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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日本“有计划的恐怖政策”

2014-11-17经盛鸿

雨花 2014年12期
关键词:屠杀战俘南京大屠杀

◎经盛鸿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日本“有计划的恐怖政策”

◎经盛鸿

日本在对华侵略战争中,其战略策略,不仅包括以强大的军事力量在战场上击败与歼灭中国的军队,显示其不可战胜的“武威”,还包括在战后对拒不投降、敢于抵抗的中国军民实行严厉的“膺惩”——中世纪式的屠城与法西斯的烧杀淫掠。两者结合构成了日本当局的以武力征服为手段、以屠杀恐怖为威慑的殖民侵略战争政策与“顺之者为奴、抗之者格杀勿论”的法西斯霸主逻辑。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书曾作出这样的分析与判断:“对都市或村庄居民实行屠杀以为报复,这就是日方所谓的‘膺惩’行为。这些行为在中日战争中一直未停过,其中最坏的例证就是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对南京居民的大屠杀。”

(一)南京大屠杀:日本“有计划的恐怖政策”

早在1937年8月中旬,当松井石根受命率军离开东京开往中国前,就在与裕仁天皇近卫首相及杉山元陆相商讨进攻上海与南京战事时表示,如果中国军民与中国政府在日军的武力进攻面前不肯求和乞降,继续“坚持民族主义”和“排日情绪”,那就“必须付出代价”。所谓代价,就是遭到日军的严厉“膺惩”——疯狂的大屠杀。

1937年10月8日,松井石根在上海发表声明,对不肯屈服、正浴血抗战的中国军民与中国政府发出杀气腾腾的威胁:“降魔的利剑现在已经出鞘,正将发挥它的神威。”日军在向南京进击的一路上,已经开始对中国人民“膺惩”——烧杀淫掠。1937年12月初,松井石根向各部日军下达命令,在攻击南京时,要“发扬日本的武威,而使中国畏服”。所谓“武威”,就是大屠杀。1937年12月8日,松井石根在给据城顽抗的南京军民的《劝降书》中,再次赤裸裸地进行烧杀抢掠的恐怖威慑:“日本军对负隅顽抗的人将格杀勿论……贵军如果继续抵抗的话,南京将无法免于战火,千年的文化精髓将会毁于一旦,十年的苦心经营也将化为乌有。”但松井石根的《劝降书》却被南京卫戍司令官唐生智轻蔑地不予理睬。面对着十多万杀气腾腾的日军的战争威胁与疯狂进攻,装备低劣的南京守军进行了顽强的抵抗。从12月10日到13日的南京攻略战使日军伤亡惨重。日本的武力征服与战争威慑政策、日军速战速决的军事计划与战无不胜的神话,在南京城下再次遭受严重的打击与挫折。日本当局恼羞成怒。为了维护与修补它的“武威”,再次论证与宣扬它的武力征服与恐怖威慑政策,乃周密策划与实施了在日军攻占南京后对南京军民进行“膺惩的大屠杀,也就是松井石根所预言的、让拒降的南京军民“付出代价”。

事实证明,日军在进攻南京前,就制订了南京屠城——烧杀淫掠的方式与计划,即为

南京设想了一个“悲惨的命运”。

据担任“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的德国西门子公司驻南京代表约翰·拉贝记载,他在日军攻入南京的第二天,曾以“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的身份,与日本驻中国大使馆的福田会晤。“1937年12月14日我们同福田先生首次会晤时,他告诉我们,日本军人为这个城市设想了一个‘悲惨的命运’,但日本大使馆要设法使这种命运变得温和一点”。战后设在东京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对日本战犯的审判中,确认了上述事实,并在判决书中写道:

