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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的阳光

2014-11-17弋铧

清明 2014年4期
关键词:表哥外婆

弋铧

午夜的阳光

弋铧

我没有想到这么容易。只等了三天,我便踏上了越南的土地。阮志杰在我身边有些兴奋,他做出主人的样子,从中越边境大桥开始,一点点给我讲述他国土上的人情风貌。这是个饱受战火侵袭的国家,先是法国人,后是日本人,再后是美国人,没完没了的仗要打,接踵而来的便是饥饿与穷困。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脸上刻着沧桑年轮的中年男人和女人们,清癯的脸膛和瘦削的身材,处处昭示着这片国土曾经历的磨难。可是今天,一切文明时代的要素都在这里拥有并且在发展中了,虽然曾经充满劫难,但生命的天性让这片国土很快恢复了生机。大街上,随处可见的是如阮志杰一样衣着时尚的年轻人,他们的脸上充满了希望,曾经这片土地所遭受的风雨在年轻一代的身上再也无处觅寻,他们洋溢着欣欣向荣的渴望。

阮志杰,他是有点孩子般的高兴了,他不知道我这几天经历过什么,我已经疲惫不堪,灰心丧气,我以为我会有殉葬般的绝望,却原来只是被疼得皱了一下眉头。我想我是不是百毒不侵了?在我年轻的岁月里,就已经把什么都看透了似的自暴自弃?可是,我偏还是想着他,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我偏还是想着能借助他的臂膀依着我沉重的头颅。是的,这种异域他乡平和淳朴的美丽,周围说着我无法明了的话语的微笑的人们,来来往往喧嚣的摩托车,有浓烈法式风格的殖民建筑,好像时间的沙漏终于在这里放慢了沉积的脚步。我停下来,虔诚地等待下一次日出的辉煌。

出来的时候,走廊上还浑噩地亮着发黄的路灯。我们这一楼层的那个女服务员在吧台上打着盹,脑袋一顿一顿的,像小时候捉过的那种磕头虫,很有节奏地一点一探,看着倒有点喜气洋洋。她被我关上房门发出的声响惊醒,一时还没转过弯来,眼睛有点迷茫地看了我一下。我朝她笑一笑,就走出了宾馆大门。

外面还是漆黑一片。风刮在身上有点凉,我有点低估了凌晨的温度,打了个寒噤,不想再折回去添加衣服,怕惊扰了那个女服务员的梦。她对我还算不错的,就是她给我们调了现在这间临海的房。我缩了身子,紧了紧自己的衣裳,仍旧朝着那片海走去。

路上的人很少,我穿过那片充斥整个海岸线的红灯区,那条狭长的简易工棚里招揽顾客的秀女已经歇息下来。据说,她们都很有经验,有的还是从河内、海防来这里发财的。有一个浓妆艳抹的秀女坐在一张小凳上,她的身子斜倚在竹门边,过一会儿就打一个重重的哈欠,她的眼直愣愣的,年轻而纯净的眼眸发着疲惫的光。天有点黑蒙蒙的,能听得见那片海发出波涛拍岸的声音,一下一下,有节奏,也很响亮。海水特有的腥味已经朝我涌来了,我看见白日里见过的那片碧蓝的海,在夜幕下,它是墨汁一般的颜色,伟大而令人生畏。旁边有人声的嘈杂,听不太清楚,可是能感觉出他们声线里的亢奋,想是也和我一样,赶早来看海上日出的,有点兴致勃勃的叽叽喳喳。

我倚在一块斜斜的礁石上,看着海平面的那一端。“东方天际露出鱼肚白的颜色……淡红变成了深红,再由深红变成了金黄……火球般的红日,从海平面上缓缓地升起来了……”这是我多少次见过的人家所描绘的海上日出的景象,我想那应该是大气的,也应该是磅礴的,而且还是震慑人心的,惊心动魄的。我守着那一刻的到来。我需要阳光,需要太阳的抚摸,需要云蒸霞蔚的体贴,需要欣欣向荣的感召!

从海平面的那端慢慢地涌过来一层乌云,就像从海里面蒸腾而出,它缓缓地朝我们袭过来,一点一点地向我们靠近。天本来是夜的光景,很黑很黑,可是那片乌云在夜的映衬下黑得更浓烈,是墨汁涂在黑板上的颜色,是年久烧成的锅底埋在死灶里的容颜,是煤块在地心深处未被开掘出的色泽,它所到之处,把天上另外的残云沾染上了自己的表层,裹挟进了自己的身体,越卷越厚,它巍峨的身体向我们逼来,那片巨大的黑暗瞠视着我,像一群鬼魅的精灵,像一群扑天盖地的乌鸦,像一群饥饿难耐的野狼,扑扇着翅膀,龇牙咧嘴地张大着口,暴露着獠牙,直向我压了下来。我开始惶恐地喘着粗气,一下一下地调整着呼吸,我绝望地发现我已经憋闷得喘不上气来,我惊愕地感到末日来临的恐惧,我觉得天旋地转的一刹那,听到有人惊呼的声音。

我记得那一天回到这座城市的时候正值炎热的暑季。火车上充足的冷气和这城市里漫无边际的酷热让我感到突兀得无所适从,我随人流顺着地下通道慢慢地接触着这城市的地面,从地下一直到地表再到地上,我的身体和头颅一点点地变得燥热,我能感觉到这城市充溢的瘴气,甚至有点云烟氤氲的憋屈。我怀疑自己多年不犯的哮喘会在这一刻发作,这让我有点紧张。我站在验票口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从我身后拿着行李的旅人推搡着我踟蹰前行,每个人都厌倦地回头看了我一眼,我想我挡住了他们的去路。我看见那个胖胖的验票员粗鲁地站在锈迹斑斑的铁栏杆上面,她的双腿叉开,稳健地站在两根栏杆上,那套制服使她显得有一种脱离人类的尊严,居高临下,凶神恶煞般地审视着每一个过往旅客的车票,目光灼灼,凌厉的眼神犀利地剜着每一个人。我们像一群待宰的牲畜一样,手拿着车票接受着她的检验。总会从人群里提溜出一个鬼鬼祟祟的孩子,跟着他讪不搭搭的父母,诚惶诚恐地在众人的侧目下趋向那个量身高的标尺前。那上面有几个硕大的红字,横的笔画都有点略往上翘着,带点喜滋滋的笑模笑样:小朋友,祝贺你又长高了!我看出那字体嘲笑的嘴脸,勾引着每一个孩子踮着脚尖昂着脑袋往上蹿着他并不实际的身高。

我拎着行李走出了验票口,这标志着我终于踏上了这座城市的土地。车站广场前横七竖八地蜷着一些人,他们卧在肮脏的草席上,发青的脸颊露出疲倦的神情。当第一缕阳光射向这座城市的时候,绯红的霞光把他们每个躬着的身体染成了一只只煮熟的小虾的颜色。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我放下行李,呼吸着这城市第一缕迎面而来的新鲜空气,没有清新可言,有的只是一种混淆着腌臜气息的污浊味和人体汗气蒸腾发酵后的酸馊味。可是,我的心里,涌上的仍旧是艾青的这句名诗,每回再一次踏上这片土地,永远如此,充满了悲壮。

无法想象我居住的地方。在这城市的最中央,被几座摩天大楼重重叠叠包围住的低矮的平房,雕栏画栋般的哥特式殖民建筑,被政府保护着与世隔绝地苟延残喘地存活在这城市的腹地,那几栋脱离现代钢筋铁骨特立独行的地盘,有着上百年历史的老宅,就是我从小生活的地方。

上了四级台阶,跨过了那道高高的门槛,我站到了我家的正门处。

房里是一片熟悉的漆黑,经年累月见不着阳光。炽热的阳光打在那些雕花的窗棂边,还没有进到房里,就淋漓地碎在了那混浊的玻璃片上。

母亲已经起来,她在厅里抹拭着那只细口的花瓶。只有她谙熟一切洗涤的妙方,磨碎了鸡蛋壳,灌进瓶里,像调酒师一样上下来回用力地摆动着花瓶,所有的沉年积垢就被蛋壳里丰富的碳酸钙一扫而光。

母亲看着我,我迎着光站在门廊处,这房子里唯一能得到太阳临幸的地方,我能感觉到早晨的阳光像香草冰淇淋一样,有点甜甚至带点腻地洒到我身上。母亲只淡淡地说一句,回了?她没有接我手里的行李,甚至没有迎着我拥上来,她转了头,仍旧一丝不苟地做着她的清洁活儿。我放下行李,在厚厚的门槛处坐了下来,饶有兴味地看着她。她依旧年轻,岁月的风霜没有在她的身体上留下任何烙印,她苍白的脸颊像一尊唯美的女神,安详的神情如同拉斐尔的那幅名画《西斯廷圣母》。那位伟大的女人为了人类的美好和未来献出了自己唯一的儿子,脸上便是如我眼前的母亲一样。我安静地看着她一切的动作,她平静的脸面上真如皎月一般,佼人僚兮。阳光一点点从我身上溜过,这一日中唯一的明亮,在我的右肩胛处画上一道最后的弧线,就潇洒地走掉了。

我是听见喘息声回过头来的。他呼呼地出着气,有点煞有介事的样子,他一脸汗涔涔的,水珠儿像小溪一样在光洁的脸膛上流淌。他的衣服已经湿透了,我闻到了他特殊的体味,有点生涩的气味混杂其间,像春天里百花开后浓郁的腥草气,像夏季里饱含着汁水掉到你头上的雪梨的沉香,像秋天西山上血彤彤的枫叶,也像冬天里日光照耀下化开的积雪。总之,已与往常不太一样了。

我的表哥,他已经脱胎换骨了吗?我看着他,皱着眉头,眯细我的双眼,研究着他身体里可能有过的化学反应。

“比你早一天到。”他俯视着我,说了这么一句,抬起脚,便从那高高的门槛处跨过去了。他的身体从我身边直直地过去。在逼仄的空间里,我终于分辨出来,他身上的那种味道,其实是一种成人的味道。

我仍旧看着母亲专心致志地做着清洁活儿。很奇怪,多年来,我从来没有耐心去关注过她,她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一种噩梦的延续。她长及腰际束着一款丝帕的鬈发,她圆滑而向两侧撇去的削肩,她平展得无波无浪的胸部,她至今仍可纤手一握的细腰,她在宽松的大摆裙里始终不曾显山露水过的瘦臀,就像一个从没有发育过的女孩子的身体,在她的成长里定格了。她转过身来,开始仔细抹拭那把紫檀木的扶手椅,每一个精雕细琢的缝隙中的尘埃,都被她一粒粒地清扫出来。她的神情里有一种超然的得意。我看着她脚上的那双拖鞋,光洁明亮的墨黑,就像夜半里的天色,沉到无尽的宇宙中的苍茫。她的眼里没有旁人,她的视线里一切都是她所完善的澄净,在这黑黢黢的房屋里,她能把一切变得只有一种颜色。

