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需求模型下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监督规范问题研究
2014-11-16陈斯瑕
郑 毅,陈斯瑕
(1.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深圳 518055;2.湖南大学,湖南 长沙 410079)
“瘦肉精”事件、“三聚氰胺”事件、太湖蓝藻事件、以及康菲渤海漏油事件等使得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受到政府、公众、媒体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近几年来,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数量呈现快速增长趋势,研究报告显示,2009年,中国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数量为582份,超过了历年发布报告数量的总和;2010、2011年在2009年快速增长的基础上,分别发布663、817份社会责任报告,报告的数量和覆盖范围进一步增长和扩大。然而,报告也指出我国绝大多数公司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实质性较差,较少披露负面信息,注重定性描述,缺乏量化信息。同时,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地方政府因为企业为当地GDP增长做出了贡献,对企业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等现象予以庇护,使得其他利益相关方因信息不对称和影响力不足以参与企业集体决策,从而利益遭受损害,这些现象反映出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监管体系仍存在许多问题。
一、利益相关方的界定及其行为时间序列分析
综合Freeman[1]和Blai两位学者关于利益相关者的观点,利益相关者就是在企业中进行了一定的专用性投资并承担了一定风险的个体和群体,他们的活动能够影响甚至改变企业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企业实现其目标过程的影响。包括:股东、经营者、债权人、员工、供应商、消费者/客户、政府、社区居民、媒体。
从利益相关者需求角度出发,最初的研究均围绕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需求来展开,贺红艳[2]指出社会责任信息需求主体的形成、信息需求反映机制的建立和信息需求方的力量均衡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三大需求因素;万里霜[3]在分析了不同利益相关者对社会责任信息的需求特点后,提出应建立和完善系统性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增加利益相关者的关注程度。在此后的研究中部分学者进一步分析了利益相关者的需求重点,周鹏和张宏志[4]认为股东的需求重点是利润及其他战略目标,企业管理者追求收入、在职消费以及职业声誉,员工追求工资、各种福利和晋升机会。然而这种描述性的利益要求缺乏科学的调查和统计基础,无法切实地论证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重点和需求排序,因此,邓汉慧,赵曼[5]对企业的核心利益相关者(股东、管理者和员工)的利益要求进行实证分析排序后,发现各核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及其重视程度存在着显著差异。陈宏辉则进一步用专家分析和问卷调查的方法发现股东利益要求的顺序是(1)长期生存发展,(2)高额利润回报,(3)良好企业形象。这些学者的研究均围绕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需求及其披露内容展开,并将其利益需求进行排序,却没有深入挖掘利益相关者的内在需求的多样性及层次性,并且也没有考虑时间差异。而利益相关者需求是多样性和多层次的,他们对社会责任信息的需求只是最为基础的需求,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实现方式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6]即使是同一企业内的同一类利益相关者随着经济环境和自身的发展,其自身的需求排序也会有所变动。因此,借鉴覃家琦[7]构建的不完全契约下买方与卖方间的博弈时间序列后,进一步划分并细化利益相关者与企业间的博弈时间序列,对其参与公司社会责任活动过程进行阶段划分,以此确定各利益相关者不同阶段的需求。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利益相关者与企业博弈时间序列分析
T=0企业利益相关者或者向企业投入了专用性资产,或者受到企业的外部性影响,与经营者形成企业社会责任契约,契约的内容是如何分配企业合作剩余。
T=0到T=1为一个运营期间,时间长短由企业与利益相关方签订的契约有效期而定。在该期间内,利益相关者力图参与社会责任活动,并监督企业社会责任行为。
T=1企业根据契约分配双方合作剩余,并披露经营和分配结果。
T=2利益相关者搜集和获与自身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评价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
T=3利益相关者做出行为反应,和经营者展开企业社会责任合约谈判。谈判是基于利益相关者谈判力的讨价还价博弈。
T=4基于谈判结果签订新的企业社会责任契约,企业社会责任契约的单周期结束。时点T=4等价于T’=0,企业社会责任契约进入一个新的周期。
二、利益相关者需求模型分析
基于图1,利益相关者主要参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过程如下:与企业建立契约——在运营期间内积极参与并监督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获取信息——评价社会责任行为——重新谈判——建立新契约。利益相关者的几个关键性行为如下:参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监督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获取企业社会责任信息、评价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与企业进行沟通并谈判。因此,可以从这些行为活动中,推导出相关的需求,并构建需求模型如图2所示。