日本大使馆的馆员是随着陆军的前锋部队一齐进入南京城的。十二月十四日,日本大使馆的某一馆员通知南京国际安全区委员会说:“陆军决心给南京以沉痛的打击,但大使馆正试行缓和其行动”……这些大使馆员当知道了他们对日军当局的劝告毫不生效时,他们就向外国传教士说:传教士可以试向日本内地泄露出实际情形,并借此引起舆论的注意,使日本政府会迫于舆论不得不约束一下日本陆军。

以上事实说明,日本最高当局、日本大本营与日本政府,以及日“华中方面军”,在日军攻占南京前,就已经预先制订了对拒降的南京军民进行“膺惩”——烧杀淫掠与大屠杀的政策与计划,并传达至全军各师团官兵实施。日军的南京大屠杀完全是有预谋、有计划的。以至于日本驻南京使领馆中个别良知未泯的外交官为顾虑日本外交形象,见劝告无效时,不得不企图借助西方传教士以形成国际舆论,迫使日本政府来约束一下日本军方。

但结果又怎样呢?——拉贝写道:“12月18日下午,我们通过指出一系列事件才得以使日本大使馆相信,南京的状况实际上是悲惨的。”

在日方当局既定的“膺惩”方针与恐怖威慑政策指导下,进入南京的日军官兵立即对手无寸铁的民众与放下武器的战俘进行疯狂的血腥屠杀,伴之以对南京妇女的不分老幼的奸淫,对南京房屋财产、工商企业、文教胜迹疯狂的抢掠与焚烧,形成了自古未有、震惊世界的南京大屠杀暴行。日军的恐怖暴行遍及南京城内、城郊每一块地方、每一座房屋,时间则延续了六周,甚至更长的时间。在这漫长的可怕的时间中,南京成了一座人间的“活地狱”。

西方侨民在目睹了日军对南京军民多日的、无约束、无节制的集体战争犯罪行为后,日益形成了“一种强烈的意见”,认为这是“日本军最高当局所采取的恐怖政策的反映”。英国《曼彻斯特导报》记者田伯烈在《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一书结尾部分所下的结论具有代表性:

日本军在中国所犯种种暴行,难道只是士兵们在胜利的高潮中之越轨行动的结果吗?还是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日本军当局所采取的有计划的恐怖政策?也许有读者产生这样的疑问。事实告诉我们,结论是后者。军队的暴行更发生在占领城市后不久,尤其是在这种占领使疲惫不堪的军队的军事行动将要结束之后,即使没有分辨的余地,也是能够了解其情况的。可是以南京为例——这是一个明显的例子,日本军的暴行在占领市区后持续了三个月时间,直到笔者于一九三八年四月上旬离开中国时尚未停止。因此,笔者不得不作出这样的结论:或是相当一部分的日本兵处身于无人管束的状态之下,或是日本军当局企图以恐怖威慑中国人,以此迫使中国人投降。

(二)南京:血海尸山中的“人间地狱”

从1937年12月13日日军占领南京起,十多万日军烧、杀、淫、掠所制造的“恐怖的时

代”就开始了。

一位当时身处南京、目睹日军骇人听闻暴行的西方侨民记述了他的切身感受:

日军潮水一般涌入城内,坦克车、炮队、步兵、卡车络绎不绝。恐怖的时代随着[之]开始,而且恐怖的严重性一天比一天增加起来。他们征服了中国的首都,征服了蒋介石政府的所在地,他们是胜利者,应该为所欲为,日本飞机曾散发传单,宣称日军是中国人唯一的真朋友,日军将保护善良的中国人。于是日军随意奸淫、掳掠和杀戮,以表示他们的诚意。

