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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国人赢得尊严梅汝[敖]

2014-11-19黄滢季芯

决策与信息 2014年5期
关键词:审判法官

黄滢+++季芯

20 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们齐聚国家博物馆,参观了《复兴之路》大型展览,直到今天热度不减的“中国梦”一词就出自习近平在此次参观时的讲话。几天之后,一位老人也来到展览现场,他走进一个个展厅,仔细观看一幅幅图片、一件件实物,最后在一件叠放整齐的法袍前驻足。没有人知道,这位老人的父亲正是这件法袍的所有者——原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梅汝 [敖]。1946年5月至1948年12月,梅汝 [敖]正是穿着这件法袍参与了举世闻名的东京审判,对第一批28名日本甲级战犯的定罪量刑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1998年,梅汝 [敖]之子梅小 [敖]与母亲肖侃一起,将这件记录了中华民族复兴进程的法袍捐赠给原中国革命博物馆(后与中国历史博物馆合并为国家博物馆),希望这能成为历史的见证,警示后人永远不要忘记过去的那段岁月。

旧纸堆里了解父亲

“我恐怕算不上什么名门之后。”接受采访时,梅小 [敖]婉转地表达了自己的担心。他说,父亲只是尽心尽力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没有什么了不起”,毕竟“有了同胞的牺牲才有胜利,有胜利了才有审判,有审判才成全了作为法律工作者的父亲。”

梅小 [敖]不愿意过多谈论父亲的另一个原因是,自己与父亲相处的时间非常短,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他甚至都“不太清楚父亲是做什么的”。

“我父母属于晚婚晚育。”梅小 [敖]谈道,“1945年,父亲和母亲经人介绍结了婚,婚后不到一年时间,父亲就出任法官去了东京。新中国成立后,母亲随同父亲来到北京定居,生下姐姐和我。”1950年,姐姐梅小侃出生,1952年梅小 [敖]出生时,梅汝 [敖]已经48岁了。梅小 [敖]说:“14岁之前,我只是隐隐地感觉到我们家和别人家有点不太一样。”但父亲具体是做什么的,为什么和别人不一样,梅小 [敖]并不清楚。“父亲从不和我们谈论以前的事,我们也没有问过。”14岁以后,梅小 [敖]大概知道当时父亲在外交部工作,“但第一次知道父亲参加东京审判的这段经历,是在他去世后。”梅小 [敖]说,父亲死后,当天的《人民日报》上有一则短短的讣告,里面提到了父亲当过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

“父亲生前,我几乎不知道他是个什么人;父亲死后,我对他的认识反而越来越深。”梅小 [敖]说,在整理父亲遗作的过程中,他逐渐发现了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梅汝 [敖]。

心怀传统知识分子的家国情怀

梅汝 [敖],字亚轩,1904年11月7日出生在江西省南昌市郊区朱姑桥梅村(今南莲路南昌铁路南货场附近)。12岁那年,梅汝 [敖]从江西省立模范小学毕业,之后以优异成绩考取清华学校(清华大学前身)留学预备班。每到寒暑假,梅汝 [敖]每天早上在外面拾猪粪牛粪做肥料时,总要带本英语书,一边拾粪一边苦读。

1924年从清华毕业后,梅汝 [敖]赴美留学。1926年毕业于美国斯坦福大学,获得文科学士学位;1926年夏至1928年冬,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后获法学博士学位。在此期间,梅汝 [敖]曾与同学共同组织了中山主义研究会,以响应国内发生的北伐。1929年春,他在游历了英、法、德、苏等国后回国,在山西大学法学院担任教授。

“父亲有着浓重的清华情结。”梅小 [敖]告诉记者,梅汝 [敖]之所以选择到山西大学任教,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它和清华大学同样与“庚子赔款”有关。“庚子赔款”是1901年清政府与西方11个国家签订的《辛丑条约》中所规定的赔款,其中有一部分被减免用来兴办中国教育。梅汝 [敖]告诫学生们:“清华大学和山西大学的建立都与外国人利用中国的‘庚子赔款有关系,其用意是培养崇外的人。因此我们必须‘明耻,耻中国的科技文化不如西方国家,耻我们的大学现在还不如西方的大学,我们要奋发图强以雪耻。”梅小 [敖]说:“父亲还曾多次在日记中提到‘中国还得争气才行。我读父亲的日记,印象最深的是他对一些不争气的祖国同胞最感痛苦,他不止一次提到假使国人不能团结一致,国际地位就会没落,每想到这些事,‘几乎有两三个钟头不能闭眼。”

此后,梅汝 [敖]先后在南开大学、西南联大、中央政治学校、复旦大学、武汉大学担任教授职务,讲授英美法之政治学、民法概论、刑法概论、国际私法等课程。在梅小 [敖]眼中,父亲是个“专家型的知识分子”,有着知识分子最朴素的家国情怀。“我后来搜集到那段时间他写的文章,比如《拿破仑法典及其影响》《盎格罗·萨克逊法制之研究》,都是纯学术论文。”