屋子外强烈的日光被高耸的大楼拦腰遮住,钢筋水泥锻造出的壁垒把我们的房子与闹市和人世隔离开来。这一带被规划的院子,一个世纪前殖民时期的辉煌已荡然无存,围圈住我们的只有几十株优雅的榕树,在这城市最中心的地带,我甚至能从那里听到小鸟的啁哳,知了们讨厌的低唱。

外婆就是这时候回来的。三年的时光,我从一个离家出逃畏畏缩缩的女孩子,从超市的收银员考上现在这家企划公司,拼死拼活地工作,终于算是留在了北京。做完我迄今为止最大的一单,我搬到了那片公寓里。那天我清好了行李,收拾好了自己的房间,我坐在那张小床上,摸弄着我为这张床新买的一套床上用品。天蓝色的底子上起着一个个白色的阿拉伯数码字符,有几道整齐的褶印把床罩弄成一小方一小方的块面,像高空俯瞰下的稻田。我看着我将在这里不知能耗到何时的三尺地盘,便给外婆打了电话。我平静而简短地告诉外婆,我预备永远留在北京了。外婆的声音在话筒里听不出什么波澜,她早知道这是我们最后的抉择,她留不住我们,从她曾经庇护我们的羽翼下逃也似的跑掉。她只淡淡地说了句:“在外当心自己!别着凉,别饿着了!”我应了一声,放下电话,忽然就泪流满面了。

现在,三年后的今天,我为了另一个目的重新回到我的家乡,我再次看到她。她已经越来越瘦小,显得玲珑而精巧。我知道她对我的疼爱,看着她累咻咻地拎着的那一堆菜,我就知道我的归来对她的慰藉。她满怀慈爱地看着她一手带大的外孙女,在这个夏季的早晨,如一只忧伤的倦鸟,重又蛰伏在她的庇护之下。

外婆越过了门槛。她的腿脚已经不太灵便,她得放下那些装满菜肴的塑料袋,用手攀着门栏才能进到家来。她不让我帮她,从来不让。她很利爽地干自己的活计,晚上起夜时用的马桶自己认真地刷,里里外外的衣衫脱下来自己用手搓洗,一家子的饭菜她亲手做,甚至院子里的尘土,本该由我母亲或是大舅做的家务活,外婆全一个人揽下。

“你表哥也回了。”外婆在一张小竹椅上坐下。她的脸已经被岁月割得伤痕累累,皱纹像一片叶子的经络,横竖纵深密密匝匝地布满了脸颊。在我的记忆中,外婆的脸永远是蜡黄的,头发永远是斑白的,嘴唇永远是干瘪的,我无法想象她年轻时候的模样,我无法赶上她最美的时节,就像一只苹果到了冬天,没有人会追忆它成熟而丰腴过的圆润和饱满。只是外婆的脸,依旧慈祥。

“我见过了。”我还是坐在宽大而高耸的门槛上。有时候我在想,一百多年前的外国建筑,也有这样的门槛吗?我总怀疑这种结构是中西合壁的,在我幼年的记忆中,我甚至还能回想起这块门槛上被包过厚厚的铁皮的印象。

外婆抚了一下我的脸庞,有一滴汗从我的额际流下。“不要再吵了,好不好?你们也是难得见一面的。”外婆小心地叮嘱我。

我看了一眼外婆。这才是她最伤心的吧?儿女早使她绝了望,她的第三代人,总应该平平和和地过一生吧?

我点点头:“不会。您放心!”我握一下外婆的手,她的手柔软而无骨,冰凉而无汗,软绵绵地在我的手掌中任由摆布。我静静地看着她,在这个有点压抑而疲累的清晨,在这个阳光被四周的高楼垄断而终日不觉温暖的老宅,我看着我外婆额头上刀一般的皱纹,我想从那里钻进她的头颅去寻找一些我一心想探究的答案,可每次都失望地碰壁而返。

她在我身边颤颤巍巍地起了身。我看着她,她小小的身影在我的仰视下显得高大了一些,头顶上是很高的房梁,也是漆黑的,直深到云际一般,和污浊的宇宙搅成了一团。我觉得一种熟悉的憋闷,开始大口大口地喘粗气。“为什么不把房子重新改造一下?这种颜色,看着更显得乌七八糟。”我开始找回了我在家中的模样,唠唠叨叨地怨艾开来。一秒钟前我还是一个刚回家的旅人,把自己当客一般,而现在,我又回到了从前的格式里,做成了这个家的人。

“不好打扫卫生的。”外婆有点讨好般地笑,“而且,我们这种年纪了,早已经习惯了这些装设,猛一换掉,不适应了。”

“你又不在这里住,总想着花样干什么?”表哥已经换了一套白色的T恤,这种色泽,让整座乌黑的宅里陡然亮了一截,有点不相衬地晃眼了。我冷冷地瞪他一眼,我看见外婆眼里有了惊惧的光,只好咽了一口气,愤愤地走掉了。

早餐摆上桌来。雪白而香糯的粥,白汪汪的面上裹着一层浓稠的白膜。几样小菜,玫瑰腐乳、宝塔菜、酸脆小黄瓜条,还有炸得金黄的几根油条。外婆小小的身子在宽大的八仙桌上为我和表哥来回不停地布着菜,她仍旧怕我们不愉快。

桌上还坐着我面无表情的母亲,表哥的父亲——同样毫无表情的我的大舅,还有我的姨妈和我的表妹——那个刚刚得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美丽的表妹。

这是老宅里的全部人员,也是我全部的家人。

姨妈收拾碗筷。她低着头,很用劲地抹着桌子,那上面有一滴油条落下的污渍,在有点微黑的红木上,其实并不觉得特别突兀,只是有点黯然的光泽,显出脏相。她的一绺头发滑下来,像丝绦一样在她的额前晃荡。母亲看着她的妹妹,脸上浮荡着让人窒息的空灵,那是一种参透世事的面庞,也是混沌未开的初蒙时的纯净。我害怕母亲的这张脸,逃也似的离开。

表妹进来了,她穿着明黄的连身裙,头发梳成一把利落的马尾:“你要住一阵子再走吗?”

“是。”我坐起来,起身回答她。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表姐妹,在这座房子里共同度过我们的童年和少年时光。我和表哥一样,高中毕业后便远走他乡,告别了这座生我们养我们的老宅。她也要这样吗?可是她比我们迈的步子要大,而且起点要高,她的前途是阳光明媚的,她已经考上大学了。

“开学前不到哪里转转吗?”我客气地问她。真的,我一向对她客客气气。在我的记忆中,我们彼此不曾大吵过,如果真像每回和表哥那样争执,也许会像一把刀一样伤了彼此的心,不能在同一座屋檐下再彼此相对了。我们的隔阂,是真正的隔阂,如同砂石和珍珠一样。

“不了。我就想好好地睡几觉,把这么多年的睡眠补足了。姐姐,我真的很欠觉,我就想能一觉睡到自然醒来,不被闹钟吵醒。是不是?姐姐,你也有过这样的时候吧?”

我点点头,很温柔地看着她。她很干净,身上总散发着一阵淡淡的香皂味,额前总是溜溜光光的,总穿粉红或果绿这些娇嫩颜色的衣装,如果迎着太阳光,能从侧面看到她身体和脸颊上淡淡的茸毛,在明朗的屋外发着俏丽的金光。稍微不足的是她过于白皙的肌肤,这是我们家里人的通病,有一种不见天光而蓄养成的病态的苍白,不过,在这所老宅里,蒙着每日里昏沉沉的光,一切都看不出究竟了。“其实,”她低了头笑一笑,两只手来回搓了一下,“我已经报名去参加一个平面广告模特大赛,通过海选初试了。第一名不光能签约公司,还能得到赞助厂家十万元的奖金。而且,平面广告模特并不特别要求身高,我想试一下。”

“那你不去上学了?”我诧异地问。现在各种各样的比赛实在多如牛毛,让这些年轻的孩子总有一种错觉,一夜便可成名立“腕”的错觉。这急功近利的世界,连我单纯可爱的表妹都不能幸免吗?

“不是。我仔细看了条例,平面广告模特可以做兼职的,不会影响我的学业。”她抬起头来看着我,她的眼白是瓦蓝瓦蓝的,眼珠是黑亮黑亮的,这么纯净而没有受到过任何污染的眼睛。她随手摊开一张报纸:“你看,像超级女声选拔一样,评委的意见并不是决定性的,而是要通过民众手机投票选拔。拍平面广告,老板们也希望模特能得到大众的认可。我觉得这种竞争是公平的。而且,正好是在暑假里完成培训和选拔,不耽误我的正事。”

我看了一下她,她的脸颊上还有点肉乎乎的,没有脱掉的婴儿肥;她的眉际处还有杂乱的野眉毛,没有修饰过的天然;她的胸部才浅浅地露出了一点玲珑的痕迹,才发育的样子。我转身从行李里拿出一个木刻的圣像,这是阮志杰送我的东西,他那天随手放到我的手心里,现在,我却郑重其事地交到这个美丽的女孩子手上。“希望能给你带来好运!”我真心地说。

“这是什么?”她惊讶地问。

“不知道。总之是外国货。可能是保平安保顺利的护身符。这种东西,越远来的就越灵。”我笑一笑。

她笑嘻嘻地走了。像一束阳光,像一只欢腾的小鸟,倏忽一下子,就从我的房里跳走了。我明丽的房间又阴森起来。

是的,阴森,我逃不了这种感觉,十多年来,这种致命的感觉就像那一年突如其来的哮喘,憋得我喘不上气来。

隔壁的房间马上传来一阵音乐,《克罗地亚狂想曲》《一万个舍不得》,那只欢快的鸟儿在跟着CD鸣唱,突然觉得这阴郁的房间里不合时宜地聒噪,墨绿的老式吊扇在我的头顶缓慢地旋转,嗡叽嗡叽嗡嗡叽叽。我们也就相差了五岁,为什么却有一个世纪的隔膜?我痛苦地闭上眼睛。

我们俩长得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我在表妹的面前有时候是难以自禁的失望和自卑,甚至还有一点点对她的忮刻之情。我和表哥是这座老宅里被鬼魅附了体的妖孽,而她却是长着翅膀从天而降的安琪儿。早在十几年前,我和表哥就一同死亡,谋杀我们的是我们父母,留存了我们的肉身,却让我们的精神永远在地狱中匍匐挣扎。我们在相同的桎梏中被剥夺了灵魂,在喧嚣的尘世中窒碍难行。如果有人知道她的母亲和我的母亲竟然是一胞同胎的双生女,绝对会惊愕得张大了嘴巴。