日军首先把屠杀指向那些被俘的中国军队的伤、病员与已经放下武器的官兵。

对在战场上俘获或投降的战俘,对已放下武器的敌军官兵,应该怎样处置,在20世纪初多次制订的有关国际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即尊重战俘的生命权、人格权与个人财产权等,不得杀害、侮辱与抢劫等。1929年7月17日,日内瓦会议订立《关于战俘待遇的公约》(简称《日内瓦公约》)明文规定,敌对双方对战俘生命的任何危害或对其人身的暴力行为,均应严格禁止,尤其不得加以谋杀或消灭。对战争中的普通难民,交战各国与国际社会更应予以保护与援助。这是每个现代国家都应遵守的起码的国际准则。日本政府在1929年7月17日也曾签署了《日内瓦公约》。然而,在1937年12月13日日军攻克南京后,日本当局为贯彻实施他们对中国军民与中国政府的武力征服与恐怖威慑政策,并力图把这种政策的威力发挥到极致,从上到下逐级下达了屠杀全部战俘的命令,其中自然包括一切他们认为可疑的人——广大的中国普通民众。日方当局认为,敢于武装抵抗日军的中国军队是他们实施对华武力征服的最大阻力与障碍。只有不仅以战争击败中国军队的反抗,而且以战后杀俘、全部消灭中国军队官兵的肉体,才能彻底摧毁中国人民与中国政府的抵抗意志与战争工具,才能使中国真正“畏服”而迅速向日本求和乞降。

指挥进攻南京战役的日军最高长官、日“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大将不仅在南京战役前杀气腾腾地叫嚣“降魔的利剑现在已经出鞘,正将发挥它的神威”,而且在日军占领南京后,几次发出大规模搜捕与屠杀中国战俘的命令。日“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日天皇裕仁的叔父朝香宫鸠彦亲王中将是日军进攻南京的前线指挥官,他也下达命令:“杀掉全部俘虏。”

参与南京战役的日军各级军官层层下达了屠杀中国战俘的命令。

日军在攻入南京城时,首先对在中山门、光华门、通济门、雨花门、水西门一线内廓与城垣阵地上作战负伤、未及撤退而被俘的中国官兵进行了集体屠杀。

在南京城东的中山门,日本《东京日日新闻》特派记者铃木二郎亲眼目睹了日军残酷地屠杀中国被俘官兵的恐怖情景:

在那里,我第一次遇上毫无人性的大屠杀。在25米高的城墙上站着排成一列的俘虏。他们一个接着一个被刺刀捅落到城外。许多日本兵提起刺刀,呐喊一声往城墙上的俘虏的胸、腰刺去,鲜血溅向空中。这情景阴森可怕,看着这情景,我久久茫然呆立在那里。

接着,从1937年12月13日晨开始,日军以坦克车开路,从南京东部、南部、西南部的各城门攻入城内,迅速地沿着城内各条大、小街道,向城北追击;在这过程中,他们对最后撤退的中国掩护部队的官兵与大量的、惊慌失措地从家里逃出来的普通百姓,不分青红皂白地加以扫射屠杀。正在南京城里并担任“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的德国西门子公司驻南京代表约翰·拉贝看到:“街道上到处躺着死亡的平民。”他在12月14日的日记中写道:

在开车穿过城市的路上,我们才真正了解到破坏的程度。汽车每开100米—200米的距离,我们就会碰上好几具尸体。死亡的都是平民,我检查了尸体,发现背部有被子弹击中的痕迹。看来这些人都是在逃跑的途中被人从后面击中而死的。

日军的疯狂追杀使得南京的主要街道——从南到北横贯南京城的中山路与中央路等,成了“血路”。日本《东京日日新闻》特派记者铃木二郎当时随军在南京采访。他亲眼看到:

坦克发出履带的转动声,无情地压在上面飞驰而过。尸体的臭气和硝烟弥漫的臭气一起散发出来,犹如置身于焦热的地狱、血池的地狱,以至于有了一种错觉,好像已经站到“狱卒”的立场上了。

再接着,日军对溃退到南京城北长江边、未及渡江、在陷入包围中被迫放下武器的大约10万中国战俘,以及无数的普通百姓,在长江边的中山码头、煤炭港、草鞋峡、燕子矶、三汊河等地以及汉中门外秦淮河边等城内外其他地方,分批进行了惨绝人寰的集体大屠杀。