一直坚守法律底线

1945年7月26日,美、中、英三国政府签署了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8月8日,苏联宣布加入该公告国家行列。公告第十款规定:吾人无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战争罪犯,将处以法律之裁判。1946年2月15日,盟军统帅麦克阿瑟根据各盟国政府的提名,正式任命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11名法官:中国的梅汝 [敖]、澳大利亚的韦伯、美国的希金斯、英国的帕特里克、苏联的沙阳诺夫、法国的柏乃尔、加拿大的马克杜古、荷兰的洛林、新西兰的诺斯克鲁夫特、印度的帕尔、菲律宾的哈那尼拉。“能够代表中国出席国际法庭,还见证了著名的东京审判,这对于父亲来说,是无尚的荣耀。”

“其实,当时谁都没有料到,父亲这个‘教书先生居然能代表中国担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官。”那中国政府为什么派梅汝 [敖]担任法官?因为年代久远且没有官方文件记述,一直以来有很多猜测。梅小 [敖]告诉记者,父亲被任命是有人推荐的。“据说是当时的外交部长王世杰,他曾经担任过武汉大学的校长,和父亲一样也是清华的老校友。我父亲留学回来以后曾经在武汉大学任教,大概是有一点联系,有些了解。”

对于这一任命,很多人开始并不看好。就连梅小 [敖]也心存疑窦,“我个人一直有个怀疑,老蒋派我父亲去做这个法官,他是重视东京审判呢?还是不重视?尽管父亲的学历符合国际社会及盟军总部的要求,但毕竟没有真正上过法庭。”可能当时梅汝 [敖]自己也有些底气不足。为了使自己看上去更加有威严,梅汝 [敖]还特意蓄起上唇胡须,增添了几分老成。虽有担心,但梅汝 [敖]始终坚守心中的正义,在临行前他曾向前来采访的记者慷慨吐露心迹:“审判日本战犯是人道正义的胜利,我有幸受国人之托,作为庄严国际法庭的法官,决勉力依法行事,断不使那些扰乱世界、残害中国的战争元凶逃脱法网。”

带着一身正气,梅汝 [敖]于1946年3月19日登上了赴日本的飞机。此后的情节在很多影视作品中有表现:中国虽然是同盟国中受侵略最深的战胜国之一,但审判长由澳大利亚韦伯法官担任。开庭前预演时,韦伯宣布入场的顺序为美、英、中、苏、加、法、新、荷、印、菲,把中国法官的座次排在英国之后,但按受降国签字的顺序,中国应排在英国之前。梅汝 [敖]气愤地脱下黑色的法袍,拒绝参加,向韦伯提出强烈抗议,韦伯最终同意将中国排在第二的位置。

在量刑方面,一些法官因为来自没有遭到日军过多侵略践踏的国家,不赞成对战犯处以死刑,而梅汝 [敖]根据两年来在审判过程中收集的日军暴行证据,坚持主张对南京大屠杀主犯松井石根、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梅津美治郎、南次郎等侵华主犯判决死刑。最后,表决结果以6票对5票的微弱优势,终于将东条英机等7名罪行累累的首犯送上了绞刑架!

在法庭最后环节的工作——判决书的书写问题上,有人主张判决书统一书写,梅汝 [敖]却坚决认为,有关日本军国主义侵华罪行的部分,中国人受害最深,最明白自己的痛苦,因此,这一部分理当由中国人自己书写。经过他的交涉,由这次历史性审判而形成的长达90余万字的国际刑事判决书,留下了梅汝 [敖]代表4亿多中国人民写下的10多万字。梅汝 [敖]将庭审结束后堆积如山的证据记录在判决书里,每个字都是对日军的控诉。“那些日子,我们就像钻进成千上万件证据和国际法典的虫子,每天在里面爬来爬去,生怕遗漏了重要的东西。”现在,这份判决书的中文原稿已经连同法袍一起捐献,梅小 [敖]说:“它的每一页都是现实警世钟。”

东京审判的很多情节被搬上大荧幕,为大家熟识。“可惜有些文学、影视作品水准不高,一味强调爱国复仇,描述东京审判时出现了一些致命的差错。”梅小 [敖]说,“父亲曾经在日记中记录,刚开庭的一段时间,中方在提供证据方面比较薄弱,他坐在审判席上干着急,一点都帮不上忙。但有些文学作品和影视剧里出现了法官和检察官私下交流案情的行为,这是绝不允许出现在法庭上的。这不但没有还原历史真相,反而给日本右翼分子提供了攻击我们的炮弹。”