图2 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需求模型
第一层次:获取社会责任信息,沟通和反馈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期望与建议。
各利益相关方与企业建立或形成契约后,最基本的需求就是社会责任信息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企业的社会责任战略及理念,企业在社会责任领域内所从事的活动,以及企业的社会责任绩效等。沟通和反馈社会责任期望与建议是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社会责任活动另一基本需要,即希望企业建立有效的利益相关者对话沟通机制,以反映各方需求。如果说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是企业向各利益相关方输出信息,那么沟通机制的建立,则为利益相关方提供了双向沟通的渠道,利益相关者需要将自己对企业的期望和要求、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评价反馈给企业,并期望企业做出合理调整和改进。
第二层次:监督社会责任行为。
利益相关者向企业注入了一定的专用性投资,他们或是分担了一定的企业经营风险,或是为企业的经营活动付出了代价,他们有动机和需要监督企业在契约关系内的行为。当利益相关者认为其监督成本小于由于监督而重新获得的收益时,各利益相关方将积极采取措施来保障自身的权益,但倘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公开不透明不完全,或者利益相关方无法通过合理渠道与企业达成对话机制,监督行为就难以形成。要履行监督职能,一般需要获取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并能就出现的问题与企业进行有效的沟通反馈,因此,利益相关者的第一层次需求,即社会责任信息的知情权和沟通权是利益相关者监督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基础条件。
第三层次: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此前描述的这三类需求所引发的利益相关者行为都处于企业经营决策的事中或事后。然而要促使企业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纳入考虑,更直接有效的方式是加强利益相关方在综合契约下对企业剩余分配的谈判力。因此,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利益相关者最快捷有效的利益保障措施。同理,利益相关者只有在获取信息、并能采取沟通机制合理表达自身诉求、有一定监督权时,他们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需求才能实现,可见,这是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需求的最高层次。
三、利益相关者需求下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机制分析
(一)建立针对利益相关者需求重点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
从利益相关者博弈时间序列分析及其需求模型可以看出,利益相关者有获取社会责任信息的需求,且不同利益相关者需求的侧重点各异,因此,应当建立有侧重点的披露指标体系,敦促企业就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进行定性与定量披露,以满足利益相关者的不同要求。
下表1主要总结和归纳了利益相关者们分别关注的社会责任信息需求重点及相应的披露指标。其中,指标主要分两类:一是财务指标,利益相关者可以从年报的财务数据中获取;二是非财务指标,利益相关者需要自行从企业官网、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及其他监管部门或媒体披露的信息中获取。媒体在企业与其他利益相关方之间起到沟通的桥梁作用,因此媒体关注的是关于企业所有重大有利或不利信息;NGO(非政府组织)关注侧重点则因NGO自身定位和服务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表1 针对各利益相关方社会责任需求重点的指标体系
(二)强化企业社会责任负面信息的披露
中科院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1)》指出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少有提及社会责任履行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鲜见对改进措施或重大负面事件的披露。企业社会责任负面信息披露是企业向利益相关方披露对经济、社会、环境产生消极或者有害影响的企业活动信息。[8]P214-215阻碍企业披露社会责任负面信息的因素包括负面信息可能会损害公司形象、影响公司在股票市场的表现、受到利益相关方的责难、竞争对手在市场上的攻击等。
然而,利益相关方十分关注企业社会责任负面消息带来的潜在影响,渤海油事件对环境的污染可能性、三聚氰胺事件给消费者健康带来的隐患均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因此,在建立有侧重性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基础上,还应当披露企业负面信息,以满足利益相关者第一层次的需求。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中强制要求企业披露重大环境问题及其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却并未出台指引明确规定强制披露对利益相关者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种类的负面消息,因此监管部门有必要进一步明确企业社会责任负面信息的披露范围和披露载体。推动企业披露负面消息的起因,可能影响以及整改措施,并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缓解负面信息对企业及社会公众产生的不利影响。