日军第16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中将在12月13日的《阵中日记》中写道:

败逃之敌大部进入第十六师团作战地区的林中或村庄内,另一方面,还有从镇江要塞逃来的,到处都是俘虏,数量之大难以处理。事后得知,仅佐佐木部队就处理掉约15000人;守备太平门的一名中队长处理了约1300人。在仙鹤门附近集结的约有七八千人,此外还有人不断地前来投降。处理上述七八千人,需要有一个大壕沟,但很难找到。预定将其分成一两百人的小队,领到适当的地方加以处理。据中岛今朝吾记载,仅在12月13日这一天,第16师团就“处理”了约24000—25000名俘虏。

日军第16师团第30旅团旅团长佐佐木到一少将在12月13日的日记中这样写道:

俘虏接连不断地前来投降,达数千人。态度激昂的士兵毫不听从上级军官的阻拦,对他们一个个地加以杀戮。回顾许多战友的流血和10天时间的艰难困苦,即使他们不是士兵,也想说都干掉。

关于日军在长江边集体屠杀中国战俘,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其判决书中写道:

好些中国兵在城外放下武器投降了。在他们投降后七十二小时内,在长江江岸被机关枪扫射而集体的被屠杀了。这样被屠杀的俘虏达3万人以上。对于这样被屠杀的俘虏,连虚饰的审判都没有实行过。其实,在长江江岸被集体屠杀的中国战俘与平民远不止此数。

日本《读卖新闻》随军记者小俣行男记述了日军在下关江边大规模地残酷屠杀中国战俘的情景:

俘虏的人数大约有10万名。头一批入城的部队向军司令部请示如何处理这些俘虏时,所得的答复是:“适当地处理掉”。……所谓“处理掉”就是杀掉的意思,这是军方最初的方针。于是把俘虏带到长江畔的下关去砍头。日本兵把俘虏排成一列一列,头一列砍完后,尸体投入长江中,下一列向前到岸边砍头。如此从早到晚,一天内只砍了两千人第二天因为手都砍酸了,便抬出两挺重机枪,交叉扫射。

集体屠杀战俘最典型的一次是1937年12月16日夜间发生在草鞋峡。日本著名记者本多胜一在20世纪70年代采访过多位曾参加过这次大屠杀的日军第13师团山田支队的官兵。他在其著作《通向南京之路》中,如实地记录了这些日军官兵所讲述的在草鞋峡集体屠杀中国战俘数万人的恐怖情景:

围成半圆形的重机枪、轻机枪和步枪,对着江岸的俘虏人群,同时连续地集中射击一时间枪弹射击的爆裂声和人群痛苦的惨叫声响成一片,长江岸边变成了令人毛骨悚然的阿鼻地狱。……射击大概持续了一个小时。之后,整个屠杀现场至少没有一个是站着的。……当然,尸体堆里面肯定还有活着的人。……于是,想到的办法就是火烧。尸体都穿着厚厚的冬棉装,因此着起火来不容易熄灭,并且可以照亮夜空,给作业带来了方便。衣服一着火,不管怎么装死的都会动起来……只要看到有动弹的,我们就立即用刺刀捅死他。……这也是“作战”,是南京城内军司令部的命令——“俘虏,必须迅速干净地处理掉”!