“无论如何,父亲都没有逾越法律的边界,哪怕他对日本再恨之入骨,心中也永远放着法官应有的那杆秤。”虽然许多人从法理的角度对这场历史大审判提出过质疑。尤其是在日本国内有很多不同看法,认为这是一场“战胜国对战败国单方面的审判”,是有罪推定,不符合法治精神。但梅小 [敖]始终相信父亲,他还给记者讲了一个故事。1946年3月29日,到东京不久的梅汝 [敖]遇上了去考察战后日本教育现状的著名教育家顾毓 [卓]博士。顾毓 [卓]将一柄长约三尺的宝剑赠给梅汝 [敖]。梅汝 [敖]说:“‘红粉赠佳人,宝剑赠壮士,可惜我不是壮士。”顾毓 [卓]大声道:“你代表全中国人民和几千几百万死难同胞,到这个侵略国首都来惩罚元凶祸首,天下之事还有比这再‘壮的吗?”在当天的日记中,梅汝 [敖]写道:“戏文里有‘尚方宝剑,先斩后奏,可现在是法治时代,必须先审后斩,否则我真要先斩他几个,方可雪我心头之恨!”梅小 [敖]说,这说明法官是中立的,父亲在审判时一直严守法律精神。

最早提出研究南京大屠杀

审判结束后,由于美国的操纵,法庭以“罪证不足,免予起诉”为借口,先后分两批将剩下的42名日本甲级战犯全部释放。因此,1948年12月以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实际上已无事可做,各国法官只得纷纷回国。

1949年6月,梅汝 [敖]设法由东京抵达香港,与中共驻港代表、清华校友乔冠华取得了联系,乔装打扮后又秘密由港赴京。到达北京的第三天,梅汝 [敖]便应邀出席了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成立大会,周恩来在会上介绍:“今天参加这个会的,还有刚从香港回来的梅汝 [敖]先生,他为人民办了件大好事,为国家争了光,全国人民都应该感谢他。”回到祖国怀抱的梅汝 [敖]心头激起了层层热浪。1950年,梅汝 [敖]担任外交部顾问,1954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此后,梅汝 [敖]还任第三、四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以及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常务理事等职,为新中国的外交与法律事业做出巨大贡献。

然而好景不长,1957年“反右运动”开始,梅汝 [敖]受到了不公平对待。提起这段往事,梅小 [敖]回忆,父亲被打为右派与他根深蒂固的法治精神也有关系,“据说,在一次公开会议上,父亲发言称要防止再出刘青山、张子善这种贪官,光靠个人自觉不行,还得靠制度。这句话被看成是父亲‘旧法观念未除的标志。”梅汝 [敖]成了“靠边站”的一类人。“文革”开始后,梅汝 [敖]被强制要求在外交部内扫厕所,写外调材料。在一份检查中,梅汝 [敖]写道:“我实际上只是一本破烂过时的小字典而已。”

这一时期,梅汝 [敖]仍然不忘国耻,首次提出政府应该研究南京大屠杀。上世纪60年代初,日本军国主义阴魂复活,右翼分子在名古屋为东条英机等7个被处死的战犯树碑立传,把他们吹捧成“殉国烈士”“民族英雄”。有关部门邀请梅汝 [敖]写一篇反驳文章,梅汝 [敖]依据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掌握的材料,编写了《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事件》一文。文中写道:“我觉得,为了充实历史和教育人民,我国的历史工作者对于像轰动世界的南京大屠杀一类的事件以及外寇在我国的其他残暴罪行,似乎还应该多做些调查研究和编写宣传工作……我国学术界和出版界对于这个缺陷似不应不亟谋补救,亦不应以此类调研有困难、无急需或不愉快为理由而淡然置之。”然而,随着“文革”的来临,梅汝 [敖]的建议最终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上世纪70年代,中美关系得到改善,广播里开始有一些教英文的节目,也出版了很多学英语的小册子。梅小 [敖]回忆,“那时候父亲就已经神志不清了。有一次我从内蒙古回京探亲,去医院看望生病住院的父亲,他睡梦中偶尔会蹦出几个英文单词,也不知道说什么。听医院的护士说,他清醒的时候偶尔会教护士们说英语,是纯正的美音。”梅小 [敖]说,那个时候他开始意识到,父亲已走到人生的最后一个驿站。

1973年,梅汝 [敖]在北京逝世,终年69岁。姐弟两人知道了父亲的经历后,梅小 [敖]的母亲肖侃女士专门告诫他们:“不要老去宣传你们的父亲。真正抗日的,是4万万同胞,你父亲只是完成了政府交代的任务,他从没觉得自己有什么与众不同。”梅小 [敖]说,这是母亲的教诲,但同时一定也是父亲的遗愿。

1973年下半年,梅小 [敖]回到北京。1977年恢复高考,梅小 [敖]考入北京师范学院,后进入中国青年报工作,并在这一时期开始整理父亲的遗作和日记,姐姐则进入雀巢公司,后来升任高管。2003年,追随梅汝 [敖]一生的母亲肖侃也离开了姐弟两人。现在,梅小侃和梅小 [敖]都退休在家,梅小 [敖]继承了父亲的遗志,从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研究工作,在他的努力下,梅汝 [敖]未完成的书稿《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以及东京审判期间的部分日记均已出版。曾有人说:“梅汝 [敖]名字出现的频率和受关注的程度,基本上是中日关系的晴雨表。”中日关系紧张时,他便被人翻出来说;中日关系缓和时,他便成为不合时宜之人被淡化。但梅汝 [敖]曾这样评价自己:“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这些话语掷地有声,我们要永远铭记。(摘自《环球人物》2014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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