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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磺必利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研究

2014-11-15吴昊

中外医疗 2014年20期
关键词:氨磺必利利培酮精神分裂症

吴昊

[摘要] 目的 探讨氨磺必利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使用价值。方法 将15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75例,观察组采用氨磺必利治疗,对照组采用利培酮治疗,比较两组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结果 治疗后,观察组总有效率89.33%,对照组总有效率85.33%,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氨磺必利治疗精神分裂症疗效确切,副作用小,值得临床推广。

[关键词] 精神分裂症;氨磺必利;利培酮;安全性

[中图分类号] R74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742(2014)07(b)-0091-02

精神分裂症属于一种慢性、反复发作的严重精神疾病,其发病率约为0.5%[1],临床主要表现为精神活动与环境不协调,无意识及智能障碍。由于其病程迁延,反复发作,对家庭及社会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因此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2]。氨磺必利属于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3],为探讨其临床使用价值,现对2011年1月—2013年6月在该院诊治的15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该组共150例,男94例,女56例,年龄21~52岁,平均36岁,病程0.5~5年,平均(3±0.5)年;均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及诊断标准》(第三版)[4]中的相关诊断标准。所有入选患者均排除有严重的脑器质及躯体疾病、酒与药物依赖史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及有严重冲动、攻击行为或自杀企图者。将所有患者按就诊序号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75例,观察组男45例,女30例,年龄21~51岁,平均(35±12)岁,病程0.5~4.8年,平均(3±0.9)年;对照组男49例,女26例,年龄22~52岁,平均(34±9)岁,病程0.5~5年,平均(3±0.8)年;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病程及PANSS量表评分等一般性资料经统计学处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所有患者入院后均停服其他抗精神病药物,并清洗1周。观察组采用氨磺必利(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3230)治疗:初始剂量为200 mg/d,于1周内逐渐将剂量调整至400~800 mg/d。疗程8周。对照组采用利培酮(商品名:维思通;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310)治疗,初始剂量为1 mg/d,于1周内逐渐将剂量调整至4~6 mg/d。疗程8周。治疗期间如出现失眠、锥体外系不良反应时可酌情配合使用苯二氮革或抗胆碱能药物。

1.3 观察指标

所有患者均于治疗前、治疗8周进行血尿常规、肝功能、血糖、泌乳素及心电图检查,采用Simpson锥体外系副反应评定量表(SEPS)评定锥体外系副反应(EPS),采用PANSS量表进行疗效评价[5]。治愈:临床症状基本消失,PANSS评分减分率≥70%;显效:临床症状明显减轻,PANSS评分减分50%~69%;有效:临床症状有所减轻PANSS评分减分30%~49%;无效:临床症状无改善或反而加重,PANSS评分减分<30%。

1.4 统计方法

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 12.0软件包进行处理,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2 结果

2.1 临床疗效比较

观察组痊愈13例,显效38例,有效16例,无效8例,总有效率89.33%(67/75),对照组痊愈12例,显效37例,有效15例,无效11例,总有效率85.33%(64/75),两组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 不良反应比较

观察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低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3 讨论

该研究显示,采用氨磺必利治疗的观察组总有效率为89.33%(67/75),采用利培酮治疗的对照组总有效率为85.33%(64/75),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PANSS评分结果显示,两组患者在分别使用利培酮和氨磺必利后,无论是阴性症状还是阳性症状均能获得满意的治疗效果,与治疗前比较P<0.0001。但治疗后的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这与以往的临床试验基本相符[6-7]。利培酮和氨磺必利均属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其中利培酮为苯并异恶唑类衍生物,对5-HT2A/D2-受体具有高选择性的平衡拮抗作用。主要通过对D2-受体的阻断作用而达到改善幻觉妄想、思维紊乱及行为障碍等阳性症状;并通过对5-HT2A受体的阻断作用而达到改善思维贫乏、情感淡漠及意志衰退等阴性症状,氨磺必利则为苯甲酰胺类衍生物,能选择性地作用于多巴胺D2和D3受体,且具有双重多巴胺能受体阻断作用。在较小剂量使用时,对突触前D2、D3受体具有较强的亲和力,从而消除突触前抑制,增强前额叶皮质和边缘系统的多巴胺功能,改善患者的阴性症状和抑郁症状;较大剂量使用时,对突触后的D2、D3受体均具有明显的拮抗作用,从而改善患者的阳性症状。

该研究发现,采用利培酮治疗时易引起泌乳素升高、血糖升高、体重增加,引起心功能和血压的异常改变,并可导致EPS不良事件的发生,而采用氨磺必利治疗时,除嗜睡现象多于对照组外,其余各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这可能与氨磺必利对边缘系统的D2、D3受体具有高度的选择性,维持治疗时,采用较低剂量也能较好的稳定病情,从而减少了EPS不良事件及其他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有关[8]。这仍有待于今后的研究给予进一步的证实。

综上所述,氨磺必利治疗精神分裂症疗效确切,且其不良反应小于利培酮,安全性更好,值得临床推广。

[参考文献]

[1] 李于林.氨磺必利与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对照研究[J].现代诊断与治疗,2013,24(5):981-982.