日军在长江边对中国战俘与普通民众大规模的集体屠杀延续了多日,进行了多次虽然日军在屠杀后用抛尸长江、纵火焚烧等方法企图毁尸灭迹,但毕竟因尸体太多,因而在1937年12月中下旬那些日子里,南京长江边仍是尸积如山,血流成河,长江里则流淌着成千上万的尸体,形成了极为恐怖的景象。

日军完全控制了南京以后,在松井石根“扫荡败残兵”的命令下,各部日军在南京城内外,分区进行挨家挨户的严密搜查、抓捕与屠杀已脱下军装的中国“便衣兵”,这其中既有为数众多的、四散溃逃隐匿的中国官兵,但更多的则是普通青、壮年百姓,只是因为他们头发上有戴过帽子的痕迹或手上有老茧,或者只是因为他们被日军认为“可疑”,就被任意地抓捕杀戮:有些是被日军随意地零星枪杀,有些则是被集中到一地进行大规模的集体屠杀。这种抓捕与屠杀一直延续到1938年1月底。中国军民的尸体满布南京的大街小巷、屋内屋外。

1947年3月10日中国国民政府国防部组织的“审判(日本)战犯南京军事法庭”查证日军在南京大屠杀中,大规模集体屠杀共有28案,屠杀19万多人;零星屠杀有858案,屠杀约15万人。总计日军屠杀中国战俘与难民达30余万人。

日本军政当局在指挥日军对南京实施恐怖威慑政策时,除了进行了骇人听闻、持续多日的血腥大屠杀外,还同时进行疯狂的抢劫、奸淫、焚烧等,以加强恐怖威慑的力度其中,日军对中国妇女实施了大规模的、持续多日、毫无掩饰与毫无节制的疯狂强奸、轮奸和奸后摧残、屠杀。南京大屠杀同时也是一场南京大奸杀。许多南京妇女,由于坚决抗拒日军的强奸,几乎都被日军残忍地杀死。她们的尸体还被日军剥光衣服,割乳剖腹阴道里被插入竹竿木棍,遭受到种种侮辱。至于被逼自杀的中国妇女就更多了。

日军在侵占南京后所疯狂进行的烧、杀、淫、掠等战争暴行,使南京变成了人间活地狱。拉贝写道:“这是一个无休无止的岁月,无论人们怎么想象都丝毫不会过分。”

(三)伟大的南京人民与中国人民是永远征服不了的!

南京在近代史上,曾有两次外国侵略军兵临城下:第一次是在第一次鸦片战争的末期,1842年8月4日,英国军队的80多艘舰艇开到了南京下关一带的长江江面上;8月11日,英军乘舢板在燕子矶登陆,然后兵分两路,一路占领紫金山,一路进抵迈皋桥,逼近南京城门,迫使当时的清政府派出代表与其议和。9月14日英舰开始自南京撤退,至10月2日英舰全部撤尽。英军在南京城下驻军共约55天。据史料记载与我们的社会调查,在这50多天的时间中,未发现一例英军杀害中国人与强暴中国妇女的事件。第二次则是1937 年12月13日日军占领南京及其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两者相比较,当然并不能说明英军的仁慈,但却更显现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极端野蛮、残暴与法西斯化。

但历史最终证明,南京之战与南京大屠杀,既是日本当局对华推行武力征服与恐怖威慑政策的最高峰,也是这政策走向失败的开始。1945年8月15日,日本发动的侵华战争与太平洋战争彻底失败,宣布无条件投降。松井石根作为甲级战犯,被押到了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台上。

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在南京与广大中国地区实施种种残暴的大屠杀和殖民统治的罪行,遭到了清算与惩罚。

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与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案的审判,代表了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意愿,平抑了无数的中国死难者与幸存者的冤愤之气,具有不容置疑的正义性和权威性。它们以法律的形式,将日本法西斯战争罪犯永远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经严格的审判所确认的日军南京大屠杀,杀害中国已放下武器的战俘与手无寸铁的平民30余万人,成为历史的铁案。

目前,世界正义的潮流浩浩荡荡,不可阻挡。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在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包括日本有识之士的共同努力下,日本一些右翼学者与政客推翻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案和日本战犯的判决的言论与企图,都是注定要失败的。

历史证明,一切企图侵略与奴役别的国家与人民的战争罪犯,都必将受到历史的严惩!

(作者系南京大屠杀史研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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