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理想的戏剧演出形式
2014-11-21王婷
■王婷
何谓理想的戏剧演出形式
■王婷
“一首富有戏剧性的诗必定是为了读的。一出戏不是为了读,而是为了在舞台上演给观众看的。”1因此,仅有文本称不上是戏剧,只有演出才能让戏剧完整,戏剧是演出的艺术,戏剧导演艺术即是创造完整戏剧演出的艺术。
戏剧作为一种综合艺术,融合了多种艺术元素,在一出戏剧的演出过程中,观众可以用感官直观地感受到演员的表演以及舞台美术设计家与音乐家创造的视听形象。那么,如何感知导演艺术在一出戏剧中的存在呢?作为二度创作,导演的艺术创作以剧本为依据,以演员的表演为主体,在导演构思的指导下,运用和组织各种艺术手段将文学剧本呈现为形象化的演出。而形象化的演出总是以具体的形式呈现给观众,戏剧演出形式就是导演构思的直观反映,也可以说观众看到的一出戏的演出形式就是导演艺术的综合体现。
优秀的戏剧演出形式,往往能够准确、新颖地展现剧情,同时能够清晰、深刻地揭示和体现剧作主题思想的哲理内涵。因此,戏剧导演有责任追求理想的演出形式,承载和深化戏剧内容的表达。那么,何谓理想的戏剧演出形式?
一.什么是戏剧演出形式
“形式”,《辞海》中有两种解释,分别是“事物的结构、组织、外部状态等;在哲学上与‘内容’相对,组成辩证法的一对范畴。”朱自清先生在《中国歌谣》中提到:“大约拟人是先有的形式,拟物则系转变,已是艺术的关系多了。”此句中的形式所指即是事物的外部状态。而作为一个哲学概念,对于形式的理解却是不断发展的。在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看来,形式、质料和具体事物都是实体,有时甚至说只有形式才是实体。培根沿用它并赋予新的内容,将形式称为事物的内在结构或规律。
戏剧演出形式涵盖了亚里士多德和培根两方面对于形式的理解,它既以局部实体的形式存在,同时还兼备了事物的内在结构或规律。由于戏剧的综合性,戏剧演出由多种元素构成,最为直观的是舞台上的所有视觉形象,包括舞台美术师设计的舞台场景、布景或支点,演员的服装、化妆,灯光设计的变化及转换等等,那么这些视觉形象是否是一出戏的演出形式?对此,只能说视觉形象是戏剧演出形式的一部分,而一出戏的完整演出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诸多视觉形象。戏剧演出形式不仅包括视觉、听觉、演员的表演以及观众与演员之间的观演关系等,还应该包括这些元素的组合及配置方式。戏剧导演在导演构思的指导下,将这些形式以特有的方式结构在一起的舞台呈现,构成了一出戏的演出形式。既然上述作为一体的视觉形象都不能称之为一出戏的演出形式,那么更遑论其间的某个元素了,譬如:如果说布景是戏剧演出形式,显然不够准确,布景的呈现仅能够代表舞台美术设计的物质反映形式,但不能涵盖一出戏的演出形式。
戏剧既是空间艺术,也是时间艺术。作为时间艺术,同一剧目不同场次的演出,不是科学精准的简单复制——即使在舞美、灯光、音乐音响基本没有变化的情况下,演员的表演也会在彼此相互的即兴适应下产生某种程度的变化。譬如:如果演员对台词或舞台调度在此次演出过程中进行了临时的调整,从而达到了区别于其它场次的演出效果,那么戏剧演出形式也就产生了相应的变化,这就像同一棵树上的树叶却找不出完全相同的两片一样。因此,戏剧演出形式是在一定空间内进行着的时间艺术,具备空间艺术特征的同时,也具备时间艺术的不可复制性。