[2] 马辛,蔡焯基,郑毅,等.精神分裂症住院患者规范化综合治疗临床路径的研究[J].中华精神科杂志,2012,45(3):165-168.

[3] 潘国良.氨磺必利与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对照研究[J].中国民康医学,2013,25(5):41-42,53.

[4] 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M].3版.济南:山东科技出版社,2001:75-78.

[5] 刘林晶,刘家洪,唐伟,等.氨磺必利与利培酮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疗效和安全性对照[J].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2012,38(4):249-252.

[6] 刘林晶,刘家洪,唐伟,等.氨磺必利与利培酮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疗效和安全性对照研究[J].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2012,38(4):249-252.

[7] 宋桂清,孙长友,李云峰.氨磺必利与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对照分析[J].精神医学杂志,2013,26(1):61-62.

[8] 白淑英,乌仁其木格.氨磺必利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观察[J].内蒙古医学院学报,2012,34(6):960-961.

(收稿日期:2014-04-15)endprint

[摘要] 目的 探讨氨磺必利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使用价值。方法 将15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75例,观察组采用氨磺必利治疗,对照组采用利培酮治疗,比较两组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结果 治疗后,观察组总有效率89.33%,对照组总有效率85.33%,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氨磺必利治疗精神分裂症疗效确切,副作用小,值得临床推广。

[关键词] 精神分裂症;氨磺必利;利培酮;安全性

[中图分类号] R74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742(2014)07(b)-0091-02

精神分裂症属于一种慢性、反复发作的严重精神疾病,其发病率约为0.5%[1],临床主要表现为精神活动与环境不协调,无意识及智能障碍。由于其病程迁延,反复发作,对家庭及社会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因此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2]。氨磺必利属于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3],为探讨其临床使用价值,现对2011年1月—2013年6月在该院诊治的15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该组共150例,男94例,女56例,年龄21~52岁,平均36岁,病程0.5~5年,平均(3±0.5)年;均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及诊断标准》(第三版)[4]中的相关诊断标准。所有入选患者均排除有严重的脑器质及躯体疾病、酒与药物依赖史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及有严重冲动、攻击行为或自杀企图者。将所有患者按就诊序号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75例,观察组男45例,女30例,年龄21~51岁,平均(35±12)岁,病程0.5~4.8年,平均(3±0.9)年;对照组男49例,女26例,年龄22~52岁,平均(34±9)岁,病程0.5~5年,平均(3±0.8)年;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病程及PANSS量表评分等一般性资料经统计学处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所有患者入院后均停服其他抗精神病药物,并清洗1周。观察组采用氨磺必利(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3230)治疗:初始剂量为200 mg/d,于1周内逐渐将剂量调整至400~800 mg/d。疗程8周。对照组采用利培酮(商品名:维思通;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310)治疗,初始剂量为1 mg/d,于1周内逐渐将剂量调整至4~6 mg/d。疗程8周。治疗期间如出现失眠、锥体外系不良反应时可酌情配合使用苯二氮革或抗胆碱能药物。

1.3 观察指标

所有患者均于治疗前、治疗8周进行血尿常规、肝功能、血糖、泌乳素及心电图检查,采用Simpson锥体外系副反应评定量表(SEPS)评定锥体外系副反应(EPS),采用PANSS量表进行疗效评价[5]。治愈:临床症状基本消失,PANSS评分减分率≥70%;显效:临床症状明显减轻,PANSS评分减分50%~69%;有效:临床症状有所减轻PANSS评分减分30%~49%;无效:临床症状无改善或反而加重,PANSS评分减分<30%。

1.4 统计方法

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 12.0软件包进行处理,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2 结果

2.1 临床疗效比较

观察组痊愈13例,显效38例,有效16例,无效8例,总有效率89.33%(67/75),对照组痊愈12例,显效37例,有效15例,无效11例,总有效率85.33%(64/75),两组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 不良反应比较

观察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低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3 讨论

