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衣节习俗
2014-11-17白来勤
文/白来勤
寒衣节习俗
文/白来勤
寒衣节自古有之。周朝时,农历十月初一是腊祭日,据《礼记·月令》记载,这一天,天子要率三公九卿到北郊举行迎冬礼,礼毕返回,要奖赏为国捐躯者,并抚恤他们的妻子儿女。已经死去的人怎么受赏呢?为他们“送寒衣”。上行下效,遂相沿成习。
《诗经·豳风·七月》曾提到“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意思是说从九月开始,天逐渐变冷了,人们该添置御寒的衣裳了。
唐玄宗天宝二年(743年)八月下诏(《唐大诏令集》卷七十七):“自流火届期,商风改律,载深追远,感物增怀,且诗著授衣,令存休浣,在于臣子,犹及恩私,恭事园陵,未标典式。自今以后,每至九月一日,荐衣于寝陵,贻范千载,庶展孝思。”这一诏令直接影响到民间拜墓送衣的习俗。由于十月刚入冬,九月稍嫌早,所以,这一习俗在宋代便推移到了十月朔日。
明代刘侗、于奕正在《帝京景物略·春场》中,详细记载了当时的寒衣节:“十月一日,纸肆裁纸五色,作男女衣,长尺有咫,曰寒衣,有疏印缄,识其姓字辈行,如寄书然。家家修具夜奠,呼而焚之其门,曰送寒衣。”
在潘荣陛的《帝京岁时纪胜·送寒衣》中,则记载有清代寒衣节的情形:“十月朔……士民家祭祖扫墓,如中元仪。晚夕缄书冥楮,加以五色彩帛作成冠带衣履,于门外奠而焚之,曰送寒衣。”
因地区不同,全国各地送寒衣的习俗也有差异。
在十月初一的前一天,北方有的地区由长辈率领儿孙们到祖坟添土。添土不用筐篓,要用衣服兜着,兜的土越多,族里的人丁越兴旺。十月初一当天,族长带领家族中的男性,抬着食盒、大方桌和丰盛的供品(一般是20个至30个大碗),逐个到坟茔前祭拜,叫“上大坟”。
晋南地区送寒衣时,讲究在五色纸里夹裹一些棉花;晋北地区则是将五色纸分别做成衣、帽、鞋、被种种式样,甚至还要制作一套纸房舍,瓦柱分明,门窗俱备;鲁西南一带,除了准备寒衣外,还要以亡者生前喜爱的戏曲或神话故事为题材,制作纸扎供逝者娱乐。
洛阳有谚云:“十月一,油唧唧。”意思是说,十月初一这天,人们要烹炸食品,剁肉、包饺子,准备供奉祖先的食品。新安县另有讲究:新出嫁的媳妇逢十月初一,得为夫家新故的老人添土;到家庙祭祖者,还得奏起鼓乐。
南京地区送寒衣,要将各种冥衣装进红纸袋里,上面写明亡者的身份及姓名,十月初一当晚,把纸袋供在堂上祭奠一番,然后拿到门外焚化,同时将刚收获的赤豆、糯米等做成美食上供,意为让祖先尝新。
雁北许多地方及晋中平遥等县,十月初一的傍晚,妇女要在门外放声大哭。临县旧日传有一诗:“粘纸成衣费剪裁,凌晨烧去化灰埃。御寒泉台果否用?但闻悲声顺耳来!”
在西安郊区民间,“寒衣”“冥钞”诸物由逝者的女儿备办,于节前或当日送至家中,到时候由逝者的儿孙上坟焚祭。一般是在逝者坟前焚烧一些纸糊的服装鞋帽或五色纸,象征布帛之类为逝者御寒;另外还要焚烧一些冥币,用意是救济那些无人祭奠的绝户孤魂。
(邱宝珊摘自《西安晚报》201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