可是现在,姨妈和我的母亲站在一起,那种曾经不分彼此的脸相也已经有了巨大的起伏,她们早就不再相像。

姨妈真的老了。这一次回来,我愈加体会到了。她的老,在她的忘记时光中,在她的忘记社会中,她和母亲是不一样的,母亲已经活在时光外了,而姨妈,她在对自己的虐待和折磨中渐渐老去,她早就自暴自弃了。我真的很崇拜她的坚持。一个自暴自弃的人,也需要一种坚持的精神。

她和表妹住在一间屋里,如同我的表哥和我的大舅,在一个十六平米正正方方的笼里,母女或者父子,没有一点隐秘的机会。这个家里,只有我能独居一室,我享有这个权利,一点私密的权利。

姨妈上班去了。这让人感觉有些奇怪,我总以为她早应该歇业在家。她没有朋友,没有往来的同事,没有一个可以来往的亲友——她的亲友全在这所房子里了。我想象不出她和别人是怎样地接触,她甚至连话都很少,整天沉闷不语,有时候我会疑心她的存在,可是她制造出声音,一点咳嗽,一点脚步声,甚至在卫生间里,会传出她在马桶上轻轻的吟唱。我从来没有听懂过她唱的是什么,她在卫生间门后的表情总对我充满了诱惑。十几岁的时候,我趴在那扇有缝的门上向里张望过,我只能看见她向上扬起的下巴,微微嚅动的嘴唇,可是那个角度却怎么也无法让我看见她脸上任何能泄露出一点秘密的神情。

她的房里挂着她的一幅巨大的结婚照,很多年前流行的那种造势,男人女人全描红了唇,描墨了眉,呆头呆脑却喜气洋洋。她穿着一件大红的西服,血红的颜色,和她微微翻着的唇一模一样。她还有一点胖,脸面上勾了一点胭脂,浅褐的色泽,在镁光灯的照耀下泛着油光。她偎在那个男人怀里,往上吹起的刘海被过多的发胶弄得硬撅撅,男人紧抿的嘴唇也流露出一丝笑意,他们四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不离不弃。很俗气,却有很动人的幸福在流淌。

我的眼光又流连到她的肚皮。我每回看见姨妈的结婚照片,最后的眼光总会死死地盯在她的腰腹处。看不出什么,一点也没有和别人不一样。刚出事的时候,她的话语真多,像丢了儿子的祥林嫂一样。她一遍一遍地对每个来访来审查来看望她的人说着相同的话:“你看,我们急着照的结婚照。我那时候有反应了,每天一起床就吐就呕,孩子在肚里两个月了。他说,快结婚吧,不然人家要笑话的。”她说完后,就甜蜜地望着照片上的人笑,那个成为我姨父的人,眼睛也朝着她笑。外婆拽紧了她的手,外婆以为又要疯掉一个了,外婆不觉得什么礼义廉耻了,外婆真的害怕极了,那两年是外婆的地狱。外婆也对着来看望的人笑,帮着女儿向人家解释:“他们是很恩爱的,他们真是很恩爱的。”

后来她不再说了,她安静起来,安静过后就有了另外的行径,另外的行径就是对这个家族里的成员深深的厌恶。她讨厌母亲,讨厌她的哥哥我的大舅,甚至讨厌她的母亲我的外婆,讨厌到极点的时候,她开始像泼妇一样大骂,数落他们一切她能回忆起的恶行恶语,揭发他们被她知晓的一切恶习:我大舅把鞭炮插在厕所的人粪上燃放,我大舅大冬天把尿撒在隔邻刘奶奶的棉鞋上,我大舅趴在女澡堂外看人洗澡,我母亲小时候偷过人家的一个擦鞋刷,我母亲发育的时候光着身子在镜子里偷偷抚摸自己的乳房,我母亲把用过的卫生带埋在她嫉妒的女同学床上……我和表哥呆呆地听着她歇斯底里的揭发,她揭发一件事就砸烂一个玻璃杯,不很用劲,就那样优雅地一掼,水杯落在地上,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就像常年累月落在我床头的月光一样,它没有凛冽的爆响,只是有点沉闷地裂在地上。我和表哥就互相瞠视着,那灼热的目光我至今在忆起时都能感到炽烈,像锦旗上描金的字体,是雄旺的滚烫。

我想我们残酷的成长就从那些破碎得并不彻底的玻璃碴片开始了,原来一切对我们早前的伤害都是命中注定的,每一段都伴着嘶嘶啦啦的绝望。

姨妈经历了一系列的发泄后渐渐变得沉默起来。我外婆忧伤地看着她,我大舅一遍一遍地喝着劣质的酒在我们面前烂醉如泥,而我母亲,她一直微笑地看着她的妹妹,每听到一声玻璃的闷响,她就兴奋得两眼放光。

我父亲走了以后,把她的生命带走了,或者说把她的成长带走了。她一直活在我父亲走的那个时间,女儿才刚上小学,每天变着花样给我梳多彩多姿的发辫,把我的头发牢牢地绑在她用口水濡湿了的橡皮筋上,我的雪白的头皮纹理清晰地从发际中窜了出来,招摇过市。

有一个晚上,我突然从梦魇中惊醒,母亲就坐在我旁边,眼睛直直地瞪着我。那晚很黑很黑,像全世界所有的乌鸦聚拢在一起展开它们的翅膀遮天蔽日一般。薄纱的窗帘纹丝不动,我睁着眼睛与她对视,我们在黑暗中看不见彼此的眼眸,找寻不到对方的身体,可是我们有相同的默契,谁也没有说一句话。我的汗从脊梁上一点一点地往下滑,像无数条小虫爬过我的身体,可怖而发痒。我的喉头在这时无法抑制地咕噜了一声。她轻轻地拥过来,用手揽住我的身体,我不知道为什么开始发狂地哆嗦起来。我突然觉得喉管里喘不上气来,一下一下重重地呼着气,觉得末日到来一般的慌张,可是我吸气的节奏远远跟不上呼气的律拍,我绝望极了。

那时候,月光就是这样打在床前,透过薄纱的窗帘,朦朦胧胧地落到我们身上。我们一下子鲜明起来,轮廓的现出使母亲惊了一下,她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惊扰,困顿地放下我。

是大舅用自行车把我送进医院的急诊室,医生说这是急性的哮喘,也许会在以后的日子不间断地发作。从此以后,我有了自己独处的小房。

从此以后,月亮就成了我的太阳。

在这个有着阳光的夜晚,不知道为什么,我会突然想起阮志杰来。我想起我们也是在一个有着月光的夜晚浅浅地相吻起来,想起他干燥的唇被我小心地润湿,想起他舌尖跳跃的试探,想起他嘴唇里有奇怪的青草味道,想起他深沉的呼吸,那是我想依靠的氧气,轻轻地透过我的鼻腔,传到我的肺里。

很小的时候,我就患上了失眠的毛病,我能在夜里听见老鼠在我的床下跳着舞蹈,壁虎在墙上攀谈。有一次我甚至冲出了阳台,光着脚朝着对面黑糊糊的楼房高声叫唤我的父亲。我听见父亲一直在那儿吱吱喳喳地讲话,他不敢进我们的房子,怕外婆拿菜刀剁他,他一直轻唤着我的名字,他想我,他想见他的宝贝女儿一面。外婆和大舅跑出来拦我,我感觉到他们的杀气腾腾,我知道他们的样子会吓坏我的父亲,就随了外婆走进她的房内。那一晚,我躺在外婆的床上,和外婆抵足而眠,我还在担心父亲在外面是否会着了凉。外婆比我先睡着,她的呼吸均匀而流畅。在今天,我仍能忆起外婆发出的平整的呼吸,所以我从不认为那次父亲的召唤是我的错觉,因为外婆当晚是如此的安详。

那时候,我被一段痛苦的单相思折磨。那是我成长期里碰到的第一段感情上的大挫。他是一个清朗的男孩,有着相当健康的体魄和古铜色的肌肤,他是我每晚入睡前的安眠药。我知道自己对付不了那该死的失眠,就幻想着和他的美好时光,他是骑着白马来搂我上前的王子,他是青草地里雄浑而壮硕的康巴汉子,他是古战场上倒在我裙下的豪强,那些美丽的画面伴我度过了整个高中时代。我幻想过和他的接吻,我想象自己手掌上的虎口部位是他的唇,我闭着眼睛,举着自己的手掌放在唇边,和他亲吻。那种感觉苦涩而美妙。那时候我对爱情的理解,就是他能在我怀里淌着鲜血死去,他的体温在我的拥抱下渐渐冷却,我孤寂而绝望的面颊被风轻拂着,朝向远方,不流一丝眼泪的悲壮。

我的梦破灭在毕业高考以后。他是一个成绩优秀的男孩,考取了南方的一所重点大学,而我,只能惆怅地看着那些天之骄子们欢畅。他走过来,给每一个同学签名留念,他朝气蓬勃,他意气风发。他微笑着走向我,我从没有企望他能看上我,我的初恋是自己品尝的一枚酸果,在每一个咀嚼的日子里都有痛苦而艰涩的回味,无人分享。他说:“希望你快乐!”他把我摆在桌上的通讯簿拿过来,添油加醋地说一句:“不要为家里的事烦恼,你应该快乐起来!”就这一句话,他所有的诗意在我的现实里不复存在。我觉得他揭了我的皮,剜了我的心。有谁愿意伤痕累累却赤身裸体地在自己所爱的人面前展示伤创?我定定地看着他,微笑着把他从我的记忆中抹去。

我真的能从记忆中抹掉一个人,如果我愿意。

这天晚上没有风,很奇怪这座城市一到夏季就没有风,夜晚的闷比白天的热更让人难以忍受,我站在窗前,遥看着天空。窗是早年做的老式纱窗,在与窗棂木头的连结处,小小的纱孔已撕拉开,露出长条的洞来。有一只细小的虫很努力地试图从那洞里钻进来。它是一只没有翅膀的小黑虫,我说不上它的名字,在暧昧的月光里它小心地攀爬。它的身子有点圆滚滚的,这使它在动作的时候显得有些吃力,刚跃上一根纱丝,准备移动它的脚进来,又滑了出去。它一次一次努力地进来,每一回都在相同的地方碰了壁。有一阵子,它似乎对这小洞失却了耐心,在纱窗格子上来来回回上上下下地爬,也许它是要找寻另一个进口,可是它的寻找落空了,它终于又回到那个地方。这一回,它没有轻举妄动,在纱丝上停顿了好一会儿,我能看见它幼细的足,扁扁的脑袋,甚至脑袋上黑尘一样的眼睛。我很好奇它有思考的能力,至少我能感觉出它的琢磨,我就那样盯着它,月光如流水一样,洒在我身上。它又移动起来,换了个角度,用另一侧身子过来,它细小的腿脚支撑着它圆嘟嘟的身体,攀着那根纱线,一下,又一下,使出了吃奶的劲,我好像听见它发出了一声低吼,就像田径场上的运动员在最后的冲刺中爆发出的一声呐喊。好,很好,它终于跃过了那洞口,来到了我的房间。它没有急于在这里侧的纱窗上行走,它仍攀在纱丝上,我听见它喘气的声音,如我的哮喘一样急促而夸张。它歇息了一下,也许在恢复体力,最后又爬起来,沿着纱丝,往下滑过,一会儿就到了纱窗的尽头,那块木棂上。我伸出右手,用我的中指和大拇指轻轻地拈住了它。它肯定是被骇住了,在我的指尖上,它甚至都没有一点垂死时候的挣扎。我把它放到我的眼前,仔细地看它,它真的好小,比一只蚂蚁还要小,可是我能看见它的黑咕隆咚的眼睛,惊惧地瞠视着我。我轻轻地一捻,在中指和大拇指上稍稍用了点劲,就听见“扑”的一声闷响,如同多年前,我姨妈咒骂我母亲我大舅时掼在地板上那些破裂的玻璃杯所发出的声音,它在我的指尖上一片混沌了。有一点点黏,是无色的液体,稍微让我恶心了一下,我找出一小片卫生纸,细心地把我的手指抹拭干净。