该研究显示,采用氨磺必利治疗的观察组总有效率为89.33%(67/75),采用利培酮治疗的对照组总有效率为85.33%(64/75),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PANSS评分结果显示,两组患者在分别使用利培酮和氨磺必利后,无论是阴性症状还是阳性症状均能获得满意的治疗效果,与治疗前比较P<0.0001。但治疗后的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这与以往的临床试验基本相符[6-7]。利培酮和氨磺必利均属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其中利培酮为苯并异恶唑类衍生物,对5-HT2A/D2-受体具有高选择性的平衡拮抗作用。主要通过对D2-受体的阻断作用而达到改善幻觉妄想、思维紊乱及行为障碍等阳性症状;并通过对5-HT2A受体的阻断作用而达到改善思维贫乏、情感淡漠及意志衰退等阴性症状,氨磺必利则为苯甲酰胺类衍生物,能选择性地作用于多巴胺D2和D3受体,且具有双重多巴胺能受体阻断作用。在较小剂量使用时,对突触前D2、D3受体具有较强的亲和力,从而消除突触前抑制,增强前额叶皮质和边缘系统的多巴胺功能,改善患者的阴性症状和抑郁症状;较大剂量使用时,对突触后的D2、D3受体均具有明显的拮抗作用,从而改善患者的阳性症状。

该研究发现,采用利培酮治疗时易引起泌乳素升高、血糖升高、体重增加,引起心功能和血压的异常改变,并可导致EPS不良事件的发生,而采用氨磺必利治疗时,除嗜睡现象多于对照组外,其余各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这可能与氨磺必利对边缘系统的D2、D3受体具有高度的选择性,维持治疗时,采用较低剂量也能较好的稳定病情,从而减少了EPS不良事件及其他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有关[8]。这仍有待于今后的研究给予进一步的证实。

综上所述,氨磺必利治疗精神分裂症疗效确切,且其不良反应小于利培酮,安全性更好,值得临床推广。

[参考文献]

[1] 李于林.氨磺必利与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对照研究[J].现代诊断与治疗,2013,24(5):981-982.

[2] 马辛,蔡焯基,郑毅,等.精神分裂症住院患者规范化综合治疗临床路径的研究[J].中华精神科杂志,2012,45(3):165-168.

[3] 潘国良.氨磺必利与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对照研究[J].中国民康医学,2013,25(5):41-42,53.

[4] 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M].3版.济南:山东科技出版社,2001:75-78.

[5] 刘林晶,刘家洪,唐伟,等.氨磺必利与利培酮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疗效和安全性对照[J].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2012,38(4):249-252.

[6] 刘林晶,刘家洪,唐伟,等.氨磺必利与利培酮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疗效和安全性对照研究[J].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2012,38(4):249-252.

[7] 宋桂清,孙长友,李云峰.氨磺必利与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对照分析[J].精神医学杂志,2013,26(1):61-62.

[8] 白淑英,乌仁其木格.氨磺必利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观察[J].内蒙古医学院学报,2012,34(6):960-961.

(收稿日期:2014-04-15)endprint

[摘要] 目的 探讨氨磺必利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使用价值。方法 将15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75例,观察组采用氨磺必利治疗,对照组采用利培酮治疗,比较两组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结果 治疗后,观察组总有效率89.33%,对照组总有效率85.33%,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氨磺必利治疗精神分裂症疗效确切,副作用小,值得临床推广。

[关键词] 精神分裂症;氨磺必利;利培酮;安全性

[中图分类号] R74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742(2014)07(b)-0091-02

精神分裂症属于一种慢性、反复发作的严重精神疾病,其发病率约为0.5%[1],临床主要表现为精神活动与环境不协调,无意识及智能障碍。由于其病程迁延,反复发作,对家庭及社会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因此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2]。氨磺必利属于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3],为探讨其临床使用价值,现对2011年1月—2013年6月在该院诊治的15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该组共150例,男94例,女56例,年龄21~52岁,平均36岁,病程0.5~5年,平均(3±0.5)年;均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及诊断标准》(第三版)[4]中的相关诊断标准。所有入选患者均排除有严重的脑器质及躯体疾病、酒与药物依赖史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及有严重冲动、攻击行为或自杀企图者。将所有患者按就诊序号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75例,观察组男45例,女30例,年龄21~51岁,平均(35±12)岁,病程0.5~4.8年,平均(3±0.9)年;对照组男49例,女26例,年龄22~52岁,平均(34±9)岁,病程0.5~5年,平均(3±0.8)年;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病程及PANSS量表评分等一般性资料经统计学处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所有患者入院后均停服其他抗精神病药物,并清洗1周。观察组采用氨磺必利(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3230)治疗:初始剂量为200 mg/d,于1周内逐渐将剂量调整至400~800 mg/d。疗程8周。对照组采用利培酮(商品名:维思通;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310)治疗,初始剂量为1 mg/d,于1周内逐渐将剂量调整至4~6 mg/d。疗程8周。治疗期间如出现失眠、锥体外系不良反应时可酌情配合使用苯二氮革或抗胆碱能药物。

