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检验ABO血型鉴定的质量控制方法研究
2014-11-15颜廷俊
颜廷俊
血型鉴定是关系输血用血安全的重要一环, 这个环节如果发生错误, 将会酿成惨重的安全事故。其中ABO血型是临床使用最多的血型分类法, 也是临床质量控制的重点。以往多使用玻片法对患者行血型鉴定, 但其鉴定结果易受多种因素影响, 偶会发生血型鉴定错误的情况。当患者对鉴定结果投诉的同时, 也产生了对于医院的不信任, 成为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 自2012年1月~2013年10月在本院进行ABO血型鉴定的患者血液标本共计54522例, 年龄从出生15 min~85岁之间, 男女比例2:7。市中心血站提供的献血者悬浮红细胞共计9600袋。
1.2 试剂来源 标准抗A及抗B 血清(单克隆抗体)试剂为长春博德生物公司生产, 效价≥128, 亲和力<10 s, 使用及保存要求均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1.3 方法
1.3.1 试剂质控 试剂保存在2~5℃冰箱中, 每日检查其储存条件、保质期、抗体的效价, 其中效价需保证≥128方可用于血型的鉴定。生理盐水和ABO的标准红细胞当天配制且仅限当天使用。
1.3.2 鉴定结果质控 对于门诊和住院患者初步血型鉴定使用试管凝集法;而临床输血或用血在进行交叉配血前加做正反定型, 正定型由一位检查医师使用玻片法鉴定, 反定型由另一位检查医师使用试管凝集法鉴定。无论是初步鉴定结果还是输血用血类的血型鉴定结果, 均必须由上级审核医师审核, 且必须具有检测医师及上级审核医师共同签字同意才可发出。如果发现两者结果不同时, 加做微柱凝胶法对于标本进行ABO血型鉴定。
对于血站提供的献血者标本, 同样采取玻片法正定型及试管凝集法反定型, 两级审核制度方可使用;如果发现鉴定结果与血站所标注血型不同, 则通知血站, 并将标本退回。
1.4 统计学方法 记录并统计初步鉴定与再鉴定结果不符合的例数、正反定型鉴定结果不相符合的例数、正反定型与加做的微柱凝胶法鉴定结果不相符合的例数以及正反定型与血站所标注ABO血型不符的例数。用SPSS16.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
2 结果
自2012年1月~2013年10月在本院进行ABO血型鉴定的患者血液标本共计54522例, 其中A型计16542例(30.3%), B型计13428例(24.6%), O型计20754例(38.1%),AB型计3798例(7%)。正反定型结果不相符合共计43例,通过微柱凝胶法最终鉴定血型, 发现其中31例为反定型与微柱凝胶法相符, 12例为正定型与微柱凝胶法相符, 见表1。市中心血站提供的献血者悬浮红细胞计9600袋的鉴定结果均与血站标准ABO血型相符合。自本院2012年1月使用此种质控方案以来, 未见因血型鉴定结果错误而产生的投诉和输血用血安全事故。
表1 正反定型不符合例数
3 讨论
目前对于ABO血型鉴定常用的方法为血液凝集实验和微柱凝胶实验, 其中血液凝集实验又包括玻片法和试管凝集法等[1]。玻片法具有简捷、便宜、仪器要求低的各项优点,仍然为各大基层医院所使用, 但其鉴定结果易受多种因素影响, 常会发生血型鉴定错误的情况。试管凝集法虽然较玻片法标价高、耗时长、操作复杂, 但是准确性较玻片法有所提高,偶见鉴定错误。微柱凝胶法虽然鉴定结果准确率高, 自动化程度高, 但价格不易为患者所接受。以往仅使用一种方法,如玻片法对所需鉴定的标本进行正反定型时, 无法做到消除同种影响因素对同一方法的影响, 鉴定结果容易出错, 失去了正反定型旨在提高准确率的目的。
对于输血用血目的的血型鉴定, 在其交叉配血之前, 加做两种不同方法组成的正反定型, 可以消除一种影响因素对于同一方法的影响, 提高准确率。且正定型和反定型由两名检测医师独立完成, 可以相互对照结果, 消除由于人为的诸如加错试剂、判读错误等原因造成的鉴定结果不符, 提高准确率。最后两级审核制度, 上级审核医师必须签字, 又加入了第三人审核, 可以进一步消除诸如判读错误、填写错误等原因造成的鉴定结果不符, 从而达到优良的质控效果。
另外在实际工作中, 发现如果患者血液标本放置时间过长、玻片污染、抗原抗体比例不适当、冷凝集、弱凝集和假凝集等均会影响鉴定的结果, 造成假阳性或者假阴性。如遇此种情况, 必须加做微柱凝胶法明确鉴定结果, 避免可能出现的错误。而如果患者处于非常紧急且必须输血的情况下,可适当给予O型洗涤红细胞或者AB型血浆, 在准确的血型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安装要求给予相应的红细胞或血浆。
此方法对54522例进行ABO血型检测, 未见由于鉴定错误的投诉。此方法简捷便利, 控制质量结果佳, 是一种优良的质控方案。
[1]郑磊, 张鹏, 王前, 等.ABO 血型实验室检测方法现状及进展.中国输血杂志, 2006, 19(1):80- 82.