母亲在卫生间里,她仔细地刷牙,口腔里满是浑白的泡沫,她的牙齿又白又亮。她今天很奇怪,穿了一身漂亮的运动服,上身是白色的T恤,下身是两侧带湖蓝色竖道的深蓝色运动裤。她的鬈发被梳成了一根很俏丽的辫子,在尾梢处还打着一个丝帕做的蝴蝶结。她洗净了脸,终于在壁镜中发现了我。她不回头,朝着镜中疲惫的我笑一下:“要不要去跑步?”她很快乐地建议道。我看了她一会儿,终于点了点头,换了衣服和鞋,随她出去。

我很多年没有这样跑过步了。有时候心血来潮,我也会去健身,可是运动是一件很耗体力的事情,一天做下来,腿脚手臂酸痛难耐,我会失去坚持下去的信心。我其实是个对什么都没有特别爱好的人,比如跑步,从起跑的那一刹那,我就会觉得是一件不得不完成的负担,在跑的过程中,人家都是昂首挺胸地朝着目的地,而我,我低着脑袋,在想各种各样的心思,有时候构思我的作品,有时候在我虚拟的世界里遨游,有时候在做一道杂志上看过的智力题,有时候甚至只是单纯地数数,从一数到一百,再从一百数到一。便是我的工作,我在北京赖以生存,付房租,对付一日三餐,所有这些需要付出金钱维持基本生计的工作,我也是愁眉苦脸地完成。从一开始的创意,到客户的肯定,然后签约,然后执行,到最后在报刊杂志上发行,我从没有在我所从事的平面广告设计中的创造里得到过任何快乐。我甚至对吃对穿,如我这样年纪的女孩子最能被吸引最能被引起快乐的事情,都没有特别的兴致。

那个和我同租一套房的杭州女孩说:“如果对吃什么穿什么都没有兴趣的话,那肯定是你的身体出了什么毛病。”

可是阮志杰说:“你可能有轻微的自闭症。”那个时候,他抚着我的头发,有点温柔地说,就像外婆揽着我发烧的身体,有点疼惜地怜爱着我。

天已经亮了。到底是夏天,太阳还没有起来,可是天光早已经显出了。这一片因为开发商业圈和高楼大厦的原因,没有绿化的植被,也没有一棵棵的树木,街面上显得光秃秃的,可也不能这样说,因为街道两旁毕竟竖了整齐而美观的路灯,有点附庸十八世纪浪漫情调的感觉,也有很好看的长椅,很突兀的主题雕塑,甚至连垃圾箱都设计得那么漂亮。阳光还没有出来,等一会儿,那些高楼的各种颜色的玻璃幕墙会在阳光的折射下反照出炫目的光,那种现代的光芒。

母亲在前边跑得很轻松。她的样子真的很好看,大约还是因为她瘦的原因,身材显得年轻而轻灵。她的腿脚弹得很高,步伐很大,一下子就把我甩出去老远,我只能勉为其难地跟在她后面,在被一栋栋高楼围成的圆圈外,吃力而笨拙地看着她矫健的身姿。我没有当面叫过她一声“妈”,有时候我会想,她是否也早就忘了我是她的女儿?她永远活在她的三十岁,她已经定格了。

有早起买菜的邻居很惊奇地看着我们。我目无表情地瞪视着远方。

表哥走进来。我的门并没有关,他还是笃笃地在门上敲两下。我没有说什么,只是看他一眼,他进来便在我的床前坐下了。

我有时候很想理清我和他的关系,可是每回在穿透了记忆后,只能感觉是一片糊涂。我记得我们小时候就不是很好,可能年龄相距太近的原因,而且也都是独生子女,有点横蛮的骄纵。我们之间从没有性别界限,也没有长幼之序,所以在我们成长的龃龉里,没有谁要求他让着我一点,因为我是女孩子,因为我是妹妹。没有,从来没有。我们的童年在彼此的算计中长大,我后来在社会上能熟稔地与人勾心斗角,多半是从和他的较量及经验中得来。那件事以后,我们彼此成了真正的仇人,特别是姨妈事无巨细对我的母亲和他的父亲小时候顽劣作为的揭发,使我越发讨厌他!我觉得大舅的小时候,正附体在他发育的身体上,而他每回和我口角的时候,都要拿出我母亲的事情来暗示我正被一点点地遗传,毫无二致。在我的成长期里,我仇恨过很多人,可是没有一个人像他那样,让我咬牙切齿地深恶过,我甚至想象过无数次他的惨死,然后我便肆无忌惮地食其肉身,寝其皮囊。

我知道他同样地恨我!那一次我的哮喘发作,差点死在老宅的床上,他偷偷地拐进我的房里,我虚弱地看见他的狞笑,那在眼镜片后闪耀的已不是一双人类的眼睛,而是发着光的狼的恶眸!他盼我死!呼吸急促,喘不过气来,一点一点垂死地挣扎,然后四肢无力地瘫软,身子慢慢地变凉。

外婆宠他,这是我讨厌他的又一个理由。外婆对我们仨其实做着艰苦的一视同仁,可是我们每一个孩子都希冀在每一件事情上能得到她最大的宠爱。这座老宅的孩子真是可怜,我们在幼小的年龄便失去父母的疼爱,只能期望外婆了。

他的地位当然比我高,他是孙子,是这个家传宗接代的唯一承继,他管我的外婆唤作奶奶,就连这个称呼我也嫉妒得发疯。我可以为了外婆多给他的碗里搛了一筷子的牛肉,在家里歇斯底里地大哭大叫,撕扯着头发,乱揪着衣衫,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直到外婆搂着我,把我放在她娇小的怀里,哼哼唧唧地唱起一首古老而遥远的童谣,我才能彻底地平复下来。没有人能够懂我,我不是装的,我真的是伤心欲绝,如果外婆不来呵哄我,我的哮喘绝对会在第一时间发作。其实我是那样讨厌牛肉,我从小到大,几乎不沾牛肉的边。

母亲从来不管我,她一直活在她的世界中,她每天做着她的清洁活儿,把一座老宅整理得干干净净,便是我哮喘发作躺倒在她的脚下,她也会跨过我的身体,去仔细地洗净一盏盏的瓷杯,去蹲下身子抹拭床脚上的腌臜。

大舅不讲话,他每天都喝酒,早也喝,晚也喝。先是大口大口辣辣地吞咽,后来便是小口小口地浅尝品酌了。我怀疑他的味觉早被酒精烧坏了,他不爱吃菜,饭盛多少便吃多少,有一点小咸菜都行。有一次我看见他一个人在厨房里喝酒,锅台上就放着一碟小蚕豆,能数得清的几粒,他一边摩挲着蚕豆,放在自己的鼻下闻一会儿,一边就拿起盛满白酒的茶盅,咂吧着嘴巴喝下。他喝酒的样子很下贱,咕噜的声音特别没有修养,甚至还经常伸出舌头来在嘴唇外舔上一圈,很满足地体味着唇齿间酒的芳香。他的眼睛已经熏坏了,每天都睡眼蒙眬的,血红红的,我怀疑他从没有清醒过。他虽然没有在家发过一次酒疯,没有在家颠三倒四地蹒跚地走过路,可是他的脑子早就不清醒了。有一次,派出所和居委会来我家调查,查访他是否强奸了一个远近闻名的女疯子。外婆那一趟吓得浑身哆嗦,紧紧张张地讲着语无伦次的替他开脱的话。大舅很清醒地看着来的那一帮严肃的人,脑袋左右摇晃,他很无赖地说一句:“疯子?我强奸一个疯子了?我们家不就有好几个疯子吗?你们问她们,我和她们上过床吗?”他大笑起来,那声音震得木制的房梁都在急速地抖动。我母亲在厅里擦着桌子脚,我姨妈在卫生间里哼着歌,表妹还没放学回来,表哥靠着门栏偷偷地望,而我,我就坐在那高耸的门槛上,一阵阵地发着抖,我真的好害怕。

表哥就是那一晚跪下来求外婆:“我不能读书了。求您了,您让我退学吧!”

外婆坐在有扶手的太师椅上,她瘦小的身躯陷在宽大的椅子里,脖颈很不舒服地倚在椅背上。她是这座宅里的魂魄,可是她无法改变这宅里的噩运。她忧戚地看着我的表哥,这房子唯一的承继人,这家族唯一的后代。我的表哥跪在她脚下,泪流满面,他高大的身躯萎靡而无助地瘫在外婆的身下。我的外婆静静地听着他的陈述,每回他搡着她的膝盖和双腿时,外婆就摇一下她小小的脑袋。她的眼里充满了对孙儿的怜爱,可是她坚拒了他。她不让他离开这个家,绝对不让。

那一天我外婆锁住了表哥的房门,大舅便在厅里的沙发上睡下。每回想起来我都觉得奇怪,外婆的儿女,没有一个离她而去,就是在这充满惨烈记忆的老宅,里面的每一件物什都能提醒着居住的人曾经有过的往事,即便是身心俱焚的难受,也都不会让他们脱离她。而且,也都不会让他们违拗她。

