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4-11-19肖婷婷刘彬彬王巍
肖婷婷 刘彬彬 王巍
摘 要:公安科技成果转化是公安科技与一线战斗力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该文对目前公安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中存在的科技成果与公安需求脱节、运行机制不健全、转化资金短缺、推广流程繁琐等问题进行了梳理,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专家决策和咨询系统、改善科研机构的运行机制、加大成果转化资金投入力度、简化公安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流程等以提高公安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率,进而提升公安一线战斗力。
关键词:公安 科技成果 转化推广 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6(b)-0226-02
统计资料表明,我国每年科技创新成果真正实现转化的比例不到10%,与英、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而这种差距本质上就是科技成果利用水平的差距。正如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教授所说:“中国已经掌握了世界上最先进、最复杂的技术,如卫星和火箭技术,但中国最失败的地方,是没有学会怎样把科技转化成为现实的经济效益。”[1]
公安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工作是科技成果向科技警力转变的重要环节,是公安机关向科技要战斗力所不可或缺的桥梁和纽带。自从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以来,公安科技成果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各类公共安全领域的科技成果越来越多,然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并没有得到同步发展,大量科技成果得不到转化应用,没能发挥其应有的科技作用,更没能得到推广应用。因此,找出公安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具体对策,将有利于提高公安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推广面,对提升科技经费投入的产出比,促进公安警务工作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目前公安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中存在的问题
公安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既有成果本身问题,又有体制、机制、资金等方面的问题。
1.1 科技成果与公安需求脱节问题
公安科技成果转化的前提条件是存在潜在公安一线需求。现阶段的科研项目由于在最初的研究和选题上缺少公安一线的人员参加,对公安一线需求因素考虑较少,选题往往偏重技术与理论,造成科技成果与公安一线需求脱节。另外,部分科研人员盲目追求技术成果的水平,对公安一线需求缺乏足够的重视,也是导致科技成果远离公安一线需求的原因之一。
1.2 科研机构自身的运行机制问题
首先,各地公安机关科技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精力仍是放在自身科技项目的建设上,没能对推广项目进行深入的指导。因此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重学术、轻技术;重成果、轻转化;重效益、轻风险;重研发、轻经营的现象普遍存在。正因如此,各地公安机关科技管理部门缺少专人专职负责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工作,通常是由负责科技管理工作的人员兼职负责推广工作,由于工作繁忙,导致无法及时有效地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工作。其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评估指标不全面。对科技成果的评价验收,我国大多采用请同行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或评审的方式,这种方式仅限于对“成果”本身技术水平的论证,缺乏对整个研究过程中经费投入、人力消耗和经济效益的综合评价。[1] 再次,科研机构的奖励政策不健全,包括三方面问题,一是现行的公安科技成果奖励政策,基本上没有将科技成果的应用作为严格评审标准,结果是科技成果一旦获奖则万事大吉,而不获奖则不被重视。二是根据现行公安科技成果奖励政策的规定,每项成果只能排序奖励前几名,缺少鼓励多学科综合、多部门协作的有效措施和激励政策,课题化整为零、分散独立的现象日益严重,造成单项成果居多,技术不配套,严重影响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三是在研究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职称评审中,主要以发表论文的篇数、科技成果的项数及其获奖级别为依据,对于成果有无实际应用价值则不多加考虑,挫伤了科研人员从事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最后,公安系统虽然制定了一些激励措施和优惠政策,但都比较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很难落实,制约了成果的转化推广。
1.3 公安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投入不足
一项科技成果问世后,必须经过转化阶段,才能进行大规模的生产,资金短缺制约着科技成果的转化。科研机构中的不少技术含量高的科技成果,由于经费短缺,自身投入资金进行成果转化的能力有限,使得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往往是只见水平不见效益。
1.4 公安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流程繁琐