1.3 观察指标

所有患者均于治疗前、治疗8周进行血尿常规、肝功能、血糖、泌乳素及心电图检查,采用Simpson锥体外系副反应评定量表(SEPS)评定锥体外系副反应(EPS),采用PANSS量表进行疗效评价[5]。治愈:临床症状基本消失,PANSS评分减分率≥70%;显效:临床症状明显减轻,PANSS评分减分50%~69%;有效:临床症状有所减轻PANSS评分减分30%~49%;无效:临床症状无改善或反而加重,PANSS评分减分<30%。

1.4 统计方法

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 12.0软件包进行处理,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2 结果

2.1 临床疗效比较

观察组痊愈13例,显效38例,有效16例,无效8例,总有效率89.33%(67/75),对照组痊愈12例,显效37例,有效15例,无效11例,总有效率85.33%(64/75),两组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 不良反应比较

观察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低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3 讨论

该研究显示,采用氨磺必利治疗的观察组总有效率为89.33%(67/75),采用利培酮治疗的对照组总有效率为85.33%(64/75),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PANSS评分结果显示,两组患者在分别使用利培酮和氨磺必利后,无论是阴性症状还是阳性症状均能获得满意的治疗效果,与治疗前比较P<0.0001。但治疗后的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这与以往的临床试验基本相符[6-7]。利培酮和氨磺必利均属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其中利培酮为苯并异恶唑类衍生物,对5-HT2A/D2-受体具有高选择性的平衡拮抗作用。主要通过对D2-受体的阻断作用而达到改善幻觉妄想、思维紊乱及行为障碍等阳性症状;并通过对5-HT2A受体的阻断作用而达到改善思维贫乏、情感淡漠及意志衰退等阴性症状,氨磺必利则为苯甲酰胺类衍生物,能选择性地作用于多巴胺D2和D3受体,且具有双重多巴胺能受体阻断作用。在较小剂量使用时,对突触前D2、D3受体具有较强的亲和力,从而消除突触前抑制,增强前额叶皮质和边缘系统的多巴胺功能,改善患者的阴性症状和抑郁症状;较大剂量使用时,对突触后的D2、D3受体均具有明显的拮抗作用,从而改善患者的阳性症状。

该研究发现,采用利培酮治疗时易引起泌乳素升高、血糖升高、体重增加,引起心功能和血压的异常改变,并可导致EPS不良事件的发生,而采用氨磺必利治疗时,除嗜睡现象多于对照组外,其余各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这可能与氨磺必利对边缘系统的D2、D3受体具有高度的选择性,维持治疗时,采用较低剂量也能较好的稳定病情,从而减少了EPS不良事件及其他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有关[8]。这仍有待于今后的研究给予进一步的证实。

综上所述,氨磺必利治疗精神分裂症疗效确切,且其不良反应小于利培酮,安全性更好,值得临床推广。

[参考文献]

[1] 李于林.氨磺必利与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对照研究[J].现代诊断与治疗,2013,24(5):981-982.

[2] 马辛,蔡焯基,郑毅,等.精神分裂症住院患者规范化综合治疗临床路径的研究[J].中华精神科杂志,2012,45(3):165-168.

[3] 潘国良.氨磺必利与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对照研究[J].中国民康医学,2013,25(5):41-42,53.

[4] 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M].3版.济南:山东科技出版社,2001:75-78.

[5] 刘林晶,刘家洪,唐伟,等.氨磺必利与利培酮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疗效和安全性对照[J].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2012,38(4):249-252.

[6] 刘林晶,刘家洪,唐伟,等.氨磺必利与利培酮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疗效和安全性对照研究[J].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2012,38(4):249-252.

[7] 宋桂清,孙长友,李云峰.氨磺必利与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对照分析[J].精神医学杂志,2013,26(1):61-62.

[8] 白淑英,乌仁其木格.氨磺必利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观察[J].内蒙古医学院学报,2012,34(6):960-961.

(收稿日期:2014-04-15)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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