表哥在房里捶了一会儿门,他绝望地在里面哭泣。在他断断续续的呜咽中,我知道那一个时辰会有一队人马将要北上,带着贝斯,带着吉他,带着青春的梦想,带着对音乐的疯狂。而他,赶不上他们了。遥远的音乐已经远去,沸腾的梦想已经冰凉。他用口琴吹奏了一首忧伤的曲子,一遍又一遍,直到我耳熟能详。我一直不知道那首曲子的名字,后来我不止一次在各种不同的场合听到过这首曲子,有的是用小提琴拉的,有的是用钢琴弹的,甚至有一次在露天的大排档上,我听到有人用二胡演奏了它。当时一起吃饭的人都皱起了眉头,那个我喜欢的男人说了一句:“这谁还能吃得下去?”大家就一起无奈地瞪着那个演奏者,那个翻着白眼不知是真盲还是假瞎的失明的讨饭者。然后那个我喜欢的男人便丢了一块钱在他的破瓷碗里,那硬币敲打着瓷片的声音清脆而响亮。可是那首曲子给了我亲人般的感觉,我感到一种和它根深蒂固的亲情,我听着音乐在我们丰富而热闹的家常菜肴上飘荡,忽然就有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感动。那晚,我表哥吹奏那首曲子的夜晚,月光真的很明亮。我站在窗前,聆听他的音乐,感觉到彩虹到来的喜悦,闻到太阳明媚的沁香。只在那一霎,我忽然可怜起他来。

那天清晨,在他房间外的土地上,他被邻居发现了。他在从二楼摔下地的时候扭伤了脚踝,脚脖子粗得足有金瓜那么大。他一直没有叫唤,甚至没有呻吟,这让我们都拿不定他到底是什么时候摔下的。他痛苦地看着我们,眼里露出羞耻的光。他觉得他证明了他是一个无能的人,一个堂堂的男子汉连二楼都不能逃离,他有什么理由去驰骋天下?可是我外婆终于被他的举动吓到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到底被允许离家出外闯荡。

“你准备好了吧?”他坐在我的床头问我。

我看看他,他的身体发散着成人的味道。“打听确实了?”我问。

他点一下头,然后起身走了。他没有叮嘱我什么,我们是相同的人,他知道我和他一样,我们竟然是那般的默契。

阮志杰到来的时候,正是傍晚的时光。他的身上流的早不是汗了,而是体内蒸出的油,黏糊糊,腻搭搭的。他拿来了许多水果,多是名目繁多的洋品种,红提、加力果、黑布林。在中国待了几年,连中国人送礼的学问都知道了不少,晓得大多数国人把外国的月亮看得比本国的太阳重。他有点赭红的脸在夕阳最后的回光返照中泛出金黄,一绺自然鬈的头发像一条黑糊糊的菜青虫巴在他的额际下。在北京的三年时光中,我认识的男人,只有阮志杰。

他既不是我的青梅竹马,也没有可利用的背景。其实背景这一点对我们来说很重要,我们晃晃悠悠地来到北京,挣扎着不遗余力地拼死生存,总得有点存活下去的基本保证。可是我们没有,我们除了一点青春,除了因为对前途的迷茫而产生的虚幻飘渺的理想,其实真的什么也没有了。我不知道阮志杰千里迢迢地跑到北京干什么?他多年辛苦勤奋的付出使他养成了我们这一辈人少见的吃苦耐劳,三餐几乎都是用盒饭解决,而每一次还乡,三十多个小时的旅程,从来是买张硬座将就着。

那一天是个很美丽的日子,我没时间也没地方和他争吵,更无法逼问他如何能找到我的家里。家里人对他的到来并没有过多热情的表示,我母亲、我大舅、我姨妈,那三个人对任何人都视若空气,只有我外婆很热情地招待了他。表哥看了我一眼,转身离去。那一天表妹也从培训点回来了,表妹已经闯过初赛和复赛,进入五进三的决赛选拔了。

表妹晒得有点黑,脸颊已经瘦多了,野眉毛也拈去了不少,看着一点装饰出的眉清目秀,可是真的很夺目。她的身子有型了,走路一板一眼的,有点明星的风采。她的脖上很令我感动地挂着我送她的那个木制饰品,那枚显得有点古朴的东西如今是最时髦的风尚。我们一起在桌子边吃饭,看电视直播后的选拔录像。海选的时候没多少人知道这个比赛,到了这一天,在电视和报纸上造了几个星期的声势后,有点家喻户晓的味道了。

五进三的时候淘汰了一个各方面都还不错的女孩子。她的才艺发挥得也好,言辞也流利,连评委都肯定了她的出众,可是在手机投票的时候,大众把她筛掉了。宣布结果的时候她流泪了,她一直强调她的发烧,她的带病坚持,她对平面广告的热爱。她有点埋怨的意思,有点不服气那个和她曾旗鼓相当的第三名,有点酸酸地对着镜头称那个侥幸选上的女孩子一直运气不错。最后她语气哽咽地质问,为什么观众们没有看到她的努力和优势?她是痛哭流涕地下场的。

母亲第一个下了桌子,她拿起抹布,又开始擦拭家里的东西,这一次她卸了一只电风扇,很认真地抹洗着上面的浮灰。大舅喝完他的酒,大口大口地吞咽了他的一碗饭,抹了嘴角也离去了。他的嘴上还粘着一粒米,有表哥在,我不去提醒他,可是表哥也没去管他,大舅就出了房门,不知带着那粒米往哪里去了。姨妈也下了桌子,她拿了一张老旧的报纸,我知道她要去卫生间,她总是这个毛病,一吃就蹲,能在马桶座上消耗大半的时光。外婆最后也下了桌,很慈爱地对着阮志杰:“你多吃点!天气热,越发消耗体力,多吃点啊!”

厅里就剩我们几个年轻人围在饭桌上,几双眼睛还瞪着电视,和表妹一起回味比赛时的状况。我笑着对表妹说:“我就没有选她。她太在乎了,我不喜欢别人太在乎这些事情,我喜欢潇洒的人。我就选的那个她妒嫉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长得挺甜的,一脸幸福的模样,而且有点无所谓的样子。”

阮志杰插话道:“那不就是玩世不恭吗?”我看都不看他,不去理他。

表妹笑一笑:“这种大众选举的比赛,每回我都能猜出是谁赢!”她不太吃丰盛的菜肴,那可是外婆精心为她置备的,她说教练说了,这几天特别要控制自己的体重。“你如果把自己的背景讲得悲苦一点,说得自然一点,说得私人化一些。比如,人家问我,如果得不到第一名你会伤心吗?我就讲我自己的真心想法,当然会伤心,我去就是想得第一名的,如果真那么释然,也就不会报名了。可是如果真不是第一名,我也没什么难受的,因为人家确实比你强吧?大家喜欢她自有大家的道理。但是一定要讲一些自己的背景,比如说我得的是不治之症了,比如说我本来是在乡下种田的女孩子,为了能让弟弟上学便退了学,这次是希望给自己一次展示的机会,还要特别强调我在乎那笔奖金,因为有了钱我又可以坚持我的学业了。你知道她凭什么能闯进五进三的吗?”她点着电视里那个幸运的女孩子,“她说她小时候跳舞从台上掉下来过,当时腰都扭伤了,差点瘫痪。从此以后她惧怕舞台,这么多年她从没有在舞台上再次表演过。可是今天,她战胜了自己,战胜了自己的畏惧心理,战胜了对舞台的恐慌,甚至战胜了困扰自己多年的腰病。她说的时候面带笑容,很大气的样子,好像淘汰了也很光荣。我就知道,她一定会入选的。大众一定会选她!”

阮志杰问:“那你的意思,其实才艺和外貌并不起决定作用,而是在大众面前的即兴发言?那这种比赛,有什么意思呢?”

表妹笑一下:“你以为现在的这种比赛,让你在投票前还能发表演说的拉票比赛,比的真是什么真材实料吗?真正的比赛,谁要听你说那些。法官断案的时候,律师提问原告和被告,就是只能让你答‘是’或者‘不是’,谁听你那些影响断案的陈述呢?”

我和表哥互看了一眼,很深、很深的一眼。

姨妈这时在卫生间里,突然又开始哼唱那首曲子。表妹有点不好意思起来,我从来没觉得表妹也会为她的妈这样不好意思。她扬起声调来:“姐,你给搛菜。”她的声音有点响亮,可是依旧掩不住姨妈动情的哼唱。

“咦?怎么她也会唱这首曲子?我从小到大就是听这曲子长大的。”阮志杰突然说,然后他顺着姨妈的调子哼唱下去。我们都看着他,很疑惑地看着他。

我厌烦地说:“姨妈总不会唱越南民歌吧?”

“不是越南民歌。”阮志杰好脾气地冲着我们说,“我们那一片有个中国人,他有一台手摇的棉花糖制作机,我们都喜欢吃他卖的棉花糖,很甜很黏的。他有四个孩子。他的那台手摇的棉花糖机工作的时候,播的就是这首曲子。”

表妹看了阮志杰一眼,并没有多问什么,礼貌地告退了。

我和阮志杰也出了房门,在屋外走着,榕树下稍微有点凉气,可是它阴森而蔓延的枝条拂得人有点恐惧和不安。在那张颇费周折留存下来的石椅上,我和阮志杰坐了下来。他指着我家的窗台问:“那是什么花?”

我看都没看,说:“海棠。”

“你很烦我来找你吗?”他轻轻地问。

“是。”

“我真的很想你。那天,在北京西站,看着你的火车远去,我就有点不安的预感,我怕你会一去不回。”

“不可能的。我的工作在北京,我不是边缘人,不可能漂泊着打工,流浪着养活自己。”我冷淡地说。我知道我的话语会像对面那几幢高楼里的中央空调,在夏日的高温中,仍能让阮志杰的心冷得从表皮哆嗦到内脏。

他不吭气,脸上的笑容一如既往。我有时候真的很怀疑他的修养,他是不是每一个姿态都是做惯了的?就像常在锅台打着转的厨师,每一道菜该放哪些作料,次次一样,如有雷同,纯属惯性?

“工作对你很重要吧?”

“是。自己挣的每粒米都是香的。”我终于笑一笑,我想起那个同租房子的杭州女孩说的话:“自己挣的每粒米都是香的!可是我总是食不果腹。”

其实我知道他问我话的意思,他一定是想确定我回不回去。他浅浅的话语里有对我深深的眷恋,我知道,可是我不能有什么表示。他不知道我当时义无反顾地离开家的原因,就像他也不知道现在我又匆忙回来的理由。我们就这样坐在那只石椅上,夜来了,冰凉的石头冷却着我们的身体,我们茫然地想着各自的心思,彼此不再说话。他用手把玩着他的手机,左一下,右一下,啪地打开,又啪地关上。“回来告诉我,我去车站接你。”他终于开口说道,不看我,看着他的手机。

我望着浩瀚的夜空,那里有许多星星在一闪一闪地放光。

“你把我送你的阳光天使给你表妹了?”他问。他的声调很平静,我拿不定他是不是生了气。自己送的东西在另一个人身上看到,谁的心里会好受?