下表2主要总结和归纳了利益相关者们分别关注的企业负面信息。其中,媒体关注企业所有类型的负面信息;而NGO(非政府组织)关注的负面消息同样也因NGO自身定位不同而有所差异。
(三)建立利益相关者沟通和反馈机制
利益相关者第一层次的需求还包括建立利益相关者沟通和反馈机制,该机制有利于企业与利益相关者进行双向沟通,这首先体现在社会责任报告制作和发布过程中。在报告编制准备阶段,应明确报告的目的和识别各利益相关方,确立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方案,在确定披露什么,如何披露的问题上搜集内部及外部利益相关方的建议,并确定披露框架;在报告发布和反馈阶段,应当积极收集各利益方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利益相关方不明确和不明晰之处做出进一步解释;在后续总结阶段,应当根据反馈意见提出报告持续改进建议,以对下一年度的社会责任报告编制工作做出指导。
表2 针对利益相关方的负面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更为重要的是,企业应当将这种利益相关者沟通机制贯彻落实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具体表现为:在股东之间、股东与企业间积极推动交流,定期召开股东大会以促进投资者间的交流,通过公司日常公告发布企业重大战略调整事宜,做出可能的财务风险预警;在债权人与企业间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完善双方支付和财务信息系统,并就借贷金额和金额的利率进行实时沟通,对可能出现偿债风险的债务进行风险提示;与供应商就项目进行招标会议,定期举办合作伙伴交流座谈会,由专门人员沟通合作事宜;在企业内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部门、职工代表大会和企业工会的功能,注重员工意见建议的收集和处理反馈,建立起员工公平招聘、健康发展、职业培训和维护权益、意见反馈的多渠道体系;向对当地监管部门定期汇报并积极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以维持良好的政企沟通,向政府积极寻求政策扶持和建议,从被监管者上升至合作者和推进者;建立消费者售后反馈渠道,定期举办客户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与NGO(非政府组织)保持沟通和联系,结合NGO的力量推动企业的志愿者工作、公益慈善工作和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工作的进展;积极维护媒体关系,充分发挥网络沟通的速效性,建立起信息发布、产品介绍、销售渠道建立和售后服务一系列的电子商务体系;举行项目听证会,公布项目可能产生的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公布环境测评报告。
四、小结
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分析,他们对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有三个层面的需求,更高层次需求的实现须以前一项为前提条件。从这一需求模型出发,构建相应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机制,以降低各方的沟通成本。在各方利益发生冲突时,政府作为最有影响力的利益相关方,应充分履行自身职责,提高社会责任信息质量,加强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力,充分发挥民间社会团体的监督作用。从而,形成政府监督、社会监督有机联系的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体系,最终建立一个企业剩余与社会福利共同增长的和谐社会。同时从利益相关者参与社会责任活动时间序列分析,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谈判过程是利益相关者实现自身利益的必经和重要途径,而决定谈判结果的是各方的谈判力。绝大部分利益相关者都需要依据与企业缔结的契约行使自己的权利,而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是保障契约被有效执行的最好保障。因此,基于我国的现实情况,作为“管理者”的政府是最具影响力的利益相关方,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监督的主体。
[1]Freeman,R.Edward(1984),Strategic Management:A Stakeholder Approach[J].Pitman Publishing Inc.,p.46
[2]贺红艳.基于利益相关者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需求分析[J].财会通讯,2010,(9).
[3]万里霜.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J].生产力研究,2008,(23).
[4]周鹏,张宏志.利益相关者间的谈判与企业治理结构[J].经济研究,2002,(6).
[5]邓汉慧,赵曼.企业核心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实证分析[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7,(3).
[6]陈宏辉,贾生华.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协调与公司治理的平衡原理[J].中国工业经济,2005,(8).
[7]覃家琦.契约安排、谈判过程与讨价还价[J].当代财经,2004,(5).
[8]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0[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