前苏联戏剧导演格·托夫斯托诺戈夫曾这样概括过形式,他说:“任何一部作品都用这种或那种方式反映生活。反映的方式,是作者观察显示折射在艺术形象中的角度,这就是形式。”2。由此进行推演可以得出结论,戏剧演出形式不是文学剧本的直接表现,而是戏剧导演以剧本内容为基础和依据,发挥自己的创作个性、审美追求和创造能力所进行的二度创作,它是用直观、立体的方式表达出来的形象化演出,而用怎样的形式演出,则构成了戏剧作品特有的演出形式。总之,它既有空间性,亦有时间性。
二.什么是理想的戏剧演出形式
理解了戏剧演出形式之后,戏剧导演应该追求理想的戏剧演出形式。
徐晓钟导演曾如下总结戏剧导演如何把握演出形式:“如果艺术手段杂乱的混合在一起,企图直接向观众表达形象,就会干扰舞台行动,妨害演员的表演,或是各种艺术手段相互抵消,造成二度创作的语汇混乱,形象模糊,思想晦涩,意境索然,有时甚至歪曲原有的意思”。3演出形式是戏剧导演艺术将各种艺术元素有机结合呈现的结果。准确、鲜明的戏剧演出形式有助于剧本内容呈现的清晰、深刻;散乱、模糊的戏剧演出形式无法准确、清晰地呈现剧本内容。理想的演出形式一般具备以下几种特征:
1.准确
所谓戏剧演出形式的准确,即是导演在正确理解剧本内容的基础之上进行导演构思,确立和创造相应的戏剧演出形式。而演出形式能够准确的解释剧本的思想立意、反映剧本内容的本质真实,是理想的戏剧演出形式所追求的“准确”。
2.独特
戏剧演出形式在准确解释剧作内容实质的基础上,在二度创作过程中,还应该释放导演及其创作团队的创作个性,追求独特的演出风貌。哗众取宠不是独特,独特是在尊重原著的基础上,找寻到能够使作品与众不同的方式,从而引起观众的注意,它是“这一个”而非“那一个”。
3.鲜明
戏剧演出形式借助艺术形象来反映剧作内容,如果演出形式能够呈现给观众生动立体、轮廓清晰、色彩明亮的演出形象,那么即是理想的戏剧演出形式所追求的鲜明。理想的戏剧演出形式能够在鲜明呈现剧本的思想、艺术特色的基础上,还呈现以导演为首的创作集体的创作特色。
4.新颖
“新”即初次出现,与旧相对应。新颖即是戏剧导演在创造生动、精妙和鲜明的戏剧演出形式的同时,还要不断求索新观念,不断学习新技术,不重复和雷同已有的戏剧演出形式,创造出新颖的能够符合和引领当代观众审美要求的理想的戏剧演出形式。
5.完整
戏剧演出形式的完整是一种美学原则的统一,其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剧本内容和导演构思的呈现及表达。完整的演出形式使戏剧演出一气呵成;支离的演出形式会模糊内容的表达、影响观众的审美感受,无法达成同观众的有效交流。
总之,戏剧导演有责任追求理想的演出形式以便深化所要表达的剧作主题思想,而寻找和探究理想演出形式的方法,是需要戏剧导演不断上下求索、执着追寻的。在二度创作过程中,戏剧导演应释放以导演为首的创作集体的创作特色,调动各个部门的创作积极性,融各家之长,以便将创作集体的合力发挥至最大化,共同努力创造和打磨出准确、独特、鲜明、新颖、完整的戏剧演出形式。感动人的从来不是技巧,但可以通过创造理想戏剧演出形式的技巧打开通往完整演出艺术的美的大门,把观者带到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戏剧演出时刻。
注释:
1.《论剧场艺术》(英)爱德华.戈登.克雷著,李醒译,文化艺术出版社,1986年出版。P3
2.《论导演艺术》(苏)格.托夫斯托诺戈夫著,杨敏译,文化艺术出版社,1992年出版。P81
3.《向表现美学拓宽的导演艺术》徐晓钟著,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1996年版。P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