我有点歉疚地说:“对不起,我想这是一个吉祥物,给她,会让她有点好运气。”

“其实那是我妈做的,你没仔细看上面的手工,磨得有多滑!我妈让寺里的大师开了光,我妈说,那上面有她精诚的血,菩萨会保佑我的平安。”

我低了头:“对不起……当时你也没怎么说,我以为……不重要的。”

“不要紧。”他悄悄地叹了一口气,“总是给你表妹了。”

他拿起我的一只手,开始用我的手抚摸他的脸庞,我像一具安尼人,对我的那只手不发一点人性的命令,只是塑胶做的一样。

他看着我:“能和我一起回家吗?我想带你去见我的妈妈。”

“越南?”我摇一摇头,“我不能去那里。”

“为什么?”

“你这算是求婚吗?”我也看着他,“你太隆重了,我承受不起。”

那一晚,他就走了。我不知道我是否伤了他的心。他说过他爱我。用正宗的中国话说的,其实他一直是讲中国话的,而且讲得相当地道,带点广西腔。可是这一句流利的国语让我疑心他的诚意。我知道这是一个用滥了的词汇,我不是第一次听到,我也不奢望更多地听到。三年了,我们就这样相处了三年,我不知道我和他有没有过所谓的爱情。这个世界欠我的太多,我所有的时间都在用来讨还我的债务,我没有时间恋爱了。我当然会回去,办完了我的事,我即刻就会回去,那里是我从此走向我生活深处的地盘,那里是我踏上社会涉足江湖的第一片领地,我怎么可能轻言丢弃它?可是阮志杰的请求太郑重其事了,这让我有一点心慌。我一直向往着有人爱我,向往着有人肯放下一切来追求我,向往着有人不顾重重的阻力把我从这座房子里带走,让我的失眠从此离去,让我的哮喘从此不犯,让我忘掉过去曾经受过的一切,把我轻轻地揽入他的怀里,对我喃语:“好孩子,你真是一个好孩子啊!”让我像想念父亲一样地依恋他,让我像崇拜哥哥一样地依靠他,让我有一次海枯石烂的童话般美丽的爱情,让我在每一个太阳当空的白日,都能感受到阳光的味道,让我从此像人一样正常地成长,做一个好妻子,做一个好母亲!

我闻到窗边海棠发出的香气,一缕月光很绚烂地照射在我身上。在有月光的晚上,我的花儿才竞相开放。我生生地把一朵花从茎上摘了下来,放到鼻下。表哥走过来,他讥诮地说:“海棠花是没有香味的!你别故作姿态了。”他甩着手臂走了。他从来就是伤害我的,和他的母亲一模一样。我拿着那朵海棠花,我感觉它的茎底下有一点黏黏的液体,我知道那是它的血,它伤筋断骨流下的血,我就把它扔在脚底下,用我的鞋把它碾得支离破碎了。

车厢里的广播已经停了,是夜间行车时段,头顶上炫目的日光灯已经灭掉,只有坐榻底下的白炽灯有气无力地发散着微弱的黄光,硬卧里的人大都在休息,能听到有些人很重的呼气声甚至咯咯的磨牙声。这是完全无法保持私密的地方。

火车咣当咣当地开着,有点像小时候母亲给我唱的催眠曲,单调而贫乏,却是催人入梦的。表哥在车厢连结处的吸烟室里吹奏那首我亲人般的乐曲。我披了一件衣服,跟过来。空调很足,也许外面是酷热而闷窒的天,而我们的车厢里却冷得让人有点哆嗦。有一个陌生人也在吸烟室里,低着头,抄着手,很有心思地吃着他的烟,不是抽,真是吃,他把烟吞进去,咬牙切齿地咽下。我听着那首如泣如诉的曲子,简短地问表哥:“什么名字?”

他停下了吹奏,甩一甩口琴:“《江河水》。”他真是我的知音,每回我们的一问一答都是如此简洁而切中要害。

“你在上海,是在BAR里弹奏你的电贝斯吗?有过口风琴吹奏表演吗?”

“不。”他一直背对着我,“在露天广场。那儿围绕着一些西餐厅和中餐馆,我们就在露天里弹唱。口风琴?谁还去听那玩意儿。”

“刮风下雨也表演吗?”

“是。因为那些餐厅的规模不是很大,我们签了合约,音乐通过扬声器能传到每一间馆里,并不影响人家进食的气氛。”他回过头来,“想想很辛苦,但是除了这种东西,我也找不到能养活自己的别的方法。你……在北京,也这样吧?”

“是啊,天天孤独寂寞地画画画,设计设计设计,抄袭抄袭抄袭,没疯掉已经很不错了。我才二十二岁就已经失掉了理想,赔上了生命。”

他又低了头:“昨天那个……是你男朋友?”

我笑一下:“想说不是都难了。千里迢迢地找了来,不是白马王子也得是了。现在这种现实的社会,能有一点这种感动,也真让人够受的了。”

“女孩子现在都看不见王子,只看得见白马。”

那个吃烟的陌生人突然眼光灼灼地看着我,我看见他凹陷的眼眶里有一道又一道清晰可辨的血光,我忍不住打了个冷颤,转头离去。

表哥也轻轻地回来了。他窸窸窣窣地磨蹭了半天,放好他的口风琴,把腕上的手表脱下,小心地放在枕头旁,然后取出洗漱用具,刷牙,洗脸,上厕所,然后把毛巾整齐地晾在车窗边的栏杆上。他走动的时候,腰上的那串钥匙发出轻微的脆响,吧嗒吧嗒。下铺的一家子都睡着了,男的在我的正下方,我看不见他,只能听到他发出甜美的鼾响,还能隐隐闻到他身体的异味,有点汗酸和脚臭在凉下来的空间里游走的混和的味道。我能看见那女的,俯身趴在床榻上,上身紧裹着床铺上的毛毯,下身露出碎花的七分裤,紧贴在壁上。她的孩子在另一头睡着,头冲着走廊,也是俯卧着,脚搭在她母亲身上,身上一点也没盖东西。

表哥在床前站下,我忙把眼睛闭上。我能感觉到他的呼吸,有点平稳地吐纳。他一直在看着我,我能感觉到,好半天那种令人窒息的呼吸都不曾离我远去。火车咣当咣当地开着,偶尔有一两声低鸣,偶尔也有一两声换道时发出的岔响,把我们的身子稍微颠一下。过往的路上有昏黄的氖灯,透过窗上透明的白纱,一晃一晃地打在我的脸上。

他俯下脸庞,轻轻地对着我的唇,亲吻了一下,然后迅疾地转身离开,上了自己的床。他没有和我并头睡一个方向,他头冲着走廊躺下,我看见他脱下眼镜,转身朝里侧睡去,他的腿露在外面,曲着躬起来,那上面有细细的绒毛。

我的眼泪慢慢地流下。

是早间广播把我给吵醒的。纱帘已经拉开,窗外是阳光明媚的天地。这一段旅程见不到种植着作物的土地,全是一栋栋鳞次栉比的厂房,一扇扇的门,一面面的窗,像蜂巢一样,每一条走廊上都密密麻麻地挂着一堆堆的衣裳。

下铺睡的那一家子早已经醒来,母亲正给女儿梳着头发,女儿有点痛,顺着母亲的力道左右摇晃着脑袋,眼神有点木木的,鼻子有点齉住了,可能昨晚着了凉。男的已经把自己收拾利索了,并不理会自己的妻女,自顾自地在走廊的台桌上稀里呼噜地吃着一碗热腾腾的泡面,那浓郁的作料味一下子就洇染了整个车厢。

表哥坐在他的正对面,穿得很齐整,手靠在台桌上,仍旧戴了眼镜,目不斜视地望着火车游走过的地方。他的铺已经叠得整整齐齐,连床单都扯得平平的,没有凌乱的迹象。

列车员过来了,拿着塑料袋子,敦促着旅客一个个地换票。车厢热闹起来,有点喧嚣了。有一些初次到达这座城市的旅客心情喧腾开了,眼神里是向往的表情。我也是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据说这里曾经在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中期到九十年代末期,是全中国最富裕的城市,它给我的感觉有点神秘,有点嚣张,有点突兀,有点无底蕴的自大。

表哥一直没有理我,既不叫我起床,也不问我饿不饿,如小时候一样,我们又成了陌生人,不,连陌生人都谈不上,是宿敌了。离这座城市越近,我们彼此的距离越大,我们的敌对情绪也越强,没办法,宿命让我们永远如此,我们的身体是在烙印着对彼此的仇恨中成长的。他没怎么看我,就是眼光正巧对上,他也是冷漠地一掠,视我为无物。

车厢里响起一阵疾速而混乱的脚步声。大家都惊愕地瞪着双眼,站在走廊上的已经让开了一条道,还睡在床上的,都爬了起来,脑袋伸出来向走廊里张望。昨晚上我们见到的那个吃烟的男人,被两个男人反剪着双手推搡着前行。推搡着他的两个男人体格很壮,训练有素的样子,大声地吆喝着我们让开。吃烟的男人目露凶光,他脚上的鞋子被扒下了,插在他反扭着的被手铐铐起来的双臂上。他裤上的腰带也被扯下来了,裤子挂不住身体,在身上有点往下掉,妨碍他的行走,有点别别扭扭的吃力。我们惊骇地目送着他远去。有人问列车员:“怎么了?”列车员一边换票一边说:“十几年前犯过杀人案,终于被抓了。”

有人问:“十几年前?警察十几年一直在抓他?”

“杀人案哎!拜托!听说他杀了一家六口呢!不可能就那么轻松地销案吧?!”

我突然问:“那如果是携款逃跑,会不会就销案了呢?”

他们都抬头看了看我,有点惶惑地摇了摇头:“这可不太清楚。国家对积滞案件是怎么规定的,我们也不太清楚。”

表哥的那道目光凌厉地射向我。我们都清楚,我问的是怎样的一个问题!

火车在一片林立的高楼中驶进了这座城市。我们各自拿了行李,跟着人流走下了火车。我记得有人说过,在火车车厢这样一处封闭的所在,两个陌生人有可能在十几个小时的旅程内熟稔到下车后完全成为亲人。可是我和他,我的表哥,明明白白的我的亲人,像完全陌生的人一样,彼此分隔得很远了。他背着他轻松简装的包,直愣愣地往前方冲着,丝毫不理会我拖沓而需要帮助的身体。我想,就是一个在火车上结识的陌生男人也会相帮我一下,可是他不理我,他堂而皇之地穿过人群,一如既往。我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完成自己多年的计划,虽然我们互相讨厌着对方,虽然我们互相怨怼着对方,虽然我们在彼此的敌视中成长,可是为了今天的这个结局,我们仍旧走在了一处。

他在出站口停了下来,左右看着过往的车辆。我把行李放下,问:“他们住哪里?你真打听清楚了?”