在公安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过程中,涉及的单位众多,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的不同可将涉及的所有单位分为四类,分别是推广管理主体(如公安部科信局、省公安厅科技处等)、推广主体(公安部各业务局、省公安厅各业务单位等)、应用主体(成果的最终使用者)和拥有主体(成果提供方)。目前公安科技成果的推广流程主要包括四个阶段:一是成果的拥有主体想要将成果进行转化推广时,须首先报请推广管理主体的同意。这是由当前公安科技成果多来自于科研立项,而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是由推广管理主体负责的现状造成的。二是由推广管理主体负责向推广主体进行成果推荐,并与其共同协商确定成果推广计划。由于推广主体未参与成果的全过程开发,因此要花费相当长时间对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核及认证,这必将对成果推广的时间造成延迟。三是由推广主体按照推广计划逐级向下属业务单位布置推广任务。四是由应用主体完成最终的转化推广工作,并反馈试用或使用意见。由此可见,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要经历一系列复杂的过程,流程的繁琐必将导致成果转化推广工作无法快速、顺畅地进行。
2 提高公安科技成果转化率的对策
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它是整个科技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同时又对科技工作中的各环节产生影响。在认真总结分析上述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提高公安科技成果转化率的对策如下。
(1)建立专家决策和咨询系统。专家系统要直接参与科研项目立项、结项,并在科研项目立项和结项时都对成果能否推广、是否具备可推广性进行判定。此外,专家系统也要参与后续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论证、立项、评审与验收工作,特别是对重大推广项目应建立专家监理系统,从组织上保证项目推广的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确保成果转化的质量。专家的聘请要本着高技术、高水准、着眼于公安前沿领域的原则,充分考虑科技成果转化的时效性和复杂性,实行流动的、非职业的工作模式,逐步创立多层次、网络化的专家体系。endprint
(2)改善科研机构的运行机制。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颁发证书、帮助宣传等方式强化公安部成果推广引导与交流计划项目的重要性,有效发挥该项目的推广作用。二是在各地公安机关科技管理部门中设置单独的成果推广部门,专职从事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以确保能够及时、高效地完成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相关工作。三是完善科技成果评估指标。在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验收时,除对成果进行技术鉴定外,还要增加对整个研究过程中经费投入、人力消耗和经济效益的综合评价。四是健全科研机构的奖励政策。在现行的公安科技成果奖励政策中,应严格将科技成果的应用作为评审标准,使科技成果奖真正起到对已实现成果转化的科技成果进行奖励的目的。同时,增加鼓励多学科综合、多部门协作的有效措施和激励政策,减少课题化整为零、分散独立的现象,以提高成果的综合水平,有利于成果的转化推广。五是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应将科研人员对成果转化推广做出的贡献纳入业绩考核与职称评审的考核指标中。同时,对于科技成果转化而取得的收入,应当建立适当的分配制度,以此来促进科研人员将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热情和积极性。以美国为例,MIT 的技术转让收入中,有15%是用于事业的发展,剩下的1/3归专利的发明人所有,1/3归学院所有,1/3归学校。[2]这样一种利益的分配方式使得各方均有所收获,大大激发了科研人员将科技成果转化的热情,基于个人利益考虑,能够转为生产的研究成果的比例将会大大提高,从而有效地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的局面。六是将目前公安系统已有的激励措施和优惠政策具体化,做到切实可行,以保证现有成果转化推广激励政策的可操作性。
(3)加大成果转化资金投入力度。科技成果转化介于科研阶段和生产阶段之间,科研经费一般不会用于转化阶段,而生产阶段的投入也不包括转化阶段的费用,导致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不足。公安系统的财政部门要大幅增加研究开发经费,但要注意循序渐进地减少投入研究开发经费所占的比例,进而加大对成果转化资金的投入力度,要逐渐使科研单位成为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支出的主体。
(4)简化公安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流程。途径有两种,一是对于现有的推广流程,应邀请科技成果的推广主体与推广管理主体共同参与科技成果的全过程开发,以使推广主体提前介入对成果审核及认证的阶段,这样既能节省时间,又能使推广主体对成果有更全面、系统和深入的了解,便于推广主体下达推广任务。二是建立公安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网,以实现成果拥有主体和应用主体的直接沟通。公安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网是提供和获取公安科技成果信息最便利和最快捷的途径,在科技信息高速流通和变化的今天,利用网络这个高科技的手段作为公安科技成果转化的基础平台是任何有形的机构都不可替代的。拥有主体可以通过网站进行成果展示,应用主体可以在网站上选择成果进行试用,并对成果的好坏进行评价,实现了科技成果拥有主体与应用主体之间直观的交流和互动。推广管理主体和推广主体可以提供咨询、评估、论证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供需双方建立合作关系,提高成果转化的成功率。
3 结语
提高公安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推广面,将有助于公安科技更好地服务于公安一线,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本文从科技成果与公安需求脱节、运行机制不健全、转化资金短缺、推广流程繁琐等多方面分析了目前公安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建立专家决策和咨询系统、改善科研机构的运行机制、加大成果转化资金投入力度、简化公安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流程等方面提出了对策,以其真正实现公安科技成果向科技警力的转变,促进公安警务工作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应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难点与对策研究[J].河南科技,2012(2)上.
[2] 吴珍华,雷良海.中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比较与启示[J].黑龙江教育,2007(4):13-15.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