要体现诚信在大学生学习以及将来踏入社会中的重要意义,使大学生特别是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意识到不讲诚信的危害,从自身的行为规范中将诚信摆在首要位置。这些教育不仅要影响贷款的学生,还要使其周围的同学受到感染,产生积极的良性连带效应,只有这样我们的贷后管理才能由被动变主动,促使贷款学生积极配合学生资助机构的还贷管理工作,促进贷款的顺利回收。

(三)建立职责清晰的贷款信用控制体系。建立信用控制体系,各部门主体必须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协调合作。学生资助机构加强对政策的宣讲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同银行、高校和贷款学生的联系。国家开发银行完善贷款审批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还贷知识宣传,使每一个贷款学生了解还贷操作规程,及时反馈还贷信息。高校则要对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予以关注,对学籍变动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学生,及时向地方学生资助机构反馈,更新档案,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

(四)实行贷后工作网格化管理模式。在“四级工作联动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将贷后工作逐渐导入网格化管理模式。目前,县(区)学生资助机构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催还工作的实施主体,面对的是广大农村地区的贷款学生和家长,借鉴时下社会治理通行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将会对提高贷后管理效率和防范违约信贷风险起到促进作用。一要建立动态的贷款人信息管理系统。县(区)学生资助机构在接收学生贷款申请材料时,一般就已经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关键是这一信息管理系统在日后要维护、更新,对分管网格内对应居(村)委会的贷款学生和家长实行动态的跟踪,及时更新贷款人信息管理系统。二要准确对贷款人进行信用评估。县(区)学生资助机构、银行在接受助学贷款人申请材料时,应当会同当地民政部门,通过有效的途径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实际评估,测评其还贷能力以及过往贷款信用度,掌握真实的情况,从源头防范信贷风险。三要加强贷后监控的刚性手段。刚柔并济是贷后监控的重要手段,刚性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能保护国家利益,而不受某些不法的和不合理的行为所侵占。在生源地助学贷款信用控制中,县(区)学生资助机构在银行的督导下负责贷后管理及本息催收工作,跟踪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贷款管理,并且保持与高校、学生和就业单位的联系,督促学生及时还款。在各种柔性手段不能取得成效,出现违约情况时,由银行对其采取相应措施。例如在媒体上公布违约者名单,县(区)学生资助机构建立起信用档案,向银行申请采取取消其继续申请贷款的资格,提请提前回收贷款,通过行政或法律的手段强制回收等措施,来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常军胜,全斌,陈闻.从零到十四亿[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2]于丹.生源地助学贷款信用控制模式研究[D].南宁: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3.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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