他不理我,扬了扬手,一辆出租车在我们面前停下。他钻了进去,朝司机说了一个地名,我只好手忙脚乱地放置好行李,也跨上了车。

这座城市的绿化很好,在交通壅塞的大道上,也到处是大量的草坪,空旷而闲暇的绿地不光给人耳目新鲜的感觉,更让人慨叹寸土寸金的地盘这样奢侈浪费得让人瞠目结舌!道中间是宽敞的绿化带,道两旁也种植着密密麻麻的热带植物,多是笔直而参天的棕榈树,像画一样。这座用金钱堆砌起来的都市,每一幢扑面而来的高楼和伟岸的立交桥都让我心碎,我的心随着车辆的疾驶而有点裂得七零八落,我没有想到他们是在这种美丽的地方过着他们的余生,践踏着我们的余生。我的牙紧咬着我的唇,我多少年所受的委屈喷涌而出,我想我是被在这座城市生活的他们彻底遗忘了!

表哥下车的时候看了看我。他这时才帮我接过了行李,有点抱怨地说:“又不是来度假,你拿这些行李来干什么?”我生气地说:“我要直接回北京的。”他看我一眼:“还是存了吧。免得他们误会,以为我们要在这儿住上几天呢!”

“为什么不?”我噘着嘴说。如果一切能让他们心伤,我可以毫不顾忌地做出任何事来,我为这一天的冷酷操练了太久,我不能轻易放弃我十多年来的准备!

门开了。因为是星期天,虽然我们也想过他们可能不在家,可是这么多年来,老天第一次保佑了我们。女人看了看我们:“你们是谁?”她瞟了我一眼,我们已经报了他们俩的名字,于她,不能算是陌生人。然后她盯着表哥看起来,上下打量,我看出她眼里深处的迷惑,甚至还能看见她心脏的跳跃,扑通,扑通,越来越快。我直直地盯着她,她的脸很瘦,眉骨很高,应该是个聪明的女人,年轻的时候也应该算得上漂亮,可是岁月是把刀,锋利地在她曾经美丽的脸颊上镌刻了衰老的年轮。她惊慌地往后退了一步:“你是……?”那个男人出来了,我魂牵梦萦朝思夜盼每天在心里滚翻了几百遍的男人终于出现了。

“对。”表哥笑一笑,搡开女人和接踵而来的男人,拉着我进了门。“我是你儿子。”他对女人说,然后冲着那个男人指了指我:“她是你女儿。”表哥的动作很自如,我听不见他语调里曾以为会有的波澜壮阔,他还在屋里潇洒地转了几下,手插进裤兜里,很GENTLEMAN的样子,是外婆调教下的修养。

他们瞪视着我们,十几年来我们在他们的遗弃下长大,十几年来他们为了自己的私欲给我们蒙上了再也卸不下的羞耻的烙印,而我们现在,幽灵般地,讨债般地来到了他们的避风港。

父亲看着我,他的身子在颤抖,他的眼光一刻也没有从我脸上离开,我回应着他,目光如炬,眼神似刀。我多少次想过我和他的重逢,想过他泪流满面地跪倒在我面前,想过他斑白而谢了顶的头发在我高昂的下巴底下摇晃,想过他胡子拉碴,想过他血丝纵横的眼窝里浑浊的光。可是现在,他看着我,迎着我的凶光俯视着我,脸上毫无表情,他的身子虽然在颤抖,可是依旧挺拔。他终于说:“你已经这么大了?”他笑一笑,取出一支烟点上。表哥的母亲走过来:“在家还抽烟啊?我去把空调关了,把窗户开了吧。”她袅袅婷婷地去了窗前。她依旧也是镇静的,话语里对我的父亲还有一丝纵容,甚至一点也不回避我们的娇嗔。她转回头来的时候竟然还对我笑了一下,很妩媚的样子:“真的,都这么大了。”她不再看表哥,忙前忙后地出出进进,在茶几上放满了各式的水果,还开了两罐加多宝,拿出一壶未启的冰冻鲜柚汁。父亲也接着说:“真不容易,怎么找到这儿来的?我们也有……唉,我来算一算,哦,有十五年还是十六年没见面了?你们猛一进门,还真让人大吃一惊呢!来来来,先坐下来歇一歇吧。”

表哥一直看着他们两个,他和我一样吧?他没有想到他们会是这般镇静而理智地招待我们,我看不出他们遭重创之下的山崩地裂,看不出他们心底埋藏起来的波涛翻涌,他们只是有很深的惊愕,甚至多少还有一点欣喜——送入育婴堂的孤儿长大成人后,又来谒见他们的一种意外之喜?表哥突然对着我,把我揽腰搂在他怀里,然后吻起我来,很深很深的那种吻。他的舌尖撞击着我紧抿的唇,我的牙。我的防守一步步溃败,不!我渴望他的进入,我突然觉得一种从未有过的快感,我用力地抱紧了他。在我父亲面前,在他母亲面前,我们疯狂地亲吻起来。

我们停下来的时候,彼此看着对方。这是我从小到大视为仇敌的亲人,在我幼年的记忆中,就是这个男孩子的母亲抢走了我的父亲,逼疯了我的母亲,让我们整个家族在令人难以置信的困惑中成为别人耻笑的对象和话柄,让我的整个童年少年和青年在小朋友的谩骂和邻里的讥笑中长大!而我们,我们现在像一对亲密的恋人搂抱在一起,海枯石烂不离不弃!表哥笑着对他的母亲说:“托你们的福,我们现在也是一对鸳鸯,真是亲上加亲呢!”我仍旧逼视着我的父亲。在和他的对视中我不能输,我怎么能输?他欠了我一辈子!

我的舅母苦笑了一下,她看一看我父亲,然后低下了头:“不可以的,这怎么可以呢?”她轻轻的声音像呢喃的燕语,浑浊不清。

“有什么不可以?”表哥摊开双手,激动地在房内走了一圈,“COUSINS!英国的法律是允许COUSINS通婚的,他们连同一姓的叔伯堂兄妹、堂姊弟都可以结婚,我们算什么?我们只是表兄妹!人家包容不了我们,你们总可以吧?你们可是我们的亲父亲母啊!你们能理解我们的爱情吧?对不对?爱情,是很伟大的字眼呢。你们是最能理解这两个字的伟大的吧?”女人这时候终于瘫在沙发上,她摇着脑袋:“不是这样的,你们不要这样子!”她开始软弱地哭泣。我斜视着她,她的头往上仰着,轻轻地用纸巾搌着眼角的泪花。她在这种悲痛的时候还能注意自己的仪容?我冷笑了一下。表哥从口袋里掏出一大叠照片,丢在满布着水果饮料的茶几上,都是支离破碎的残片,每一张相片都被剪去了一个人形的痕迹,那旁边合影的人都像是和鬼魅在照相,可是一个个的脸庞,都绽放着如花的笑容。“我没有一张你的照片,所有的相片都叫我爸仔细地剪去了你的存在。十几年来,我一直保存着没有了你的合影,我对着这些人形的痕迹回忆你的容颜,我七岁以前对你所有的记忆。很好,你一点没变,和我记忆中的一模一样。”女人仍旧在哭泣,她还是仰着脑袋,尽量不让眼泪顺着脸颊流淌,她还是轻轻地用纸巾搌着泪水,不使劲揉搓自己的面颊。我突然觉得饶有兴味了。

父亲这时候拍了拍我,我当时有点走神了,因为看着舅母的哭相,我想美人迟暮的时候也许更注重自己的保养。可是父亲亲昵的拍打让我受了点惊吓,我的身子像遭到电击一般地抖动了一下,并下意识地甩开了父亲的手掌。父亲很诧异地看着我,扬起的手掌因为惯性而流连在空中,他很尴尬地看了看我,他以为我厌恶他!“不要这样。我们……走到这一步也是无法了,人活一世,总想把日子过下去。你们不要糟蹋自己的青春,不要和我们较劲了……”

表哥就笑起来,对着他的母亲说:“嘿,你听他怎么说?他只是想把日子过下去,他根本不是为了伟大的爱情而娶你!这么大的脸当时你们怎么丢下的?经过这么多年你们没有为从前的冲动抱怨过吗?啧啧啧,这儿没有人知道你们曾经是嫂子和妹夫的关系吗?你们是亲上加亲的关系吗?”

舅母就站起来:“如果你们真是恋爱,真要结婚,就去国外吧。好不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随便你们去哪里,我们来出钱,好不好?”我看着父亲,父亲说:“也好。总是我们欠你们的……扯不断的孽缘,出去总没人知道。”

我的心都在滴血了。

有一个男孩子这时进来了,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装,手上还拿着一个篮球,“你们怎么还不下来呀?要不要去体育中心啊?华仔他们早就走了。”

我和表哥都瞪着眼看他,父亲和舅母也一下子紧张起来,他们的眼神中分明含着对我们的乞求,他们自始至终从没有对我们有过这样的眼神。我知道,这才是他们的软肋!哼,我们又算得上什么呢?阳光一下子从我们身边溜掉了,天,骤地阴了下来。

“你爸诱拐了我妈!都是你爸诱拐了我妈!”出来的时候,表哥怒气冲冲地向我吼道。我拉住他:“听着,你妈是婊子!你妈是婊子!是她勾引我爸!”表哥凶神恶煞般地看着我,我毫不畏惧地看着他。他转了身,走掉了,我听见他紧握的拳头发出骨骼摩擦后的碎响。

电视里直播了表妹参选的最后总决赛。三个女孩子都挺不错,那个运气很好的女孩子越发看着大气些,她的眼睛里闪着亮丽的光芒,只有幸福的成长才能孕育出的光芒。表妹很漂亮,一个月的培训兼比赛,过五关斩六将,她已经相当成熟了,走到这一步已经不是她当初给我说的那种参与的锻炼了,她的眼里早有了那种志在必得的野心。两位主持人介绍她的时候,现场观众为她最小的参赛年龄发出了一大片惊讶的感叹声。我想,三甲比赛,也许这才是她唯一的优势。

比赛很快进行下去,形体表演,才艺表演,抽题问答。三个女孩子有点能分出伯仲来了。表妹在抽题回答的时候露了怯。题目是:如果这次拿不上冠军,你会难过吗?表妹想了想,她有点嗫嚅地说:“应该会。我想……我会的。毕竟走到了这一步。”她吭哧了半天,时间到了,她也没说完卡在喉咙里的话。那个女孩子因为经历了上次差点被淘汰掉的命运,反而显得豁达了。在最后的拉票陈述中,她快乐地说:“谢谢你们,能让我圆满地参加完这次比赛,能让我为这次比赛而准备的表演一个一个地进行下去。我觉得最兴奋的,不是这次比赛的结果,而是为这次大赛所做的努力没有白费,新疆舞、扇子舞、木琴表演……在老师的辅导和精心安排下,他们为比赛的每个选手、我的每一个同伴们都各准备了十六个节目,连加时赛的都算上了。可是,只有我是幸运的,只有我在这个从小就感到紧张而害怕的舞台上,表演完了所有的节目,让我终于成了舞台的主体。谢谢你们!”她深深地鞠了一躬,没有媚态的流露,眼里是感激的表情,还有一种大家的风范和从容。台下是一片雷霆般的掌声。我想,表妹完了。虽然季军也不错,可是走到这一步,季军就像最后一名让人伤感了。

表妹开始陈述。她没什么特别的表情,这在她十七年的生涯中我已经司空见惯,可是今天,在万众瞩目的今天,我突然觉得一种与年龄不相称的老成,是最不讨人喜的。她声调缓缓地说:“我参加这次比赛,只是为了让我父亲看到我。”她顿了一顿,台下安静起来。“我的父亲在我五岁的时候就走掉了,至今没有回来,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我也不知道他是死是活。”我的心跳起来,摄影机一动不动地跟着她。“我五岁的时候就没有叫过爸爸,‘爸爸’对我来说是个陌生而遥远的字眼。妈妈和外婆抚育了我,我从没有在她们面前说过想念爸爸,我不愿她们伤心。可是,在我的心里,爸爸一刻也没有离我而去。我想参加比赛的目的,其实很自私,一点也不高尚,一点也不明朗。我只是想来亮相,只是想要引起他的关注,我只是想,爸爸,如果你在电视里看到了我,不管你是在内蒙古的草原,还是在黑龙江的林场,不管你是在遥远的西藏,还是在天涯海角的三亚,你一定要看到我,你看到了吗?”她突然拿起她胸前那枚木制的饰品,我当初给她希望能为她带来好运的阳光天使,“爸爸,这是你留给我的东西,十几年来我一直戴着它。爸爸,你能听到我说话吗?我想你,爸爸,十几年来,我一直想着你能回家!”她的泪掉了下来,不多,只一滴,没有把妆花掉,她昂起头来,退了一步,走回她原来的地方。化妆师可能呆住了,半天没过去给她补妆。男女主持人也走了神,半天才走过来,男的表情有些肃穆,女的声音里有些哽咽。他们在现场有点语无伦次了,好半天才说:“三位的话说得都很感人,那,那我们就请观众用手机投票决定吧。请根据屏幕下方的画面提示发送手机短信。移动用户请发送……”

我一直紧盯着屏幕上的表妹,她仍旧不动声色地站在一隅,面若无情。我穿透屏幕听到她不为人知的一声吁气,我看着她十七岁的面庞,眼里却射出三十五岁老辣的光。广告来了,她消失在画面上。我不用看结果了,三十分钟后,我知道,她将是这次比赛的绝对赢家。

我伤心地抚着我的额头。老宅的阴气不光谋杀了我和表哥,同样也谋杀了她。我以为她能躲过这致命的桎梏,可是悬在我们头顶的,从来只是午夜的阳光,我们看不到真正的太阳!

我醒来的时候,面对的是阮志杰额阔颧高的脸颊。他微笑着说:“好了,总算醒了。真是很吓人。”

我看着他:“日出,有没有?”

他愣了一下,转而答道:“今天天气不好,都没看上日出。”他用嘴朝窗外努了努,我能看见那苍茫的天色。“你看,到现在太阳都还没出来呢!”

我悲戚地扭转脑袋,我知道,这辈子,我都不能见到我的阳光。

阮志杰的家乡是芒街。芒街本是个人烟稀少的小镇,开放以后,已经成了越南重要的贸易码头。芒街的集贸市场,是一个六角形的建筑,主要经营越南出产的各种食品、日用品、手工艺品,更多的是一些中国进口的小商品。中国出产的纺织品,比如平绒一类,是很受欢迎的高等消费品。越南人现在大做中国生意,往年贫困的边境人这几年大多致富了。在越南城内的大街小巷,在乡村的公路沿线,在大街上,随处可见抢眼的金童玉女图、福禄寿星图,还有“金玉满堂”、“吉祥如意”之类的中文吉语。我在这里流连,有时候常常忘了自己是在异域他乡。阮志杰的母亲很好,她给我做此地只有欢度重大节日才有的绿豆糕,虽然她只能说少量的中文,可是我还是能从她善良的姿容中看出她对我的看重。

阮志杰有点兴奋,他带着我在他从小生活的土地上闲逛。介绍那些骄傲地头顶绿帽子的男人,有点欣羡地指指点点那些骑着摩托车招摇过市的人。阮志杰说,他今年要计划买一辆摩托车,在越南,摩托车是小康生活的象征。

我没有办法说什么。我不是特别喜欢越南,它给我的感觉更像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的一些小城模样,宾馆里的卫生间都只是蹲坑,桂林的三花酒就是大饭店里的上品。而且它喧腾腾闹哄哄的模样,更有一种俗世的热闹,是大年三十夜里十二点钟鸣放的鞭炮,没有内容的喧哗。而这种热闹,我始终是无法融进的,始终是被隔离在外的。

阮志杰带我去了大街外的一个小市场。“这里其实有很多中国人。你们叫什么?对了,叫他们华侨。”他指着那些刷着沥青的房子,“很多人都在这里住下了。”

我看着那些异国风情的建筑,这里有许多蓬荜庄严的中国会馆,承载着早年迁居于此的华人祖先的辉煌与辛酸。“华侨在这里是有钱人吗?”

阮志杰笑一笑:“也不一定的。你看,”他指了指一个守着圆柱形小铁桶一样东西的男人,“他卖了好多年棉花糖了。”阮志杰迎着他走过去。

男人谄笑地对着我们,用听不懂的越南腔和阮志杰搭话,他的脚在踩着一个机关,嗒嗒嗒的,像外婆的缝纫机发出的声响一样,他的一只手往一个小洞里投入一点白糖,另一只手很熟练地用一根木棒卷起越来越厚的棉花糖。那个机器旁边的喇叭发出了一阵熟悉的音律,正是姨妈在卫生间里的哼唱:风来了,雨来了,和尚背了个鼓来了,哪里藏?庙里藏,一藏藏了个小儿郎。儿郎儿郎你看家,爹娘当你宝贝养,儿郎儿郎不要慌,淘气的孩子不像样。

“她也是中国人。你们那里的。”阮志杰把棉花糖递给我,笑嘻嘻地对他说。

他抬头看我一眼。他干瘦而蜡黄,额上的横纹一道道的。我倒退了一步。无情的岁月啊,你自己走好了,为什么还要留存下给我这么浓烈的记忆呢?姨妈房间里那张巨大结婚照里的男人跳了出来,隔了十几年,鲜明地站在了我眼前。

“你出来有十几年了吧?”我用家乡话问他。

他愣怔了一下:“是我们那里的人呢。”他的语气波澜不惊。

阮志杰兴奋地说:“你听到这首曲子吧?是你姨妈唱的吧?”

一个女人过来了,身旁还倚着一个光着脚丫的男孩,女人很谦恭地对着他说了几句什么话。小男孩走过来,趁着大人们不注意,把手指伸进了转动的机器里。男人猛地扯过了孩子,孩子并没有发现自己刚才面临的险境,哇哇地痛哭起来。男人蹲下来,抱着孩子的肩,说了一大堆叽里呱啦的本地越南话。我看着,喃喃地说:“他在说,小心,不是爸爸不给你吃,刚才机器运转的时候会轧着你的手的。听话啊,好孩子不要淘气啊,淘气的孩子不像样。每个好孩子都会有糖吃的。”

阮志杰惊讶地看着我:“哇,才几天,你已经听得懂越南话了?”

我摇摇头:“一个父亲能对孩子说的话,全世界大概都一样。”

男人起了身,扶着泪水涟涟的小男孩朝向我。他的女人也看着我,典型的越南女人,谦恭卑微善良而又坚强。我看看他们,拿着那团棉花糖,我自小就不爱吃的那种黏糊糊的东西,转身走开了。

有一团糖丝粘在我的牛仔裤上,我皱一下眉头:“他叫什么名字?”

“胡国华吧,不太清楚了。我们叫他胡叔,他有四个孩子,全是儿子呢!”

连名字都改了!当初贪污挪用了一千七百万,生不生死不死地撇下了他的妻女,就是跑到这个地方来过活了?然后就是如此凄清地过着他的下半生?那笔数额巨大的财富,回报他的就是现如今的凄惶?!我突然想起了那个追诉时效的问题,他当时携款潜逃的时候,法律量刑可判无期甚至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他应该回去服罪,他应该为我的姨妈我的表妹回去服刑,接受惩罚!他欠下她们太多,他理应赔偿!可是他却在异域他乡,用和我姨妈一起哄过表妹的儿歌,来逗哄他接二连三的下一代。他还能记得她们吗?如果一个人想要忘记,那么什么事也能不再忆起吧?如我的父亲、表哥的母亲一样。我们为什么要有这样惨烈的家世,上苍啊,我们究竟哪里做错了?为什么连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也要给我刻骨铭心的激荡?为什么连这样一个地方也不让我看见日出的阳光?为什么淘气的孩子不是我们,而我们却要受这样的创伤?为什么每个好孩子都会有糖吃,而我们却从没有尝过这蜜一般的芬芳?

在回国后途经广西境内的那个小镇上,我看见了那座教堂。很残旧了,可是教堂顶上的十字架还是绽放着流彩的光。你不能不慨叹十九世纪外国传教士的虔诚,他们当时身负着巨大的责任心,带着普救众生的理想,要把福音传遍世界的每一个地方。阳光透过绘满了神像的五彩玻璃窗照进殿堂,伴随着赞美诗的歌声,我觉得自己没有信仰真是一只迷途的羔羊。我走了过去,还没跨进那座高高的门槛就跪在了教堂的外面。所有的宗教为什么都有那么庄严肃穆的门槛来阻隔我们顺利的跨越?难道真像外婆说的,如果没有门槛,你会忘记这辈子投胎做的是人吗?我在这座破旧的教堂门外痛哭流涕,我不知道我今生错在了哪里。

表妹的广告已经铺天盖地地发出来了。电视上、报刊上,甚至这条小镇通往省城的高速公路的巨大广告牌上,都有她靓丽青春的容颜,都有她挺拔妖娆的身影。我不能不喟叹现代商业的火箭速度,快餐般的速食文化。这样的企划,是需要我们这种专业人员披星戴月来完成的。她笑得很自信,不似一般女孩子搔首弄姿般的讨好,也不像女明星哗众取宠般的娇媚,她洋溢着唯我独尊的霸气,是产品服务于我,不是我宣传产品的那种空灵。我不知道厂家看出来没有,她其实有点喧宾夺主了。可是也许厂家的决策者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只要它们的产品家喻户晓,谁还管造就了一个什么样的明星?我看着她巨大的容颜,连腮边的那一粒小痣都清晰可辨的放大了几十倍的容颜,她逃出我们家族的藩篱了吗?

一片正午的阳光照射在她的肖像上,盖住了她生气勃勃的身体,她在太阳强烈的抚慰下通体呈现出一片金光,熠熠闪亮。责任编辑刘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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